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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投资款意向金

发布时间: 2021-05-05 17:37:50

❶ 上海购房意向金的实质应如何使用意向金

购房意向金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购房意向金指购房者为订购看中的由中介公司推荐的房屋而向中介公司支付的,并委托中介公司送交房屋卖方签收,卖方签收后传为定金的,一定数额的款项,通常为房屋总价的1%,或称诚意金或意向金。但是具体上海购房意向金的作用是什么?小编带您去看看对上海购房意向金知识的相关解释。 一、意向金的实质是什么? 意向金在房东签收前为订金的性质,可主张收回;在房东签收后为定金的性质,不可随意收回。 购房意向书其实是买受方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居间合同,其内容主要约定买受方与中介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特别应当注意的是,该类合同都有买受方委托中介公司将意向金送交卖方,卖方签收后该意向金转为定金的条款,该条款意味着,如果买受方反悔,将可能丧失要求返还意向金的权利。 二、如何避免给付意向金的法律风险 可以从几个方面慎重操作: 1、看房一定要仔细慎重,多看几次,反复比较,中介公司永远会说您所看得房子已经有好几个人看中,不交意向金可能就没了,您必须要意识到,这只不过是中介公司促销的手段,千万不要冒然仓促交付意向金; 2、如果当日不能确定是否购买所看房屋,而中介公司一定要求支付意向金的,应在意向书上注明:意向金转交房东前需经本人另行书面同意; 3、如果意向金已经转为定金后,发现房屋问题不想购买的,应及时咨询律师,探讨是否还有挽回的可能; 三、意向金、定金和订金 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须谨慎防范 作为一项大额投资,二手房交易的全过程存在很多资金风险。如何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保证交易安全?除了查询房屋产权、委托可信度高的房产中介公司、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等基本常识外,购房者还要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 首先,要区别意向金、定金和订金。定金是一种担保金,即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收取定金的一方可没收该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意义在于以该定金为担保,督促双方按约履行合同。订金则是一种预付款,是款项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的性质。 在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这个专有名词,根据其意思,结合合同的实际情况,应该属于定金或者订金。如果无法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确定其性质的,可参考交易习惯确定其含义。通常认为,未明确有担保意思表示的意向金,应理解为订金。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为表示购买的诚意或为了拥有第一购买权,需要支付意向金即为订金,但是这个订金是不具有担保成分的。只有转为定金后,才转化为有担保的形式,代表买卖双方认可对方,愿意达成一致的买卖关系,假如有一方违约必将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选择在房产中介居间介绍成交的购房者,首先会由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帮其选择中意的房屋,然后签订买卖居间协议并支付意向金。收取意向金后,居间方约见房屋所有人进行房价及各项问题的确认。 房屋所有人同意在买卖居间协议上签字确认,居间方将意向金转交给房屋所有人,这时的意向金就转化为定金了。与此同时,购房者需要注意,交付意向金一定要向房产中介公司索要正规的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作为留存,以免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有不道德的行为出现,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四、购房意向金的条款组成: 1、乙方(即购房人)为表示对丙方(中介)提供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丙方支付意向金×元; 2、如甲方(即售房人)接受本协议之条件,则乙方同意将本意向金作为购房定金; 3、在××期间,乙方不得收回意向金,在此期间,甲方无法接受本协议房屋买卖条件的,退回意向金。 由此可见,购房意向金尽管名称为“意向”金,实际上它对购房人而言,绝不仅仅是意向,而具有合同约束力,只要售房人同意购房意向书中的价格和交易条件,意向金就不能退,购房意向就不能反悔; 而且,在意向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即便售房人还未表态,意向金也不能退;只有在售房人不同意以此条件出售的情形下,意向金才可退回。 因此,意向金这个称呼对购房人而言,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它绝不是通常理解的“意向”金,而是“准定金”,一旦支付意向金,其购房与否的主动权就不在买方一方。故,购房人在签了购房意向书、支付意向金后,除非有特别约定,在售房人没有表示不卖的前提下,购房人无权要求退回意向金。 延伸阅读: 商品房屋买卖将采取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 相关法规规定:应如何使用意向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以上司法解释规定,定金合同是中国房地产业的一个特有现象,签订了定金合同就是给消费者的脖子上上了一个小套,而收取了定金则将这个小套紧了紧,不退定金就是把这个小套拉了拉使消费者不得不低头,很多消费者不是为了房屋而购房,而是为了不使定金浪费而购房。 这一条本来是想说,即使签订了定金合同,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应当退还定金,但是又觉得这样写好象太对不起开发商的良苦用心,所以又写了“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那么,怎么叫做“一方原因呢”?怎么又叫“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呢?消费者去了现场双方没有就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性建议,是不是就是未能订立合同呢?此时是哪一方的原因呢? 司法解释是对现有的司法审判中可能出现模棱两可的结果进行排除,将条件与结果进行确定,而一条司法解释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它不能解决目前大量存在的定金合同争议,也就是说无法使消费者摆脱那个脖子上的小套。 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这一条解释规定,这一条是比较危险的,相当于确认了定金合同向买卖合同的转化条件;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应当减少纠纷的,但是我想这一条则是相反的,它增加了纠纷。 我们一般将定金合同称为预合同,而将买卖合同称为本合同,预合同实际上是给双方一个退出的机会,使大家在损失不大的情况下及时解除或者中止本来设想的交易行为,所以各国都规定了预合同解除的内容,严格限制将预合同认定为本合同的条件,但是这一条里我们看不到这种法律思想,很遗憾。 根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该条规定,出售方收取“认购金”“订购金”“意向金”等好像变得“有法可依”了,对此,买受人应更注意了,不过,同样根据前述司法解释,如果不可归结为任何一方原因,如无法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认购金”“订购金”“意向金”是要退的。 南京房屋买卖合同过户的相关流程 未办产权证的安置房买卖合同仍有效

❷ 定金和意向金有什么区别

一、定金

1、含义及作用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支付定金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规定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准的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做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二、意向金

意向金,严格的说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如果房东签收你的意向金后,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就算有其他客户出的价格比你高,房东也不能反悔,否则就要双倍返还,这对房东是一种经济利益上的制约。

三、定金与意向金的区别

1、约束力不同:意向金交付中介机构是不能约束卖方的,业主的房子还是可以出售给其他买受人,而买受人也可以选购其他房屋,不涉及违约等问题;定金则会约束买卖双方,如有一方反悔,那么定金不予退还、或者双倍返还;

2、表现形式不同:意向金需要签订《委托支付买卖协议书》,而定金需要签订《定金协议》

3、签约主体不同,意向金由买家和中介签订两方协议,定金需要买卖双方和中介三方签订。

在意向金转为定金之前,不会对卖方构成约束。支付定金一定要签署定金合同,买卖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❸ 意向金是什么

意向金是什么意思?

意向金是什么意思呢?意向金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而买卖双方成功交易,意向金通常会转为购房款;倘若交易失败,有部分卖家和中介会把这部分意向金看作是购房者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定金和意向金有什么区别?

一、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是购买房屋的意向。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现金,委托经纪人在买方授权条件范围内和卖方进行谈判,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 ,中介公司就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


定金和意向金有什么区别

二、定金协议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买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签订买卖合同或不购买的,卖方可以没收买方的定金;卖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签买卖合同义务或不出售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意向金则没有这种约束力,它只是一个购房意愿的表示,在中介公司尚未和业主达成一致时,客户随时可以取回去。

三、定金是交给业主的,意向金是交给中介公司并附带条件委托中介去跟业主就价格等条件进行磋商,成就转为定金,谈不成返还客户。

四、中介公司是无权罚没“意向金”的,也不能以抵作中介费了事,是不是支付居间费,要看居间成功与否;是不是支付委托代理报酬,要看委托合同的约定。

❹ 意向金该如何入账

是收到的还是支付的?我认为你所说的意向金有押金的性质。
收到的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的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❺ 意向金可退吗

意向金是可以退的,因为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订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但是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因为在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中,意向金转定金的议价方式,已经逐渐成为国内的行业惯例。意向金转订金后,上下家任何一方违约或中介方"一房二介",都应当承担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赔偿责任。而且意向金转为定金后,如果下家违约不买房,意向金将不能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也可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5)投资款意向金扩展阅读:

如果商家违约不卖房,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只是对购房价格、房屋状况做了简单约定,那么当上下家在登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对付款时间、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过户登记等其他主要条款产生分歧。

并导致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上下家均不不存在违约情况,交易的失败不能归责与任何一方,即不存在违约情形,则应当解除意向金转为定金后的担保关系,即退还意向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意向金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❻ 合作意向金应入什么科目

这需要结合合作意向约定内容才能作出判断。
通常,合作双方在正式签订合作合同前会先行签署合作意向约定书,以对接下来的筹备及合作提供保障。
因而,该约定书中如明确意向金将作为日后建立合作所结算的预付性质款项,那么,收支双方可分别记入“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否则,收支双方可以分别记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科目。

❼ 什么是购房意向金

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意向金是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

1、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要约),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性质就发生变化,自动转化成定金,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

2、如果买卖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介公司将把意向金返还给买方,若意向金协议转换为定金协议那么将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3、买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签订买卖合同或不购买的,卖方可以没收买方的定金;卖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签订买卖合同义务或不出售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7)投资款意向金扩展阅读

定金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2、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❽ 定金、订金、预付款、意向金、担保金、押金和保证金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我来为你解答:
1、定金,重点在于“限定”,是对责任和义务的一种担保。责任人人履行责任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责任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责任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表达的双方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一般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但法律规定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价值的20%。

2、订金,重点在于“预订”,是对合约双方的责任义务的预期约定。订金在交易构成中作为预付款,不具备定金性质,其约束力低于定金。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法律不予支持,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值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交易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3、保证金,这是一个这个广泛的概念,在定义上可以包含定金和订金。还有合同保证金,投标时的履约保证金,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甚至取保候审中的保证金等等,都属于保证金。
举例说一下:投标履约保证金,在法律上的性质相当于合约定金。主要对投标人起到法律约束作用,对招标人提供合理保护。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直接规定履约保证金,金额一般规定为标的价值的5-10%。
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认购金是可以要回来的。

2001年6月1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果交纳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定金,消费者一旦违约将无权收回,因此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消费者一定要慎重。至于所谓的“认购金”、“意向金”、“订金”等,双方则要约定其性质及约好是否能够退还,一并在合同里注明。

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是你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时交的预付款。只是约定你需在指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不得将此房转卖他人、加价等,认购金可退也可不退看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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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什么是意向金

意向金的定义: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意向金是购买房屋的意向。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

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要约),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性质就发生变化,自动转化成定金,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如果买卖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介公司将把意向金返还给买方,若意向金协议转换为定金协议那么将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买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签订买卖合同或不购买的,卖方可以没收买方的定金;卖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签订买卖合同义务或不出售的,应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