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抽回投资吗
公司在成立后即作为法律上独立的法人而存在,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以及独立的财产权利。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分离的,在股东出资以后,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归公司所有,股东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公司成立后,股东享有公司的股权,就其出资享有公司的利益。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股东的出资是公司开始运行并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如允许其随意撤回出资,不仅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会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股东的出资是不可以随意抽回的,其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将其在公司的股份转让。
2. 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抽回投资吗
公司在成立后即作为法律上独立的法人而存在,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以及独立的财产权利。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分离的,在股东出资以后,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归公司所有,股东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公司成立后,股东享有公司的股权,就其出资享有公司的利益。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股东的出资是公司开始运行并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如允许其随意撤回出资,不仅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会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股东的出资是不可以随意抽回的,其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将其在公司的股份转让。
3. 什么是抽资效应
股价指数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汇率变动则反映货币国际购买力的变化。两者既是两个主要的金融市场子市场(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的价格,又同为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指标。西方学者较早就关注这两种金融指标的关联程度。关于汇率和股价之间的关系,西方已有两种成熟的理论模型,即汇率决定的流量导向模型和股票导向模型。前者强调经常项目或贸易平衡,认为存在着由汇率到股价的反向关系,这种分析主要着眼于微观层面;而后者强调资本项目是动态汇率的主要决定因素,认为存在着由股价到汇率的正向关系,这种分析主要着眼于宏观层面。在微观层面,有观点认为,汇率变动影响国内公司和跨国公司的资产组合的真实价值。总的来说,公司股价暴露在汇率风险之下的证据并不明显。但是,已经发现资源类股票和实业类股票价格对于汇率波动的反应大不相同。当货币升值时,实业类股票价格表现较好;而货币贬值时,资源类股票的价格则较为坚挺。
在宏观层面,对汇率与股价关系的探索主线,集中在股票综合指数与汇率浮动价值的相互联系上。Smith(1992)利用美、日、德三个发达国家的数据构造了一个广义模型进行描述。他的模型得出结论说,股价和汇率之间存在着重要的正向相关关系。但也有的学者认为,股价和汇率之间有强烈的负相关关系(Soenen Hennigar,1988)。
总的看来,不管在微观还是宏观层面上,对于股价和汇率的关系,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证的角度,都远未达成共识,特别是对这两种金融价格变量的因果关系及其作用方向还未作出探讨。尚需指出的是,以前的所有研究均未涉及发展中国家的股票市场。在这些市场中,政府的政策导向对股价的影响很大。
Abdalla和Murinde(1997)在这方面做了开拓性的研究。他们首先定义了关于股价和汇率关系的格兰杰因果关系,并利用韩国、菲律宾、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数据作了实证研究。他们进行了详细的格兰杰检验(Granger Test),最后得出了汇率对股价的影响十分显著的结论,这与以前对发达国家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一致。在格兰杰因果关系中,汇率变动影响企业的出口并最终影响股票价格。其政策含义为,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在制订汇率政策时必须十分谨慎,因为汇率制度的选择和政策制定对这些国家还处在萌芽中的股市会产生或正或负的冲击。
汇率是国内外资产价格联系的桥梁:在各国走向独立自由浮动汇率的过程中,一般是首先实现本币经常项目的可兑换。这时,汇率反映的是在经常项目基础上的外汇的供给与需求。同样,在这样的条件下,外国资金不可能参与本国股市的炒作,股价的浮沉基本上只是反映本国投资者对经济走势和公司业绩的预期。汇率的变化首先必须影响实体经济,然后再在股票价格上间接反映出来,因而其时滞较长。对于那些出口导向型的小国(如韩国),这一反向关系十分明显,但这时股价的涨落则几乎没有明显的对汇率的反馈关系。然而,一旦政府实行本币在资本项目的可自由兑换,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汇率不仅反映经常项目下的外汇供求,而且也反映资本项目下的外汇进出;不仅反映实体经济活动,而且也反映金融交易活动。并且,在一个金融自循环的世界中,汇率更主要的是反映金融活动的外汇供求。在资本市场开放的条件下,股票价格则不仅反映本国资金的需求,还反映外国投机资本对本国经济运行状况的预期,股票市场不纯粹是一个国内市场,而是带有某些国际市场的特征,因此国外资金对股价的巨大影响就必须引起十分重视了。这时,汇率下跌反映的是对本国金融资产需求的下降,股价随之下降;反之,汇率升值主要会导致股价的上涨,汇率股价是正向的因果关系。
(苑德军:中国银河证券公司高级经济学家;李谦: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李衡: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http://www.globalpu.com/html/Aguluntan/20070812/524.html
4. 抽签新股是不是个个都能抽有什么条件才能抽
参与申购了才能参与抽签,没有新股额,就没有抽新股的资格。
新股就是指刚发行上市正常运作的股票。前些年申购(俗称“打新股”)新上市的股票是一个热点,因为当时中上了新股就如“白捡”了一笔财,新股首日上市均有近100%左右的涨幅。
1、当大盘处于下跌的末端,进入筑底阶段时,市场人气低迷,新股开盘价较低,一般在50%以下,甚至一些股票接近发行价,此时是最佳的买入时期,一旦大盘反弹,该类股票会领涨。如2003年1月6日上市的中信证券,处在大盘筑底阶段,其开盘价5.5元,当日报收5元,比发行价上涨10%,随后在大盘反弹时,该股成为领头羊。
2、当大盘处在上升阶段:此时新股为平开高走,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炒作。
3、当大盘处在上涨末端,市场人气高涨,新股开盘价位很高,有的达到200%以上,一步到位,此时新股风险最大,一旦大盘从高位下跌,该类股票跌幅最大。如2004年2月19日上市的国通管业开盘当天达20.98元比发行价高200%,随后在这次大盘下跌时,该股跌幅达40%。
5. 如何学会投资
投资理财第一点考虑稳健收入,不被高利吸引,了解投资项目。时刻保持理智,慎重选择投资平台。
1、不被高利吸引
刚开始接触投资理财的新手,也许会被高年利率的投资项目所吸引,因为那些达到15%-20%甚至以上的标的是非常吸引人的,但是这类高收益短线投资项目所面临的风险很高,而实现稳健收入才是投资者的首要考虑。
2、了解投资项目
所以,在投资理财之前,请确保对你的目标项目做一个由里到外的深入了解,去了解该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了解潜在的风险性,要抱着宁缺毋滥的心态去甄选项目,最终才可以实现稳健投资并获取收益。
3、时刻保持理智
投资理财有风险,这是共识,所以你要保持理智。你不能因为个别问题理财平台就否定全部投资理财行业,也不能看到高收益的理财平台就赶紧投资。
保持理智就是根据自己掌握资金的情况,来判断自己适合投资什么样的理财项目,要做好未来的投资计划。
切忌发生赌博式投资,一旦遇到投资风险也学会理智应对,学会及时抽身寻找下一个优势项4、目来挽回损失。
4、要慎重选择投资平台
投资平台是非常关键的一步,选择好的投资平台,不仅可以让你的投资资金多一层保障,你还能从中得到各种专业的意见,帮助你更好地盈利。所以,在选择投资平台时,要尽量选择像京储街这样坚持信息中介定位,用户资金交由银行存管的可靠理财平台。
注意事项:
1、在小幅试错中,不断建立自己的投资体系,在复利的作用下,实现睡后收入的增长,从而实现财富的增值保值。
2、一部分人草率的把自己的财富交给别人搭理,谋求着超额的收益,殊不知这样的结果有可能带来“你想着别人利息,别人却想着你的本金”的结果,最后可能落得两手空空。
6. 投资人抽回资本是什么意思呢怎样做会计分录呢O(∩_∩)O谢谢
1、抽回资本是不合法的,是股东私自从公司账户转到个人账户现金。
2、如果是股权转让是合法的,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相关权利机构同意。
3、抽回资本(从公司的账上):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7. 为何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我国公司法采取法定资本制原则,股东抽回出资或者退股都会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第3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74条规定只有在三种情形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向公司主张出资回购请求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所以,公司一旦成立,除非属于三大法定退股事由之一,股东不得抽回股本也不能要求公司退股,只能向他人转让股权。
8. 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抽回出资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不可以,公司股东出资上市要求必须至少有五个股东发起才能上市,他们出资所形成的股份为法人股,法人股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法人股流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协议转让、拍卖、质押和回购.也就是说,他们的出资只能在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东之间进行流动.
麻烦采纳,谢谢!
9.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抽回投资的如何解决
国家法律规定,股东不得随便抽逃资本金
10. 所有者抽回投资算是费用
不是费用,直接减少实收资本,同时还要变更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