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债的偿还方式
这不是相当于还贷款么?
只不过由银行变成了国家
因为这个项目是国家支持的
其实开发银行啊什么的,也都支持借款的
恩,一次性还还是分期,应该是你自己项目投资的自己的设想跟计划。应该不要问我们吧?
分两种
1.等额还本付息 —— 均匀
2.等额还本,按期付息 —— 前多后少
还本额应不大于折旧、摊销加净利润
投资初期,生产不稳定,未达设计要求,利润较少,故一般等额还本付息较受欢迎
国债的利率不知道也。肯定比银行低吧~
这是我自己的看法啦,仅供参考。
② 政府如何偿还国债
政府使用财政收入来偿还国债的。
如果是后者;一般是以企业名义发行的企业债。
③ 我国国债的偿还方式。
我国国债 可选择使用的国债偿还方式主要有以下5种:
(1)分期逐步偿还法。即对一种债券规定几个还本期,每期偿还一定比例,直至债券到期时,本金全部偿清。这种偿还方式,还本越迟,利率越高,以鼓励债券持有人推迟还本期,但国债偿还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将会因此而加大。
(2)抽签轮次偿还法。即在国债偿还期内,通过定期按债券号码抽签对号以确定偿还一定比例债券,直至偿还期结束;全部债券皆中签偿清为止。这种偿还方式的利弊与分期逐步偿还法大致类似。
(3)到期一次偿还法。即实行在债券到期日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偿清;其优点是国债还本管理工作简单、易行,且不必为国债的还本而频繁地筹措资金。缺点则是集中一次偿还国债本金,有可能造成政府支出的急剧上升,给国库带来较大压力。
(4)市场购销偿还法。即在债券期限内;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从证券市场上赎回(或称买回)一定比例债券,赎回后不再卖出,使这种债券期满时,已全部或绝大部分被政府所持有。这种方式的长处是给投资者提供了中途兑现的可能性,并会对政府债券的价格起支持作用‘其短处是政府需为市场购销进行大量繁杂的工作,对从事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也有较高的素质要求,因而不宜全面推行。
(5)以新替旧偿还法。即通过发行新债券来兑换到期的旧债券,以达到偿还国债之目的。
④ 试述偿还国债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哪几种
1、国债偿还的方式
(1)分期逐步偿还法。即对一种国债规定几个还本期,直到国债到期时,本金全部偿清。
(2)抽签轮次偿还法。即通过定期按国债号码抽签对号以确定偿还一定比例国债,直到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皆中签偿清时为止。
(3)到期一次偿还法。即实行在国债到期日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偿清。
(4)市场购销偿还法。即从证券市场上买回国债,以至期满时,该种国债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以新替旧偿还法。即通过发行新国债来兑换到期的旧国债。
2、国债偿还的资金来源
(1)通过预算列支。政府将每年的国债偿还数额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项目列入当年支出预算,由正常的财政收入保证国债的偿还。
(2)动用财政盈余。在预算执行结果有盈余时,动用这种盈余来偿付当年到期国债的本息。
(3)设立偿债基金。政府预算设置专项基金用于偿还国债,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付专款设立基金,专门用于偿还国债。
(4)借新债还旧债。政府通过发行新债券,作为还旧债的资金来源。实质是债务期限的延长。
⑤ 求目前国内外国债研究现状(论文用)
我国货币市场的另一个重要子市场是国债市场,这是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重要场所。1997年6月后,我国的国债市场一分为二,形成了相互隔绝的交易所场内国债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两部分,从而杜绝了银行资金流入股市。其中的银厅间债券市场应规范运作,发展较为迅速,己经成为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重要场所。
但是必须看到,目前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规模过小,使得中央银厅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效果大打折扣。例如,1999年全国银行问债券市场的交易量仅为刀.4亿元,只相当于场内国债交易量的,而1997年底余额为1亿元,商业银行系统的法定准备金、备付金合计约20000亿元,则基础货币约为33456亿元,即使假定这完全系中央银行买入,中央银行所能增加的基础货币仅占全部基础货币的0.23,无法真正有效地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是通过协调手段的调节实现的。其重点调控手段有:
第一,国债与公开市场业务的协调配合。目前国债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成为国家财政用于建设性支出和调整产业结构的主要财力来源。要把国债变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手段,使之成为既调节产业结构,又调节货币流量,成为发展、稳定于一体的经济杠杆,国债改革还需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发行短期国债,期限在3个月、半年、9个月和一年不等,不定期常年发行,中央银厅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吞吐国债,稳定基础货币,调节社会供需总量平衡,实现稳定。二是改变国债的使用方向,提高国债的利用效率。即国债不能用于消费性财政支出,应主要用于生产建设性支出,特别是用于支持国有经济的发展,确保国债走上“有投入也有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不致酿成沉重的偿债负担。
第二,财政投资项目与银行配套贷款的协调配合。目前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重点在于财政对于贷款的贴息措施。财政贴息可以大大降低信贷资金的成本,从而真正刺激起社会的投资需求,这样会在财政投入和民间投资之间建立起直接的连带关系。把后者真正带动起来。
⑥ 有关国债的论文
国债是国家公债的简称,是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以人民币支付的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满足其履行公共职能的需要,在有偿条件下筹集财政资金时形成的国家债务。
从财政=税收+费用+利用+债务+其他收入这一等式中可以看出,在收支的总体平衡中,是由支出来决定收入的。因为有了支出的需要,才有了对足以支撑这些支出的收入的要求,因而才产生了财政。这是现代国家“以支定收”的基本财政理念。同时,也可以看出 ,收入是随着支出的变动而变动的。在支出一定的情况下,各种收入之间则存在着此增彼减的关系。一个人在自身收入足以满足生产、生活支出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去借债的,一个国家也是如此,只有当以税收为主的其他收入不足以满足国家预算的情况下,才需要发行国债。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债在财政收入中扮演着一种补充性的角色。所以从根本上说,国债只是赤字的伴生物。因此,只有当税收、利润和费用等既定的收入形式不能满足政府的支出需要时,国债才能作为某种调节器在灵活性上使财政收支的公式得以平衡。由此可以得出国债的基本功能就是弥补财政赤字。
在市场经济下,政府需要满足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需要。如此种类繁多、项目庞杂而经济效益又非常隐性的公共物品决定了政府用来满足这类支出的财政收入就必须具有稳定可靠、数额庞大等特征。与国债相比,税收恰好具有这一特性。税收凭借其强制性、固定性与无偿性这三大特性稳居财政收入的第一位,相形之下,国债的特征则是自愿性、有偿性和灵活性。自愿性是建立在群众自愿承受的基础上的。所以其收入的量不是很稳定可靠。有偿性是任何债务本身都具有的一大特征,借债就必须偿还。灵活性则是指国债的确立是以财政收支之间的差额为依据的,既不具有发行时间的连续性,也不具有发行数额的固定性。
国债在财政收入中所承担的角色就决定了国债应有的规模。从理论上讲,一国在每一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下,必然客观地存在着某种适度债务规模的数量规定性,也就是说,在这一规模上,国债功能可以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对经济生活的正面积极影响作用最大,相对而言负面的不利作用最小。在现实生活中,决定或影响适度债务规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深化程度,政府管理水平和市场健全程度,国债的结构状况、筹资成本与所筹资金的使用效益等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对国债总量的把握。
因此,国债的法律制度的根本任务就在于如何通过实体、程序上的各种规定以保证、维持国债的发行最大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
熊比特在1918年发表的《税收国家的危机》一文中,最早提出了税收国家危机的理论,其基本理念即在于由于国家职权的过度扩张,导致国家的支出大量扩充,无法由常规的税收收入来支应,最终将导致国家过度举债。如何避免这种危机是国债法的根本任务所在。
国债法是调整在国债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家就十分重视通过发行国债来弥补政府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但至今,我国并没有统一的国债立法,有关国债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发行一次国债,就对此进行一次的国债立法,在效力层面上也主要集中在法规和规章的层面上。
1949年12月,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央政府就决定于1950年发行一批人民胜利折实公债,通过《关于发行人民胜利建设公债的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债发行的国债立法的开始。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从1958年开始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制定《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后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成为一个“既无内在,又无外债”的国家,相应的国债立法也就停顿下来。1981年1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决定从当年起恢复发行国债。随后从1982年—1991年,国务院先后又发布了当年的国库券条例,在此期间国务院、财政部又先后发布对已发行的国库券进行偿还、付息等的法律规定,以及特种国债等其他国债方面的法律规定。1992年3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从这次的条例规定中,不再象以往那样是针对某一年发行国库券的规定,而是对国库券的有关内容作出了较为统一的规范。
自1994,我国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就已经超过了50%,而且一直呈攀升之势。,在1997年我国整个国家财政有1/4以上的支出、中央财政有近3/5的支出需要靠发行国债来维持。如果说26.8%的国家财政的债务依存度还没有高到无法承受的地步的话,那么55.6%的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则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大大超出了国际公认的安全线(15-20%)。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要目标的中央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的一半以上要依赖于发行国债,这不仅与政府活动本身的性质不符,而且照此发展下去,其潜在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调控这种风险,我认为主要的手段应该运用法律进行。法律的完善也就意味着这种风险在社会中可期待地被降低。
通过法律对发行国债的程序的规定以防止国债发行权的滥用。从根本上说说,国债的发行应纳入国家预算的范围之内,由权力机关进行,不应该随意下放。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尽量杜绝在各个方面的漏洞,以保证国债的正常运行并被用于正当的用途。国债,作为财政信用,它以国家为后盾,而国家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才能把这种信用制度强制地、稳定地建立起来,使其来源更具有可靠性,才能使国债的购买和转让者更增强信赖感。建立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重要的是创造一个法律环境,要在国债方面形成一个完整、配套的国家信用法律制度。只有通过对国债法的制定才能增强国债市场的透明度,才能预防和解决国债发行和转让中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国债市场的顺利发展,为国债市场的顺利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希望采纳
⑦ 国债中有哪些论文题目
[guó zhài]
国债 编辑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⑧ 我国国债的偿还方式
国债的偿还有分期逐步偿还、抽签轮次偿还、到期一次偿还、市场购销偿还、以新替旧偿还这五种方式。
一、定义:
国债偿还是指政府按照约定,对到期国债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行为,它是国债运行的终点。
二、国债偿还方式:
国债偿还时,虽然偿还的本金和利息都是固定的,何时偿还,采用何种方式为好,是有选择余地的,何种方式将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或是适应财政状况起到何种促进作用,是确定偿还方式时的主要立足点。
(一)市场购销法
市场购销法是指政府根据国债市场行情,适时购进国债券,以此在该债券到期之前逐步清偿的一种偿付方式。它是西方国家一种主要的国债偿还办法,具体做法是政府通过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在证券市场上陆续收购国债券。当某种国债期满时,绝大部分已被政府所持有,债券的偿还只不过是政府内部的账目处理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该方法只适用于各种期限的上市国债,并以短期国债为主。
(二)抽签偿还法
抽签偿还法是指在国债偿还期内,分年度确定一定的偿还比例,由政府按国债券号码抽签对号,如约偿付本息,直到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中签偿清为止的一种方式。抽签又可分为一次性抽签和分次抽签两种。前者是指对政府发行的某期国债,在它到期前的某个时间举行抽签仪式,集中把各年度每次还本债券的号码全部抽出,予以公告。
(三)按次偿还法
按次偿还法是指政府对发行的国债,按号码的先后顺序固定偿还期限,并按号码到期日进行偿还的一种方式。所以它又称为号码顺序法。这种偿还方法不利于国债的流通。因为国债的偿还期限长短不同,收益率也就不同,相应地在市场上的买卖价格也就不同,所以该方法不利于债券市场的稳定。按次偿还法多用于地方公债。
(四)一次偿还法
一次偿还法是指政府对发行的国债实行到期后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兑付本息的方法。
(五)提前偿还法
提前偿还法是指当政府发行的国债尚未到期,但所积累的资金已充分满足所需资金时,即可由政府提前偿还债务的一种方式。但有时非属上述情况,而是为了解决某些特殊问题,一国也会发生债务的提前偿还。
三、国债偿还资金来源:
国债无论采用哪种偿还方式,都必须有一定的资金来源,这些资金来源一般包括如下几种:
(一)经常性预算收入
在经常性预算中用经常性预算收入安排当年应偿债务支出。
1、由于税收是经常性预算收人的主要来源,以前发行的到期国债,要用现在的税收来偿还,现在发行的国债,需用以后征收的税收来偿还;
2、因此,国债资金的实质是变相的税收,即延期的税收。
3、偿债资金以经常性预算收入为来源,虽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国债按期偿还,但因各年应偿债务量不同,甚至会出现骤增骤减的情况,很有可能影响经常性支出的稳定性,从而打破经常性预算的收支平衡。
(二)预算盈余
用上年预算收支的结余部分来偿还国债的本息。
1、结余多,则偿债也多;结余少,则偿债也少。如果预算执行无结余只好不偿还。可见,这种偿债资金来源很难保证国债偿还计划的顺利完成。
2、上年预算有否有盈余事先是不能确定的,且盈余数与国债偿还数也不一定一致。因此,用预算盈余偿还国债一般只适用于通过购销法偿还永久国债。
3、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大,预算支出不断增加,预算有盈余者不多,即使有些盈余,也难以偿还规模不断扩大的国债数量。
4、从根本上说,预算盈余充其量只能作为偿还国债的一部分资金来源,而不能成为主要来源。
(三)举借新债
通过发行新国债来替换旧国债。
1、以新债收入作为偿还旧债的资金来源,往往是政府在财政拮据时使用。
2、采用这种方法能够推迟政府的实际偿还时间,还有可能增加债务余额,延缓偿债负担,暂时度过偿债高峰。
3、但是,它很难减轻债务,同时需要有良好的债信和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等社会经济环境。
4、债信不高,则要以较高的利息支付作为以新换旧的代价,从而加重未来的财政负担。
(四)偿债基金
预算设置一种专项基金,专门用以偿还国债。
1、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出一笔专款设立基金,交由特定机关管理,专作偿债之用,而且在国债未还清之前,每年的预算拨款不能减少,以期逐年减少债务。
2、设置偿债基金偿还国债,虽然操作程序复杂些,但却为偿还债务提供了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可以平衡各年度还债负担,使还债带有计划性和节奏性。从表面上看,设置偿债基金可能减少一定时期国家预算可以直接支配的收人,但是如果把国债发行当作一个较长时期的财政政策,从长远的角度看,偿还国债每年都会发生,偿债基金可以起到均衡偿还的作用。
3、若偿债基金有结余,国家可以在短期内暂时有偿使用它们而不会使之闲置,从而建立起一种以债养债的机制。
(五)除借新还旧外,目前可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有:
(1)预算内列支,即将国债的利息列入财政的经常性预算,这是控制国债规模的重要途径。
(2)偿债基金,政府每年拨出一定的财政资金转入偿债基金,以此来偿还一部分到期国债的本金。
(3)国有资产转让收入,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以及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国有企业将会从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这种资金来源可能更具有实际意义。
⑨ 国债的论文1000字以上 包含国债历史以及2015年中国 国债的发行
要求详细一点,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