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債券的特點有哪些
金融債券具有以下特點:
1.金融債券表示的是銀行等金融機構與金融債券持有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
2.金融債券一般不記名、不掛失,但可以抵押和轉讓
3.我國金融債券的發行對象主要為個人,利息收入可免徵個人收入所得稅和個人收入調節稅
4.金融債券的利息不計復利,不能提前支取,延期兌付亦不計逾期利息
5.金融債券的利率固定,一般都高於同期儲蓄利率
6.我國發行的金融債券所籌集的資金一般都專款專用
㈡ 債券具有哪些特點
你好,債券具有以下幾方面特徵:
(1)償還性。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2)流動性。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情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3)安全性。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收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
㈢ 民法學問答題簡述債的特徵表現在哪些方面
1、債反映財產流轉法律關系,債屬於財產法律關系
財產關系依其形態分為財產歸屬利用關系和財產流轉關系。物權關系、知識產權關系反映財產的歸屬和支配利用關系,其主要目的是保護財產的靜態的安全;債的關系反映的是財產利益從一個主體移轉到另一主體的財產流轉關系,目的在於保護財產的動態的安全。
2、債為特定主體間的法律關系
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債務人也只對特定的債權人承擔義務。這種權利義務的相對性,是債的關系與物權關系、知識產權關系以及繼承權等關系的重要區別。在後者,只有權利主體是特定的,義務主體則為不特定的人。
3、客體是債務人的特定行為,統稱為給付。
即有目的地增加對方財產的特定行為,包括作為與不作為。債的關系通常與一定的財物、智力成果或者勞務相聯系,但債的客體並非財物、智力成果或勞務,而是債務人應當履行的交付財物、轉讓智力成果、提供勞務等行為。
4、債具有平等性。
債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為給付行為,但無權直接支配債務人的人身、行為、財產。從而,同一客體上可以並立數個相同內容的債權。
5、具有期限性。
目的達到,債權即歸於消滅。【區別】物權、人身權無法定期限的限制,但知識產權中專利權與著作權有法定期限限制。
6、債的發生具有任意性和多樣性
發生原因多樣,法律並不限制其種類,任由當事人自行設定。債的關系可因合法行為而發生,也可因不法行為而發生。對於合法行為設定的債,法律並不限定其種類,而是任由當事人自行設定。
而物權關系、知識產權關系一般只能因合法行為而發生,並且其類型具有法定性,當事人不得任意設定法律未作規定的物權和知識產權。
(3)債券的特點和權能擴展閱讀
債的內容
(1)債權
債權具有以下特徵:債權為請求權、相對權,債權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有期限性。
債權主要包括三項權能:
給付請求權:第一權能、債權的請求力、形式意義。
給付受領權:最終結果、債權的保持力、實質意義。
保護請求權:強制執行力、實現的法律手段。
(2)債務
債務包括給付義務和附隨義務。給付義務包括主給付義務和從給付義務。從給付義務的發生,基於法律的明文規定,當事人的約定和交易習慣、誠實信用原則和補充的合同解釋。
(3)債的客體
債的標的不同於標的物。債的標的是指債的關系的構成要索,即給付本身,屬行為范疇;債的標的物是債務人的行為所作用的對象,即給付的對象。債的標的為一切債的關系所必備,
而標的物則僅在交付財物、交付金錢的債中存在,在單純提供勞務的債中,其本身即足以完成給付,不必另有標的物。
㈣ 簡述債權的權能
債權的權能即債權人依其債權得為的行為。包括以下四項:
第一、給付請求權,是債權的第一權能,包括債權人直接向債務人請求和通過訴訟的方式請求;
第二、給付受領權。債務人履行其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予以接受,並永久保持因債務人的履行所得的利益;
第三、債權保護請求權。表現在債權的效力上就是強制執行力;
第四、處分權能。債權人可以抵消、免除、讓與債權。
參見魏振瀛主編《民法》 北京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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