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政府加大投资和减税对经济的影响有什么不同
政府加大投资,从投资到实现经济效益,带动经济,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然,从基础建设投资增加就业的角度来说,对经济的带动是立竿见影的。投资可以一次性决策,如本次决定投资几个亿到某行业,下次决定投资几个亿到另外一个项目上,可以具有特定性。政府加大投资属于增加财政支出,可以是一次性的支出。
减税可以较快地减轻企业负担,可以较快地看到效果。但是减税只能逐步增加企业的利润与现金流,可以缓解企业现金流短缺的状况,除非将减免的税款用于投资,否则不能得到投资带来的乘数收益率效应。且税法的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必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并且,税法中的减税往往是普遍减税,或者是针对一个行业或某一特定地区的减税,范围较广,不像投资那样有专属性。减税是减少政府的财政收入,这种减少往往是长期的。
个人理解。
❷ 减税的减税的具体办法
减税的具体办法通常有四种: 税率比例减征法即按照税法规定的法定税率或法定税额标准减征一定比例,计算出减征税额的一种方法。例如:按照财税字[2000]26号文件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极限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按法定税率减征30%的消费税。按照(86)财税字第82号文件规定,对冶金独立矿山铁矿石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资源税。税率比例减征法的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法定税率×减征比例×计税依据 降低税率法即采用降低法定税率或税额标准的方法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例如:按照国发[1999]13号文件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将从事能源、交通、港口基础设施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规定,扩大到全国各地区执行。按照国税发[1997]39号文件规定,国家政策性银行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降低税率法的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法定税率-降低后的税率)×计税依据 优惠税率法是在税法规定某一税种的基本税率的基础上,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再规定一个或若干个低于基本税率的税率,以此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减税方法。例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33%,但对微利企业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按照(94)财税字第9号文件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关税、船舶吨税按照国际税收协定或国际公约等条款对等处理国际间税收待遇的原则,均在税法中明确规定了与普通税率相对照的优惠税率表。另外,关税税则公布的暂定税率,以及涉外税收中所适用的协定税率等,均是优惠税率不同方式的表达,其实质都属低于基本税率的税率,都是减税政策在不同税种和不同场合中的运用与表述。
❸ 减免属于税收优惠吗
减免(税)属于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包括直接优惠和间接优惠。其中直接方式包括税收减免、优惠税率、再投资退税等,间接优惠方式主要以税收扣除、加速折旧、准备金制度、税收抵免、盈亏相抵和延期纳税等。
❹ 外资在中国投资如何才能免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外资、合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和《广西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1.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在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3.企业利用投资额以外的自用资金(指企业储备基金、发镇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以及与上述设备配套的技术、配件(包括随设备进口或单独进口的),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4.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买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5.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而在投资总额以外购买的国产设备,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也可以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上述第4、5款中,外商投资企业每一年度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的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比设备购置的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6.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以及在购货合同中列名的随设备购进的塑料件、橡胶件、陶瓷件及石化项目用的管材等,除《外商投资项目中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全额退还增值税。
享受退税的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是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不包括投资方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2)必须是在税务机关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后购进的国产设备。
7.《外商投资项目中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过列的进口设备为电视机、摄象机、录象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机、传真机、电子计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汽车、摩托车等。
8.对于外商投资鼓励类非油气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的,五年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
(二)对如下地区和产业实行长期减免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对设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广西从事港口码头设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广西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长期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设在南宁市、北海市、梧州市、钦州市、玉林市、防城港市、凭祥市、东兴市、合浦县、苍梧县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及设在北海国家旅游度假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长期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下列行为的外商投资企业:
A.机械制造、电子工业;
B.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
C.冶金、化学、建材工业;
D.轻工、纺织、包装工业;
E.医疗器械、制药工业;
F.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
G.建筑业;
H.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
I.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从事下列高新技术范围内的企业:
A.电子与信息技术;
B.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
C.新材料及应用技术;
D.先进制造技术;
E.航空航天技术;
F.现代农业技术;
G.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
H.环境保护新技术;
I.海洋工程技术;
J.核应用技术;
K.其它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三)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实行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简称“免二减三”。其中,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按1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简称“免五减五”。
3.在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广西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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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天使投资为什么可以享受抵扣减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所列举的产业和项目: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十)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❻ 税收优惠政策再加码 减税红包有多大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的基础上,继续出台多项降费举措,预计每年可再减轻企业负担2830亿元,合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万亿元。今年以来,国家持续推出减税降费措施,让企业轻装上阵,成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我国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就在国务院出台多项降费举措的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出通知,将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近几年来,国家对小微企业减税措施持续加码,仅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就先后从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提高到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直至50万元,这些减税措施的支持力度有多大?对小微企业发展有哪些促进作用?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企业。
税收优惠从“顶格”到“破格”,小微企业一路受关照
“我们企业一路走来,每一步都踩对了点,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关照。”山东淄博汇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勇介绍,去年创业之初,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便达到了22万元,当时正好赶上国家将减半征收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30万元,所以顺理成章地享受到了这项优惠。
“今年随着企业业务做大,眼看要超出享受优惠的上限了,结果国家现在又把上限提到50万元,我们又享受到了新的优惠。”王勇说。
50万元是什么概念?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也就是说,对于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已经是“顶格”,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提高到50万元,相当于“破格”,把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扩大到了一些中小企业,这对很多企业是一个意外之喜。
“从30万元的‘顶格’,到此次再度‘破格’提升到50万元,体现了国家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和支持。”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介绍,小微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是稳定国家经济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也是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关照的对象,这些政策的出台会进一步增强国内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心,产生积极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6年,受益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扩围,约有1500万户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近700亿元,近3年来的减免税额平均年增长率达38%。
从30万元扩大到50万元,小企业减税超5万元
“税收优惠政策让我们节省了12000多元的税款,这对我们这样的小公司来说,意味着近两个月的纯利润。”山东宁阳飞宇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高建民告诉记者。
小微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同样的资金投入,小微企业可吸纳就业人员平均比大中型企业高出4到5倍。从绝对份额来看,小微企业是解决我国城镇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就业问题的主渠道。
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合众气体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工业氧、医用氧、金属焊割气等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像我们这样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企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无法与大企业比拟,特别需要国家减税政策的支持。”企业财务办税员向彬彬算了一笔账,公司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36.5万元,应缴纳所得税9.13万元,若按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只需要缴纳所得税3.65万元,相较于之前减税5.48万元。
“对于只有10多名员工的小企业来讲,这5万多元可以用来提高公司技术人员的福利待遇,将人才留在本地,让企业获得长远发展的动力。”向彬彬说。
据统计,2016年宜昌市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50万元之间的企业有82户,应纳税所得额合计3179.15万元,如果按照扩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减税476.87万元,户均减少企业所得税5.82万元。
“小微企业是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减税减在小微企业身上,受益的却是整个社会,会带来经济发展和就业增加等多重效益。”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在经济转型期,对小微企业采取扶持的政策,有利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通过政策的引导,小微企业在吸纳就业、鼓励创业创新、破解转型难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很好发挥。
77项减免税全覆盖,纳税信用能换贷款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77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67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比如,就小微企业而言,除了将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到50万元外,我国还将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标准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至3万元,合计每年36万元。营改增过程中,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中小企业,可以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从5%的营业税直接降低为3%的增值税,税负降低40%以上。
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比如,对专门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给予增值税优惠。
为帮助企业“广纳贤才”,对大学生创业和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企业,可以限额抵减增值税;对于通过股权激励方式吸纳科技骨干人才的非上市公司,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对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人员所获得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为帮助企业营造“创业氛围”,国家对于专门从事孵化创业创新企业的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免征出租房产、孵化服务收入的增值税,提供给孵化企业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当然,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远不止减税方面。2015年以来,税务总局与银监会联合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以企业纳税信息为基础,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渠道。今年,“银税互动”合作范围将在所有县域铺开,并将“银税互动”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级企业拓展至B级企业,帮助更多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吴秋余 李丽辉)
❼ 国务院再推哪些措施为企业减税600亿元
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 克 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部署对银行普惠金融服务实施监管考核,确保今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
为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会议决定,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减税力度。
七是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采取以上7项措施,预计全年将再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
❽ 请教下关于投资减税的问题
以前有个利润再投资,但是针对外资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