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8储蓄国债发行时间及利率
2018年5月10号有发售储蓄国债(凭证式),招商银行有代销,可通过招行网点购买,销售时间截止到5月19日。
本期国债三年期票面年利率4%;五年期票面年利率4.27% 。
⑵ 发行吗中国银行每月都会发行国债吗
中国银行并不是每个月都要发行国债,国债财政部发行的,商业银行只是代办或者承销,具体情况可以看财政部和各银行的公告。
⑶ 电子式储蓄国债发行当天是零点开始购买么
不是,8:30。
根据财政部发行计划发行的储蓄类国债包括凭证式和电子式。从3月起到11月,每月10日都会有1只三年期和1只五年期的品种出炉。
其中3月、5月、9月、11月是凭证式,4月、6月、7月、8月和10月是电子式。凭证式国债必须通过银行柜台购买,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电子式国债可以从网银、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购买每年付息。根据往年情况,国债一般是早上8:30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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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国债账户不收取账户开户费及维护费用,一经开立可终身使用。
2、储蓄国债(电子式)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购买。
3、储蓄国债(电子式)只面向个人投资者发售。
4、每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对单个账户投资金额设有上限,具体可参见财政部、人民银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文件。
5、新发行的记账式国债通过全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全部进行竞争式招标,同时也是通过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
⑷ 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国债发行
财政决定从8月10日起发行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的储蓄式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
在最大发行总额的300亿元中,3年期210亿元,票面年利率4.76%;5年期90亿元,票面年利率5.32%。发行期为8月10日至8月19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38家2012年至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公告提醒,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⑸ 2019年8月10日储蓄电子国债网上银行几分钟不到就销售完
2019年8月10日储蓄电子国债网上银行10分钟不到就销售完了。
电子式储蓄国债是一种国债投资新渠道,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利息免征所得税。到期后,承办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
财政决定从8月10日起发行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的储蓄式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
在最大发行总额的300亿元中,3年期210亿元,票面年利率4.76%;5年期90亿元,票面年利率5.32%。发行期为8月10日至8月19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⑹ 财政部6月10日发行了300亿元凭证式国债,这个月还会发行电子式储蓄国债吗
6月没有电子式国债了。财政部发行面向个人购买的国债基本上每月一次,有时是电子式储蓄国债,有时是凭证式国债,如果想知道何时发行哪种国债,可登录中国债券信息网查看债券发行公告就知道啦,公告每季度公布一次吆。
⑺ 2020年国债11月发行时间及利息
2020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从11月10日起开始发售,11月19日结束。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简称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为500亿元,其中第三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为300亿元,期限3年期,年利率为3.8%;第二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为200亿元,期限5年期,年利率为3.97%。
两期国债按照面值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两期国债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可以挂失,但不可流通转让。购买两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但发行期最后一天(2020年11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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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投资记账式国债需要走出的一个误区是并非持有到期才最合算。以二级市场流通的记账式国债来说,价格是波动的,受到利率变动、资金炒作等因素影响。
个别期限较长的记账式国债甚至会在上市初期被大幅炒作,使得后几年的收益提前透支,操作起来很有难度,风险也较大。因此对那些持有国债期限不确定的客户,选择购买票面利率较高的记账式国债。
⑻ 首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什么时候发行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8年第一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简称第一期)和2018年第二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简称第二期),现将发行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和第二期国债(以下统称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其中,第一期期限为3年,最大发行额150亿元,票面年利率4%;第二期期限为5年,最大发行额150亿元,票面年利率4.27%。
二、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8年3月10日至2018年3月19日。
三、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但发行期最后一天(即3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
四、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74%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47%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49%计息;第二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91%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4.05%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