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影響債券違約的因素有哪些
一、從債券投資收益率的計算公式R=[M(1+rN)—P]/Pn
可得債券價格P的計算公式P=M(1+rN)/(1+Rn)
其中M是債券的面值,r為債券的票面利率,N為債券的期限,n為待償期,R為買方的獲利預期收益,其中M和N是常數。那麼影響債券價格的主要因素就是待償期、票面利率、轉讓時的收益率。
1.待償期(期限因素)。債券的待償期愈短,債券的價格就愈接近其終值(兌換價格)M(1+rN),所以債券的待償期愈長,其價格就愈低。另外,待償期愈長,發債企業所要遭受的各種風險就可能愈大,所以債券的價格也就愈低。
2.票面利率。債券的票面利率也就是債券的名義利息率,債券的名義利率愈高,到期的收益就愈大,所以債券的售價也就愈高。
3.投資者的獲利預期(投資收益率R)。債券投資者的獲利預期是跟隨市場利率而發生變化的,若市場利率高調,則投資者的獲利預期R也高漲,債券的價格就下跌;若市場的利率調低,則債券的價格就會上漲。這一點表現在債券發行時最為明顯。
一般是債券印製完畢離發行有一段間隔,若此時市場利率發生變動,即債券的名義利息率就會與市場的實際利息率出現差距,此時要重新調整已印好的票面利息已不可能,而為了使債券的利率和市場的現行利率相一致,就只能就債券溢價或折價發行了。
4.企業的資信程度。發債者資信程度高的,其債券的風險就小,因而其價格就高;而資信程度低的,其債券價格就低。所以在債券市場上,對於其他條件相同的債券,國債的價格一般要高於金融債券,而金融債券的價格一般又要高於企業債券。
5.供求關系。債券的市場價格還決定於資金和債券供給間的關系。在經濟發展呈上升趨勢時,企業一般要增加設備投資,所以它一方面因急需資金而拋出債券,另一方面它會從金融機構借款或發行公司債,這樣就會使市場的資金趨緊而債券的供給量增大,從而引起債券價格下跌。而當經濟不景氣時,生產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將有所下降,金融機構則會因貸款減少而出現資金剩餘,從而增加對債券的投入,引起債券價格的上漲。而當中央銀行、財政部門、外匯管理部門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時也往往會引起市場資金供給量的變化,其反映一般是利率、匯率跟隨變化,從而引起債券價格的漲跌。
6.物價波動(通貨膨脹)。當物價上漲的速度輕快或通貨膨脹率較高時,人們出於保值的考慮,一般會將資金投資於房地產、黃金、外匯等可以保值的領域,從而引起資金供應的不足,導致債券價格的下跌。
7.政治因素。政治是經濟的集中反映,並反作用於經濟的發展。當人們認為政治形式的變化將會影響到經濟的發展時,比如說在政府換屆時,國家的經濟政策和規劃將會有大的變動,從而促使債券的持有人作出買賣政策。
8.投機因素。在債券交易中,人們總是想方設法地賺取價差,而一些實力較為雄厚的機構大戶就會利用手中的資金或債券進行技術操作,如拉抬或打壓債券價格從而引起債券價格的變動。
二、影響債券投資價值的內部因素
內部因素是指債券本身相關的因素,債券自身有六個方面的基本特性影響著其定價:
1.期限。一般來說,債券的期限越長,其市場變動的可能性就越大,其價格的易變性也就越大,投資價值越低。
2.票面利率。債券的票面利率越低,債券價格的易變性也就越大。在市場利率提高的時候,票面利率較低的債券的價格下降較快。但是,當市場利率下降時,它們增值的潛力也較大。
3.提前贖回條款。提前贖回條款是債券發行人所擁有的一種選擇權,它允許債券發行人在債券發行一段時間以後,按約定的贖回價格在債券到期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債務。這種規定在財務上對發行人是有利的,因為發行人可以發行較低利率的債券取代那些利率較高的被贖回的債券,從而減少融資成本。而對於投資者來說,他的再投資機會受到限制,再投資利率也較低,這種風險是要補償的。因此,具有較高提前贖回可能性的債券應具有較高的票面利率,也應具有較高的到期收益率,其內在價值也就較低。
4.稅收待遇。一般來說,免稅債券的到期收益率比類似的應納稅債券的到期收益率低。此外,稅收還以其他方式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例如,任何一種按折扣方式出售的低利率附息債券提供的收益有兩種形式:息票利息和資本收益。在美國,這兩種收入都被當作普通收入進行征稅,但是對於後者的征稅可以遲到債券出售或到期時才進行。這種推遲就表明大額折價債券具有一定的稅收利益。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這種債券的稅前收益率必然略低於高利附息債券,也就是說,低利附息債券比高利附息債券的內在價值要高。
5.流通性。流通性是指債券可以迅速出售而不會發生實際價格損失的能力。如果某種債券按市價賣出很困難,持有者會因該債券的市場性差而遭受損失,這種損失包括較高的交易成本以及資本損失,這種風險也必須在債券的定價中得到補償。因此,流通性好的債券與流通性差的債券相比,具有較高的內在價值。
6.債券的信用等級。債券的信用等級是指債券發行人按期履行合約規定的義務、足額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可靠性程度,又稱信用風險或違約風險。一般來說,除政府債券以外,一般債券都有信用風險,只不過風險大小有所不同而已。信用越低的債券,投資者要求的到期收益率就越高,債券的內在價值也就越低
影響債券投資價值的外部因素
1. 基礎利率。基礎利率是債券定價過程中必須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在證券的投資價值分析中,基礎利率一般是指無風險債券利率。政府債券可以看作是現實中的無風險債券,它風險最小,收益率也最低。一般來說,銀行利率應用廣泛,債券的收益率也可參照銀行存款利率來確定。
2.市場利率。市場利率風險是各種債券都面臨的風險。在市場總體利率水平上升時,債券的收益率水平也應上升,從而使債券的內在價值降低;反之,在市場總體利率水平下降時,債券的收益率水平也應下降,從而使債券的內在價值增加。並且,市場利率風險與債券的期限相關,債券的期限越長,其價格的利率敏感度也就越大。
3.其他因素。影響債券定價的外部因素還有通貨膨脹水平以及外匯匯率風險等。通貨膨脹的存在可能會使投資者從債券投資中實現的收益不足以抵補由於通貨膨脹而造成的購買力損失。當投資者投資於某種外幣債券時,匯率的變化會使投資者的未來本幣收入受到貶值損失。這些損失的可能性也都必須在債券的定價中得到體現,使其債券的到期收益率增加,債券的內在價值降低。
內部因素和債券投資價值相關關系
內部因素 因素變化 對債券投資價值的影響
期限長短 期限越長 市場價格變動的可能性越大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越低 市場價格易變性越大
提前贖回規定 提前贖回可能性越高 內在價值越低
稅收待遇 具有稅收待遇 內在價值越高
流通性 流通性越高 內在價值越高
發債主體的信用 發債主體信用越高 內在價值越高
外部因素和債券投資價值相關關系
外部因素 因素變化 對債券投資價值的影響
基礎利率 上升 內在價值下降
市場利率風險 上升 內在價值下降
通貨膨脹水平 上升 內在價值下降
外匯匯率風險 所投資債券的幣種幣值下降 內在價值下降
㈡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包括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㈢ 民營上市公司債務違約頻現該怎麼解決
近一段時間以來,債券市場信用風險加速暴露,一些民營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的集團接連出現債券違約,引發了市場的擔憂。業內人士認為,這些債務違約,體現出金融與政府債務雙重監管大背景下,一些企業自身經營和財務控制能力出現了問題,債券市場的風險整體仍然可控。
而在稍早之前,則出現了企業發債10億元幾乎全部流標的情況。5月21日,東方園林發布公告稱,公司公開發行不超過15億元的債券已經獲批,原本計劃發行的10億元公司債券,實際發行規模僅0.5億元。業內人士認為,在信用收縮的大環境下,資質較差的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和部分城投平台再融資壓力進一步加大,這可能將繼續加快相關信用風險的暴露。
WIND統計數據顯示,自2018年以來不到5個月的時間內,已經發生至少19起債券違約事件,涉及發行主體11家,合計債券余額為176.04億元。除此前的春和集團、大連機床、丹東港、億陽集團外,新增違約主體5家,分別為上海華信、富貴鳥、凱迪生態、神霧環保和中安消。與2016年不同的是,本輪違約多集中在民營上市公司、其中包括一些較知名的上市公司,因此引發了市場對風險蔓延的擔憂。
中金公司認為,本次「違約潮」並非事出偶然,本輪債務違約加速受去年底來融資環境收緊所驅動,尤其是資管新規出台後銀行非標資產快速回表為地方政府與民企的資金鏈帶來了不小的壓力。同時,多項去杠桿宏觀政策疊加,包括財政支出放緩、地方政府融資及基建投資監管趨嚴,表內信貸額度偏緊等,也加劇了企業融資的壓力。
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對記者表示,這一情況的發生,主要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產業調整所致。由於中國經濟區域發展差異較大,違約的企業主要集中在東北地區以及其他一些經濟形勢相對較差的地區。從行業來看,違約事件主要集中在一些面臨較大行業分化和環保壓力的傳統產業。
上市公司發債熱情高漲
Wind統計顯示,今年以來上市公司信用債發行規模已達4465.34億元,而去年同期僅為979.41億元,增幅高達355.92%。大幅攀升背後,上市公司償債壓力進一步提升。截至目前,A股上市公司存量信用債規模已達28188.96億元。其中,年內償債規模將達5436.61億元。即使扣除年內發行的短融,償債規模仍達3666.11億元。
從行業分布來看,按照細分行業分類,房地產發債規模最高,達到了864.9億元,緊隨其後的是電力能源行業,達到了831.9億元,采礦行業發債規模也達到了215億元。這三類行業發債規模占上市公司發債總量的比例達42.81%。Wind統計顯示,在年內上市公司債券到期情況方面,包含多個細分行業的製造業到期債券規模為1761億元,其次為電力能源行業,到期規模為822.6億元,房地產行業為717.86億元。
東方金誠評級公司首席分析師蘇莉認為,強監管下發生的信用收縮對債券發行人構成了一定的挑戰,融資成本和再融資難度有了較大的提升,尤其是對「借新還舊」過度依賴的企業沖擊較大。具體來說,部分負債高企、盈利能力出現顯著下降的民營企業或較為邊緣化的國企,尤其是處於產能過剩領域企業或成為信用風險暴露的集中區;部分面臨債券到期和回售壓力的房地產企業,在再融資難度明顯上升的情況下,也有可能出現新的違約主體。
另一方面,公開信息顯示,年報公布後,上市公司的償債能力正在受到交易所的高度關注。以飛樂音響為例,5月18日,上交所對其下發2017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問詢函,問詢函要求該公司結合業務構成、資金使用安排、經營情況,說明報告期資產負債率大幅上升的原因,並要求上市公司結合短期借款規模、流動資金等,分析公司的短期償債能力、是否存在短期償債風險以及應對措施。
債券市場信用風險整體可控
盡管債券違約事件時有發生,但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債券市場的信用風險仍然整體可控。李迅雷強調,從違約金額來看,信用債違約金額比例還不到1%,大概只有0.4%、0.5%左右,遠遠低於目前銀行的壞賬水平,在一個正常的范圍內。李迅雷表示,從金融監管角度來講,要打破剛性兌付,所以不排除接下來還有不少公司出現違約。他指出,應當要有防範發生系統性風險的意識,做好預期引導。
中信證券則認為,近期頻繁爆發的信用風險事件,各家主體違約的導火索和根源有所不同,其風險的積聚與爆發不在貨幣政策或流動性環境,而在於自身經營和財務控制能力。在穩杠桿和防風險目標下,預計原有風險處置將更加溫和,防範新風險積聚。未來信用風險總體會更為緩和,但結構上低評級主體仍然面臨一定風險。
中金公司建議,在政策層面,要遏制風險蔓延,短期內需要提供必要的流動性支持及較穩定的政策預期,保持社融增速環比在一個較合理的水平有助於穩定總體融資條件及總需求,同時盡快頒布資管新規的執行細則及過渡期的安排也有助於「非標」資產有序退出,降低「踩踏」風險。中長期制度建設方面,金融去杠桿不能「單兵突進」,平穩去杠桿需要財稅體制改革及低質量信用資產平穩退出機制等方面的配合。
蘇莉認為,近期及後續可能出現的違約案例是我國信用債市場去除剛性兌付面紗之後呈現的信用風險本來狀態,信用風險的還原和釋放將促使信用債市場回歸信用風險定價的本源,引導投資者理性平衡信用風險與收益,有助於消除系統性風險的隱患。不過,在相對集中暴露信用風險的階段,也需要避免金融機構集體非理性和踩踏效應導致風險傳染性加劇。建議債券市場投資者提升信用風險識別和組合管理能力,對債券風險的暴露制定應對預案,冷靜應對信用風險。
㈣ 債券投資的風險防範規避方法有哪些
(二)利率風險 債券的利率風險,是指由於利率變動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毫無疑問,利率是影響債券價格的重要因素之一:當利率提高時,債券的價格就降低;當利率降低時,債券的價格就會上升。由於債券價格會隨利率變動,所以即便是沒有違約風險的國債也會存在利率風險。
規避方法:應採取的防範措施是分散債券的期限,長短期配合,如果利率上升,短期投資可以迅速的找到高收益投資機會,若利率下降,長期債券卻能保持高收益。總之,一句老話: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
(三)購買力風險 購買力風險,是指由於通貨膨脹而使貨幣購買力下降的風險。通貨膨脹期間,投資者實際利率應該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貨膨脹率。若債券利率為10%,通貨膨脹率為8%,則實際的收益率只有2%,購買力風險是債券投資中最常出現的一種風險。實際上,在20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由於國民經濟一直處於高通貨膨脹的狀態,我國發行的國債銷路並不好。
規避方法:對於購買力風險,最好的規避方法就是分散投資,以分散風險,使購買力下降帶來的風險能為某些收益較高的投資收益所彌補。通常採用的方法是將一部分資金投資於收益較高的投資方式上,如股票、期貨等,但帶來的風險也隨之增加。
(四)變現能力風險 變現能力風險,是指投資者在短期內無法以合理的價格賣掉債券的風險。如果投資者遇到一個更好的投資機會,他想出售現有債券,但短期內找不到願意出合理價格的買主,要把價格降到很低或者很長時間才能找到買主,那麼,他不是遭受降低損失,就是喪失新的投資機會。
規避方法:針對變現能力風險,投資者應盡量選擇交易活躍的債券,如國債等,便於得到其他人的認同,冷門債券最好不要購買。在投資債券之前也應考慮清楚,應准備一定的現金以備不時之需,畢竟債券的中途轉讓不會給持有債券人帶來好的回報。
違約風險違約風險,是指發行債券的借款人不能按時支付債券利息或償還本金,而給債券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在所有債券之中,財政部發行的國債,由於有政府作擔保,往往被市場認為是金邊債券,所以沒有違約風險。但除中央政府以外的地方政府和公司發行的債券則或多或少地有違約風險。
㈤ 債券違約後投資者有哪些救濟方法
從哪些方面更好地約束發行人?
如果約定追加擔保則需要考慮發行人是否有足夠的「干凈」資產供抵、質押,在兌付方面,細化贖回價格的確定、相應的補償等。
1,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對發行人有約束力嗎?
從債券市場處置案例來看,除非在募集說明書等文件中有明確約定,否則持有人會議的決議對發行人無法定義務上的強制約束力。
2,債券違約後投資人有哪些救濟方法?
投資人可以視情況採取這些救濟途徑:自主協商、仲裁、違約求償訴訟、破產訴訟。
3,債券到期前投資人是否可以起訴要求提前償還?
主要涉及是否構成預期違約,一般而言,構成違約則應當有權主張還本付息及相關的違約責任。
4,受託管理人在違約處置中發揮怎樣的作用?
受託管理人沒有法定義務為持有人直接追償,在實際行動上,持有人可根據情況選擇由受託管理人代為行動或自行提起訴訟、仲裁等。
(來源:資雲網)
㈥ 債務違約的後果怎麼處理
債務違約的情況下,可以採取非訴訟和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非訴訟的方式包括向對方發送律師函或者其他的方式和對方協商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其次是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可以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的違約條款要求對方承擔責任,在雙方約定不明或者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可以依據法定的方式要求對方承擔責任。一般來說,訴訟解決途徑需要考慮訴訟時效、被告送達、違約責任等內容。
㈦ 如果出現借款人出現違約事件,銀行有權採取哪些措施
借款人如出現違約,銀行有權分別或同時採用下列措施:①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事件;②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額度;③宣布貸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並根據合同約定立即從借款人在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中扣款用於償還被銀行宣布提前到期的所欠全部債務;④宣布借款人在與銀行簽訂的其他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貸款本息及費用。
㈧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合同法》規定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又稱實際履行,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可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強制債務人實際履行合同義務。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繼續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事實上不能履行;(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二)補救措施
補救措施,是指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債權人在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強制債務人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可根據合同履行情況要求債務人採取的補救措施。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違約責任。
根據《商品房合同解釋》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准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1、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是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貨幣。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增加。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㈨ 請問貸款違約後銀行會採取什麼措施-20分
1、違約銀行採取的措施首先會給你的信用記錄記一筆違約記錄,在西方信用記錄是非常重要的東西,好的信用記錄可以說是一個人的一筆財產,因為信用好的話不僅銀行願意貸款而且貸款利率比較低。另一方面銀行會提請訴訟使你破產,比如房貸的話就會沒收你的房子。
2、如果財產不夠的話,銀行就會提起訴訟,法院裁決你破產,對於破產的人是很嚴酷的,比如你破產後的收入很大一部分會自動扣除還給銀行,而且你不能申請貸款,不能去高檔的場所,不能使用奢侈品,如果你違反了這些原則法院會更加嚴厲的處罰。要是你去世的話銀行自認倒霉,就會提計不良貸款來沖銷。
3、保險公司當然自己承擔了,人家都買了違約保險了,那麼保險公司就要承擔賠付責任,這跟我們平時的意外保險等類似的。當然如果保險公司賠付不了那麼保險公司也要申請破產咯。另一方面也有給保險公司再保險的保險公司。這在美國很發達,這類保險公司被稱為再保險公司。
㈩ 面對債券違約有哪些防治措施
違約常態化時代已經開啟,從債券違約數量來看,歷年出現違約的債券品種中,私募債出現32支違約債券,一般中期票據出現27支債券違約,定向工具出現25支違約債券。從債券違約的金額來看,一般中期票據以322.97億元的違約金額排在第一位,且分年度動態來看,一般中期票據違約金額上榜首的概率也較高,因而我們認為一般中期票據是主要的違約品種。違約一般中期票據的發行主體多為煤炭、鋼鐵、重工等大型企業。
其實列舉這么多隻是為了更好的讓投資者發現其中的一些規律,同時規避一些風險,不過蒙格斯的《中國債券違約調查報告》裡面已經整理的很清楚,可以直接用來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