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后男方和他人投资,离婚后的债务和收益如何分配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2. 婚后向父母借钱投资,赚的钱归谁所有呀
亲兄弟明算账,建议你做的投资计划,利润如何分,还要看你自己的想法,父母可能不指望你把利润给她,本金还给就不错了,看你个人的打算
3. 结婚后夫妻共同投资,但是后来离婚了,投资都归男方所有,后来投资失败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如果离婚时双方有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分割完毕。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
所以不需要承担。
4. 婚后一方用借款共同投资,离婚后投资款如何分割
应当平均分,因为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属于共同财产。
5. 婚前借钱投资,婚后收益,这个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先说第一个,婚前协议里,对婚前财产进行了划分,婚后,被划分的婚前财产所有权,及其婚后产生的收益,也归原所有人所有,并非双方共同财产。再说第二个,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共享利益共担债务,任何一方不能只享受利益不分担债务,婚后买房,如无特别约定,是双方共有的产权,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向银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这种法律责任是法定的,不因一方不签字而发生变化。
6. 婚后债务如何分配 婚后男方单方欠债,离婚时债务女方是否需要分担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修正)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 母亲婚内借钱欠的债务用于自己投资,父亲并不参与和知情,因为感情不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是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偿还。
《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8. 结婚后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也有债务吗
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8)婚后借债投资扩展阅读
谢某与刘某存在铁矿粉业务往来,由刘某供货给谢某,2014年12月31日双方结算,刘某尚欠谢某铁矿粉货款计378458.31元,2015年2月15日双方签订还款协议。
协议签订后,刘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谢某多次催收,刘某均未支付。无奈之下,刘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及其妻子周某告上法庭。因为刘某认为拖欠货款发生在谢某与周某的婚姻存续期间,系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湘东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的规定,原告提供的《还款协议》上只有被告刘某的个人签名,所欠数额已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被告刘某、周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原告要求被告周某共同支付拖欠货款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9. 婚前借钱投资做工程,婚后工程一直在做,借的钱婚后是共同债务
如果该工程所得的收益归属于夫妻共同的,那么之前借的钱也应该算作是夫妻共有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