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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工业投资法

发布时间: 2021-04-28 03:53:26

① 如何写“工业投资项目建议书”

其实就是经济区想问政府批的提案

列个大纲给你

第一章 概述 - - - - - - - - - - - - - - - - - - - -
一、项目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二、投资方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三、投资方现有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四、企业联盟优势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项目市场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一、 项目的投资背景和必要性 - - - - - - - - - - - - -
二、 项目的发展前景 - - - - - - - - - - - - - - - - -
三、 项目市场需求预测 - - - - - - - - - - - - - - - -
第三章 项目的建设和定位 - - - - - - - - - - - - - - - - --
一、项目实施方案和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二、项目的工程管理和时间进度 - - - - - - - - - - - - - -
三、项目的定位和功能规划 - - - - - - - - - - - - - -
第四章 项目的运营流程及设备 - - - - - - - - - - - - - -
一、项目的运营流程 - - - - - - - - - - - - - - - - - -
二、项目的管理系统 - - - - - - - - - - - - - - - - - -
三、项目所需的设备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章 项目运营所需的条件 - - - - - - - - - - - - - - -
一、供电、给水及配套设施 - - - - - - - - - - - - - -
二、项目运营所需的建筑物 - - - - - - - - - - - - - -
第六章 项目投资、资金筹措与运营评估 - - - - - - - - - -
一、项目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二、资金筹措、用资计划 - - - - - - - - - - - - - - -
三、资金回收计划 - - - - - - - - - - - - - - - - -
四、项目运营成本估算 - - - - - - - - - - - - - - - - -
五、运营、利润和税收的估算 - - - - - - - - - - - - - -
第七章 项目风险分析与社会经济分析 - - - - - - - - - -
一、项目财务静态分析 - - - - - - - - - - - - - - -
二、项目不确定因素分析 - - - - - - - - - - - - - - -
三、社会效益及福射 - - - - - - - - - - - - - - -
四、地方财政预估 - - - - - - - - - - - - - - -
第八章 环境保护 - - - - - - - - - - - - - - - - - - - -
一、环境影响分析 - - - - - - - - - - - - - - -
二、环境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第九章 物业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章 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大致是这么个结构

② 工业企业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工业企业法

主要有:195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该规定适当扩大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工业的权限和企业主管人员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权限。它是初步改革中国工业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法规。1961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七十条”,是一个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它明确指出了国营工业企业的性质和任务,基本权限和责任,国家对企业和企业内部的管理原则等内容。
197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5个改革管理体制的文件,提出企业有利润留成等 10项权限和保证完成国家计划等9项义务。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1982年颁发的《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是保障职工民主管理企业权利,加强厂长(经理)负责制的重要法规。前者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力机构。后者对于厂长的任免、责任、职权及奖惩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两个法规以及中共中央1982年 2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共同遵循的根本原则是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厂长行政指挥。这是根据多年来实践经验对中国工业企业内部的领导制度和管理制度作出的概括。
1983年国务院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是80年代中国调整国营工业企业各种经济关系的综合性法规。《条例》共10章84条。明确规定:国营工业企业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企业是法人,厂长是法人代表。企业对国家规定由它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依法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见所有权),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国家规定的责任,并能独立地在法院起诉和应诉等。《条例》还对企业的开办和关闭,企业的权限和责任,职工的权利和责任,企业的组织领导,企业与主管单位的关系,企业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关系,企业与地方人民政府的关系以及奖励与惩罚等,都作了规定。 1961年中共中央曾发布《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1979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这两个规定使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管理工作初步制度化、规范化。
1983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是80年代中国调整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种经济关系的重要法规,共8部分,30条。条文明确规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是由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接受国家计划指导,遵循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职工集资,适当分红,集体积累,自主支配等项原则。国家保护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并根据政策、计划进行统筹安排,积极鼓励、扶持、帮助其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具有法人资格。各有关部门对待集体所有制单位应同国营单位一样,在政治上一视同仁,在经济上平等对待。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平调、挪用、侵吞或私分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资金、利润、厂房、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一切资财;不得无偿调用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劳动力。对于侵犯集体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企业有权抵制、索赔,或向司法部门提出控告。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1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第二条 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按照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章程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它合法权益。
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家对合营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条 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第四条 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第五条 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
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中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上述各项投资应在合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加以规定,其价格(场地除外)由合营各方评议商定。
第六条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
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
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应当依法通过订立合同加以规定。
第七条 合营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合营企业应当为该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 合营企业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后,扣除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合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外国合营者将分得的净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时,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
第九条 合营企业应凭营业执照在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允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立外汇帐户。
合营企业的有关外汇事宜,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办理。
合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可直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条 合营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
鼓励合营企业向中国境外销售产品。出口产品可由合营企业直接或与其有关的委托机构向国外市场出售,也可通过中国的外贸机构出售。合营企业产品也可在中国市场销售。
合营企业需要时可在中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一条 外国合营者在履行法律和协议、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分得的净利润,在合营企业期满或者中止时所分得的资金以及其它资金,可按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货币,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鼓励外国合营者将可汇出的外汇存入中国银行。
第十二条 合营企业的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它正当收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第十三条 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按不同行业、不同情况,作不同的约定。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可以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在距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第十四条 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因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董事会不能协商解决时,由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由合营各方协议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
合营各方没有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③ 有一工业投资项目,已知项目原是投资额为2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

必要报酬率i都没有,咋算?

每年折旧为(200+资本化利息20-残值20)/10=20万元
2-5年经营现金流量30+20=50万元,6-11年经营现金流量40+20=60万元,第11年末残值收入20万元。(一年建设期)
NPV=50*(P/A,i,4)*(P/F,i,1)+60*(P/A,i,6)*(P/F,i,5)+20*(P/F,i,11)-250

④ 工业投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对新建工业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以期达到最佳经济效果的一种方法。20世纪30年代,美国对开发田纳西流域进行可行性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得到广泛发展,并成为西方各国企业家对新建项目投资前必...

⑤ 工业投资的介绍

《工业投资》是(美)马特.施拉德编著的图书,由中信出版社于2011年11月出版。该书讨论影响工业股票的主要因素——政府和公司支出,并阐述如何在不同的宏观环境和行业特定事件下进行投资获利。将工业板块分为三大行业组——生产资料、运输,以及商业服务和用品,并介绍其相关的行业及子行业。深入讨论自上而下投资法以及证券分析。详细介绍全球基本设施市场——从分享市场繁荣的投资方法到投资背后所蕴涵的风险。介绍全球工业股票投资领域的主要构成——从建筑制品和机械到海运和电子设备。归纳出5步投资过程,以区分工业板块中的公司,旨在帮助你识别出最具超额收益潜力的公司。适合专业投资人、投资机构、大型企业、私募基金、创投公司、基金公司等阅读。

⑥ 营范围: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一产业是直接从自然界获取产品的产业,包括农业、采矿业、制盐业等。
第二产业是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工业(包括采掘工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

⑦ 工业产权法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

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
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

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

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

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
(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
(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

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
(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
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
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
(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
[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

其他相关文献:

1.《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
3.《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
4.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
5.《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6.《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
7.《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
8.《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
9.《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
10.《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
11.《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
12.《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
13.《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

⑧ 一般工业项目是指什么

完整工业投资项目是指以新增工业生产能力为主的投资项目,其投资内容不仅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而且还包括流动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在估算现金流量时,为防止多算或漏算有关内容,需要注意:必须考虑现金流量的增量;尽量利用现有的会计利润数据;不能考虑沉没成本因素;充分关注机会成本;考虑项目对企业其他部门的影响。
1、现金流入量——营业收入、补贴收入、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和回收流动资金。现金流入量的估算:
1)营业收入是运营期最主要的现金流入量,应按项目在经营期内有关产品的各年预计单价和预测销售量(假定经营期每期均可以自动实现产销平衡)进行估算。
2)补贴收入是与运营期收益有关的政府补贴,可根据按政策退还的增值税、按销量或工作量分期计算的定额补贴和财政补贴等予以估算。
3)在终结点上一次回收的流动资金等于各年垫支的流动资金投资额的合计数。回收流动资金和回收固定资产余值统称为回收额,假定新建项目的回收额都发生在终结点。
2、现金流出量——建设投资、流动资金投资、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维持运营投资和调整所得税。现金流出量的估算:
1)建设投资的估算
固定资产投资是所有类型的项目投资在建设期必然会发生的现金流出量,应按项目规模和投资计划所确定的各项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来估算。
在估算构成固定资产原值的资本化利息时,可根据长期借款本金、建设期年数和借款利息率按复利计算,且假定建设期资本化利息只计入固定资产的原值。
2)流动资金投资的估算
在项目投资决策中,流动资金是指在运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营运资金。估算可按下式进行:
预收账款。
为简化计算,我国有关建设项目评估制度假定流动资金投资可从投产第一年开始安排。因此,投产第一年所需的流动资金应在项目投产前安排。
3)经营成本的估算
经营成本又称付现的营运成本(或简称付现成本),是指在经营期内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而动用现实货币资金支付的成本费用。经营成本是所有类型的项目投资在运营期都要发生的主要现金流出量,它与融资方案无关。其估算公式如下:
某年经营成本=该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十该年工资及福利费+该年修理费+该年其他费用
上式中,其他费用是指从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扣除了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工资及福利费以后的剩余部分。
4)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估算
在项目投资决策中,应按在运营期内应交纳的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估算。
5)维持运营投资的估算
本项投资是指矿山、油田等行业为维持正常运营而需要在运营期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应根据特定行业的实际需要估算。
6)调整所得税的估算
为了简化计算,调整所得税等于息税前利润与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乘积。

⑨ 工业利润如何计算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的利得和损失等。
(一)利润的计算方法
企业利润的计算方法如下:

公式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称为期间费用,其核算方法如下。1.销售费用的核算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具体包括的项目内容为: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租赁费(这里的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以及企业为销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费用,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损耗和其他经费。销售费用属于间接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人当期的损益。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在“销售费用”账户中核算,并按项目设明细账。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借记该账户,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一等账户;月终,将借方归集的销售费用全部由本账户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账户月末没有余额。【例8-1】甲工业企业2月28日发生的与产品销售费用相关的业务有:计提当月销售人员工资50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广告费8000元。计提销售人员工资时:
借;销售费用50000贷:瘟付职工薪酬50000支付广告费用时:借:销售费用8000贷;银行存款80002.管理费用的核算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的项目有: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咨询费、诉讼费、公司经费、上交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其中公司经费包括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劳动保险费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退休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交际应酬费用,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益。进行管理费用的核算,需设置“管理费用”总账,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企业发生各项管理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累计摊销”、“累计折旧”、“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期末将“管理费用”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例8-2】甲工业企业2月28日发生的与管理费用相关的业务有:计提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20000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1500元;无形资产摊销1400元;用库存现金支付业务招待费800元;行政管理人员报销差旅费600元,以现金支付。计提行政管理人员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20000贷:应付职工薪酬20000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时借:管理费用1500贷:累计折旧1500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1400贷:累计摊销1400支付业务招待费时:借:管理费用800贷:银行存款800行政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借:管理费用600贷:库存现金6003.财务费用的核算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银行手续费、短期借款利息。为购建固定资产而筹集资金所发生的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完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应计人有关固定资产价值,不包括在财务费用内。在会计核算中设置“财务费用”账户进行总分类核算。“财务费用”属于损益类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支付各项费用,贷方登记结转各项费用,期末结转后无余额。(1)企业发生各项财务费用时:借:财务费用(有关明细账户)贷:应付利息(借款利息支出)银行存款(手续费)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
(2)发生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时借:应付利息(借款利息支出)银行存款(手续费)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贷:财务费用(有关明细账户)(3)期末结转财务费用时:借:本年利润贷:财务费用如果是收益大于支出时借:财务费用贷:本年利润【例8-3】甲工业企业一季度末转付银行借款利息支出5000元,其中已预提3500元。借:财务费用1500应付利息3500贷:银行存款5000
(二)损益类账户的结转
设置“本年利润”账户,用来核算本年度内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分别将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转入其账户的贷方,将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转入其账户的借方。“本年利润”账户借贷两方相抵后的差额若在贷方,为本期净利润;若在借方,则为本期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