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被投资单位清算后将账面价值为零的固定资产移交给投资单位,投资单位如何做账务处理
(1)参照财政部《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1997]30号1997-8-7)第一条"(三)结束旧帐1.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帐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之规定,对于注销清算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2)另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1998-8-21)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之规定,相应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应由股东代为保管.
Ⅱ 在新会计准则下被投资公司清算时股东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在
视同你们的股权是盈利还是亏损处理。
盈利的
借:银行存款等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亏损的
借:银行存款等
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Ⅲ 单位固定资产清算意味着什么
可能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单位要缩小某种产品的过剩产能
单位要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
单位要用固定资产进行非货币性交易置换
单位要用固定资产进行投资
单位要整体打包出售某块业务,连同固定资产
单位盘点要进行清查,看会计账上与实物是否相符。
Ⅳ 公司清算时怎样处理对外投资
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
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企业在该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进行评估。得到相应的参考依据后,清算组对该项目投资进行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清算或将投资权益有偿转让。(二)、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
清算前,一般应对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1. 证券投资的凭证情况,
2. 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3. 该项投资的现状,
4. 投资的数量及投入的时间。
由于证券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一般应按照国家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定进行。(三)、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
一般而言,企业的股权投资有与他人合资设立新公司和设立独资子公司二种方式,对前者,应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其他股东投资的情况和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由于股权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不能采取一般的变卖或拍卖的形式,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对于后者,除了对其的登记注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对子公司的资产是否和如何并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决定。
Ⅳ 被投资单位清算收益税务问题
说清楚,这30万是分配的红利还是长期股权投资溢价,是分红的话,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子公司已经对比部分缴纳过所得税,你们两家公司的税率如果相同了,就不用缴纳所得税,
而溢价是要缴纳所得税的,你先分清楚
另,你说的这个有个筹划方法,就是让子公司先分配红利,连溢价部分都事先分配掉,然后在清算,这样收回的就是投资成本,就没有溢价,当然就没有所得税
Ⅵ 被投资方进行清算处理,投资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税收上,确认分回剩余资产,应作为投资资产转让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计算公式为:
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分回资产-其中应确认的股息所得-投资成本
以上公式中:(1)“投资资产”,以下简称投资,即会计上的“长期股权投资”;(2)应确认股息所得,是指被清算企业清算后累积盈余公积和累积未分配利润中投资企业应享有的份额;(3)“投资成本”,即会计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2.会计上,分回剩余资产,应作为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价款看待,其应确认的投资处置损益的方法因为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方法不同而有异:
(1)成本法下,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分回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回资产-(投资的初始成本-持股期间冲减的投资成本-投资的减值准备)
在正常处置股权投资时,所得价款中可能包含已确认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以下统称现金股利),但在被投资单位实施清算时,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因为企业清算的变现所得,首先应当用于偿付包括已确认的应付股利和各项税金在内的全部债务,剩余资产才能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因此投资企业分得被清算企业的剩余资产,不应包含已确认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2)权益法下,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分回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回资产-(投资的初始成本+投资时计入当期损益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损益调整”(借)余额+ “其他权益变动”(借)余额-投资的减值准备]
Ⅶ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有什么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存在其他投资人,所以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是较为简便的一种清算方式。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第30条等的规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Ⅷ 事业单位投资成立企业解散清算怎么处置2
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一、 清算的要求:
1、应当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事业单位清算,涉及国有资产的处置、预算指标的划转、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事业单位清算工作必须始终在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需要说明的是,与原《规则》相比,新《规则》删除了“(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的表述。
2、加强清算期间财产与债权债务的管理。在事业单位清算期间,除保障单位人员薪酬支出和与清查工作相关的评估、处置、公告、诉讼、仲裁等必要开支外,单位的财产应当冻结,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事业单位不得擅自处置财产,防止财产的损失和流失,全面清理单位的财产、债权和债务。
3、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管理状况。事业单位清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反映单位财务与资产管理状况,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对清算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行为,清算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
二、清算的一般程序:
1、成立清算机构。事业单位清算时,一般要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资产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在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清算机构主要负责事业单位清算期章的财务资产监督管理,制定清算方案和计划,组织清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等。
2、制定清算方案。包括实施步骤、进度安排、资产清查立项方案、资产处置及后续管理方案、涉及的社会保障和劳动人事关系处理原则、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解决方案等。
3、组织开展财产清查。以事业单位清算前的会计资料为依据,盘点各项财产、债权、债务的账目,核实各项存货和固定资产的实物存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资产负债表、资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债权债务处理办法等。资产清查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等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4、清理债权、债务。对事业单位的债权权积极催收、追索,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清算报告中加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债务要及时足额偿还,如有不能偿还的债务,也应当在清算报告中作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5、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事业单位应当妥善处理单位的各项遗留问题并提出相关善后工作方案,如有关伤、残、离退休和富余人员的安置等都应当予以妥善处理和解决。
6、核算单位清算损益。全面核算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损失、收益等,并及时入账。
7、撰写清算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清算的基本情况、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关清算的说明及清算损益等。清算机构如果发现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当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
Ⅸ 被投资单位进入清算 本部发生费用入什么科目
清算费用:清算组成员的各类报酬及财产变卖,债权债务处理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
(1)支付清算费用
借:清算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相关科目
(2)结转清算费用
借:清算损益
贷:清算费用
Ⅹ 接受投资单位的账务怎么处理
接受外单位投资货币或固定资产等,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0)投资单位清算扩展阅读
实收资本按照投资形式可划分为:货币资金 、实物、 无形资产三种。
货币资金
以人民币现金投资,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时间和金额确定入账。
以外币投资,应将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入账。
有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协议约定汇率折算;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算。
实物(固定资产、材料物资):需审计等权威机构认定其入账价值来核算其实收资本。
无形资产:一般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70%,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