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甲企业为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5%,2017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求企业应
应交所得税
=(100-20)*25%
=20万元
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免征所得税,故要减除。
Ⅱ 甲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B(1000-200+20)*0.25=205
Ⅲ 某企业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6万元,
根据税法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企业发生的税收滞纳金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所以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300-20+6=286(万元),应交所得税=(300-20+6)×25%=71.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所以该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71.5(万元)。
Ⅳ 收入500万,其中国债利息收入100万,成本费用200万,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50万,应纳税额是多少
(500-200)*12%=36 允许扣除去的公益性捐赠。应税所得:(500-200)-100+(50-36)=214 国债利息收入是不征税的。
Ⅳ 某企业2010年度利润总额18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
应该是:1800-200+6=1606
1606*0.25=401.5
利润总额1800万元已经包括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要减去,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不能扣除,所以要加上!
Ⅵ a公司2013年度利润总额为1300万元,其中本 年度国债利息收入为315万元,税收滞
是B、240
该企业2012年净利润为(240)万元
因为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征税,所以应纳税总额是300。
应纳所得税额=300*25%=75万元
该企业2012年净利润为:315-75=240万元。
Ⅶ 某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收入500万元包含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200万元其
会计利润:500-200=300万元,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国债利息免税,调减100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为会计利润的12%,300X12%=36万元,调增50-36=1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300-100+14=214万元,
超过小型微利企业的利润标准30万元了。
Ⅷ 甲企业2016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以及税收滞纳金10
.
Ⅸ 甲企业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100万
应纳税所得额=500-100+20+30+10=46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460×25%=115万元
会计憨俯封谎莩荷凤捅脯拉分录全对,选ABCD
Ⅹ 甲企业2013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以及税收滞纳金2
1、国债利息收入: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税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支出不得扣除。
3、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标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4、超标工资:国税函[2009]3号规定:超标的工资薪金本身不得包括的所得税指标“工资薪金总额”之中,可以作为一项单独的不得扣除的支出项目对待。
综上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500-100+20+30+10=460万,按照所得税税率25%,企业所得税=460*25%=115万。再按照会计准则编制分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