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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投资适当

发布时间: 2021-06-04 08:02:57

A. 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按照不同类型的客户,对客户提供不一样的投资方案。如保守型的建议买货币型或者债券型的基金或理财。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包含对投资者分类,对产品分级,按照风险级别匹配适当的投资者三方面的含义。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不可能规定出非常精准的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法规如果过细,很可能与实践脱节。为此,就要按照签署“责任状”的逻辑,紧紧抓住经营机构这个“一肩挑两头”的主体,明确经营机构既要按照《办法》规定和自律组织规定对投资者分类,又要具体负责对所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分级,制定产品分级的内部管理制度。应该说,能否准确分级是各机构核心竞争力的一种体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是一般的市场参与者,它们既要面对筹资者,又要面对投资者,既要参与规则的制定,又是重量级的规则执行者,堪称市场秩序的主要塑造者之一。因此,必须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它们尽到应尽责任,就是在播撒理性参与市场的种子。
《办法》从适当性评估义务、风险揭示义务、内部管理义务、普通投资者保护义务等方面细化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履责要求。针对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办法》一一列出“负面清单”,规定了可对经营机构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的监管措施,以及情节严重的处理措施和行政处罚,对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还可以依法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可以说,《办法》是一部“有牙齿的立法”。
如果这部法规能够切实落地,至少买卖不对等、不对称的问题可以得到部分化解。

B. 企业如何做到投资适度

投资活动是企业的主要财务活动之一。由于投资问题关系到企业的业绩和未来的发展前景,所以特别受到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关注。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很多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增长的投资过度或投资不足的现象。常言道,过犹不及,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合适的度。企业如何才能做到投资适度呢?对于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在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有着不同的经营特点、财务特征和管理模式,因此各阶段引发投资问题的原因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分析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的深层次原因,改进影响投资决策的因素,保证企业可持续稳健发展。
一、相关理论及分析
传统意义上,投资过度是指企业在投资项目的净现值小于零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投资的一种现象。投资不足则是指在投资项目的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的情况下,企业却放弃投资的一种现象。从经济学的角度,关于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信息不对称
作出投资决策的关键问题是要有充分的信息。正确的投资决策依赖于信息的掌握和处理能力,这就需要投资决策人有通畅的信息渠道和极高的处理信息能力。然而,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在获得、传输、处理与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时会产生偏差,有时甚至会出现误解。
Myers (1984)认为,由于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问题,致使外部融资成本高于内部融资成本,这就会产生“融资约束”问题,出现公司对较高收益的投资项目无法融资, 还有可能出现使股东主动放弃对债权人而言有利的投资项目, 这些都会导致企业发生投资不足。
Narayanan(1988)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无法准确通过投资项目的NPV将企业按质量的好坏完全分离,只能以平均价值对所有企业的投资项目的NPV估价,因此形成的市场均衡是包含许多不同的以平均价值估价的发行股票的混合均衡。这样项目的NPV较低的企业可以从发行被高估的股票中获利,从而弥补NPV小于零的项目所造成的损失。因此企业将会接受一些NPV小于零的投资项目,因而发生投资过度现象。
Stiglitz和 Weiss(1981)分析认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银行无法准确地把握投资项目的风险。为了减少不良贷款的损失,实行信贷配给成为银行最优的政策。在信贷配给中银行需要更多地考虑企业的偿债能力。从理论上讲,企业资本数量越多,银行越容易保证自己的权益。因为银行对于企业资产质量情况并不是很清楚,所以银行更多的是根据企业的名义资产量进行信贷配给。因此规模越大的企业获得贷款越容易,融资成本越低。另外,各个地方政府为了地方财政收入或政绩,会特别扶持规模大的“明星”企业,企业规模越大,越容易得到政府的青睐,在融资时获得政府的帮助。在企业“做大”好处多多的时候,他们会饥不择食地找资金、上项目,大肆地兼并收购以扩大规模,出现投资过度。
(二)委托-代理理论
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不完全相同,当两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代理人有违背委托人利益而独立实现自身利益的倾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监督成本的存在,也为代理人实现自身利益创造了条件。Jensen(1986)认为,当公司拥有较多的自由现金流量时,公司的经理人就会不顾股东的利益,为构建自己的“帝国大厦”,产生将这部分现金投资于公司规模扩大的新项目上的动机,以满足获取公司规模扩大所带来的各种金钱和非金钱收益的欲望,导致投资过度。根据这一理论,治理投资过度,主要途径就是加强负债融资的比例,因为伴随负债比例的提高而带来的破产威胁,可以阻止经理人采取减少价值的投资。另外,负债的运用以及负债比例的提高将有利于减少公司的自由现金流量,抑制经理人因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过多而进行有利于自己的过度投资行为。
(三)有限理性
企业的经理人和股票市场上的投资者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企业的投资决策会受到经理人和投资者双重非理性的影响。
在对经理人的非理性研究中,Roll(1986)认为,企业的投资收购活动很多是源于经理人的过度自信。当经理人考虑投资收购时,对于投资项目分析的准确性过度自信,这将可能会导致过多的投资收购活动。在投资者非理性的研究中,Stein (1996)认为,当投资者过度悲观时,股价被低估。由于企业为投资项目融资的成本将会过高,将不得不放弃一些有吸引力的投资项目,此时出现投资不足。但当投资者对一些投资项目过度乐观时,如果经理人员认为这是信息不对称的结果,想当然地认为投资者知道更多的信息,那么经理人就可能将投资者过于乐观的情绪误认为是有客观基础的乐观,从而投资于一些具有负NPV的项目,出现投资过度。
二、问题的提出
在学者们对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的研究中,无论是从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理论还是从经理人和投资者的有限理性出发,都很少结合企业的生命周期进行分析。然而,企业处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其投资特点、现金流量、管理模式也不同,导致的投资扭曲方向自然不同。因此,针对不同阶段的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采取的措施是否也应有所偏重?
另外,对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依靠项目的净现值来界定。一般情况下,净现值法用于投资项目采纳与否的决策中。在只有一个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如果该项目的净现值大于零,则进行投资;如果该项目的净现值小于零,则放弃投资。在多个投资项目的取舍决策中,则是净现值大者优先。在资金无限量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在投资项目的净现值小于零时,仍然进行投资,就是投资过度。投资于净现值小于零的项目,肯定对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不利,会损害企业的长期发展,应采取措施对投资过度行为进行规避。同样,在资金无限量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在投资项目的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的情况下,放弃投资,就是投资不足。但现实生活中的企业不可能获得无限量的资金,出于企业可持续稳健发展的考虑,并不是所有的净现值大于零的项目都要进行投资,所以对投资不足的研究不能一概而论,在资金充裕时的投资不足可能是过度稳健的表现,会丧失企业发展的大好机会;而在资金紧张时的投资不足则是理性的表现,可以避免盲目扩张带来的破产压力。
基于以上分析,企业应在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别应对企业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投资不足和投资过度,尽量做到投资适度。
三、企业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投资扭曲问题与对策
企业生命周期是指企业从创办开始,到其消亡为止所经历的自然时间,包括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
(一)初创期
处于初创时期的企业,一般拥有一定的专有技术,资金来源主要是创业者和风险资本家,有少量的债务。此阶段的企业组织结构简单,创业者一般集投资者、生产经营者、管理者于一身,管理体制一般采取集权治理模式,委托代理问题不明显。企业投入多、产出少,盈利能力较低,现金流转不顺,自由现金流量甚至为负。但初创时期的企业一般拥有新发明或新技术,这些新发明或新技术转化而成的新产品又孕育着新的市场机遇,因此,投资项目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由于资金的制约,在此阶段企业一般不会出现投资过度,主要的问题是投资不足。
在企业初创期,由于融资困难产生的投资不足问题,可以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行缓解。企业应积极向市场上的风险资本传达高收益投资项目的详细信息,通畅信息渠道,使市场上的风险投资者能有效地将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与其他企业的劣质项目区别开来,提高投资者的鉴别能力,从而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向银行融资时,通畅的信息可以让银行准确把握贷款的风险, 通过签订合适的贷款合同减少企业违约风险,同时提高企业取得贷款的成功率。
(二)成长期
处于成长时期的企业,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新产品逐渐被市场接受,客户稳定增加,生产销售量提高,产品成本下降,业绩增长速度加快,市场竞争能力逐渐增强,企业在行业中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市场定位。业绩的快速增长会带来大量的现金流量,同时随着企业规模的壮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组织结构由单层逐渐形成多层,由简单变复杂,所以集权治理模式不能适应成长期企业发展的需要,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始发生分离,分权经营管理模式逐渐得到完善,随之委托代理问题也开始出现。成长期的企业投资不足问题仍然显著,但同时要防范职业经理人员在企业扩大规模的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发生违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动。
导致成长期投资不足的原因中,资金来源紧张仍然占主要地位,积极的信息传递有助于投资者正确理解企业的高成长性,对企业投资项目保持乐观的态度,提高股票的价格,降低为投资项目融资的成本。同时股利政策应采取少量的现金股利和高比例配股、送股,既提高收益留存率,满足企业成长对资金的需求,又能传递企业高增长的信号。对于日益显现的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投资过度现象,此阶段宜采取股权激励的方法解决。经理人持有股份的增加可以使经理人和所有者的目标趋于一致,减少其可能侵害外部股东利益的行为。成长期的股票期权可以为经理人带来大量的好处,并且通过保持与企业价值最大化一致的行为,比逆向选择更容易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经理人持有股份的多少可以向企业外部传达他们对公司运营前景的信心。另外,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也能有效缓解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过度投资。
(三)成熟期
处于成熟时期的企业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管理水平高,具有很强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产品市场份额稳定,企业盈利能力强,有大量的自由现金流量。成熟期的企业由于产品市场趋于饱和,存在行业生命周期进入萧条的可能。为保持竞争力,企业会出现跨行业、跨区域、跨文化的规模扩张行动。成熟期业务的复杂化使企业管理更加困难,客观上需要职业经理人员进行实际运作和管理。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突出。经理人为了构建自己的帝国,增加在职消费,非常容易出现投资过度的行为,加上大量自由现金流量的客观存在,更为投资过度提供了条件。另外,企业为了保持持续的竞争力,需要增加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新业务。
为缓解成熟期的过度投资,首先应执行现金股利分配政策,并通过适当的股票回购,减少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同时可以提高股东的价值;其次,根据Jensen的“控制假说”,提高资本结构中的负债比率,通过承诺支付未来现金流,减少经理人可以自由决断使用的自由现金流量,约束经理人及其组织的行动,减少代理成本,缓解委托代理问题引起的过度投资。
在这一阶段,发行可转换债券将具有很好的作用,可转换债券是具有双重性质的融资方式。在初始发行时具有负债性质,但以后根据条件可以转换成股票,因此可转换债券能在以后改变公司的负债比例。相对于可转换债券,由普通债券和股票组成的资本结构具有刚性,改变公司的债务水平相对困难。更为重要的是,可转换债券给予其投资人单方面把债券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理人的自由决策,对控制经理人的利己主义行为非常有用。
在企业成熟期,投资决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于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的投资开发,以延长企业生命周期。在对这些项目进行决策时,引入期权概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草率决策引起的投资扭曲。传统的净现值项目评估方法,忽视了企业拥有的投资机会价值,并且认为只能马上投资或者不再投资,因而错误估计了投资项目的价值,忽略了有价值的项目或投资于无价值的项目。期权理论指出,项目的价值应该由两部分组成:静态净现值和灵活性管理的期权价值,企业可以根据经济环境、投资项目和企业自身条件等情况的变化,对投资战略、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当情况不利时,企业可以延缓投资或转换投资,以减少风险,等待有利状态的到来;当有利状态出现,投资项目的产出和市场比预期的好时,企业可以不同程度地扩大投资规模。如果其他条件相同时,具有这些期权的项目更具有价值。
(四)衰退期
处于衰退期的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逐渐萎缩,企业盈利能力下降,股票价格开始下跌,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融资十分困难,银行信用贷款收紧,企业筹资能力下降。在企业现金流转不畅、融资困难的条件下,企业的财务状况开始恶化。管理阶层的官僚主义、本位主义严重,投资决策中考虑“小集团”利益等问题突出。衰退期的企业有三条出路,第一条是通过业务收缩、资产重组延缓衰退;第二条是通过被接管、兼并等形式完成企业生命周期;第三条是通过新产品、新业务的成功开发蜕变进入新的成长阶段。
衰退期的企业一方面迫切需要投资于新产品、开发新业务或进行业务重组和整合,寻求新的增长点,但由于此阶段企业融资困难,会出现投资不足;另一方面,若企业被竞争对手接管和兼并,将会对经理人的利益构成威胁,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经理人又会迫切地实施反兼并措施,如进一步的扩大规模,增加被兼并成本,使竞争者感到兼并无利可图而放弃兼并等。在这一过程中会出现投资于净现值小于零的项目的情况发生,出现投资过度。另外,较大的企业规模会使管理人员内部形成利益不同的“小集团”,造成管理控制不力和决策权的分散,更加重了投资扭曲的现象。在衰退期,既要形成新的竞争力又要预防被兼并的双重压力,使得企业可能出现净现值大于零的项目无钱投资,净现值小于零的项目优先上马的矛盾局面。
经历了发展的辉煌时期,衰退期企业的股权分散度相对较高,广大的中小股东监督经理人的成本很高,失去了监督的积极性。企业可能就会变成经理人的“帝国大厦”,按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随心所欲地作出投资决策,把股东利益抛到脑后。针对衰退期的这种情况,集中所有权是一种有效的方法。Pindada和Torre(2002)发现“集中所有权”的监督缓和了主要利益相关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防止了对负净现值项目的投资。因此集中所有权被视为是过度投资的控制机制,使得大股东有监督经理人的决策制定的激励,防止经理人作出不利于股东的分散资金、降低企业价值的投资。但应注意的是,所有权集中度过高也不行,因为掌握控制权的所有者在衰退期会选择“掏空”企业的做法,从掠夺中小股东利益中获利。
企业管理阶层的官僚主义、本位主义引起的投资扭曲,主要是由管理内部的层层委托—代理关系引起的。上一级管理部门作为委托人,下一级部门作为代理人,他们之间的利益目标不完全一致,造成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责任、争夺利益。解决方法除了对机构进行精简,减少委托—代理层次外,主要还是通过约束和激励机制减少投资决策人的道德风险。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投资决策人作为代理人,其行为受制于委托一代理的契约关系,即受制于投资决策人作出决策而产生的结果和投资决策人本身的利益关系。如果投资决策人的利益对决策结果不敏感或者无关,投资决策人就有出现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如果契约规定投资决策人对投资决策后果承担责任,则投资决策人就有寻求规避投资的倾向,其行为将趋于保守。因此应建立投资决策者和投资结果相关的契约关系,包括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增大其懈怠或机会主义的成本,可使其谨慎决策,避免投资过度;建立决策者业绩激励制度,决策结果作为各级管理人员考核的硬指标,从而使其决策具有开拓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企业成功开拓新产品、新市场。
综上所述,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不同,投资扭曲的方向不同,因此缓解投资扭曲的侧重点和策略也应不同。在分析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问题时,应根据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的经营特点、财务特征和管理模式,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治理,对症下药,做到投资适度。

C. 适当进行投资理财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当然就是获得固定工资收入之外的收入了。也就是钱生钱了,借助金融机构帮我们赚取一点小钱,金融机构又给客户贷款之类的业务,总之只要是不贪心,稳健投资,总是合算的,风险极小。土豪炒股的风险大,各取所需。

D. 基金募集机构在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的过程应当遵循哪些指导原则

1、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当基金募集机构或基金销售人员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2、全面性原则。基金募集机构应当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将适当性管理贯穿于基金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覆盖销售的全部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3、客观性原则。基金募集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适当性管理的实施。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和投资者的调查和评价,应当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投资者推介合适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重要依据。

4、及时性原则。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应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基金募集机构逾期再次向投资者推介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时,需要重新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分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5、有效性原则。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与方法,确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效执行。

6、差异性原则。基金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实施差别适当性管理,履行差别适当性义务。

(4)投资适当扩展阅读: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的主要程序和内容包括:

1、对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

2、对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进行合规证券从业资格性审查。

3、根据拟募集基金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4、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5、办理基金备案

E. 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包含对投资者分类,对产品分级,按照风险级别匹配适当的投资者三方面的含义。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不可能规定出非常精准的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法规如果过细,很可能与实践脱节。为此,就要按照签署“责任状”的逻辑,紧紧抓住经营机构这个“一肩挑两头”的主体,明确经营机构既要按照《办法》规定和自律组织规定对投资者分类,又要具体负责对所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分级,制定产品分级的内部管理制度。应该说,能否准确分级是各机构核心竞争力的一种体现。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是一般的市场参与者,它们既要面对筹资者,又要面对投资者,既要参与规则的制定,又是重量级的规则执行者,堪称市场秩序的主要塑造者之一。因此,必须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它们尽到应尽责任,就是在播撒理性参与市场的种子。
《办法》从适当性评估义务、风险揭示义务、内部管理义务、普通投资者保护义务等方面细化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履责要求。针对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办法》一一列出“负面清单”,规定了可对经营机构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的监管措施,以及情节严重的处理措施和行政处罚,对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还可以依法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可以说,《办法》是一部“有牙齿的立法”。
如果这部法规能够切实落地,至少买卖不对等、不对称的问题可以得到部分化解。

F. 怎样适当的投资

如果你有稳定的收入的话。。。那我告诉你。。千万别把钱放在银行。。因为如果你想进行投资的话。。那你要有这样一个观念。。。你的每一分钱都是你的员工。。。不能让他们躺在银行里睡觉。。要让他们动起来。。有一个经典的投资模型。。。那就是别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你可以关注下自己喜欢的东西。。如股票。。基金。。房产等。。如果是我的话。。我会把钱投入到股市。。。因为经济危机过后的中国经济在走上坡路。。所以股市里应该是可以赚到钱的。。仅为个人意见。。

G. 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其原则和责任是什么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包含对投资者分类,对产品分级,按照风险级别匹配适当的投资者三方面的含义。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不可能规定出非常精准的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法规如果过细,很可能与实践脱节。为此,就要按照签署“责任状”的逻辑,紧紧抓住经营机构这个“一肩挑两头”的主体,明确经营机构既要按照《办法》规定和自律组织规定对投资者分类,又要具体负责对所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分级,制定产品分级的内部管理制度。应该说,能否准确分级是各机构核心竞争力的一种体现。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是一般的市场参与者,它们既要面对筹资者,又要面对投资者,既要参与规则的制定,又是重量级的规则执行者,堪称市场秩序的主要塑造者之一。因此,必须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它们尽到应尽责任,就是在播撒理性参与市场的种子。
《办法》从适当性评估义务、风险揭示义务、内部管理义务、普通投资者保护义务等方面细化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履责要求。针对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办法》一一列出“负面清单”,规定了可对经营机构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的监管措施,以及情节严重的处理措施和行政处罚,对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还可以依法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可以说,《办法》是一部“有牙齿的立法”。
如果这部法规能够切实落地,至少买卖不对等、不对称的问题可以得到部分化解

H. 什么是投资者适当化管理

适当性管理就是要把适当的产品或服务以适当的方式和程序提供给适当的人。我抄来一段对话你看是否明白:
孙小媄:监管层经常谈到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什么意思?

阿土哥:现在证券市场交易的品种数量越来越多,有些品种设计也比较复杂。为了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监管层必须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孙小媄:说来也是。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以及各种衍生品,其原理比一般的股票买卖复杂多了,并非每一位投资者都适合入场交易。

阿土哥:再加上我国投资者数量庞大,个人素质和交易经验参差不齐。有些投资者可能会贸贸然做出超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交易行为。所以监管层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的举措。

孙小媄: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避免投资者误入高风险区域,也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的稳定性。

阿土哥:说来简单,具体要做的工作非常多。首先要收集投资者的身份、财务、知识与交易经验等信息,进行风险评估与分类,有针对性加强对不同类别客户的指导和管理。

孙小媄:还要把握投资者的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引导投资者理性选择风险收益特征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品种。

阿土哥:还要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主动、客观、真实地向投资者介绍情况,揭示风险,指导投资者做出理性判断和选择。

孙小媄:这与国外的电影“分级管理”不是很相似吗?

I. 如何进一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一是进一步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执行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承担和履行适当性责任的最直接主体,也是衔接监管者和投资者的关键环节,下一步,我局在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中,将深入落实“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理念,向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强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要求,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将投资者教育、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落实真正融入日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定中,指导各机构按照“把规则讲透,把风险讲够”的原则,充分发挥贴近市场、直接面对投资者的特点,发挥人才、信息、设备优势,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贯穿到新开账户、证券营销、产品与业务推介、客户服务等各个业务环节,同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入市要求和潜在风险。
二是加大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下一步,我局将把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执行过程中违规问题的打击力度,用严格的监管措施,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高合规意识和对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