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三板投资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投资价格指认购标的公司新发行股份1股所对应的实际出资金额,也就是标的公司本次新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认购标的公司为有限公司,则指认购标的公司新增发的1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实际出资额,也就是标的公司本次增资价格。投资价格确定的核心即企业估值,企业估值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投资价格的高低,而企业估值方法的差异也将导致企业估值水平的差异,因此如何找准自己企业的企业估值方法是确定企业估值水平的核心。目前较为常用的企业估值方法为市盈率倍数法,即以目标公司某一时点的净利润为基础,按照一定倍数折算出企业估值水平,比如净利润为1000万元,按照市盈率10倍计算,则该企业的估值水平为1亿元。
2投资款项的用途在投资协议中,投资方往往会对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限定,主要用于企业的正常经营需求,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而拒绝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更不能用于偿还股东债务。
3经营目标在股权投资中,投资方往往需要目标公司及公司原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目标经营明确,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完成具体的利润目标,二是完成一定的事项,比如实现公司上市目标。投资者以此作为投资的条件,即对赌。
4新投资者的进入限制被投资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则意味着对原投资者股份占比的稀释,因此投资者对新的投资的进入会进行一定的限制,但不能完全杜绝新的投资者进入,因此主要会限制新的投资价格不能低于其原投资价格,二是对于公司新的增资计划,原投资者具有优先购买权。
5竞业限制在投资协议中,投资者会要求公司原股东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参与设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的其他经营实体,作为管理层的公司股东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并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6公司治理在重大的投资中,投资者往往要介入公司的日常管理,因此会在投资协议中体现其在公司治理过程中作用或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董事的提名,确保投资方在董事会中的表决权,一些强势的投资方也会要求在董事会决议中投资方提名的董事具有一票否决权。
(2)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对公司高管人员的任免进行审查,确保公司的高管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3)财务总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续聘或解聘。
(4)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主要体现在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上,在某些重大的事项,比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除了满足比如三分之二以上股东或股东表决权的通过,投资方的董事、股东代表在决议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5)关联交易。在投资协议中,投资方会原则上要求禁止关联交易。
(6)投资方的知情权及监督权,要求提供报表等。
⑵ 开通新三板有多少资金要求呢
目前个人投资新三板的准入门槛资金要求降低了。(私信 手机低佣金 开通流程)
在投资者准入门槛上,2019年12月27日推出的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办法》明确,个人投资者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的投资门槛分别为200万元、
150万元、100万元,较以往500万元门槛大幅下调,但口径由原来的金融资产调回了证券资产。
个人投资者(70周岁以下)可选择合格投资者或受限
投资者权限开通。准入条件:
(一)受限投资者:已有深市A股账户;账户齐全、规范;存在于全国受限投资者库;
(二)合格投资者:已有深市A股账户;账户齐全、规范;近1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100万人民币;资金账户状态正常;2年以上证券市场交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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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新三板准入投资者有哪些规定条件
新三板投资者的准入条件介绍如下所示:
对于自然人投资者,在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分别要求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得低于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另外,自然人投资者还需要有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者任职经历。具体为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以上投资经验、工作经历或者任职经历满足任何一种即可。
对于法人机构和合伙企业,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分别要求法人机构的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
此外,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可以参与全市场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全市场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3)新三板投资者资金如何安排扩展阅读:
对于法人机构和合伙企业,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分别要求法人机构的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
此外,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可以参与全市场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全市场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⑷ 个人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
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如下:
1、一类投资者(可交易基础层、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2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2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2、二类投资者(可交易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5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5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3、三类投资者(仅可交易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注:自然人投资者投资/工作/任职经历要求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2)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3)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 发行与交易)
具体开户要求建议您联系拟开户券商客服。
⑸ 新三板对投资者有什么要求
(一)机构投资者
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1.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 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二)自然人投资者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1. 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 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投资者买卖股票,应当以实名方式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与主办券商签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并签署相关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
1、选择一家从事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
2、提供满足新三板投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主办券商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投资参与新三板交易有什么风险?
由于新三板的业务规则与上市公司交易规则有着很大的区别,所以协会特别发布了名为《报价转让特别风除揭示书》的操作性文件,通过这些文件来解释新三板包括的风险。代办股份转让除了具有资本市场的基本风险之外,投资者还应该注意以下的几种风险:
1、运营风险
新三板挂牌一般都会集中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更新较快,市场反应灵敏,对单一技术和核心技术人才具有较高的依赖度,这就导致了其较大的变动性。此外,一般来说新三板企业的规模都不会很大,而且其主营业务收人、营业利润、每股净收益等财务上的指标都要远远低于上市公司,所以它的抗市场和行业风险的能力会比较弱。
2、信息风险
一般来说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低于上市公司,导致了投资者对于挂牌公司的了解有限。所以投资者不能凭此做好决定,而是应该从各方面平台来了解该公司的运营情况,以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
3、信用风险
虽然股份报价转让过程有主办券商的督导和协会的监管,但是还是不能避免中止交易的风险,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还有一点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转让并不实行担保交收,所以有可能因为交易对手的原因而造成无法完成。
4、流动性风险
目前新三板的投资主体数量较少,投资额也相对较小,挂牌公司需要一定时间来消化。另外,由于股份报价转让需要买卖双方自协议,存在一定的议价时间,股份的交易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
⑹ 各位老手,普通投资者怎样才能投资新三板
值得注意的是,备受关注的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的门槛也首次明确。
(一)投资者本人名下最近10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二)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有不少投资者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抱怨道,上述规则门槛太高,普通投资者根本无法参与,这一门槛甚至比股指期货还要高。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门槛高固然有其弊端,比如说参与的投资者数量少,吸引的资金量也会减少;不过,开放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有助于活跃新三板市场,提高门槛更多的也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上述试行的业务规则,除了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做市商制度也被明确提出,竞价交易方式也有可能引入。规则显示,“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并且“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
⑺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