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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国债交割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1-06-10 16:48:03

1. 国债交易规则要注意哪些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
1。交易对象。上交所债券交易对象为全部上市债券。
2。定单的最低倾。上交所债券交易定单应符合:①证券商申报的买卖价格,债券以100元票面撅为计价单位。②债券每1000元面领为一个交易单位。简称为“1手”。委托人委托买卖债券的数撅,应是以一个交易单位为起点或其倍数的整数委托。
3。大倾交易界定。上交所债券大级交易界定为:①债券在100万元面值以上,为大撅交易。⑧大宗文易于每日闭市前1个小时在本所指定的地点进行,如部分成文后所余金撅低于大宗交易的起点金额数,则于次日转为一般交易。
4。交易时间。上交所债券交易时间为:①每周一至周五。每日前市上午9点半至11点半,后市1点至3点。法定假日闭市。②如本所认为确有必要,可变更开市或闭市时间,并报证券主管机关核准。
5。报价。上交所债券报价规定为:①每个普业日开市后,某种彼券的第一笔成交价为该债券的开盘价。②委托买卖债券分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③证券商申报的价格,债券以100元票面撅为计价单位。
6。交易合同签订方法。上交所债券交易合同签订方法为:①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文。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②大宗债券交易双方之签约方式。该所另有规定。③在交易所主机交易系统接受买卖申报并成交后,由交易席位上的终端机发出成交信号。有关各方须立即到中介经纪人处在“场内成交单”上签盖印章,并取回回执联。
7。交易类别。上交所债券交易分为:①当日结算交易。指交易当日即可结算的交易。②普通交易。指买卖成交后的第四个营业日(含成交当天,遇法定假日顺廷),成交各方进行清算交割的交易。③约定日交易。指自交易合同签约日起15天内,成交各方按约定日期进行清算交割的交易。
8。交割物。上交所债券文易的交割物规定为:①办理价软交割时,应付价款者,将交割款项如数开具划帐凭证至上交所在业务部的帐户,由上交所清算部送达业务部划帐;应收价款者,由上交所清算部如数开具划帐凭证。送交业务部办理划拨手续。②办理证券交割时,应付证券者,将应付证券如数送至上交所清算部;应收证券者,持上文所开具的“证券交创提领单”,自行向应付证券者提领证券。③对前条文割规定,收、付双方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9。差价限侧。上交所可根据浦要。规定证券买卖每日市价波动应在前一日收盘价的一定比例之内,否则将停止交易(称之为涨停或跌停),并报证券主管机关备案。
10。保证金。上文所债券交易的保证金规定为:①保证金比例:委托人办理委托买入债券,须向证券商交付相当于买入券面金撅20%的保证金;委托人办理委托卖出债券,须向证券商交付相当于卖出数撅20%的债券。②委托人如在资金专户或证券专户中存有足够支付其委托买卖所箱的资金和证券,可以不再向证券商交付“保证金”。
11。清算。上交所清算文创业务。统一按“净饭交收。的原则办理。
12。清算交创准备金。证券商应于参加上交所交易市场交易前。按下列金撅一次向上交所级存清算交割准备金:①专管经纪或自营业务的证券商为人民币10万元;②兼营经纪和自营业务的证券商为人民币20万元。
13。行情的公布。上交所债券交易行情公告方式为:①在上交所交易市场内,证券商买卖申报价格由计算机终端或中介经纪人通过“申报价格告示牌”告示。告示数据取最高申报买价和最低申报卖价。②交易市场成交情况告示,分为证券名称、昨日收盘价和当日开盘价、最新成交价、最高成交价、最低成交价、当日早计成交t倾)等指标。③文易市场每日成交的证券名称及价格、数额。买卖各方证券商的代号等,由上交所记载于“买卖日报表’,在闭市后于交易市场公布。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程序

证券交易所的彼券交易程序是:开设帐户—委托买卖—竞价交易—清算交创—过户。

2.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区别详细一点!谢谢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区别:

1、定义不一样

银行间债券市场指的是金融公司之间的相互拆借,如银行,证券公司等;

交易所市场是最主要的证券交易场所,是流通市场的核心。交易一般采用持续双向拍卖的方式,是一种公开竞价的交易。

2、职能不一样

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等。

交易所市场是进行交易某种信息及物品等的信息平台。

3、交易的主体不一样

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的是特定金融公司;交易所市场面向所有交易者,包括金融公司和个人投资者。

4、交易方式不一样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交易所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精算机构配合磋商成交的。

(2)国债交割交易所扩展阅读:

中国的债券市场是世界上交易量第三大的债券市场。

中国主要有二大债券交易市场,其一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由人民银行监管;其二是交易所债券市场,主要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交易场所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约占据中国债券总交易量的90%以上。

3. 证券交易所买卖的国债到期价格怎么计算

1、过户费:上海交易所股票买卖均收取过户费,每1000股收取1元(最低收取1元),深证交易所不收取过户费. 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

2、交易印花税(仅卖时收取): 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1‰进行单项收取,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

3、交易佣金(买卖均收取): 根据交易形式不同收取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至“万分之三”,最低收取5元。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
以上就是“2015年最新股票交易费用计算方法”的具体介绍。另外请注意,沪深两市的交易费用之差是一个过户费,其他是一样的。印花税和过户费这两项是国家以及交易所收的费用,券商就无权调整了,券商只能优惠自己应收的那部分佣金。

4. 国债在银行交易和在交易所交易的数量分别是多少

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

所谓国债回购交易,是指资金需求方以所持有的国债现券作为抵押,通过证券交易所向资金供应方借入资金并按期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

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

一、国债回购的参与主体

国债回购交易的主体由融资方和融券方两个交易主体构成。

融资方是指放弃一定时间内的国债抵押券,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以购回国债抵押权的方式归还借入的资金,并按照交易时的市场利率支付利息。在交易时做“买入”申报。融券方是指放弃一定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国债抵押权,期满后,以卖出国债抵押权的方式收回借出的资金,并按照成交时的市场利率获取利息收入。在交易时做“卖出”申报。

一笔国债回购交易包括了成交日和到期日的两次交易,并通过“两次清算”的方式将回购的两次交易合并,投资者只需在成交日进行正向交易即可。

二、交易所国债回购的申报规定

1.申报方向:融资方申报“买入”;融券方申报“卖出”;

2.申报账号:回购交易按席位号进行交易清算,交易申报时可不输入证券账号或基金账号;

3.报价方法:按回购国债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以省略百分号(%);

4.最小报价变动:0.005或其整数倍;

5.申报单位:以“手”为申报交易单位,1手等于1000元面值;

6.最小交易单位:以面值10万元(即100手)的标准为最小交易单位;

7.每笔申报限量:最大不得超过1万手。

三、交易所国债回购品种

目前上海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品种共有9种: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等品种。

四、国债回购标准券和抵押券的规定

凡是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现券,均可用作国债回购的抵押券,国债回购一般实行百分之百足额抵押制度,有效控制风险。并且,为方便投资者,实行了“标准券”抵押制度。所谓标准券,是指交易所对回购交易抵押的国债现券,实行标准化管理,即不分券种,统一按照面值及其折算率进行计算成员单位国债回购结算主席位持有的现券量可作为抵押券,也称为“标准券”。

当前为了维护国债回购参与者的利益,体现市场的公正性,交易所在维持百分之百足额券抵押的原则下,又实行了按照季度调整上市国债现券折算成回购标准券比率的做法,折算后记入回购标准券的比率与该券在上一季度的平均值接近,但低于市值。

在回购融资成交后,因托管数量小于融资数量,后者因卖券行为导致库存减少,或者因为记账式国债未经“回购登记”即用作回购抵押,或因国债现券折算后比例下调,等等原因均会造成回购抵押标准券不足。产生这种情况后,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依其清算制度,以“卖空”国债现货的规定对融资方进行处罚。

第一,扣留“卖空”部分资金;第二,责令三天之内补充实物券;第三,从卖空发生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进行强行平仓,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券商承担;第四,登记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通报批评等处罚。

5. 国内四家交易所分别采取那种交割方式

国内四家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般股指期货是现金交割,集中式交割。国债期货是实物交割,集中式交割。上期所的品种都是集中式交割,大商所的品种有集中式交割和滚动式交割,郑商所都是滚动式交割,商品期货都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

6.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区别

交易所场内交易,参与者比较广泛,适合不同投资者,只要通过交易所开户都能参与交易(例如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央企财务公司、企业、个人投资者),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顾名思义主要是一些银行类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的地方(不过现在已经放开了一些准金融机构进入,但个人投资者是不能进入交易的,而一般企业只能通过代理机构参与),一般在这个市场交易的单项金额比较大,所以交易方式也有不同,而在交易所交易是通过交易系统撮合,自动完成债券交割和清算,交易双方都不清楚对方是谁,跟买卖股票一样。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是通过双方询价交易,双方自主完成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就是两个银行间彼此讨价还价面对面交易;起初,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债券交易系统提供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两种报价形式,交易双方通过交易系统界面进行格式化询价,达成一致后确认成交,然后根据双方约定的清算路径,自行清算,引入了电子化的报价驱动交易。而且政策性银行,例如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发行的金融债,一般只能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而交易所一般交易的是普通企业债券品种。
应该有很多,因为几乎每个月政策型银行都要发行金融债,还有央行票据、国债、以及债券和国债回购;普通企业债应该很少。详细具体的需要要打开银行资产管理部门们的交易软件才明了,一般人很少去了解,即使以前知道,但每天都在变化,所以我也不能肯定知道,帮不了你了。

7. 国债期货是怎样交割的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指南》 (2015年7月1日实施 2017年4月1日第一次修订)中相关条款对国债期货交割进行了规定:
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二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之前一个交易日,每日收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对冲平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的计算。交易所对对冲平仓按成交收取手续费。
国债期货整个交割流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由卖方主动提出交割申报,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割;第二阶段,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交割。
国债期货交割模式分为一般模式和券款对付模式(以下简称“DVP”),进行DVP模式交割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配对双方均以中央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参与交割;
(2)配对双方参与交割的国债托管账户不为同一账户;
(3)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客户持仓进入交割后,其交割在随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完成,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 最后交易日之前交割的具体流程
1、意向申报日
(1)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应当在当日9:15-15:15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结算会员可以授权交易会员为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结算会员应提前办理书面授权,并报交易所备案。授权书应包含授权交易会员为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内容。
(2)卖方客户通过会员主动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可在9:15-15:15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申报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3)买方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可在9:15-15:15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申报客户的交割数量和收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但不能申报待接收国债的券种。买方在同一会员处每个交易日仅能申报一条交割意向。买方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4)每日收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对冲平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的计算。
(5)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卖方: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先按照客户在同一会员的申报交割数量的总量和持仓量的较小值确定有效申报交割数量,所有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进入交割。交易所按照“申报意向优先,持仓日最久优先,相同持仓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买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大于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的,按照买方意向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未进入交割的意向申报失效。当日未进行交割申报但被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交易所根据卖方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按照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在该买方客户事先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中指定收券账户。
(6)交割配对: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方法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收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将配对结果和买方客户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会员。
(7)手续费:交易所在结算时对进入交割的买卖方客户扣划交割手续费。
(8)发送待划券信息:卖方以中国结算的国债托管账户交券的,交易所在当日结算后,将卖方客户的待划券信息通过中国结算转发给相应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2、第一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卖方交券日:交易所将过户指令发送给托管机构。卖方以中央结算的国债托管账户交券的,应当按照中央结算的相关规定,在中央结算当日日终前通过中央结算的业务系统对过户指令进行确认;卖方以中国结算账户交券的,中国结算于日终结算时处理过户指令。划券不成功的,交易所于第二交割日进行差额补偿处置。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无操作。
3、第二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缴款日:当日结算时,交易所从买方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交割货款至卖方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同时释放买方和卖方交割持仓占用的保证金至结算准备金。若发生国债跨市场转托管业务,交易所向国债托管机构发送转托管指令,进行国债转托管,由买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转托管费。转托管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双方需要缴纳过户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券款对付日:交易所向中央结算传输指令,卖方和买方客户根据交割配对结果,按照中央结算的有关规定进行券款对付。DVP交割失败的,交易所于第三交割日进行差额补偿处置。
4、第三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买方收券日:交易所将过户指令发送给托管机构。中央结算于当日日终前处理过户指令;中国结算于当日日终结算时处理过户指令。由于买方客户国债托管账户原因导致划券不成功的,相应国债暂存在交易所的国债托管账户中,买方客户可以重新申报接券的国债托管账户。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结算时,交易所释放进入交割的持仓占用的保证金。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双方需要缴纳过户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
(二)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具体流程
1、最后交易日
(1)对冲平仓: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按前一交易日结算价进行对冲平仓,同一客户的不同交易属性账户(投机、套利、套保)多空持仓不进行对冲。
(2)申报交割信息: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应当在最后交易日15:15前向交易所申报其买方客户收券的国债托管账户和卖方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买方客户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收券的,应当同时提供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结算会员为自身代理的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信息,交易会员代理的客户由交易会员直接向交易所申报交割信息。
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买方客户申报交割信息的,交易所根据卖方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按照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在该买方客户事先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中指定收券账户;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卖方客户申报交割信息的,视为卖方客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
(3)交割配对: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方法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收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将配对结果和买方客户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会员。
(4)手续费: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对对冲平仓按成交收取手续费,对进入交割的买卖方收取交割手续费。
(5)发送待划券信息:交易所在当日结算后,将卖方客户的待划券信息通过中国结算转发给相应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2、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
本阶段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的操作与第一阶段的流程相同。

8. 国债期货交割的交券日,卖方应于国债登记终结算前将可交割国债存入帐户,交易所划转后视为卖方完成交券吗

肯定是这个结算价格来计算的啊,所以这个都是不难去理解的啊

9. 现在发的国债都在交易所可以交易吗

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交易。
从债券形式来看,我国发行的国债可分为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三种。 记账式国债又名无纸化国债,准确定义是由财政部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脑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交易的债券。其在国债家族中却并不抢眼,另一位成员凭证式国债早已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