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债发行有哪几种方式
固定收益出售法(在金融市场上按预先定的发行条件发行国债的方式,具有认购期限短、改造条件固定、改造机构不限和主要适用于可转让的中长期债券四个特点);2.公募拍卖方式(也称竞价投标方式,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发行,有三个特点:发行条件通过投标决定、以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为发行机构、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发行的国债发行方式是公募法。3.连续经销方式(亦称出卖发行法,指发行机构受托在金融市场上设专门柜台经销的一种较为灵活的发行方式,特点:经销期限不定、发行条件不定、主要通过金融机构中央银行证券经纪人经销、适用于不可转让债券,特别是储蓄债券);4.承受发行法(又叫直接推销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与认购者举行一对一谈判出售国债的发行方式,特点:发行机构只限于财政部门、认购者主要限于机构投资者、发行条件通过直接谈判确定、主要运用于某些特殊类型的政府债券的推销),适用于金融市场利率较稳定国家的国债发行方式是承受法。
Ⅱ 国债按发行方式分有几种
国债的发行方式
国债的发行指国债售出或被个人和企业认购的过程,其核心是确定国债售出的方式即国债发行的方式。国债的发行主要有固定收益出售方式、公募拍卖方式、直接推销方式等。
1.固定收益出售方式
这是一种在金融市场上按预先确定的发行条件发行国债的方式。
2.公募拍卖方式
公募拍卖方式,这是一种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公开招标发行国债的方式
3.直接推销方式
也称承受发行法。它是一种由财政部门直接与认购者举行一对一谈判出售国债的发行方式。
Ⅲ 国债发行的方式
国债的发行可通过为挂牌分销和合同分销两种方式。
Ⅳ 债券的三种发行方式
(1)平价发行,即淡券发行价格与票面名义价值相同.(2)溢价发行,即发行价格高于债券的名义价值.(3)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的票面面值.
Ⅳ 国债发行采取什么方式
我国国债发行的方式:公开招标方式、承销包销方式。目前,凭证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承购报销方式,记账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Ⅵ 记账式国债可采取混合式和美国式招标的发行方式 1年以上的国债采用美国式招标方式发行
该句话错误的是在与:“1年以上的国债采用美国式招标方式发行”,因为我国1年以上的国债招标方式并非只有美国式招标一种方式。
具体如下:
根据《201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目前记账式国债发行釆用荷兰式、美国式、混合式招标方式,招标标的为利率、利差、价格或数量。目前我国记账式国债中贴现债为美国式招标,
招标标的为价格;1-10年的附息国债为混合式招标,招标标的为利率;部分10年以上超长债为荷兰式招标,招标标的为利率。
荷兰式招标方式。
标的为利率或利差时,全场最高中标利率或利差为当期国债票面利率或基本利差,各中标国债承销团成员均按面值承销;标的为价格时,全场最低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发行价格各中标机构均按发行价格承销。
美国式招标方式。
标的为利率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票面利率,中标机构按各自中标标位利率与票面利率折算的价格承销;标的为价格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发行价格,中标机构按各自中标标位的价格承销。标的为利率时,高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一定数量以上的标位,全部落标;标的为价格时,低于 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一定数量以上的标位,全部落标。背离全场加权平均投标利率或价格一定数量的标位为无效投标,全部落标,不参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或价格的计算。
混合式招标方式。
标的为利率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票面利率,低于或等于票面利率的标位,按面值承销;高于票面利率一定数量以内的标位,按各中标标位的利率与票面利率折算的价格承销;高于票面利率一定数量以上的标位,全部落标。标的为价格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发行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标位,按发行价格承销;低于发行价格一定数量以内的标位,按各中标标位的价格承销,低于发行价格一定数量以上的标位,全部落标。背离全场加权平均投标利率或价格一定数量的标位为无效投标,全部落标,不参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或价格的计算。
Ⅶ 国债发行有哪些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债发行方式经历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购包销,到目前的定向发售、承购包销和招标发行并存的发展过程,总的变化趋势是不断趋向低成本、高效率的发行方式,逐步走向规范化与市场化。(1)定向发售。定向发售方式是指定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发行国债的方式,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等品种。(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方式始于1991年,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它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因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发行方式。(3)招标发行。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商和发行条件。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招标发行又可分为缴款期招标、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①缴款期招标。缴款器招标,是指在国债的票面利率和发行价格已经确定的条件下,按照承销机构向财政部缴款的先后顺序获得中标权利,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②价格招标。价格招标主要用于贴现国债的发行,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如果中标规则为“荷兰式”,那么中标的承销机构都以相同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来认购中标的国债数额;而如果中标规则为“美国式”,那么承销机构分别以其各自出价来认购中标数额。举例来说,当面值为100元、总额为200亿元的贴现国债招标发行时,若有a、b、c三个投标人,他们的出价和申请额如表5-1所示,那么,a、b、c三者的中标额分别为90亿元、60亿元和50亿元,在“荷兰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都为75元,而在“美国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分别是自己的投标价,即等于85元、80元和75元。由上可见,“荷兰式”招标的特点是“单一价格”,而“美国式”招标的特点是“多种价格”。我国目前短期贴现国债主要运用“荷兰式”价格招标方式予以发行。③收益率招标。收益率招标主要用于付息国债的发行,它同样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形式,原理与上述价格招标相似。招标发行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过程,从而能反映出承销商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和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推动了国债发行利率及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进程。此外,招标发行还有利于缩短发行时间,促进国债一、二级市场之间的衔接。基于这些优点,招标发行已成为我国国债发行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Ⅷ 国债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国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二是国债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好比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就像零售市场。一级市场是否顺利通畅,对国债的发行至关重要。一般说来,国债发行有四种方式。
固定收益出售法
固定收益出售法是指在金融市场上按预先定的发行条件发行国债的方式,具有认购期限短、改造条件固定、改造机构不限和主要适用于可转让的中长期债券四个特点。
公募拍卖方式
公募拍卖方式也称竞价投标方式,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发行,发行条件通过投标决定,以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为发行机构,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发行的国债发行方式是公募法。
连续经销方式
连续经销方式亦称出卖发行法,指发行机构受托在金融市场上设专门柜台经销的一种较为灵活的发行方式,特点是经销期限不定、发行条件不定,主要通过金融机构中央银行证券经纪人经销,适用于不可转让债券,特别是储蓄债券。
承受发行法
承受发行法又叫直接推销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与认购者举行一对一谈判出售国债的发行方式,发行机构只限于财政部门,认购者主要限于机构投资者,发行条件通过直接谈判确定,主要运用于某些特殊类型的政府债券的推销,适用于金融市场利率较稳定国家的国债发行方式是承受法。
Ⅸ 什么是国债混合式招标
混合式招标标的为利率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票面利率。投标机构中标利率低于或等于票面利率的标位,按票面利率购买当期国债;高于票面利率一定价位以内,按各自中标利率购买当期国债;高于票面利率一定价位以上标位,全部落标。
标的为价格时,以各标位中标数量为权重计算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投标机构中标价格高于或等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的标位,按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购买当期国债;投标机构中标价格低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一定价位以内的标位,按各中标价格购买当期国债;低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一定价位以下的则全部落标。
下面举出一个以利率为标的进行招标的例子,对这个概念进行阐述。
假设:某期国债竞争性招标量为250亿,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实际招标过程中,全部承销商最低竞投标位是3%,最高竞投标位是4%。
按照混合式招标的规则,财政部将从3%开始的标位竞投数量进行累计,假设到3.6%时,竞投数量累计为250亿元。由此,这3%到3.6%的利率区间就是计算混合式招标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的计算区间,具体计算方法是:将3%到3.6%之间所有标位按照竞投数量进行加权平均,即可得出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我们假设这个利率是3.4%,而我们将3.6%命名为最优中标标位。
这样,就出现了两个利率区间段:3%~3.4%及3.41%~3.6%。
所有在3%到3.4%的标位之间进行竞投的承销商,都将按照3.4%的利率进行承销。所有在3.41%至3.6%之间进行竞投的承销商,都将按照各自投标利率进行承销。
因此,如果某承销商幸运地选择了在3.41%至3.6%之间进行竞投,那么相对于那些按照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进行承销的承销商而言,就拥有了一定的利差优势。
仍以上述债券为例,介绍一下券商从中赚取利差的模式:
如果客户在承销商处下的订单是,在3.35%处认购3个亿,但承销商将该部分投标量的标位篡改为3.56%。
根据中标结果,由于客户的订单是选择在3.35%的标位进行竞投,客户必然认为自己中标的利率就是3.40%;另一方面,承销商则是以3.56%所对应的价格取得的债券。因此,承销商不需要动用自己一分一毫资金,而只因操纵客户标位就能轻松赚得3.40%~3.56%间的差价。
如果客户下的订单是在3.35%处认购3亿元,但是承销商将原来客户订单改在3.62%,鉴于最优中标标位是3.60%,承销商此次在3.62%标位上的3亿元投标量就没有中标。客户本应得到的3亿元债券也就此落空。这样承销商将不得不向别的承销商征询是否有足够数量的债券。
假设承销商将客户在3.62%的标位竞投3亿元篡改为在3.60%的标位上投注3亿元。按照中标结果:客户原定的标位并未中标,并不需要为此划付资金,但实际上承销商由于篡改了客户的标位而中标3亿元,这样承销商或者寻找其他买家垫付这笔资金,或者用自有资金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