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要不要计入利润总额缴纳所得税
企业债券利息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国债利息计入所得税收入总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⑵ 国债利息收入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收入吗我查资料都说不是的,但是题目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这道题问的是不征税收入。
⑶ 债券利息收入怎么算所得税
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应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企业收入的记入应纳税总额按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一般是25%)纳税,个人收入的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国债利息收入则属于免税收入。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 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债券利息收入是指债券投资而实现的利息收入。
(3)国债利息计入所得税收入总额扩展阅读
(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2、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1、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⑷ 计算企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5万,在计算收入总额时,要不要先把国债利息收入先计入收入总额,然后再减掉
国债收入是收入,但是并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利润时应该算,但是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该扣除
⑸ 国债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中应该扣除吗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82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因此国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
⑹ 国债利息收入为什么计入收入总额
国债利息收入要计入收入总额的原因是:
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属于收入总额一部分”。
2、国债的利息收入免税是一项通行的做法,这主要是由于国债的利息完全是由国家财政资金支付的,如果对其征税,一方面相当于对国家财政支付的利息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将减少国债购买者最终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励企业购买国债。而且企业购买国债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时基本上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对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也不违背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中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
3、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虽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但并不意味着与国债有关的收入都可以免税,对于国债持有者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获得的收入,还是应当作为转让财产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⑺ 关于“国债利息收入”在计算所得税(个人和企业)时是否扣除的问题
1、国债利息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第二款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因此,
根据您的表述,200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里的一个多选题(第39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其中一个选项就是“国债利息收入”,正确答案没有“国债利息收入”,是对的。应为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因此,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不属于不征税收入。虽然形式上都不征税,但在税法解析上是有区别的。所以,200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里的一个多选题(第39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属于不征税收入应当不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因为,它属于免税收入,而不属于不征税收入。
⑻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收入总额里面要加上国债利息收入等免税收入么
收入总额包括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