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面對債券違約有哪些防治措施
違約常態化時代已經開啟,從債券違約數量來看,歷年出現違約的債券品種中,私募債出現32支違約債券,一般中期票據出現27支債券違約,定向工具出現25支違約債券。從債券違約的金額來看,一般中期票據以322.97億元的違約金額排在第一位,且分年度動態來看,一般中期票據違約金額上榜首的概率也較高,因而我們認為一般中期票據是主要的違約品種。違約一般中期票據的發行主體多為煤炭、鋼鐵、重工等大型企業。
其實列舉這么多隻是為了更好的讓投資者發現其中的一些規律,同時規避一些風險,不過蒙格斯的《中國債券違約調查報告》裡面已經整理的很清楚,可以直接用來借鑒。
2. 能否針對我國這兩年的債券違約,談談你的看法
消費穩定增長,投資增速略有回落,凈出口增速放慢,總體影響是社會總需求的強勁自發擴張勢頭稍稍減弱,如果美國次貸危機對世界經濟增長的影響與目前的估計基本一致,宏觀調控政策的效果正常顯現,將使得2008年經濟增速呈現高位趨穩、小幅回落的態勢,GDP增速將從2007年的增長11.4%回落到2008年10.8%,下降0.6個百分點左右.
人口問題:
勞動力過剩,人口素質的提高的比較慢, 人均GDP低,人均收入太低,人口增長快,使得人均國民收入增長率低!
人民幣因為美圓貶值從而被動升值:
使得出口企業大多數陷入困境或是倒閉。
從緊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使得很多企業很難貸到款,大多陷入困境的出口企業就是因為很難貸到款而紛紛倒閉。
失業率升高:由於很多出口企業陷入困境或是已經倒閉,使得最近工人階級日子有點難熬。
通貨膨脹:由於人民幣快速甚至是瘋狂的升值和央行的高存款利率導致大量國際上的熱錢大量流入中國引起通貨膨脹最終導致物價升高
考慮到流動性過剩問題的繼續發展,「三過」問題依然突出,經濟增長盡管正在或逐步接近經濟周期的頂部區域,但地方政府的內在投資沖動仍十分強,另外受政府換屆效應及對奧運經濟增長的樂觀預期等因素的作用,2008年經濟增長可能會進一步高漲,因此,在繼續保持總體宏觀經濟政策的穩健性和連續性下,要適當加大貨幣政
策的緊縮力度,特別是要防止實體經濟偏熱與虛擬經濟偏熱的相互強化,形成全面過熱的風險。具體的政策建議為:
續抑制投資 結構性調整
要認識到繼續抑制投資增長的重要性。2005年之前出口增長是以外部拉力為主,而2006年以來出口增長是以推力為主,強大的推力和拉力的結合是導致2006年以來出口順差過大的主要原因,推力增大主要是因為投資增長持續偏熱,導致工業產能的集中釋放,外部失衡是因為內部失衡。抑制投資增長是解決內部失衡和外部失衡的關鍵。要通過繼續小幅升息和發行中長期公共債券的措施抑制房地產和工業的投資;完善信貸結構性調整政策,加大對房地產及相關高耗能產業的信貸收縮力度,同時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
價格調控
價格調控的重點是房價而不是物價,同時加強物價監管和調節。今年二季度以來的價格大幅回升是結構性的,並不會導致全面的通貨膨脹,影響經濟增長穩定和金融危險的價格因素主要是房價的長期過快增長,而不是物價,對股市過熱的調控也相對容易,將產業升級與資本市場加快發展結合起來,並配合以合適的金融調控政策,股市會保持穩健增長。價格調控的重點是房價,抑制房價過快增長主要是要調整房地產政策,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住房基本政策是只鼓勵家庭擁有一套住房,而對投資性住房採取較嚴厲的抑制政策,同時限制外籍人員購買住房;二是加大稅收調節作用,盡快出台徵收不動產稅政策,促進「賣房」;三是對購買第二套以上住房採取嚴厲的金融抑制政策,將購買第二套以上住房的首付提高到40%以上,並將其利率調整大幅提升,以抑制住房的投資需求。同時,要加強物價的監管和調節。嚴肅查處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三類不正當價格行為,有關政府部門要及時監測國內外糧油等農產品價格的變動,同時做好糧、油、肉、蛋、奶等主要食品的生產、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食品價格特別是豬肉等價格的大幅上漲對城鄉低收入居民形成較大的支出壓力。要建立對困難群體補貼的長效機制,可以將對困難群體的生活補貼分成兩塊,一是常規部分,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逐年提高;二是根據基本生活品非正常價格變動情況,對困難群體進行相應的直接補貼。
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減弱人民幣升值預期。流動性過剩,為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創造了十分好的條件。央行主要是管基準利率的穩定及其合理變化,其他利率逐步由商業銀行自主決定,應逐步縮小存貸款利息差,減弱商業銀行利潤對利差和貸款規模的依賴,從而有效地抑制商業銀行過強的貸款擴張沖動,同時,鼓勵商業銀行發展中間業務。要打破目前人民幣單邊升值預期、減弱人民幣升值固化的預期是金融政策最迫切的任務。
繼續調低出口退稅率
繼續調低出口退稅率,加快外資政策的合理調整。建議進一步降低總體出口退稅率水平,重點是降低加工貿易出口退稅率,鼓勵一般貿易中技術含量高的產品出口,總體原則是鼓勵出口的政策應與鼓勵產業升級的政策一致,重點鼓勵升級型的重化工業品出口。加快轉變引資觀念,逐步減弱地方政府的「引資偏好」,淡化對引資的數量考核指標,促進引資從行政引資、追求外資規模,向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引資轉變。盡快取消外資在各地享受的各種「超國民待遇」,統一內外資政策,加快形成內外資企業政策一致、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對外資的政策優惠要與產業政策緊密結合,應把實行普遍優惠轉變為實行差異優惠,制定和實施優惠政策的許可權應高度集中於中央政府,鼓勵引入技術輻射能力強、吸收就業能力強、資源節約型的外資企業,鼓勵外資投向農業、高技術產業、基礎設施、環保和服務業等產業,引導外資投向中西部地區。
3. 影響債券違約的因素有哪些
一、從債券投資收益率的計算公式R=[M(1+rN)—P]/Pn
可得債券價格P的計算公式P=M(1+rN)/(1+Rn)
其中M是債券的面值,r為債券的票面利率,N為債券的期限,n為待償期,R為買方的獲利預期收益,其中M和N是常數。那麼影響債券價格的主要因素就是待償期、票面利率、轉讓時的收益率。
1.待償期(期限因素)。債券的待償期愈短,債券的價格就愈接近其終值(兌換價格)M(1+rN),所以債券的待償期愈長,其價格就愈低。另外,待償期愈長,發債企業所要遭受的各種風險就可能愈大,所以債券的價格也就愈低。
2.票面利率。債券的票面利率也就是債券的名義利息率,債券的名義利率愈高,到期的收益就愈大,所以債券的售價也就愈高。
3.投資者的獲利預期(投資收益率R)。債券投資者的獲利預期是跟隨市場利率而發生變化的,若市場利率高調,則投資者的獲利預期R也高漲,債券的價格就下跌;若市場的利率調低,則債券的價格就會上漲。這一點表現在債券發行時最為明顯。
一般是債券印製完畢離發行有一段間隔,若此時市場利率發生變動,即債券的名義利息率就會與市場的實際利息率出現差距,此時要重新調整已印好的票面利息已不可能,而為了使債券的利率和市場的現行利率相一致,就只能就債券溢價或折價發行了。
4.企業的資信程度。發債者資信程度高的,其債券的風險就小,因而其價格就高;而資信程度低的,其債券價格就低。所以在債券市場上,對於其他條件相同的債券,國債的價格一般要高於金融債券,而金融債券的價格一般又要高於企業債券。
5.供求關系。債券的市場價格還決定於資金和債券供給間的關系。在經濟發展呈上升趨勢時,企業一般要增加設備投資,所以它一方面因急需資金而拋出債券,另一方面它會從金融機構借款或發行公司債,這樣就會使市場的資金趨緊而債券的供給量增大,從而引起債券價格下跌。而當經濟不景氣時,生產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將有所下降,金融機構則會因貸款減少而出現資金剩餘,從而增加對債券的投入,引起債券價格的上漲。而當中央銀行、財政部門、外匯管理部門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時也往往會引起市場資金供給量的變化,其反映一般是利率、匯率跟隨變化,從而引起債券價格的漲跌。
6.物價波動(通貨膨脹)。當物價上漲的速度輕快或通貨膨脹率較高時,人們出於保值的考慮,一般會將資金投資於房地產、黃金、外匯等可以保值的領域,從而引起資金供應的不足,導致債券價格的下跌。
7.政治因素。政治是經濟的集中反映,並反作用於經濟的發展。當人們認為政治形式的變化將會影響到經濟的發展時,比如說在政府換屆時,國家的經濟政策和規劃將會有大的變動,從而促使債券的持有人作出買賣政策。
8.投機因素。在債券交易中,人們總是想方設法地賺取價差,而一些實力較為雄厚的機構大戶就會利用手中的資金或債券進行技術操作,如拉抬或打壓債券價格從而引起債券價格的變動。
二、影響債券投資價值的內部因素
內部因素是指債券本身相關的因素,債券自身有六個方面的基本特性影響著其定價:
1.期限。一般來說,債券的期限越長,其市場變動的可能性就越大,其價格的易變性也就越大,投資價值越低。
2.票面利率。債券的票面利率越低,債券價格的易變性也就越大。在市場利率提高的時候,票面利率較低的債券的價格下降較快。但是,當市場利率下降時,它們增值的潛力也較大。
3.提前贖回條款。提前贖回條款是債券發行人所擁有的一種選擇權,它允許債券發行人在債券發行一段時間以後,按約定的贖回價格在債券到期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債務。這種規定在財務上對發行人是有利的,因為發行人可以發行較低利率的債券取代那些利率較高的被贖回的債券,從而減少融資成本。而對於投資者來說,他的再投資機會受到限制,再投資利率也較低,這種風險是要補償的。因此,具有較高提前贖回可能性的債券應具有較高的票面利率,也應具有較高的到期收益率,其內在價值也就較低。
4.稅收待遇。一般來說,免稅債券的到期收益率比類似的應納稅債券的到期收益率低。此外,稅收還以其他方式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例如,任何一種按折扣方式出售的低利率附息債券提供的收益有兩種形式:息票利息和資本收益。在美國,這兩種收入都被當作普通收入進行征稅,但是對於後者的征稅可以遲到債券出售或到期時才進行。這種推遲就表明大額折價債券具有一定的稅收利益。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這種債券的稅前收益率必然略低於高利附息債券,也就是說,低利附息債券比高利附息債券的內在價值要高。
5.流通性。流通性是指債券可以迅速出售而不會發生實際價格損失的能力。如果某種債券按市價賣出很困難,持有者會因該債券的市場性差而遭受損失,這種損失包括較高的交易成本以及資本損失,這種風險也必須在債券的定價中得到補償。因此,流通性好的債券與流通性差的債券相比,具有較高的內在價值。
6.債券的信用等級。債券的信用等級是指債券發行人按期履行合約規定的義務、足額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可靠性程度,又稱信用風險或違約風險。一般來說,除政府債券以外,一般債券都有信用風險,只不過風險大小有所不同而已。信用越低的債券,投資者要求的到期收益率就越高,債券的內在價值也就越低
影響債券投資價值的外部因素
1. 基礎利率。基礎利率是債券定價過程中必須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在證券的投資價值分析中,基礎利率一般是指無風險債券利率。政府債券可以看作是現實中的無風險債券,它風險最小,收益率也最低。一般來說,銀行利率應用廣泛,債券的收益率也可參照銀行存款利率來確定。
2.市場利率。市場利率風險是各種債券都面臨的風險。在市場總體利率水平上升時,債券的收益率水平也應上升,從而使債券的內在價值降低;反之,在市場總體利率水平下降時,債券的收益率水平也應下降,從而使債券的內在價值增加。並且,市場利率風險與債券的期限相關,債券的期限越長,其價格的利率敏感度也就越大。
3.其他因素。影響債券定價的外部因素還有通貨膨脹水平以及外匯匯率風險等。通貨膨脹的存在可能會使投資者從債券投資中實現的收益不足以抵補由於通貨膨脹而造成的購買力損失。當投資者投資於某種外幣債券時,匯率的變化會使投資者的未來本幣收入受到貶值損失。這些損失的可能性也都必須在債券的定價中得到體現,使其債券的到期收益率增加,債券的內在價值降低。
內部因素和債券投資價值相關關系
內部因素 因素變化 對債券投資價值的影響
期限長短 期限越長 市場價格變動的可能性越大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越低 市場價格易變性越大
提前贖回規定 提前贖回可能性越高 內在價值越低
稅收待遇 具有稅收待遇 內在價值越高
流通性 流通性越高 內在價值越高
發債主體的信用 發債主體信用越高 內在價值越高
外部因素和債券投資價值相關關系
外部因素 因素變化 對債券投資價值的影響
基礎利率 上升 內在價值下降
市場利率風險 上升 內在價值下降
通貨膨脹水平 上升 內在價值下降
外匯匯率風險 所投資債券的幣種幣值下降 內在價值下降
4. 債券有何分類不同債券的特點有什麼不同
債券種類
不同方式劃分
按發行主體劃分
1.政府債券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債券。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國債。國債因其信譽好、利率優、風險小而又被稱為「金邊債券」。除了政府部門直接發行的債券外,有些國家把政府擔保的債券也劃歸為政府債券體系,稱為政府保證債券。這種債券由一些與政府有直接關系的公司或金融機構發行,並由政府提供擔保。
中國歷史上發行的國債主要品種有國庫券和國家債券,其中國庫券自1981年後基本上每年都發行。主要對企業、個人等;國家債券曾經發行包括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國家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債券、保值債券、基本建設債券,這些債券大多對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企業、基金等定向發行,部分也對個人投資者發行。 向個人發行的國庫券利率基本上根據銀行利率制定,一般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1~2個百分點。在通貨膨脹率較高時,國庫券也採用保值辦法。
2.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我國金融債券主要由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機構一般有雄厚的資金實力,信用度較高,因此金融債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譽。
債券
3.公司(企業)債券
在國外,沒有企業債和公司債的劃分,統稱為公司債。在我國,企業債券是按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發行與交易、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監督管理的債券,在實際中,其發債主體為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政府信用。公司債券管理機構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債主體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法人,在實踐中,其發行主體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發債公司的資產質量、經營狀況、盈利水平和持續贏利能力等。公司債券在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統一登記託管,可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風險一般高於企業債券。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進一步促進了企業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行,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成為我國商業銀行越來越重要的投資對象。
按財產擔保劃分
1.抵押債券
抵押債券是以企業財產作為擔保的債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抵押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動產抵押債券和證券信託抵押債券。以不動產如房屋等作為擔保品,稱為不動產抵押債券;以動產如適銷商品等作為提供品的,稱為動產抵押債券;以有價證券如股票及其他債券作為擔保品的,稱為證券信託債券。一旦債券發行人違約,信託人就可將擔保品變賣處置,以保證債權人的優先求償權。
2.信用債券
信用債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財產作為擔保,完全憑信用發行的債券。政府債券屬於此類債券。這種債券由於其發行人的絕對信用而具有堅實的可靠性。除此之外,一些公司也可發行這種債券,即信用公司債。與抵押債券相比,信用債券的持有人承擔的風險較大,因而往往要求較高的利率。為了保護投資人的利益,發行這種債券的公司往往受到種種限制、只有那些信譽卓著的大公司才有資格發行。除此以外在債券契約中都要加入保護性條款,如不能將資產抵押其他債權人、不能兼並其他企業、未經債權人同意不能出售資產、不能發行其他長期債券等。
按債券形態分類
1.實物債券(無記名債券)
實物債券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它與無實物票卷相對應,簡單地說就是發給你的債券是紙質的而非電腦里的數字。
在其券面上,一般印製了債券面額、債券利率、債券期限、債券發行人全稱、還本付息方式等各種債券票面要素。其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實物債券是一般意義上的債券,很多國家通過法律或者法規對實物債券的格式予以明確規定。實物債券由於其發行成本較高,將會被逐步取消。
2.憑證式債券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我國從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通常被稱為「儲蓄式國債」,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可記名、可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與儲蓄類似,但利息比儲蓄高。
3.記帳式債券
記帳式債券指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以電腦記帳方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我國通過滬、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的記賬式國債就是這方面的實例。如果投資者進行記賬式債券的買賣,就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所以,記賬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
記賬式國債購買後可以隨時在證券市場上轉讓,流動性較強,就像買賣股票一樣,當然,中途轉讓除可獲得應得的利息外(市場定價已經考慮到),還可以獲得一定的價差收益(不排除損失的可能),這種國債有付息債券與零息債券兩種。付息債券按票面發行,每年付息一次或多次,零息債券折價發行,到期按票面金額兌付。中間不再計息。
由於記帳式國債發行和交易均無紙化,所以交易效率高,成本低,是未來債券發展的趨勢。
按是否可轉換劃分
1.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指在特定時期內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轉換成普通股的債券,它具有債務與權益雙重屬性,屬於一種混合性籌資方式。由於可轉換債券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因此其利率通常低於不可轉換債券。若將來轉換成功,在轉換前發行企業達到了低成本籌資的目的,轉換後又可節省股票的發行成本。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發行可轉換債券應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發行公司應同時具備發行公司債券和發行股票的條件。
在深、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轉換債券是指能夠轉換成股票的企業債券,兼有股票和普通債券雙重特徵。一個重要特徵就是有轉股價格。在約定的期限後,投資者可以隨時將所持的可轉券按股價轉換成股票。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年均利息對票面金額的比率,一般要比普通企業債券的利率低,通常發行時以票面價發行。轉換價格是轉換發行的股票每一股所要求的公司債券票面金額。
2.不可轉換債券
不可轉換債券是指不能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又稱為普通債券。由於其沒有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於可轉換債券。
按付息的方式劃分
1.零息債券
零息債券,也叫貼現債券,是指債券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在票面上不規定利率,發行時按規定的折扣率,以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債券。從利息支付方式來看,貼現國債以低於面額的價格發行,可以看作是利息預付,因而又可稱為利息預付債券、貼水債券。是期限比較短的折現債券。
2.定息債券
固定利率債券是將利率印在票面上並按期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債券。該利率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化而調整,因而固定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緊縮風險。
3.浮息債券
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率是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調整的利率。因為浮動利率債券的利率同當前市場利率掛鉤,而當前市場利率又考慮到了通貨膨脹率的影響,所以浮動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膨脹風險。其利率通常根據市場基準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來確定。浮動利率債券往往是中長期債券。
按能否提前償還劃分
按是否能夠提前償還,債券可以分為可贖回債券和不可贖回債券。
1.可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是指在債券到期前,發行人可以以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收回的債券。公司發行可贖回債券主要是考慮到公司未來的投資機會和迴避利率風險等問題,以增加公司資本結構調整的靈活性。發行可贖回債券最關鍵的問題是贖回期限和贖回價格的制定。
2.不可贖回債券
不可贖回債券是指不能在債券到期前收回的債券。
按償還方式不同劃分
1.一次到期債券
一次到期債券是發行公司於債券到期日一次償還全部債券本金的債券;
2.分期到期債券
分期到期債券可以減輕發行公司集中還本的財務負擔。
按計息方式分類
1.單利債券
單利債券指在計息時,不論期限長短,僅按本金計息,所生利息不再加入本金計算下期利息的債券。
2.復利債券
復利債券與單利債券相對應,指計算利息時,按一定期限將所生利息加入本金再計算利息,逐期滾算的債券。
3.累進利率債券
累進利率債券指年利率以利率逐年累進方法計息的債券。累進利率債券的利率隨著時間的推移,後期利率比前期利率更高,呈累進狀態。
按債券是否記名分類
按債券上是否記有持券人的姓名或名稱,分為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這種分類類似於記名股票與無記名股票的劃分。
在公司債券上記載持券人姓名或名稱的為記名公司債券;反之為無記名公司債券。兩種債券在轉讓上的差別也與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相似。
按是否盈餘分配分類
按是否參加公司盈餘分配,分為參加公司債券和不參加公司債券。
債權人除享有到期向公司請求還本付息的權利外,還有權按規定參加公司盈餘分配的債券,為參加公司債券;反之為不參加公司債券。
按募集方式分類
按募集方式分類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公募債券(Public Offering Bond) 公募債券是指向社會公開發行,任何投資者均可購買的債券,向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公開募集的債券,它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轉讓。
私募債券(Private Placement Bond)是指向與發行者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募集的債券,其發行和轉讓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債券的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在證券市場上交易。公募債券與私募債券在歐洲市場上區分並不明顯,可是在美國與日本的債券市場上,這種區分是很嚴格的,並且也是非常重要的。
按能否上市分類
按能否上市,分為上市債券和非上市債券。
可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債券為上市債券;反之為非上市債券。上市債券信用度高,價值高,且變現速度快,故而容易吸引投資者,但上市條件嚴格,並要承擔上市費用。
根據深、滬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企業債券的規定,企業債券發行的主體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上市的企業債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准並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發行在外的債券總面額不超過企業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
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籌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發行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
5.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6.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債券的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8.債券的信用等級不低於A級;
9.債券有擔保人擔保,其擔保條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資信為AAA級且債券發行時主管機關同意豁免擔保的債券除外。
10.公司申請其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債券發行條件;交易所認可的其他條件。
5. 債券的特點 高一必修一政治~~
發行債券是企業或政府籌集資金的另一種重要方式。債券是一種債務證書,即籌資者給投資者的債務憑證,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約定的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一般來說,債券主要由期限、面值、利率和償還方式等要素組成。
目前在我國,根據發行者不同,債券主要分為國債、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
國債,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信譽擔保、以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國債利率較其他債券低,但一般高於相同期限的銀行儲蓄存款利率。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與企業債券相比,違約風險較小。與此對應,其利率通常低於一般的企業債券,但高於風險更小的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
企業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企業主要以自身的經營利潤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企業債券是一種風險大的債券。與此相對應,企業債券的利率通常高於國債和金融債券。
我國的債券中,有的可以上市交易,從而使相關債券具有較好的流通性。
6. 簡要分析當前債市違約接連爆發的原因
(一)產能過剩唱主角
從行業來看,現有信用違約事件多發生在化工、機械設備等強周期且產能過剩的行業。在經濟下行的環境下,這些行業往往出現開工率低、收入下滑、經營虧損的局面。如果再遇上銀行收縮信貸、政府政策調整,這些行業原本資金佔用率就很高,此時就很容易發生資金錯配和現金流斷裂,進而演變成債務連鎖違約問題。
公募中的超日太陽、華銳風電,私募中的中森通浩,起初都是由於產能過剩而導致信用風險蔓延和釋放。
(二)私募債違約「常態化」
從現有統計數據來看,信用違約事件仍是主要爆發在私募債中,且最終構成實質性違約的也主要分布在私募債中。私募債的發行主體多是民營中小企業,往往規模比較小,信用資質比較差,風險管理能力和承受能力都比較差。在出現資金緊張和兌付危機時,中小企業的外部融資支援也比較有限。此外,有的中小企業為了能順利發債,不排除信息披露不全面、甚至故意造假的情況。
鑒於2015年私募債到期量的增多,上述私募債違約事件並非結束而是開始,未來私募債違約或將呈現出「常態化」的特徵。
(三)擔而不保屢屢發生
由於民營中小企業資質不足,普遍需要通過擔保進行增信,擔保人多為當地城投企業和第三方擔保公司。迄今為止涉及擔保代償的信用違約事件中,很多擔保方不履行代償責任,「擔而不保」的現象十分普遍。
許多地方融資平台資金周轉壓力同樣較大,在債務兌付危機出現之後並沒有「兜底」。例如12東飛01,12蒙恆達,其擔保方均拒絕代償;12津天聯的擔保方,同樣是政策性擔保公司,但自身難保。此外,中海信達多次拒絕擔保的幾只違約私募債——13華珠債、12藍博01、12致富債。像這類擔保方,其擔保意願和能力都值得懷疑。
三、結論
2014年以來,債券違約事件時有發生,但公募債實質性違約尚未形成,ST湘鄂債違約之後,或將促進債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的轉型。未來債券的信用違約風險將會逐步釋放。信用違約事件仍將集中在機械、化工、房地產等強周期行業和私募債上,需要關注擔保公司的違規擔保和過度擔保行為。
7. 哪個機構對債券違約統計做的比較詳細
市場上大部分的關於債券違約的統計都只是簡單的做了個數據統計,沒有深層的分析其中的規律,蒙格斯智庫他們發布的那個《中國債券違約調查報告》就做的很全面。如果對我的回答滿意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