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业理财怎么填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填在“交易性资产”
参考:http://www.chinaacc.com/shuishou/zcjd/wa1502057753.shtml
② 利润=收入-支出,请教投资收益的收入支出怎么填比如投资100块买了理财,每年的收入和支出怎么填
一般投资理财看有没有佣金,有的扣除,但大多数理财收入的佣金是直接扣除的,这个是很好填的。
③ 投资收益应该填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哪个项目
补充一下楼上的,“投资收益”应该填到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下面的“投资损失”一栏中,填上36295.2,如果是盈利,以“-”号填列。
④ 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怎么取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300195.62
贷:短期投资—其他 30000
投资收益 184.87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9.78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0.68
其他应付款—教育费附加 0.29
这笔收益应该这样做,一笔分开做完而不是先进“投资收益”再借出来,不然到后面报表数字你还得再算
⑤ 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哪个科目填列
月底要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未分配利润"项目。
⑥ 投资收益是什么性质的账户
一、性质:
投资收益属于损益类。
借方表示厂资的亏损,贷方表示投资得到的“收益”。
二、会计分录:
1、取得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投资收益
2、结转: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息
3、年末时将“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6)谁填投资收益扩展阅读:
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
2、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3、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⑦ 投资方名称怎么填写
投资方名称填写投资的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名字,投资方是什么名称就怎么写,《公司法》没有规定怎么写。
一、投资者是指从事投资活动、有一定资金来源、享有投资收益的权益主体。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之前,投资基本上属于国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投资主体多元化。目前,中国的主要投资者有:
1、中央作为投资主体,一般集中在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极少数大型骨干企业和国防、航天、高技术等战略性产业的投资。
2、地方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主要从事区域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投资。
3、企业是主要投资者。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更新技术、改进技术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开展投资活动。
4、个人是主要的投资者。与前三位投资者相比,具有投资范围广、投资金额小、灵活性强的特点。
5、外商投资主体。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的直接投资,包括外商独资企业、合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不同的投资者承担不同的投资任务,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
(7)谁填投资收益扩展阅读:
如何称为一名成熟的投资者:
1、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的标的物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投资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
2、心如止水。就是遇到任何事情,出现什么结果,都会平坦接受,好像一切都已了然如胸;什么事情已经考虑好了后果,不会茫然不知所措;
3、不贪婪。世界任何事物都没有绝对的100%把握,所以不要倾其所有。失败了就当买个教训,下次注意点,成功了也不要得意忘形,只是运气好而已;
4、不断完善自我。
⑧ 投资收益是不是属于收入
那本书上写着股利、债券利息属于投资收益,是其他业务收入。前半句是正确的,后半句是错误的。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股利、债券利息属于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本身就是损益类科目。
⑨ 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是不是填入纳税申报表的营业收入
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的填报说明进行了完善。 在国税函[2008]1081号文件的主表填报说明中规定: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本行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在附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中规定:第3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填报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⑩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如何填报
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发生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发生持有期间投资收益,并按税法规定为减免税收入的(如国债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调整。处置投资项目按税法规定确认为损失的,本表不作调整,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进行纳税调整。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2.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
3.第3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投资收益与税法规定投资收益的差异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2-1列的余额。
4.第4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5.第5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6.第6列“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的投资处置成本的金额。
7.第7列“处置投资的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按税法规定计算的投资处置成本的金额。
8.第8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 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为第4-6列的余额。
9.第9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所得”: 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处置所得,为第5-7列的余额,税收计算为处置损失的,本表不作调整,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进行纳税调整。
10.第10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9-8列的余额。
11.第11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3+10列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0行=第1+2+3+4+5+6+7+8+9行。
2.第3列=第2-1列。
3.第8列=第4-6列。
4.第9列=第5-7列。
5.第10列=第9-8列。
6.第11列=第3+10列。
(二)表间关系
1.第10行1+8列=表A105000第4行第1列。
2.第10行2+9列=表A105000第4行第2列。
3.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3列;若<0,将绝对值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4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