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抵押權與物權的關系
抵押權是擔保物權,是物權的一種,是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
⑵ 抵押權是物權嗎 抵押權屬於物權嗎
抵押權屬於民法上擔保物權。
擔保物權,是與用益物權相對應的他物權,指的是為確保債權的實現而設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財產的交換價值為內容的權利。
⑶ 為什麼抵押權是物權,但抵押合同叫債權合同
物權合同是設立、變更、終止物權關系的合同。債權合同是設立、變更、終止債權關系的合同。
物權合同和債權合同的最主要差別在於法律後果是影響物權關系還是債權關系。
以買賣合同為例,買賣合同生效後在當事人間產生債權關系,買方有要求賣方交付的權利,賣方有要求買方給付貨款的權利,但這兩種權利均為債權請求權。
物權關系未因合同生效而變更,即使合同目的實現的最終結果是物權變動。抵押權雖為物權,但抵押合同生效後抵押權並未因此設立,僅僅只是產生合同一方要求相對人設立抵押權的債權請求權罷了。故抵押合同為債權合同。
⑷ 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屬於物權。抵押,質押,留置屬於債權內容。為啥少了個權字,就直接從物權變到債權...
一、兩者有區別:1,動產質權的設立,通常都是以合同進行的。當事人簽訂的質權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2,留置權是法定擔保物權,無需事先約定,具有雙重物權效力。3,留置權的成立條件是:(一)債權人合法佔有債務人的動產(二)必須是債權已屆清償(三)必須是債權的發生與動產佔有基於同一法律關系(四)下列情形不得留置-------①因侵權行為而取得②違反公序良俗③與債權人義務相抵觸。4,留置權的佔有方式籠統的說只要符合上述四個條件即可留置,不止是保管合同、倉儲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行紀合同。二、兩者的含義:抵押權按照標的物的不同可以分為動產質權、權利質權、不動產質權,但不動產質權在當代多人國家已不承認。顯然,動產質權是指以動產為其標的物的質權。留置權根據法條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於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義務時,對其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予以留置並就其變價優先受償的權利。債權人為留置人,佔有的動產為留置財產。留置權是動產擔保物權與佔有性擔保物權。
⑸ 關於抵押權和債權的問題。
抵押權是物權。物權優於債權。抵押權是債權人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佔有的擔保財產,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權屬於擔保物權,抵押權是針對財產的交換價值而設定的一種物權,它本質上是價值權,其目的在於以擔保財產的交換價值確保債權得以清償。債權人無須為了自己債權的清償而在自己的財產上設定抵押權,抵押權是為擔保債權的清償而設定的,它只能存在於債權人以外的債務人或者願意提供財產為債務人履行債務作擔保的第三人。債權,「債務」的對稱。是指在債的關系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系不能對抗第三人。
⑹ 抵押權是物權還是債權 抵押權是物權嗎
抵押權是物權。
⑺ 房屋抵押屬於物權還是債權
可約定債權人享有優先受償權,但不能約定以不動產物權直接抵付給債權人,因這違反了《物權法》關於抵押的規定,而法院調解必須是合法的。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⑻ 為什麼說抵押權屬於物權,而抵押合同屬於債權
您好,物權合同是設立、變更、終止物權關系的合同。
債權合同是設立、變更、終止債權關系的合同。
物權合同和債權合同的最主要差別在於法律後果是影響物權關系還是債權關系。
以買賣合同為例,買賣合同生效後在當事人間產生債權關系,買方有要求賣方交付的權利,賣方有要求買方給付貨款的權利,但這兩種權利均為債權請求權。
物權關系未因合同生效而變更,即使合同目的實現的最終結果是物權變動。抵押權雖為物權,但抵押合同生效後抵押權並未因此設立,僅僅只是產生合同一方要求相對人設立抵押權的債權請求權。故抵押合同為債權合同。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