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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国库国债宣传讲话稿

发布时间: 2021-04-10 03:17:47

A. 国库券与国债的区别

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中央政府发行的称国家公债,地方政府发行的称地方公债。

B. 请问国债、公债、国库券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1、概念不同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库券是指国家财政当局为弥补国库收支不平衡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公债是政府为解决账户透支的问题而采取的借债。政府可向社会的企业、事业机构及个人借债,向中央银行借债,也可向国外借债。

所以,可以将公债定义为国家或政府举借的债,是指国家或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采取信用的方式,向国内外取得的债务。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政府调节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


2、目的不同

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由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发行国库券的主要目的在于筹措短期资金,解决财政困难。当中央政府的年度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赤字时,国库券筹资是一种经常性的弥补手段,

3、特点不同

国债以中央政府的税收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风险小,流动性强,利率也较其他债券低。公债是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债券,利率较高,同时风险性大和变现能力较差。

国库券的发行方式,通常实行招标制,即每次发行前,财政部根据近期短期资金的需要量、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调控的需要等因素,确定国库券的发行规模,然后向社会公告。

C. 国库券和国债

储蓄国债与国库券的六大差异

1、申请购买手续不同。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持现金直接购买;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需开立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后购买。

2、债权记录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债权采取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形式记录,由各承销银行和投资者进行管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采取二级托管体制,由各承办银行总行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降低了由于投资者保管纸质债权凭证带来的风险。

3、付息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储蓄国债(电子式)付息方式比较多样,既有按年付息品种,也有利随本清品种。

4、到期兑付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需由投资者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逾期不加计利息;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后,承办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发行对象不同。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部分机构也可认购;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发行对象仅限个人,机构不允许购买或者持有。

6、承办机构不同。凭证式国债由各类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组成的37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销售;本次发售的储蓄国债(电子式)由经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确认代销试点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7家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销售。 为什么国库券属于货币市场证券而国债属于资本市场证券,原因就是前者不流通,后者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在交易所自由流通!

D. 国库券和国债有什么区别

国库券它的收益率跟国债的收益率差不多,但是国库券不便于流通。国债比较容易流通,因为国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随意的买卖。只要你持有证券账户就可以购买国债。

E. 简述国债的功能

1、筹措军费

在战争时期军费支出额巨大,在没有其他筹资办法的情况下,即通过发行战争国债筹集资金。发行战争国债是各国政府在战时通用的方式,也是国债的最先起源。

2、平衡财政收支

增发通货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种办法是最不可取的,因为用增发通货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会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其对经济的影响最为剧烈。在增税有困难,又不能增发通货的情况下,采用发行国债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还是一项可行的措施。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可以吸收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帮助国家渡过财政困难时期。

3、筹集建设资金

国家要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中长期资金,通过发行中长期国债,可以将一部分短期资金转化为中长期资金,用于建设国家的大型项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4、借换国债的发行

借换国债是为偿还到期国债而发行,在偿债的高峰期,为了解决偿债的资金来源问题,国家通过发行借换国债,用以偿还到期的旧债,“这样可以减轻和分散国家的还债负担。

(5)国库国债宣传讲话稿扩展阅读:

购买国债注意事项:

1、尽量早买。国债的发行期限长达10天,每次国债开售之后都会比较抢手,尤其是国有大行网点都会排起长队,所以大家不要拖到后面几天买,最好在前一两天去买。今年3月10日是周六,除了大爷大妈之外,一些上班族也有时间去网点购买了,所以预计会比较火热。

2、只能银行柜台购买,不能在网上买。老百姓平常买的国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凭证式国债,只能在银行柜台购买,一种是电子式国债,既可以在银行柜台购买,也可以在网上银行购买。本次发行的是凭证式国债,只能在银行柜台购买,大家要持身份证至银行网点办理。

3、去中小银行购买。很多人以为国债只能在国有银行购买,尤其是一些老年人,其实大家搞错了,很多中小银行也可以购买,包括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每家银行分配的额度不同,小银行由于不太受关注,所以更好买一些,完全没必要去国有大行抢购。

F. 什么是国库券与国债有什么区别

是同一个东西,是不同时候的产物,都是国家集资的方式
国库券,以前我国政府为了筹集资金发行国库券,是纸质的,有点像RMB,叫国库券
国债,是现在国家发行的筹集资金的凭证,现在一般是电子凭证,很少有纸质的,所以叫国债

G. 国库国债条子 意思

treasury STRIPS :库务署带

H. 国债和国库券有何联系

国债是由政府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
国库券是中央政府发行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证券,是货币市场上重要的融资工具。发行国库券的主要目的在于筹措短期资金,解决财政困难。当中央政府的年度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赤字时,国库券筹资是一种经常性的弥补手段。

国家债券是广义货币的一种,是指以国家信誉为主体,授权或直接发行的中央货币单位借贷。包括向国内公民、国内外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和其他经济关联或非关联主体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借贷。中国的外汇储备大部分是美圆,则主要是美国的国家债券。
国库券则单独指定期有目的的投资品种,有较固定的回报。

I. 有关国债的论文

国债是国家公债的简称,是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以人民币支付的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满足其履行公共职能的需要,在有偿条件下筹集财政资金时形成的国家债务。
从财政=税收+费用+利用+债务+其他收入这一等式中可以看出,在收支的总体平衡中,是由支出来决定收入的。因为有了支出的需要,才有了对足以支撑这些支出的收入的要求,因而才产生了财政。这是现代国家“以支定收”的基本财政理念。同时,也可以看出 ,收入是随着支出的变动而变动的。在支出一定的情况下,各种收入之间则存在着此增彼减的关系。一个人在自身收入足以满足生产、生活支出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去借债的,一个国家也是如此,只有当以税收为主的其他收入不足以满足国家预算的情况下,才需要发行国债。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债在财政收入中扮演着一种补充性的角色。所以从根本上说,国债只是赤字的伴生物。因此,只有当税收、利润和费用等既定的收入形式不能满足政府的支出需要时,国债才能作为某种调节器在灵活性上使财政收支的公式得以平衡。由此可以得出国债的基本功能就是弥补财政赤字。

在市场经济下,政府需要满足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需要。如此种类繁多、项目庞杂而经济效益又非常隐性的公共物品决定了政府用来满足这类支出的财政收入就必须具有稳定可靠、数额庞大等特征。与国债相比,税收恰好具有这一特性。税收凭借其强制性、固定性与无偿性这三大特性稳居财政收入的第一位,相形之下,国债的特征则是自愿性、有偿性和灵活性。自愿性是建立在群众自愿承受的基础上的。所以其收入的量不是很稳定可靠。有偿性是任何债务本身都具有的一大特征,借债就必须偿还。灵活性则是指国债的确立是以财政收支之间的差额为依据的,既不具有发行时间的连续性,也不具有发行数额的固定性。

国债在财政收入中所承担的角色就决定了国债应有的规模。从理论上讲,一国在每一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下,必然客观地存在着某种适度债务规模的数量规定性,也就是说,在这一规模上,国债功能可以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对经济生活的正面积极影响作用最大,相对而言负面的不利作用最小。在现实生活中,决定或影响适度债务规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深化程度,政府管理水平和市场健全程度,国债的结构状况、筹资成本与所筹资金的使用效益等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对国债总量的把握。

因此,国债的法律制度的根本任务就在于如何通过实体、程序上的各种规定以保证、维持国债的发行最大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

熊比特在1918年发表的《税收国家的危机》一文中,最早提出了税收国家危机的理论,其基本理念即在于由于国家职权的过度扩张,导致国家的支出大量扩充,无法由常规的税收收入来支应,最终将导致国家过度举债。如何避免这种危机是国债法的根本任务所在。

国债法是调整在国债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家就十分重视通过发行国债来弥补政府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但至今,我国并没有统一的国债立法,有关国债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发行一次国债,就对此进行一次的国债立法,在效力层面上也主要集中在法规和规章的层面上。
1949年12月,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央政府就决定于1950年发行一批人民胜利折实公债,通过《关于发行人民胜利建设公债的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债发行的国债立法的开始。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从1958年开始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制定《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后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成为一个“既无内在,又无外债”的国家,相应的国债立法也就停顿下来。1981年1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决定从当年起恢复发行国债。随后从1982年—1991年,国务院先后又发布了当年的国库券条例,在此期间国务院、财政部又先后发布对已发行的国库券进行偿还、付息等的法律规定,以及特种国债等其他国债方面的法律规定。1992年3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从这次的条例规定中,不再象以往那样是针对某一年发行国库券的规定,而是对国库券的有关内容作出了较为统一的规范。

自1994,我国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就已经超过了50%,而且一直呈攀升之势。,在1997年我国整个国家财政有1/4以上的支出、中央财政有近3/5的支出需要靠发行国债来维持。如果说26.8%的国家财政的债务依存度还没有高到无法承受的地步的话,那么55.6%的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则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大大超出了国际公认的安全线(15-20%)。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要目标的中央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的一半以上要依赖于发行国债,这不仅与政府活动本身的性质不符,而且照此发展下去,其潜在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调控这种风险,我认为主要的手段应该运用法律进行。法律的完善也就意味着这种风险在社会中可期待地被降低。

通过法律对发行国债的程序的规定以防止国债发行权的滥用。从根本上说说,国债的发行应纳入国家预算的范围之内,由权力机关进行,不应该随意下放。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尽量杜绝在各个方面的漏洞,以保证国债的正常运行并被用于正当的用途。国债,作为财政信用,它以国家为后盾,而国家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才能把这种信用制度强制地、稳定地建立起来,使其来源更具有可靠性,才能使国债的购买和转让者更增强信赖感。建立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重要的是创造一个法律环境,要在国债方面形成一个完整、配套的国家信用法律制度。只有通过对国债法的制定才能增强国债市场的透明度,才能预防和解决国债发行和转让中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国债市场的顺利发展,为国债市场的顺利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希望采纳

J. 国库券和国债区别

区别是国库券是有实物的。国债则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