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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明年国债发行可能超两万亿

发布时间: 2021-04-16 02:02:17

1. 国家财政收入过五万亿,为什么还要发行国债

国家发行国债的原因,主要是用来调节货币流通量的。
国债发行一般来说有两种用途,一是政府筹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内需.另一种用途就是政府公开市场操作的手段,目的在于调节市场上的资金量,对于西方国家来说,第二种意义更大,当市场上的钱太多的时候,政府通过发行国债来收集市场上的资金以防止通货膨胀,调节利率.
这是我国发行国债和其他国家的比较:一、我国现行的国债发行方式。(直接发行、代销发行、承购包销发行、招标拍卖发行。)即“是什么”。
二、国际主要的国债发行方式。
三、我国与国际发行方式的利弊比较。即“存在什么问题”。
四、如何改进。即“解决问题”。

国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二是国债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好比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就像零售市场。一级市场是否顺利通畅,对国债的发行至关重要。一般说来,国债发行有四种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日子越过越富裕,余钱剩米多了,就会想着去投资,于是有炒股的、做期货的,集邮的,搞艺术品收藏的等等,投资方式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而在诸种投资方式中,国债可说是一枝独秀,倍受投资者青睐。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国债是国家发行的,国家财大气粗,政府决不会有借无还。投资国债不仅风险小,而且收益又比银行储蓄高。因此,国债被誉为"金边债券"。

私人之间的借债,程序比较简单。往往找一个公证人或担保人,借贷双方立个字据,一手签字盖章,一手交付借款便可告成。国债则复杂得多,它必须通过国债市场,才能流入投资者手中。国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中央财政通过该市场,将新发行的国债销售给资金比较雄厚的投资者。与国债发行市场对应的,是国债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打个比方,一级市场好比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就像零售市场。在二级市场上,那些一级市场的投资者,再将手中的国债转让、出售给更多的中小投资者。一级市场是否顺利通畅,对国债的发行至关重要。

2. 简述发行国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原因

发行国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适度的国债规模刺激经济发展,规模过大对经济发展有负面效应,适度的国债发行可以有效控制货币供应量。国家公债的运用可以影响市场利率。适度的国债可以调节供给与需求的总量平衡。

原因:国债是弥补财政赤字的较优方式。败政赤字出现后,一般有三种方式弥补。一是动用历年的财政结余;二是向中央银行借款或透支;三是发行国家公债。

政府通过发行国债,将社会暂时闲置的个人公共消费资金集中起来,并改变其使用性质,将其转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或将资金沉淀下来,变一部分现实的购买力为潜在的购买力,从而减缓总需求压力。

(2)明年国债发行可能超两万亿扩展阅读:

在所有的理财产品中,国债由国家信用做为背书,应该是属于最安全的投资产品。称市场称为“无风险投资”。

2019年,国债三年期收益率为4%,五年期收益率4.27%,相比银行定期同期产品并不低。在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兑的情况下,国债毫无疑问成为了“保本理财”性价比较高的替代品之一。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储蓄国债“随到随买”试点,将储蓄国债发行时间由原来的10天延长至全月。

而个人投资者可在4月全月,通过40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共计约13万个营业网点,以及27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网上银行购买储蓄国债,有利于提高个人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便利性。

本次发行的电子式储蓄国债在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方可提前兑取。而且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

3. 国债发行得越多越好吗

不是.
国债发行一般来说有两种用途,一是政府筹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内需.另一种用途就是政府公开市场操作的手段,目的在于调节市场上的资金量,对于西方国家来说,第二种意义更大,当市场上的钱太多的时候,政府通过发行国债来收集市场上的资金以防止通货膨胀,调节利率.
国债发行的过多有可能是政府资不抵债的表现,或者是仅仅是政策性的发行为了调节货币量,所以当然不是越多越好.

4. 中国买美国两万亿的国债的钱是怎么来的是税收吗

税收和公债都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人类社会自有国家产生以来就有税收,而国债的出现则是后来的事。
税收是国家凭借国家的强制力按照税法规定无偿、因定的向纳税人征收的收入;是一种强制行政行为,没有利益回报。
国债收入是国家以发行国债的方式向社会蓦集的资金;它是社会公众以投资、自愿作为基础的,有利益回报的。
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
国债不同于税收,首先在于国债是一种国家信用,而税收则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强制征收的。作为国家信用,必须遵循信用关系的原则。这就是说,国债发行人——国家,与国债认购人双方,在法律上应该是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国债的发行,必须以国债认购人自愿认购为前提。而在税收中,国家与纳税者双方在法律上是分别处于执法者与守法者的不同地位,它以征收者强制征收,纳税者依法无条件缴纳为前提。同时,国债发行人作为债务人,是在筹措以偿还为条件的借款;国债认购人作为债权人,是以预期收回本息为条件向国家贷款。它不像税收,征收者是在进行一种不付任何代价的无偿征收,缴纳者是在履行一种纯义务的缴纳。
其次,国债不同于税收,还在于两者的财政作用不一样。国债在举借的年度虽然可以暂时解决财政困难,但因为仍需用以后财政年度的收入来偿还,因此有人把国债称作财政预支。而税收则不同。税收是当年财政的实际收入,以后毋须偿还,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真实财力。当然,就国债本身来说,生产性国债和消费性国债对于财政的作用,也并不能一概而论。生产性国债,只要以后年度中以债款投资所增加的财政收入能够超过所需的还本付息支出,就是有积极意义的。至于消费性公债,情况就不相同了。它通常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条件下才发行的。往往逐年有增无减,最终使财政陷入严重的困境。

5. 国家为什么要发行国债啊。。国家还需要钱干嘛呢他不会自己印钞票啊。

简单地说
就是国家向人民借钱,有利息的!

国家发行国债的原因,主要是用来调节货币流通量的。
国债发行一般来说有两种用途,一是政府筹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内需.另一种用途就是政府公开市场操作的手段,目的在于调节市场上的资金量,对于西方国家来说,第二种意义更大,当市场上的钱太多的时候,政府通过发行国债来收集市场上的资金以防止通货膨胀,调节利率.
这是我国发行国债和其他国家的比较:一、我国现行的国债发行方式。(直接发行、代销发行、承购包销发行、招标拍卖发行。)即“是什么”。
二、国际主要的国债发行方式。
三、我国与国际发行方式的利弊比较。即“存在什么问题”。
四、如何改进。即“解决问题”。

国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二是国债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好比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就像零售市场。一级市场是否顺利通畅,对国债的发行至关重要。一般说来,国债发行有四种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日子越过越富裕,余钱剩米多了,就会想着去投资,于是有炒股的、做期货的,集邮的,搞艺术品收藏的等等,投资方式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而在诸种投资方式中,国债可说是一枝独秀,倍受投资者青睐。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国债是国家发行的,国家财大气粗,政府决不会有借无还。投资国债不仅风险小,而且收益又比银行储蓄高。因此,国债被誉为"金边债券"。

私人之间的借债,程序比较简单。往往找一个公证人或担保人,借贷双方立个字据,一手签字盖章,一手交付借款便可告成。国债则复杂得多,它必须通过国债市场,才能流入投资者手中。国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中央财政通过该市场,将新发行的国债销售给资金比较雄厚的投资者。与国债发行市场对应的,是国债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打个比方,一级市场好比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就像零售市场。在二级市场上,那些一级市场的投资者,再将手中的国债转让、出售给更多的中小投资者。一级市场是否顺利通畅,对国债的发行至关重要。

在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几经变迁。上个世纪80年代,采用行政分配的方式,摊派发行国债。到了90年代初,便改为承购包销,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时至今日,已演变为四种发行方式并存,它们分别是:直接发行、代销发行、承购包销发行、招标拍卖发行。直接发行方式,指的是财政部面向全国,直接销售国债。这种发行方式,共包含三种情况,一是各级财政部门或代理机构销售国债,单位和个人自行认购。第二种情况,也就是80年代的摊派方式,属带有强制性的认购。第三种是所谓的"私募定向方式",财政部直接对特定投资者发行国债。例如,对银行、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基金等,定向发行特种国债、专项国债等。代销发行与直接发行正好相反,财政部委托代销者负责国债的销售。我国曾经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运用过这种方式。至于承购包销,顾名思义,就是指大宗机构投资者,先承购国债,只有包销出去以后,才能获利。倘若销售出了问题,那么售不出的部分,只能自己消化。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承购包销成为我国国债发行的主要方式。事实上,不仅我国,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用这种方式。

国债发行第四种方式,是招标拍卖方式。采取这种方式,国债认购价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说了算,而是在拍卖场上投标竞价确定。在这里,招标有两种具体方式,竞争性招标和非竞争性招标。前者既然冠名为竞争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竞争性招标条件下,投标者把认购价格和数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据此开标。决定中标的依据,就是发行价格的高低。投标者认购价格高,招标者受益就大,所以出价高者胜出。而非竞争性招标,乍一看与竞争性招标相似,实则差异巨大。说它们相似,是因为,非竞争性招标沿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开标;说它们不同,是指结果不同。实行竞争性投标,只有出价最高的投资者获得国债发行权。而采取非竞争性招标,却类似于吃大锅饭,参加投标的投资者人人有份。

通过非竞争性的招标拍卖方式发行国债,在中标价格确定上,有两种有代表性的招标规则:"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所谓"荷兰式"招标,指的是中标价格为单一价格,这个单一价格通常是投标人报出的最低价,所有投资者按照这个价格,分得各自的国债发行份额。而"美国式"招标,中标价格为投标方各自报出的价格。举个例子,在一场招标中,有三个投标人A、B、C,他们投标价格分别是85元、80元、75元,那么按照"荷兰式"招标,中标价格为75元。倘若按照"美国式"招标,则A、B、C三者的中标价分别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国从1996年开始,将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而且从2003年起,财政部对国债发行招标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即在原来单一"荷兰式"招标基础上,增加"美国式"招标方式,招标的标的确定为三种,依次是利率、利差和价格。

从国债开始发行那刻起,它就有章可循。只不过,在不同时期,人们对规则的理解各不相同。随着国债发行在各国实践的深入,很多旧的原则不再适用。而有些原则,却经过反复考验,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可。以景气发行原则为例,它是指发行国债,要根据社会经济状况,确保经济的景气,也就是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这就要求国债发行者审时度势,相机抉择。例如,经济萎缩低迷,需要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时,短期国债就要披挂上阵,身先士卒。此中原因,不难理解:短期国债流动性强,能在较短时间内筹集更多的资金,就如冬天里点燃的一堆堆烈火,有助于经济快速回升。相反,经济过热时,长期国债就当仁不让,挺身而出,它的比重增大,无疑将减弱货币的流动性,对于"发烧"的经济,正如夏日里的清凉饮品,消热解渴,静气安神。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人们借钱,总是事先掂量清楚,有把握偿还,才好意思开口。国家向百姓借钱,发行国债,也是一样。在对国债规模的管理上,大多数发达国家,采取的是国债余额限额管理,这意味着,国会负责审定一段较长时期的国债余额限额,只要不超过限额,国会对国债发行不予干涉,政府在限额内,可以自由行事,自主确定每一年度的发行规模。当然,如果国债余额胆敢跨越雷池一步,超出限额的话,那么国会就出手干预。这很像巡警的风格,假如你在路上遵纪守法,你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但是如果你违反交通法规,或逆行,或闯红灯,巡警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你面前,惩治你。

在我国,对国债发行规模,实行年度额度管理制度,即下一年度国债发行计划,通常是在上一年第四季度编制,对国家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的测算,是编制国债发行计划的主要依据。这个计划将作为国家预算的一部分上报国务院,由国务院在下一年三月的全国人大会上提请审议。一旦通过,国债发行计划就如同法律文本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倘若在年度内,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需要追加或削减国债,政府无权随意为之,必须像修改法律法规一样,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其审议批准后才能执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债发行方式经历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购包销,到目前的定向发售、承购包销和招标发行并存的发展过程,总的变化趋势是不断趋向低成本、高效率的发行方式,逐步走向规范化与市场化。

(1)定向发售。定向发售方式是指定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发行国债的方式,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等品种。

(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方式始于1991年,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它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因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发行方式。

(3)招标发行。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商和发行条件。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招标发行又可分为缴款期招标、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

①缴款期招标。缴款器招标,是指在国债的票面利率和发行价格已经确定的条件下,按照承销机构向财政部缴款的先后顺序获得中标权利,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

②价格招标。价格招标主要用于贴现国债的发行,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如果中标规则为“荷兰式”,那么中标的承销机构都以相同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来认购中标的国债数额;而如果中标规则为“美国式”,那么承销机构分别以其各自出价来认购中标数额。

举例来说,当面值为100元、总额为200亿元的贴现国债招标发行时,若有A、B、C三个投标人,他们的出价和申请额如表5-1所示,那么,A、B、C三者的中标额分别为90亿元、60亿元和50亿元,在“荷兰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都为75元,而在“美国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分别是自己的投标价,即等于85元、80元和75元。

由上可见,“荷兰式”招标的特点是“单一价格”,而“美国式”招标的特点是“多种价格”。我国目前短期贴现国债主要运用“荷兰式”价格招标方式予以发行。

③收益率招标。收益率招标主要用于付息国债的发行,它同样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形式,原理与上述价格招标相似。

招标发行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过程,从而能反映出承销商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和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推动了国债发行利率及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进程。此外,招标发行还有利于缩短发行时间,促进国债一、二级市场之间的衔接。基于这些优点,招标发行已成为我国国债发行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6. 国债发行有哪些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债发行方式经历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购包销,到目前的定向发售、承购包销和招标发行并存的发展过程,总的变化趋势是不断趋向低成本、高效率的发行方式,逐步走向规范化与市场化。(1)定向发售。定向发售方式是指定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发行国债的方式,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等品种。(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方式始于1991年,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它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因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发行方式。(3)招标发行。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商和发行条件。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招标发行又可分为缴款期招标、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①缴款期招标。缴款器招标,是指在国债的票面利率和发行价格已经确定的条件下,按照承销机构向财政部缴款的先后顺序获得中标权利,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②价格招标。价格招标主要用于贴现国债的发行,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如果中标规则为“荷兰式”,那么中标的承销机构都以相同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来认购中标的国债数额;而如果中标规则为“美国式”,那么承销机构分别以其各自出价来认购中标数额。举例来说,当面值为100元、总额为200亿元的贴现国债招标发行时,若有a、b、c三个投标人,他们的出价和申请额如表5-1所示,那么,a、b、c三者的中标额分别为90亿元、60亿元和50亿元,在“荷兰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都为75元,而在“美国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分别是自己的投标价,即等于85元、80元和75元。由上可见,“荷兰式”招标的特点是“单一价格”,而“美国式”招标的特点是“多种价格”。我国目前短期贴现国债主要运用“荷兰式”价格招标方式予以发行。③收益率招标。收益率招标主要用于付息国债的发行,它同样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形式,原理与上述价格招标相似。招标发行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过程,从而能反映出承销商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和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推动了国债发行利率及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进程。此外,招标发行还有利于缩短发行时间,促进国债一、二级市场之间的衔接。基于这些优点,招标发行已成为我国国债发行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7. 2万亿央视直达资金项目,资金效果如何

许多地方曝出了在发行和使用中央政府用于帮助企业和处境不利群体的直接资金过程中的问题,其中在某些地方,资金没有按要求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存在于一些基层政府部门的账户中,“金钱和其他物品”没有发放现象仍然很普遍,根据财政部的最新数据,中央政府在扣除支持减税费的3000亿元及占比的基础上,已发行167400亿元实施直接管理,金额接近98.5%,但是,实际支出仅为5097亿元,支出进度仅为30%左右。

新冠状肺炎爆发后,许多中小型企业由于各种实际困难而陷入困境

例如,在一些市县,项目图书馆建设和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准备不到位,导致无法及时缴纳直接资金。一些项目的前期工作尚未完成,实际支出尚未形成,此外,直接资金的很大一部分是社会保障类别对家庭的补贴资金,通常按月支付,不可能超出计划的支出,这些情况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面对直接资金分配效率有限的问题,基层政府也应努力改善,积极理解和调查困难企业和集团的实际需求,以利用宝贵的中央资金。

8. 国债发行过多会出现什么影响

国家债券过多,是一个国家过量支出的表现,一个国家支出的越多说明这个国家正在过分的发展,过分的发展会导致两个结果:

一、因为运用得当而导致国家变得富强;

二、如果运用的不得当会使得一个国家的发展变得缓慢,甚至停滞。

国债: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8)明年国债发行可能超两万亿扩展阅读:

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国债的债权人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只能是一个一般的国家。

从法律关系的性质的角度来看:债务法律关系,改变和消除更多的反映国家单方面的意愿,尽管与其他金融法律关系相比,债券型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但与普通债权债务关系,它反映了一定的从属地位,在内部法律关系,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