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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投资直接调控

发布时间: 2021-05-12 10:14:26

Ⅰ 请问政府可以直接投资一般企业吗

不可以的,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政府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

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引导基金的运作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科学决策、防范风险。

(1)投资直接调控扩展阅读

创业风险投资中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有以下四点:

1、支持阶段参股。引导基金向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参股,并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规定的期限,支持设立新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扩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总量。

2、支持跟进投资。引导基金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于初创期中小企业,以支持已经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降低其投资风险。

3、风险补助。对己投资于初创期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予以一定的补助,增强创业投资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4、投资保障。创业引导基金对有投资价值、但有一定风险的初创期中小企业,在先期予以资助的同时,由创业投资机构向这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引导基金再给予第二次补助,以解决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因担心风险、想投而不敢投的问题,对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尤其适用。

Ⅱ 外国直接投资的三种形式,及其说明

外国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以控制企业部分产权、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为特征,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的资本对外输出。国际直接投资可分为创办新企业和控制外国企业股权两种形式。创办新企业指投资者直接到国外进行投资,建立新厂矿或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收购外国现有企业或公司等,从事生产与经营活动。而控制外国股权是指购买外国企业股票并达到一定比例,从而拥有对该外国企业进行控制的股权

Ⅲ 通过股权投资取得公司控制权的三大方式

通过股权投资取得公司控制权要能够直接控制公司股东会。股权比例等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下,股权比例2/3以上股东对公司具有绝对控制。股权比例1/2以上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相对控制,但对公司的形式变更、注册资本增减、经营范围变更章程修改、分立合并解散等公司法规定需要2/3以上表决权才能通过的公司重大事项,需要联合其他股东,股权比例超过2/3以上才能实现股东意图。股权比例1/3以上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是安全控制,拥有一票否决权。及对于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会1/2以上表决权的公司重要事项,若大股东想达到意图,同样需要联合其他股东联合其他股东。
股权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相等,此情形在有限责任公司被公司法所允许。而股份有限公司司法要求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7种方式对公司实现控制:1、通过章程特别约定通过章程约定实现对公司的控制。2、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3、某项重大事务或某些重大事务共进退类似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4、被授权委托代理全部或部分事务其他股东放弃表决/投票权,将其表决/投票权授权于有关股东。5、同股不同权或AB股方式例如,拥有1%的股权,可拥有34%甚至更高的表决权;例如AB股,AB股其实就是同股不同权。将股权分为A股和B股两个层次,对外部投资者发行的B股只有1票投票。

Ⅳ 投资控制的方法有哪些要简明点的。

友情提示:请根据自己的论文来进行答辩

投资控制的方法
一、投资的事前控制
1、复核施工图纸,熟悉工艺程序,核查工程量清单,审查工程预算,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做到心中有数。分析造价控制的重点和难点。
2、协助业主严谨地签订合同,严格地执行合同。监理要协助业主与承包商商签施工合同,并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及时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增补不齐全条款,努力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1、编制投资控制监理细则,确定投资控制要点。依据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制针对本工程的投资控制监理细则。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师在熟悉图纸、核查工程量清单、预算定额的基础上分析合同价格构成因素,按照切块分解的原则,编制投资控制监理细则。
3、梳理错、漏、碰、缺。防止滞后变更。总监带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图纸和标准图集,找出施工图纸上的错、漏、碰、缺和设计上的笔误,通过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就施工图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商榷,提早纠正失误或笔误,不要把问题带到施工中,避免被动出现滞后的变更,形成窝工或返工,给施工单位造成索赔的诱因,增加建安造价。
4、分析价格构成,确定控制重点。对照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预算书和施工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5、进行造价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按照三维动态分析法就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按照目标维、时间维、因素维的方法论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性对策,减少向招标人索赔事件的发生。
6、编制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切块分解,严格控制。依据建设单位的投资计划,对照工程量清单和施工预算书,将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及政策性调整的费用进行切块分解,严格控制,不准突破资金计划。
7、透彻理解设计图纸,探求节约挖潜可能。吃透施工图,全面掌握程序工艺,在满足强制性规范的基础上寻找节约挖潜的可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做到建筑美观,布局合理,结构科学,满足功能,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优化。
8、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出发,对照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防止承包单位抛砖引玉,改变工艺程序,增加变更,提高工程造价。重点审查施工技术措施的采用及所发生费用的归属,并对质量、工期、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装备、技术措施费用进行比较,提出改进意见,努力实现人力、物力、机械设备、材料、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防患承包商利用施工组织设计诱发业主违约,并以此向业主进行索赔的可能性。
9、组织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重点就设计技术指标、使用功能、结构形式和选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审查,力求工程设计更趋科学、经济、适用、安全,以减少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和洽商。
10、核实承包商是否已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督促业主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并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审验承包商的各项保险证明。
11、协助业主完成三通平,按时移交施工场地。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提示业主按时完成应由业主办理的施工图纸、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施工用电、用水等工作,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完成合同规定由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事宜,督促业主直接分包的专业施工队伍按时进场,避免因业主原因造成的索赔责任。
12、针对工程实际,合理规避风险责任。本工程建设规模大,工期长,分包单位多,工程情况复杂,施工自然条件差,诱发费用索赔的诱因多,必须事先制定避免索赔和反索赔措施,明确索赔程序及要求,努力减少或避免索赔要素的形成。
13、协助业主进行材料、设备和单项专业分包队伍的选择等工程招标事宜,力求通过规范的工程招标,使其质量、价格更趋合理,最大限度地压缩不必要的项目投资费用的支出。并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严密性,以及工程量清单的正确性、准确性进行审查,防患项目遗漏,减少或避免各种计算误差;对于设备、材料供货招标,重点协助业主选择招标方式,开展设备、材料价格的市场调查等。
二、投资的事中控制
1、动态跟踪控制,及时对比纠偏。做好施工过程的动态控制,配合工程进度做好计量工作,定期进行投资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审核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发现偏差及进度拖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使工程费用及工程进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通过审核承包商的工作量及报表,提出支付意见,避免超额支付和提前支付。
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对工期和费用作出评估。对于确需变更的工程内容,认真分析工程变更可能对未完工程投资支出及对工期的影响,并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变更工程量清单和其它资料,按照施工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并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商和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批准实施变更工程施工。
3、认真履行合同责任,为顺利施工创造条件。按合同规定,及时准确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
4、认真审查工程报表,严格进行工程计量。遵循相关合同文件的规定,认真审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计量月报表,核对设计及变更工程量,分析工程变更签证原因,复核变更工程量,处理合同外临时工程计量,据实签发各期工程计量报审单。对于未经质量验收或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内容,一概不予计量。
5、严格期中支付审查,拒绝不合理申请。根据工程计量成果,核对合同条款、检查隐蔽纪录、核实设计变更签证、核实施工图工程量、执行定额单价,防止各种计算误差,杜绝不合理的支付申请。
6、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先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测分析;
7、主动服务,积极配合,预控索赔诱因。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及其他外部协调配合,不要造成对方索赔的条件;
8、未完工程和不合格工程不得进行工程计量。按合同规定,及时对乙方工程计量进行验方,不要造成未经监理验方,就承认其完成工程量的被动局面;
9、及时掌握造价信息,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10、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协调因施工条件不具备、工程变更和其他非承包商原因所诱发的经济争议,努力减少停工、窝工及其它原因诱发的索赔损失。
11、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材料调价等的签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最后核签后方才有效;
12、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业主提供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13、严格审查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索赔申请格式符合要求,资料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合同依据准确,理由正确、充分;数额计算原则与方法恰当,数量与监理记录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相一致,价格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
14、定期向总监、招标人报告工程投资的动态情况;
15、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及时向业主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
三、投资的事后控制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严格核查承包商编制的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
2、公正的处理招标人和施工单位之间提出的索赔;
3、鉴于工程竣工结算一般由业主或其委托的专业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当业主要求协助时,监理机构将委派造价工程师予以协助。
4、工程实体虽然通过了交工前的各种检验,但仍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有的直到使用过程中才能逐步暴露出来。监理机构应认真调查、了解原因所在,正确地做出责任界定,根据造成问题的原因和具体的返修内容,控制好保修费用的支付。若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协助业主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

Ⅳ 2004年以来我国对投资调控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的修订数据显示,2003年、2004年我国GDP增长率达10%;国家发改委日前对2005年GDP增长率的预测值为9.8%。也就是说,我国GDP已连续三年以约10%的速度增长。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这些数据验证了宏观调控的正确性,调控的重中之重仍然是投资;当前,应保持房地产业的平稳发展,着力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从中长期看,应加快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
出现瓶颈约束就调控
国家发改委经济形势研究室主任王小广认为,新公布的修正后GDP增长率比较真实,过去就有人猜测2003年GDP增长11%左右。10%的增长率也没什么,并不见得很高。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10%以上的增长率经常有,过去还有增长14%、15%的年份。这次的数据验证了宏观调控的正确性,调控的依据更充分了。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建说,以前就有专家指出,我国的经济增速应该在10%上下,因为我国经济有能力保持这样的速度。现在来看,我国保持在10%上下这么高的水平上,还有大量的产能过剩,说明还有增长潜力。对于增长速度究竟多高是合适的,王小广认为,从现阶段看,我国GDP增长率比较合理的大区间是7%-10%,最中性的增长率是8.5%-9%;10%应该是调控的上限,超过这一上限才可能有更大的调控动作。
王建认为,如果出现明显的瓶颈约束,那么增长是不可持续的,GDP增长率是9%还是10%并不重要,如果增长率在5%就出现能源紧缺,原材料紧缺,那么增长5%也得调控。
调控目标是投资
王小广指出,我国本轮经济过热是投资性过热,而不是投资和消费同步过热,是“单热”而非“双热”。调控的目标是投资,而非调控国内总需求,消费并不过热。
他说,煤电油运为什么紧张?过去都是按GDP7%、8%的增长率来配置的,明显低了两个多点,所以遇到了瓶颈约束。
王建说,中国这几年正经历转型期。过去是供给不足,增速高了,就受到能源和原材料供给的约束。现在则进入一个过剩的状态,不是受供给的约束,是受需求的约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召认为,2004年以来,经济出现局部过热,煤电油运全面紧张,直接刺激了这些行业的快速发展。需要引起足够警惕的是,这些行业完全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转化为新一轮的过剩行业。他指出,房地产业的发展状况是国民经济运行的“晴雨表”。既然城市化和房地产业发展已经成为经济生活的长期主题,2006年宏观调控就应继续关注房价及相关行业,使它们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
优化投资结构
国家发改委宏观院的专家建议,调控投资,2006年信贷供给要体现结构优化导向,对产能过剩及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要继续保持现有的紧缩力度,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弱势产业和中小企业要采取较为宽松的信贷政策;对过热行业中有利于内部结构优化的土地和信贷供给均要适当放松,如对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给和资金需求要尽可能满足。
还有专家建议,今年重点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财政要拿出足够的资金,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启动“新农村运动”。
专家们认为,为了防止我国经济反复出现过热或者过剩的大起大落,最为关键的措施就是加快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微观个体对价格信号的灵敏度,而政府只应在投资经营活动中起引导作用。此外,政府也要尽早开放垄断行业。民营资本的进入,有助于垄断行业依照市场规律办事,提高经营绩效。

Ⅵ 公司直接投资成立的有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时按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

只要公司能对投资企业能实施控制,公司就要合并财务报表。上述案例中公司是直接投资的被投资企业,所以按成本法计量

Ⅶ 财政投资的主要范围是什么

财政投资性支出,也称为财政投资或公共投资,是以政府为主体,将其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中筹集起来的财政资金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一种集中性、政策性投资。它是财政支出中的重要部分。
特点:
(1)政府投资可以微利或不盈利,但能极大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
(2)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可靠,多为大型项目和长期项目;
(3)政府投资集中于“外部效应”较大的基础产业和设施。
范围:
外部效应较大的公用设施、能源、交通、农业以及治理大江大河和治理污染等有关国计民生的产业和领域。
宏观调控功能:
直接调控——根据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结合非政府投资的状态,安排政府自身投资的方向、规模与结构,使全社会的投资达到优化状态。
间接调控——通过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并通过税收、财政补贴、折旧政策等,来制约非政府投资的条件,调控非政府投资的方向。

Ⅷ 为什么吸收直接投资的筹资控制权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

吸收直接投资“企业控制权集中,不利于企业治理”应该这样理解:如果某个股东投资的特别多,以至于占有了绝对的控制权,这样企业的控制权就集中,不利于企业的治理了。

Ⅸ 我国为什么要调控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投向

每个国家都有自身的产业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产业政策安排。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因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致使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领域,这也是“Mde in China”唱响国际的原因。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制造业供求关系出现较大变化,供大于求的矛盾日前突出,整体上出现产能过剩;同时制造业由于受到环保、生态的压力,出现了制造业从发达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从经济发达地区转向经济欠发达或经济落后地区的闰业转移现象。因此,为了抑制外商直接投资将国外淘汰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转移到我国国内,我国每年都会出台相应的产业政策鼓励和引导外资直接投向,使外商直接投资优惠政策能真正促进高科技产业或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绿色GDP的增长。

Ⅹ 什么是对外直接投资

对外直接投资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
跨国直接投资(Trans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TDI)、海外直接投资
(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ODI)。
国际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以控制企业部分产权、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为特征,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的资本对外输出。国际直接投资可分为创办新企业和控制外国企业股权两种形式。创办新企业指投资者直接到国外进行投资,建立新厂矿或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收购外国现有企业或公司等,从事生产与经营活动。而控制外国股权是指购买外国企业股票并达到一定比例,从而拥有对该外国企业进行控制的股权。
最新的国际直接投资的形式是以利润进行再投资,其就是指投资者把通过直接投资所获得的利润的一部分或全部用于对原企业的追加投资。这种形式的直接投资,随着国际投资的深入,越来越成为直接投资的重要形式。
国际直接投资特点
国际直接投资与其他投资相比,具有实体性、控制性、渗透性和跨国性的重要特点。具体表现在:
(1)国际直接是长期资本流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它不同于短期资本流动,它要求投资主体必须在国外拥有企业实体,直接从事各类经营活动。
(2)国际直接投资表现为资本的国际转移和拥有经营权的资本国际流动两种形态,即有货币投资形式又有实物投资形式。
(3)国际直接投资是取得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不同于间接投资,他通过参与、控制企业经营权获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