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债项目资金的项目资金申请书内容
一、项目简要内容
二、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三、采用技术的来源、水平(包括技术成熟程度,已采用过的单位使用情况和效果,技术依托单位和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简介)
四、市场预测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五、项目实施方案简述(包括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已有基础,建设地点,规模,技术、工艺路线,起止年限,分年度安排等)
六、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简介
七、项目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分科目列出金额和资金来源以及依据,并明确偿还部分及贷款的偿还办法)
八、项目申报单位意见
九、县(区)科技局审核担保意见
十、市科技局审核批准意见
十一、项目资金申请书附件
Ⅱ 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解决维修资金的报告怎么写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教育结构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还存在一定问题,现将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情况的调查报告如下:一、 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和进展全市现有农村中小学958所,在校学生人数27.6万人,其中:中学生9.8万人,小学生17.8万人,全市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65.6万平方米。危房改造情况。据2001年危改初期统计,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面积9.7万平方米,占农村中小学校舍总面积6.0%;其中:D类危房 6.3万平方米(所谓“D类危房”是指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属危房中程度最重的一类,此类房屋必须立即拆除),C类危房2.9万平方米(C类危房指房屋局部出现险情,维修后尚可继续使用),B类危房0.5万平方米(B类危房指房屋个别构件出现险情,可继续使用,但需抓紧维修)。自2001年实施“危改”工程以来,全市已改造或拆除农村中小学D类危房8.3万平方米,新建农村中小学校舍12.2万平方米;已改造C、B类危房4.5万平方米。基本消除了2001年统计的D类中小学危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新危房的产生。截止2004年10月,我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剩余危房面积3.1万平方米,占农村中小学校舍总面积1.9%;其中:D类危房2.7万平方米;C、B类危房0.4万平方米。自危改工程实施以来,我市争取中央、省资金 1148万元,国债资金621万元,市投入及配套资金2545万元,县(市)区以下自筹资金4575万元,其中县(市)区以下债务投资2194万元。 二、中小学危房形成的原因2001年国家实施危改工程以前,我市即实行危房改造资金各级财政调剂一点,群众献工献料捐一点,学校自筹一点,解决了一大批校舍危房;2001年以后,国家、省重视危房改造工程,以及2003年政策调整,原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民集资投入变为由政府投入,加大了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使我市危房改造工作取得成效。但是,由于我市农村中小学点多面广,中小学危房边改造边有新的不断产生,彻底消除中小学危房的任务还很艰巨。中小学危房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危房改造缺乏长远、科学的规划,一直没有走出低水平突击改造和重建,一段时期后又集中出现危房的恶性循环,缺乏良性运行机制。二是由于多年来中小学校舍紧缺,且没有稳定的建设及维护资金来源,致使部分校舍得不到正常维护,超期服役,客观上增加了中小学危房数量。三是中小学危房的定期普查、科学鉴定、动态预警和滚动解决措施不够得力,校舍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三无”(无勘察设计、无规范标准、无施工资质)工程不少,使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太低,建设过程中即存在质量隐患。四是由于地震、水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中小学校舍的损害程度比较严重,加上自然老化作用,使部分校舍未达到使用年限即成为危房。 三、危房改造工作的几点做法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2001年年初对全国农村中小学危房的普查结果,截止2000年底除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6省(直辖市)及大连等5个计划单列市之外的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农村中小学各类危、破校舍8400万平方米,占农村中小学校舍总面积的9.6%;其中:D类危房5700万平方米,C类危房2000万平方米,B类危房700万平方米。大量危房的存在,不仅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的安全,而且也制约着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为保证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改善基础教育最基本的办学条件,国务院决定由教育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各安排10亿元,共30亿元,从2001年起在全国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基本消除现存中小学危房。2003年8月24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危房改造工程的启动已产生很好的社会效益,被广大人民群众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市在危房改造工程中,与教育布局调整相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做法如下:一是在危房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遵循四项原则,(1)中小学布局调整与危房改造、合乡并镇相结合;(2)坚持一次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3)质量与效益相统一,布局调整不搞“一刀切”,危房改造不搞“花架子”和“锦上添花”,坚持“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确保校舍建筑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4)实行项目管理。中央和省“工程”专款优先用于解决现存农村中小学危房中最危险的D类危房。二是统筹规划,设立机构,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普查摸底,根据省危改办的要求和安排,2001年6月,我市自下而上对全市中小学危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逐校填报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申请表》,逐级建立了危房改造项目数据库,作为实施危改工程主要依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实施危改 工程项目。市政府成立了鞍山市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危改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各县(市)区危改工作,并对中小学危改项目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市政府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意见》等文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健全,保证了危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危改办要求,用三年时间基本消除现存D类危房,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新危房的产生,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有效机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在实施危房改造中,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计委等部门一方面已经建立并落实了以协调、交流、服务为内容的例会制度,各部门有分工、有合作,责任明确;另一方面实行责任管理,明确市、县(市)、区是危改的第一责任主体,市长、县长、区长是危改第一责任人,以确保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三是保证资金投入,确保危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县(市)区两级分级分担负责的原则,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充分利用国家的专款,制定好省、市、县三级配套资金计划(配套资金要先到位)。建设规模超过现存D类危房面积的资金由当地政府自筹,重点改造县城以下农村中小学危房
Ⅲ 建设单位如何应对国债项目财务审计
建设单位如何应对国债项目财务审计:一、国债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范围。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用途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安排使用国债专项资金,并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京财建〔1998〕894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利用国债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建〔1998〕1084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债转贷资金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建〔1998〕1085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按规定及时足额将国债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为确保国债专项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市财政局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将资金分批拨付到有关主管部门或区县财政局;有关主管部门或区县财政局应立即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严禁滞留、挤占和挪用国债专项资金。为便于了解和掌握国债转贷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填列《国债转贷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表》(附后),于1998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三、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主管部门和区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来源管理,督促项目概算中其它来源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其它各种来源的资金,特别是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的到位进度不得低于国债资金到位的比例。配套资金不落实或长期不能到位的,财政部门有权缓拨或停拨国债专项资金。四、切实加强国债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财务管理。国债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的标准开支。经批准的新建项目,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审查项目概算,参与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要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查工程预算、结算,作为办理工程款拨付和结算的依据;要按规定搞好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要按规定搞好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协调项目的主管部门切实开展和搞好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五、切实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国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项目前期准备情况、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不允许擅自挪用国债专项资金,不允许用国债专项资金置换其它已投入的资金,不允许随意扩大工程规模、拖延工期、留下资金缺口。对违规、违纪,挤占、截留、挪用国债专项资金,或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六、统筹规划,确保按期归还国债转贷资金。各区县财政部门及用自有资金还款的项目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状况,认真做好国债转贷资金的还款规划,按照与北京市财政局签定的借款协议确定的贷款数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认真测算各项还款来源,定出切合实际的分年度还款计划,确保按期归还国债转贷资金。各区县财政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按年度填报《国债转贷资金还款计划表》(附后),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七、及时准确反馈国债专项资金的使用信息。项目建设单位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反馈有关情况。并按季度填列《国债专项资金汇总分析表》和《国债专项资金项目分析表》(附后),于每季终了三日内报市财政局,同时着重反映下列情况:1.本地区、本部门申请国债专项资金总额; 2.使用国债专项资金的项目情况;3.国债专项资金到位情况;4.使用专项资金项目的配套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5.项目工程进展情况;6.项目的财务及管理情况;7.国债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8.建议。八、认真做好国债专项资金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就国债专项资金对推动本行业或本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和效果做认真、科学的分析,每季度提交一份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选择一些项目,进行典型解剖,要对国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Ⅳ 国债专项资金的滞留国债专项资金
所谓滞留国债专项资金,是指有关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违反国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没有按时足额将应拨付的国债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保证国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是保证积极财政政策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如果国债专项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为此,财政部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滞留资金。但是,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还有其特殊的要求,还要按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工程进度拨款,国债项目资金还要求按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同比例拨付。凡是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没有达到应有进度的,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好的,财政部门有权停拨或缓拨资金。因此,对资金拨付情况的检查,要与项目的前期准备情况、工程进展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联系起来综合考察,不能简单地看财政账户资金的滞留时间和数量。关键要看项目前期准备的各种材料和建设单位是否有滞留的资金。
Ⅳ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介绍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批对象:主要是申请服务业、农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等财政补助、贷款贴息、配套费减免的项目,如服务业和农业引导扶持资金项目、国债资金补贴项目、部分经济适用房项目(廉租房等)。
1、投资无偿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一般政府给与的投资补助不高于总投资额度的30%;
2、奖励,是政府部门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具有重大创新贡献企业的一种鼓励政策,奖励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
3、贷款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主管部门、企业性质、现有设施、运营管理模式、组织机构、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及规模、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三、项目市场分析
包括物流市场规模分析,上、下游对接服务企业的协作意向,以及周边其他同类物流企业现状、申报项目实施后市场份额分析等;
四、项目设计方案
包括项目总平面图(要详细标明已有设施和拟建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图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
包括分项详细投资估算表或投资概算表,融资方案中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财务评价中的主要静态和动态经济指标;
六、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风险措施
包括项目融资风险、建设风险和运营管理风险及相应的控制风险措施等;
七、项目招标内容
包括土建工程、设备的拟招标规模(数量)和投资额度等。 1、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2、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3、项目的技术基础
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4、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投资补助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产品市场预测、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5、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2787号)要求进行编写。
6、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等。
7、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8、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1)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2)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3)自有资金证明及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4)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5)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节能、土地、规划等必要文件;
(7)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8)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9、资金申请报告封面请注明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件地址。
Ⅵ 关于政府债券资金本期用超过,怎么写简短的情况说明
1、标题:关于**项目资金超支的情况说明
2、由于***、***计划超支,特此向上级**单位说明此情况。
3、超支明细为:……项目超支**元;……项目超支**元
4、超支的理由:因为原材料产品价格上涨、人工费用上涨等客观原因;
5、特请求上级单位对超支情况予以批示
6、落款
Ⅶ 国债资金 检查组
7月9日至10日,由省林业厅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方仁柱、副主任叶永钢等一行4人组成的检查组,到凤阳山管理处检查国债二期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管理处处长叶石玄仙关于工程建设及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并对财务资料和运作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肯定了工程建设资金运作程序合理,账簿清楚,符合财务管理和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同时希望今后还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使用,保证建设资金落实到位,严把质量关,加快工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