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于6月30日前公布实施吗
2018年5月31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北京称,新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新的负面清单将于6月30日前公布实施。
高峰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推动出台新的全国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高峰表示,新的负面清单除了包括已经宣布的金融、汽车领域开放举措之外,还将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等领域取消或者放宽外资的限制。
高峰说,新负面清单将通过给予相关行业一定时间过渡期的方式,列明未来几年的开放举措。
㈡ 中国新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于什么时间公布实施
据报道,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31日在北京称,新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新的负面清单将于6月30日前公布实施。
中国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期间宣布,今年上半年将完成修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工作,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高峰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推动出台新的全国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㈢ 上海自贸区发布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什么是负面清单管理
概 念:经济领域的禁区以清单方式列明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凡是与外资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㈣ “负面清单”对外资企业的限制有哪些
负面清单是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负面清单”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挥了“纲”的作用,与内外资一致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商事登记改革、事中事后监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建立境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吸引高质量和高水平的外商投资项目、企业总部资金池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相配套,制度创新已经迸发出巨大的能量。例如,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了投资便利化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可复制推广经验60多项。具体经验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新的制度安排,如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管理制度等;二是新的开放措施,如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等;三是新的管理方式和办事流程,如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营业执照新样式、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等;四是最佳实践案例,如“证照分离”改革、政府智能化监管服务模式、“企业专属网页”政务服务新模式、集成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等。
目前,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全国对外开放的“新高地”,通过深入推进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外商投资准入的开放度、透明度、可预见性不断提升。此次调整相关规定,是我国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进程、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必然结果。
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负面清单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13年)
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文件意义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众多改革举措中,对外商投资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是最大的亮点之一。专家表示,不能简单地看清单长短,而是要看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分类级别,比如钢铁行业是一个大类,虽然只有一项,但一旦列入负面清单,其子行业都将受禁。而如果是对某种特定炼钢业有限制,其限制范围就小得多。自贸试验区推出的负面清单按小类划分,体现出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诚意。
在上海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内投资按原有办法管理,清单外的投资按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推行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模式,以后可能会随着改革的发展进行调整。
按照规定,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后,对清单以外的领域,外商投资项目将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将改为备案管理。如此一来,原本一般投资项目承诺29天办理完结,新规则下企业拿到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等最快只需4天,企业办事效率将大大提升。
㈦ 多久完成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修订
4月12日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2日表示,博鳌亚洲论坛上中方宣布的扩大开放重大举措,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扩大开放、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等一揽子政策,争取上半年尽早完成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修订工作。
高峰指出,在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方面,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开放、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特别是在今年上半年,将争取尽早完成修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工作。
㈧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清单说明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
上海市人民政府
说明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以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等为依据,列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准入措施。负面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2011年版)分类编制,包括18个行业门类。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2个行业门类不适用负面清单。
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除列明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国家以及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限制)的产业,禁止外商投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项目,禁止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
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资并购、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涉及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参照负面清单执行。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中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并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更优惠的开放措施的,按照相关协议或协定的规定执行。
根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负面清单将适时进行调整。
㈨ 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什么时候公布实施
据报道,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31日在北京称,新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新的负面清单将于6月30日前公布实施。
高峰表示,新的负面清单除了包括已经宣布的金融、汽车领域开放举措之外,还将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等领域取消或者放宽外资的限制。
高峰说,新负面清单将通过给予相关行业一定时间过渡期的方式,列明未来几年的开放举措。
来源:中国新闻网
㈩ 外商投资法所谓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 准入管理措施
外商投资法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