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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投资人被吊销

发布时间: 2021-06-06 00:12:15

❶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歇业后,可将股东列为被告

【案情简介】

2010年,小李与A公司签订合同一份,向A公司租赁设备。后因A公司违约,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了合同,A公司承诺退还小李押金并同意支付违约金。后因A公司没有履行退款和赔偿义务,小李委托方燕律师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A公司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得知此情况后,方燕律师立即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追加A公司的股东B和C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同时增加诉讼请求,要求B和C对A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并以清算所得财产返还小李押金、偿付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A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其投资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成立清算组织,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B和C作为公司登记确定的股东,是A公司的清算责任人,负有对该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的义务。最终,法院支持了小李的诉讼请求,判决B和C对A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并以清算所得财产返还小李押金、偿付违约金。至此,小李的合法债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律师建议】

在国家规定期限内,企业未到工商管理部门接受年检,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本应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组成“债权债务清算组”,对企业遗留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但是,一些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宁愿被工商部门宣判“死刑”,从而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还有一些企业,在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竟使用欺骗手段达到逃避债务、清算债权的目的。

债权人若遇到此类的债务人,千万不能知难而退,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完全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企业的股东承担清算责任。如果企业股东怠于履行清算责任,导致企业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还可以主张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此一来,债权人的债权将得到更为充分的保护。

【法律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❷ 集体体制企业的法人出资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其出资可以转让吗

被吊销的企业以无主体了,就不可能转让,如还有一些遗留的货物、实物类,可以依法办理吊销转注销,注销完成后,可以依法将其物品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出资人。

❸ 营业执照被吊销其出资人责任如何承担

个体执照还是公司执照?
个体不需要担心,只是法人需要承担责任,纳入社会诚信档案,以后在银行贷款什么的会出现麻烦
企业出资人不是法人的话,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❹ 个人独资企业被吊销后,会影响投资人注册新的公司吗

会有影响的,严重的可能会被拉入黑名单,从此不能再担任法人

❺ 关于被吊销企业的法人代表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急)

1、首先看A公司是如何被吊销的,如果仅仅是因为没有办理工商的例行手续(如年审等),被工商局被动吊销,那么同样作为B公司的法人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不会使B公司受到牵连。如A公司因为违法经营或触犯相关法律或条例,但为达到刑事或民事法律的起诉条件,被工商局主动吊销,那么B公司的经营活动理论上会受到监控,但是只要正常守法经营也不会有影响。如A公司原法人有经济纠纷或其他法律责任在身,那么他在B公司的资产会成为解决这些问题条件,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可能会对B公司采取监管手段,最终问题解决完毕时,如没有造成B公司破产,则B公司可以继续正常经营。
2、本着法不纠前就原则,没有影响。

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内容如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你院请示中涉及的问题,可参照上述精神办理。
此复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❼ 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债权人可否直接起诉股东

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债权人直接起诉股东是否合法;第二,被告认为自己没有出资不是公司股东,是否具有抗辩性;第三,没有出资或出资不足的股东的法律责任。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人与股东的关系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股东组织清算。在公司法上清算是终止公司人格必经的法律程序,任何公司未经清算,并对其现存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务作出合法的了结之前,是不能终止的。公司终止的法律程序比公司成立的法律程序要复杂得多、严格得多,目的是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A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作为法律主体尚未终止,属于清算中的法人,其权利的内容仅限于对公司的资产清理,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A公司自法人代表被逮捕后,企业处停顿状态,无人应诉,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得以实现。既然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法定的清理人,在此情况下,直接列股东为被告,合法合理,快速有效,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二、股东投资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义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经营活动是以其资本作为基本的物质条件和经营手段,而资本的来源是股东的出资。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只能就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但却不能免除其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出资义务并非以具体的股东权利为对价,它产生于公司设立协议的约定和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它属于合同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则成为法定义务。任何股东未履行实际出资以前,此种义务都不能免除。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不能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以及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确认,是证明其资格的基本依据。否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等于否认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法律联系,对其出资责任的追究也失去了根据。
三、股东投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我国目前普遍适用注册资本虚假责任,实质属于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不仅对公司利益是一种侵权行为(其中包括其他股东利益),而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亦构成侵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股东应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的经营是在注册资金基础上运作的,股东未交或少交投资额,对公司的经营都不利,公司从一开始就先天不足。由于投资不足,公司在经济市场中对其投资的生产、贸易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的利益就受到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在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同时,对投资不足的股东可以一并提起诉讼,要求投资人在其投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本案被告作为A公司的股东,在工商登记机关的注册登记是合法有效的,在诉讼中对其股东身份有异议,但又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因此,被告作为A公司股东的身份不仅明确,而且是合法有效的。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A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三股东应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在清理基础上按投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同时,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验资单位验资不实,或者开发区垫资的事实,债权人可将审计事务所和开发区列为共同被告,追究其验资责任或垫资责任。因此,原告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公司财产清理与债务清偿责任,完全合情合理。即使公司被注销后,股东并未从公司实际取得任何财产,原告同样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才导致公司财产流失或被他人侵占,股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