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在特大非法集资案中,获利数额巨大,这个钱能不能追回返还受害者!有没有法律依据
依法追回并发还受害人,至于追回多少全凭运气了,以后高息揽储的不要参加,风险太大,我20年前参加到现在还有七千未还,且奈何。
B. 非法获利1.1亿元,该案件的具体细节是什么
女基金经理蒋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利1.1亿元,该案的细节是蒋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基金信息透给其父亲和丈夫,三年时间内,其父亲和丈夫操控9个账号,共违法获利1.1亿元,这个金额大到吓人,无法想象当事人在从事这件事情的时候有没有一丝丝害怕,难道不害怕东窗事发,连人带职务一起搭进去吗,得不偿失,蒋某这一做法已经严重违法了,不但以后都将不能再从事基金相关方面的工作,甚至还会面临牢狱生活。
C. 非法集资 盈利的人会收到传票吗
如普通投资者,不会收到传票,但前期收益会抵扣本金。
D. 非法集资中普通投资人已得的红利是否算是不当得利,案发后是否要被追缴如追缴,措施有哪些
你好,已经分得的红利一般是抵作本金的,如果超出本金过多,是可以追缴的。
E. 非法获取内幕获利1亿被判了多久
6月22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海啸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一案公开宣判,认定陈海啸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成交额9592万余元、获利1.03亿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5亿元;违法所得1.03亿余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海啸又向明某、石某泄露巢东股份重组的内幕信息,并推荐二人买入巢东股份股票。两人买入巢东股份后,分别获利208万余元、214万余元。
2015年6月25日,陈海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海啸系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其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陈海啸还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违反了股票交易应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F. 如果被定为非法集资诈骗案前期投资者获利会被追回吗
需要看被骗资金能不能被追缴回来,如果能,就能返还
G. 法律求助,非法所得用于合法投资获利,如果被查获合法投资获利的部分会被没收查封吗
你好,既然是非法所得,说明其来源不合法,那么用来源不合法的财产进行投资获利,视为是其衍生物,同样不合法。依据现有刑法关于追缴非法所得的规定,你所说的“合法投资获利”依然会被查封执行。
H. 在非法集资案中获利20万元以上的人员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I. 不知道非法集资,但有获利犯法吗
您好,非法集资本身就是违法的,是否构成犯罪,看集资的情况。
J. 一笔非法所得,比如说赃款,用这笔赃款投资后获得大量盈利,这部分盈利最后算是谁的
从法律概念上讲,投资收益属于孳息。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依法追缴 。
所以违法所得产生的孳息应该追缴国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