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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土地投资

发布时间: 2021-05-25 11:06:46

① 土地投资合作协议书

你好,首先,自己以持有土地入股,他人以现金入股,这样成立新公司是常见开发模式,当然行得通。其次,投资协议怎么写要看投资者的风险控制意识和专业程度要求高低。再次,确定出资与股权比通常要考虑土地评估值。提醒一下,这么大的项目,没有律师参与是不可想象的。

② 土地作价投资的帐务处理

1、购地的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800万元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800万元
2、将该土地使用权投资给A公司,一般采用权益法核算该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公司-投资成本 800万元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800万元
3、因为该地作价为2000万元,那么股权投资差额应为1200万元,这个要调减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2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公司-投资成本 1200万元
4、“股权投资差额”要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摊销,摊销时: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贷: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公司-投资成本 5、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你们公司占50%,土地增值部分的帐务: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万
贷:无形资产 800万
贷:营业外收入 1200万 该土地使用权投资给新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成本) 2000万元 贷:无形资产 2000万元

③ 土地收购的要点是什么土地投资怎么才能成功

看待一块土地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其实有很多方面的,具体我也说不清楚,你可以请教下北美土地投资中心,据说是专注于美国和加拿大的土地投资服务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④ 土地投资入股涉及哪些税收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母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因此,若子公司不是从事房地产开发,母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可免征土地增值税;若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母公司应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第七条的规定:“(一)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二)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 %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等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若母公司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母公司按土地的成本价投资子公司,可被认定为未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税务机关可合理调整应纳税额。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给子公司,母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视同销售;母公司应按购入土地的成本价投资给子公司,除非取得土地是外购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关联方的应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方法调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母公司取得土地的成本、税金等费用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假如母公司拟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原账面余额为1000万元,现评估增值为5000万元,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也为5000万元;则企业应确认4000万元的资产转让所得,依法计缴企业所得税。
四、印花税
从2006年11月27日以后,对投资后签订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转移合同的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投资合同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五、契税
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⑤ 土地作价投资的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1,以自有土地与A公司合股开设了一间房地产公司(各占比例为50%),该土地入账价值100万,现以评估价200万对外投资: 将该土地使用权投资给项目公司,这里假设你采用权益法核算该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公司-投资成本 200万元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00万元
因为该地作价为200万元,那么股权投资差额应为100万元,这个要调减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公司-投资成本 100万元
这个“股权投资差额”要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摊销,摊销时: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公司-投资成本 100万元 2,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应交相关的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金
贷:营业外收入

⑥ 个人以自己的房产和土地投资入股,需要缴纳什么税

个人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要缴纳哪些税
现在很多公司的合伙方式有很多,有技术入股的、不动产入股的、资金入股的,那么不动产作为投资入股,需要缴纳哪些税呢?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个人以不动产入股要缴纳什么税?

1、营业税

相关政策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担风险,收取固定的利润的行为,需要缴纳营业税,根据(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2008〕115号)规定,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对个人取得相应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属于个人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被投资企业在个人取得股权时代扣代缴。但是因为自然人的不同会造成不公平,也违背了税法的公平性,在实践过程中,纳税人碰到用不动产投资入股的情况,要与主管税务机关积极沟通,争取在投资环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待转让或处置环节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法人以非货币性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另一家企业或成立新企业,意味着,该企业法人用非货币性资产换取了另一家企业的股权。根据(财税〔2009〕59号文)特殊重组的条件规定:可以暂缓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该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这就意味着用不动产换取股权的交易行为,企业应该视同销售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的销售确认转让的损益。

不动产的范围

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所谓动产,就是不动产之外的物,是指在性质上能够移动,并且移动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如电视机、书本等。不动产除土地之外,其他财产如房屋、林木等都是附着于土地的,通常在空间上不可移动,若发生移动影响它的经济价值。而动产通常并不附着于土地。
以上就是有关不动产投资入股的一些税法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有关的会计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⑦ 土地投资的土地投资可行性分析

土地投资可行性分析概述
无论投资者投资于土地的目的是为了开发还是为了投机,土地的地理位置及物理属性都对投资的成功产生重要的影响。另外,投资时机的选择、开发成本及社会对该土地开发项目的态度也都将影响土地投资者可能的盈利水平。
1.土地的位置
土地的位置从根本上决定了它未来的增值能力。虽然有些投资者在城市边缘地区的土地投资中得到了高额回报,但位置好的地块总是更容易升值。例如,连接相邻城区的交通便利的地段必将随着时间的发展而升值。因为在一般情况下,社区总是朝着相互融合的趋势发展,这使得位于城区之间的房地产越来越受青睐从而具有更高的投资价值。
还有一个规律是距离城市交通要道越近的地块的价值越高。
因此,如果投资者打算购买城市外围的大片毛地并希望通过持有土地来获取增值,他就需要获取关于城市发展方向方面的专业性意见。如果对城市未来发展模式判断错误,就会导致投资者等待更长的时间来实现其收益,而随着等待时间的增长,资金的时间价值就会使投资的平均年收益率日趋减少。
土地位置与价值之间的这种关系还同样作用于小型地块。例如,投资者购买了位于旧城改造区或经济开发区内的某地块,并寄希望于该地区快速发展而带动地块升值,如果周边地区的确按照投资者预计的方向发展,那这项投资就可为投资者带来十分可观的收益。
2.土地的属性
土地的物理属性(如地形及土壤成份等)对土地的未来盈利能力同样很重要。一块土地的属性可能对于一类投资者来说是优点而对于另一类投资者来说则是缺点。例如,倾斜的山脚地带在农作物种植方面效率低下但用于建造高级别墅却十分理想。同样,大城市外围的大片生地对养殖业的意义远远低于发展郊外住宅区。
购买市区中的地块必须十分注意土地本身的特性。地块的位置、轮廓、给排水设旆、地基质量及规划变更的可能陛都对它的价值产生影响。单以地块位置而言,一般住宅区希望位于公交便利、环境幽雅宜人的地区,零售商店及写字楼需要靠近交通流量大的城市干道,而工业厂房则愿意尽量接近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
3.时机的选择
“低买高卖”是所有追求利润的投资者的行动准则,选择恰当的买卖时机是投资成功与否的关键。在房地产投资中,时机的选择具有尤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房地产投资往往是长期的。事实上,房地产通常被看作是基本不具备流动性的资产,因为房地产购买起来往往比较容易而出售变现则相对困难,情况糟糕时,即使白送也可能没人要。
在所有的房地产投资中,如果是出于投机的目的进行土地投资,则选择好的时机更显重要。因为许多土地在持有期间并不产生直接收益,投资者持有土地只是为了等待它升值,而这种升值又是不能确定的。持有土地的时间越长,投资者的平均年收益就越低。
除了土地的初始购买价格之外,投资者还必须持续不断地投入资金来偿还抵押贷款、支付与拥有土地相关的财产税及土地开发费用。这样,在土地能够产生足够的收益之前,整个投资期内一直需要资金的支持。有时投资者为了降低持有成本,会根据地块本身的特点对其加以利用,使土地在此期间也能产生一些收入,用以弥补持续发生的支出,例如投资者可以把地块作为停车场出租或开辟为二手汽车交易市场。

⑧ 什么是土地投资

土地投资(Investment in Land) 土地投资是以土地为载体,或以土地为 投资 对象, 通过对土地进行开发,促进土地增值,从而获得 投资收益 。 一般直接进行土地投资具有位置固定(属于不动产投资)、 投资额较大、 资金 占用时间长、增值明显等特性。

记得采纳啊

⑨ 什么是土地投资 土地投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土地投资是以土地为载体,或以土地为投资对象,通过对土地进行开发,促进土地增值,从而获得投资收益。一般直接进行土地投资具有位置固定(属于不动产投资)、投资额较大、资金占用时间长、增值明显等特性。

土地投资应注意土地的价值以及今后的利用价值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