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现在什么灰色产业能赚钱
有是有,不过比较少,都是骗钱的多,所以投资的话慎重,特别是年底了,骗局防不胜防。
B. 上个月我应聘到一家投资公司做承兑汇票贴现 底薪3000 这个行业是灰色产业 请问前景这么样收入怎么样
只有老板们钱不够用,这一行一定还不错;
待遇方面,主要是看你接的业务与办理的事情,这个说不好,做的好的话,一个月至少6000元吧……
C. 现在什么行业的灰色(不是黑色)收入最普及为什么
指职工获得的工资,津贴以外的经济收入,如稿酬,兼职收入,专利转让费等,有时也指一些透明度不高,不完全符合法规的收入(区别于“白色收入,黑色收入”)
灰色收入”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灰色收入是一个时时需要关注的话题。“灰色收入”,是指介于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之间的各种收入。从某种意义上讲,“灰色收入”与“隐性收入”一样,在一定时期内具有某种“合理存在空间”。但同时也必须看到,“灰色收入”往往暴露了一些社会问题和体制性的痼疾。与这些收入一起被隐形的,是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贫富不均、社会风气不正等问题。
在反映社会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日益增大的今天,在中央三令五申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的今天,关注中国人的“灰色收入”现象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灰色收入知多少
公务人员“灰色收入”种类繁多。有在非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的;有利用在临时机构任职或兼职的条件,领取各种酬金的;有在单位巧立名目,自发各种福利、补助的;有在非公务活动中频繁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请吃、请喝、请跳、请钓、请洗的,名目之多,不胜枚举。其中有些是共性的,有些则带有明显的部门、行业或岗位特点。
目前的“灰色收入”现象除具有隐蔽性、多样性、普遍性等一般性特征外,还有以下三大倾向:一是谋取对象“公款化”。“灰色收入”主要源头是公款,主要渠道则是各种直接或变相的“化公为私”;二是谋取方式“集团化”。单位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一般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人人有份;三是存在氛围“正当化”。一些公务人员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自己心安理得地接受“灰色收入”。特别是部分公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灰色收入”聚敛不义之财,已成为当前困扰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危害甚烈。
灰色收入数额巨大,这部分收入是不可能得到真实统计的。例如,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说,国家每年损失的国有土地收益近百亿元,显然这部分收入变成了灰色收入。又例如,奥地利一经济学者研究认为,世界正规经济GDP为39万亿美元,非正规的地下经济GDP为9万亿美元,两者是4比1。其中发达国家正规经济与非正规经济之比为6.5比1,发展中国家为3比1。而我国学者胡鞍钢认为,我国税收流失、国有经济投资与财政支出流失、黑色经济收入、垄断行业租金合计为..1万亿元左右,相当于统计的GDP的15%。从这里可以肯定,我国灰色收入、黑色收入数目相当可观。作为佐证,《了望新闻周刊》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不发达地区的某些县市,个别领导每年不算黑色收入,仅灰色收入就可以达到10万元,而发达地区可达到20万元。
灰色收入拉大了我国个人薪酬差距。从某种意义上说,灰色收入是有权势贪官的“专利”。江西广丰有一个名叫郑元盛的贪官,为了敛财,不论老家盖房子,孩子过生日、结婚、上大学,都要通知下属单位,哪个不心领神会?哪个敢不去“慰问”?其女儿过生日,一天中送来的生日贺礼就达10万元。从近年被查处的腐败贪官情况看,其来自灰色收入的财产的数目远远大于其被查明来源的贪污受贿数额。原湖南省岳阳市市长欧阳松,家庭财产价值人民币389万多元,其“灰色收入”就有334万元,占全部财产的85.6%。
不久前由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经过数年跟踪调查完成的《中国城乡收入差距调查》一出炉,即成为海内外舆论关注的焦点。因为这份报告显示,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已是“世界最高”。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调查报告主创人李实对这个“世界最高”进行了说明:如果仅算货币收入,不包括实物,中国可能不是最高,津巴布韦比中国还高。而此次调查之所以得出中国“世界最高”的结论,是因为调查中考虑到非货币因素。
灰色收入钻了法律“空子”
“灰色收入”现象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既与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又与现实的体制机制等联系在一起。特别是有些行业和领域,收入的差距是很大的。由于整体工资性收入偏低,某些部门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搞创收。这些非法的“灰色收入”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其中之一便是少数官员的贪污受贿。现行《刑法》对属于灰色收入的“不明来源财产”的最高刑期为5年。《刑法》虽然界定了不明财产的内容,却没有划定具体的量刑标准,使许多法律和制度存在“漏洞”。一些腐败官员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降低了犯罪成本,有的甚至逃脱了法律制裁和纪律处分。
比如浙江省绍兴的一贪官,因受贿20万元被判刑,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但其灰色收入就达到60万元。原海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路景林因受贿18万元被判刑10年,因有357万多元人民币、9万多美元、48万多元港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仅被判刑4年。路景林对其数百万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决不亚于受贿人民币18万元,4年有期徒刑显然太轻,难以平民愤。
法律中虽然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但由于现行的法律条文实际执行缺少可操作性,从而使社会对法律乃至整个法治产生疑虑。对此,广大群众表示愤愤不平,就连司法人员也感到困惑不已。新加坡《反贪污法》就规定,在公务员不能说明其财产合法来源时,一律视为贪污所得。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在现实办案过程中,领导干部搞“黑色”、“灰色”收入,收支明显不符,却很少有人被顺藤摸瓜。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早在1998年邀请一批香港记者到沈阳采访时,便露出了自己的“行头腐败”。当众记者津津乐道于慕绥新演讲时,有位香港记者却紧紧盯住了慕市长的一身“行头”:衬衣、领带、西服、皮鞋……全身上下竟然皆是名牌。慕绥新这身“行头”粗略一算,少说也得几万港元。
现在某些领导干部吃讲排场,穿讲高档,住讲豪华,挥金如土,摆谱比阔,不可一世。对这样的“官员”,只要算一算他们的收入与支出,其“内幕”、“猫腻”的严重问题,就不言而喻。由此可见,官员们的利润尤其是暴利,其来源几乎都是非法的,他们实现暴利的必要前提或必经之路是必然的腐败。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其他任何正当的、合理合法的“暴富”渠道和“巨额”来源。
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等等,轰动了“一阵子”,就变成了先紧后松、事与愿违,甚至背道而驰出现相反的结果。
灰色收入需要有效治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的专家学者认为:在法律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在反腐败问题上拘泥于“原告举证”等一般法律程序。为制止灰色收入这类腐败现象的蔓延,国家应该采取某些“有罪推定”方式。比如,超过本人收入过多的财产,应该由本人举证说明来源,若举不出证据,就应该视为非法所得,给予处罚和没收。对待政府官员的收入问题,应该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只有合法与非法之分,不存在什么“灰色”、“黄色”!当其支出超出其正当的收入时,一定要有监督机关真正的介入。应该让那些有受贿之嫌的官员拿出证明自己收入“合法”的证据,而不应该让监督机关去找证明其“非法”的证据。
另外,对于灰色收入增长的趋势,政府应加大有效治理的力度。近年来,各级政府正采取一些措施来铲除灰色收入。比如加紧公共财政的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外收入等等。
对于非法的“灰色收入”,政府已经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用法律的武器予以了严厉的打击,公安和检察机关也相继开展了各种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湖南省为彻底根治领导干部“灰色收入”,打出了一记重拳: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按规定登记、上交的,一律以贪污论处。款额不满1000元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讨,记入廉政档案。款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款额在2000元以上的,一律先行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此外,还规定了几条“高压线”: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在非公务活动中接受非亲友所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以节日、喜庆贺礼等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收受下属单位发给的奖金和贵重物品;领导干部经批准兼职,包括在临时机构任职的,一律不准领取兼职报酬。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违者,不论领导干部是否知道,都要追究领导干部本人的责任。
在这方面,深圳市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他们将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探索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廉政公积金将由政府统一组织,从平时公务的福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钱来建立廉政公积金。如果公务员在任职期内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退休时将根据级别不同有望拿到100万~200万元的廉政公积金。如果任职内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酌情扣发廉政公积金,直至全部扣完。
D. 谁有挣钱的路子,或者是灰色行业,有介绍的吗,做成之后好不了好处
我这里有一个很稳定的,比打工强
E. 灰产投资万元每天几百收益,正当投资十万每日几百收益,您会怎么选择
你就当忽悠就可以了。
不用理会,肯定是骗子。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讲过:“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他这里说的收益率是指年化收益率,你这收益率年化是多少?一看就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
F. 投资灰色产业有风险吗
现在挺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时候,以后就不好说了,合法了也不一定,不被发现,不被举报,不就还是安全的,看你怎么做了。
G. 谁给介绍个灰色行业,来钱比较快的
懂得如何面对困境,从逆境中成长才是最难能可贵的。
H. 朋友从事灰色行业,收入可观!我也开始有些犹豫是坚持自己还是跟随入行,到底该如何选择
建议题主想清楚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你投资的收益能不能大于这样做的的风险。
一点建议
虽然我并不真正理解你主要的事情,但建议你,人生的路不是一个清晰的路径,直到最后,中间的岔路口,有许多点取决于的反复无常,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有的时候自以为自己拐个弯去走那条别人都不知道的捷径,却有可能是走入歧途,就算半路醒悟想要回头都要付出很大代价,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做任何事情前思考最坏的结局是否是自己能承受的。
总结
如果是网上赌博百家乐代理所以你说很难做的,要你投钱或者拉客户什么的就不要想这事了,如果朋友只是叫你打打下手的话收入不高的,就赚个打工钱,比普通打工收入稍高但是也不靠谱的,纯网络进行的话法律风险倒是很小,但是总的来说不靠谱。
I. 揭秘黑灰色产业链,电信网络诈骗到底是什么
315晚会揭秘了黑灰色产业链,让人们对电信网络诈骗有了一个更深的认识,对于电信网络诈骗,在这里再着重进行介绍。
还有,一些欺诈者使用虚假基站批量发送欺诈消息,这些消息通常包含病毒或特洛伊木马链接,以获取受害者的基本信息。通常只需要一台运行软件的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发射机。由于其辐射范围短且设备体积小,通常隐藏在汽车,摩托车和行人背包中,在拥挤的市场和车站周围穿梭。 设备及其部件主要通过互联网购买,并配有详细的使用说明,设备原理介绍,生产工艺等,这是一次性投资。 价格约为10000至30000元,每条短消息的成本为4至5分。每天可以发送超过100000个欺诈性短信。如果自行组装,成本可低至几千元。可以说,这是一个简单,低成本,通用的传播网,愿意以电信欺诈为诱饵。特别地,可以随意改变发送号码。在过去的两年中,中国发生了许多案例,其中使用来伪造95588、95533、95555和其他银行客户服务客户发送欺诈性短信,受害人放松了警惕,不熟悉银行业务以欺骗受害者各种身份信息并从银行卡中提取存款。
J. 灰色产业是什么
灰色产业:介于正当行业(白)和不正当行业(黑)之间的不合理但又客观存在的产业。
简单地说,灰色产业就是和法律打擦边球,暴利的项目或者产业。
(10)灰色产业投资扩展阅读:
揭秘“区块链牌照”灰色产业链
来源:北京商报
随着区块链的大热,区块链牌照这一灰色产业出现于市场,一些手握“区块链牌照”的经纪人也在深耕闷声发财的大好机会。然而北京商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这个所谓的“区块链牌照”,实际上就是带有区块链的营业执照,并不是批准相关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分析人士认为,注册区块链相关名字的公司实际也是一种借题炒作,投资意义不大,有忽悠炒作的嫌疑。
最低2万元入手“区块链牌照”
近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一个名为金融牌照资源交流群中看到一则消息,“出炉一家炙手可热的区块链牌照,无户无经营,15天过户完毕,2万元拿走”。叫卖该牌照的经纪人介绍称,并购现成的牌照,价格从2万-10万元不等。如无特殊要求最低2万元预算即可完成并购。
然而北京商报记者在出具牌照的具体信息中却发现了一些猫腻。按照正规的营业执照要求,营业执照必须是国家工商总局或者地方工商局才能颁发的,正规营业执照必须有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和经营范围。而这个所谓的“区块链牌照”,执照盖章仅是当地的工商局,并未标明注册资金额度,有登记日期但没有截止日期,也没有具体的法人信息。针对记者提出的质疑,该牌照经纪人并未做出正面回复。
当北京商报记者询问可否办理新牌照时,这位牌照经纪人介绍称,整体上来说,全国的区块链注册政策越来越收紧,目前上海已经全面限制办理。北京虽未限制办理,但经营范围只限科技及科技相关类型。假如选择在北京注册,费用在1.8万-5万元之间。短则15个工作日,最长则需要一个月左右。
分析人士认为,之所以不少人目光瞄准抢注、转让区块链牌照的生意,是因为此前名称中含有“区块链”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数据显示,经营范围内含有区块链字样的企业多数为一年内新设立公司,共有4266家,且集中在广东地区。其中,注册在广州的公司有2177家,注册在深圳的有502家。
对此,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表示,目前各地区块链利好政策不断,整体营商环境良好。从参与者来看,目前区块链圈子较小,同时因政策差异有较明显的地域集中情况,对于大多数参与者来说,行业上升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对其创业有较强的吸引力。对于卖方来说,售卖“区块链牌照”的收入相较于申请难度和花费高很多,也就为售卖方提供了较大的逐利空间。
此牌照非彼牌照?
近几年来区块链概念渐热,各地纷纷出台区块链优惠政策,比如广州发布“区块链十条”,在培育、成长、平台、应用等多方面基于奖励,因而很多创业者看到其中的红利,并积极入场。事实上,国内区块链行业并无准入的许可证。而对于正规的牌照,官方说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而国外的区块链牌照类似于金融牌照,是批准相关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
张叶霞对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早些时候区块链主要应用在数字货币领域,存在金融属性,而近年来监管层针对互联网金融发行的“第三方支付”、“网络小贷”等牌照及P2P网贷备案等要求,使得创业者误认为区块链也有相关牌照。因而为“区块链牌照”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张叶霞进一步表示,这些所谓的“区块链牌照”实际上并非牌照,只是企业名称中带有“区块链”字样的营业执照,与其他营业执照并无区别。就目前来看,我国针对区块链业务尚未有明确的准入要求,目前的政策支持方向集中在将区块链技术与实体经济结合方向,整体侧重技术层面而非金融层面。
一位区块链公司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坦言,目前区块链作为现在大火的项目,对投资人有较强的吸引力,很多投资人都想试水把握这一赚钱商机。在麻袋研究院研究总监路南看来,区块链营业执照的获得显然让这些公司拥有了一个暴富的可能,但区块链技术公司其实并不需要“区块链”营业执照,所以这样的“牌照”其实没有内在价值。
稀财汇创始人、500金研究院院长肖磊也认为,区块链牌照大概率是有意炒作,目前从国家层面并不存在牌照一说,也没有什么正式文件,而且未来也很难就区块链专门发某种牌照,因为区块链是一种技术,而非一种业务形式。注册区块链相关的名字实际上也是一种借题炒作,投资意义不是很大,最主要还得看具体公司业务能力。
跟风炒作存风险
因为存在盲目推崇,“区块链”一直有概念炒作的空间。除了散户涌入外,一时间只要上市公司透露和区块链沾边就能股价大涨,公告有区块链业务就能涨停。这也引来许多“名不见经传”的公司纷纷发布公告表示将推出区块链项目,谋求蹭上这一波热点。而在收到交易所问询函或互动平台的提问时,有公司积极回应,也有公司紧急澄清,撇清关系。
肖磊强调,区块链很难在短时间内为企业带来实际的高额利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短期内风险是非常大的。而且很多企业的项目并不需要区块链技术来解决,是硬加上去的,这对投资的辨识能力要求非常高。现在有将近90%的区块链项目是“空气”类型的项目,是毫无意义的。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在日前举行的一次闭门会议中强调,“区块链作为一项技术,是有门槛的,技术人员视角里的区块链与很多人讨论的区块链往往不是一个维度,老百姓大多对技术不是很懂,骗子正好利用这一点让区块链成为自己行骗的外衣,利用技术概念行骗已经成为当下的一个趋势”。
在谈及监管明令禁止,为何还会出现叫卖区块链牌照的原因,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石大龙指出,在对区块链、比特币等代币监管收紧后,工商注册部门对经营范围涉及区块链的营业执照暂停审批,一些真正从事区块链技术开发的公司急需获得涉及区块链的经营资质,这些企业会购买此类执照;另一方面,可能是一些投机者进行投机,低买高卖。
“社会对于区块链有着近乎疯狂的盲目推崇,也存在着浑水摸鱼进行牟利的市场空间,大量资本不断进入,而我国全面禁止数字货币,区块链公司注册已经暂停,于是形成‘壳资源’市场。目前我国没有颁发任何区块链领域的特许经营许可。这是卖家炒作的‘概念’,不具有内在价值,未来监管落地或‘区块链’公司注册放开,这些‘牌照’可能一文不值。”路南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