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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如果我繼承美國舅舅的債券遺產

發布時間: 2021-05-14 20:37:35

❶ 關於舅舅的遺產繼承問題,忘回答,謝謝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你舅舅的遺產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你阿姨有權繼承。但是你和父親照顧了舅舅,即使告到法院,法庭調解的話,也就是讓你阿姨給你適當的經濟補償。比例根本談不上。如果你阿姨不同意,你也拿不出什麼證據,比如醫院帳單什麼的,你什麼也得不到。(駁回起訴)

❷ 我可以繼承我舅舅的遺產嗎

1、不符合法定繼承條件,但可通過遺囑繼承你舅舅的財產.,或遺贈扶養協議形式。
2、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❸ 中國公民如何繼承美國親屬的遺產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沒有全國統一的繼承法 ,有關繼承法律由各州立法規定,它們之間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的規定。 在美國,無論是動產或不動產一般都要依照遺囑繼承;若無遺囑 ,才能由死者的最近的親屬繼承。最近的親屬,是指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妻子應當是合法的,未履行法律手續而私自同居的妻子不被承認。在繼承份額上,美國有的州規定:死者有父母沒有子女,全部歸妻子繼承;有妻子和一個子女,各分得遺產的二分之一;沒有妻子、子女的,才由父母繼承;妻子、子女、父母全沒有的,歸死者的兄弟姐妹繼承。國內居民要參照遺產所在州的法律和本人身份關系,來考慮是否享有繼承權 。對於合法的繼承人來說,即使沒有及時向法院申請繼承,也不要因考慮時效問題而失去信心,因為美國法律規定,繼承人永遠有繼承權,不受時間的限制。 中國公民繼承美國親屬的遺產一般可以通過以下兩個途徑:即:以法院判決(指被繼承人有遺囑並在美國死亡的案件)和請求有關機構(銀行、公司、企事業單位)的查對、確認(指對存款、股票債券的繼承)。 1、對於被繼承人有遺囑並在美國死亡的,應根據當地法院的判決繼承遺產; 2、對於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請求銀行、公司等相關機構進行核實、確認。 無論用哪種方式解決, 當事人都必須向承辦機構出具有關的公證書,如: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繼承權證明書、委託書等。如繼承人與死者是夫妻關系的,要出具結婚證明書;繼承人與死者是 父母子女關系 的,要提供出生證明書;在合法繼承人中若有放棄繼承權者,要有放棄繼承權證明書等。這些公證書製成後,再經美國駐華使、領館認證,即可發往美國使用。

❹ 遺產繼承有效期為多久,如果要公證怎麼弄

公證書本身是沒有時效的,也就是公證書本身是不會過期的。而是否過期,主要看被公證的繼承協議中有沒有設置時效條款,如果設置了就需按照該條款辦理。尤其是有些協議牽涉到訴訟內容,而訴訟是有時效要求的。

❺ 遺產繼承—債券

首先你要帶上戶口本到老人買債券的機構要求列印持有明細,蓋上業務章。再帶上明細到公證處辦理遺產公證,最後由繼承人本人帶上身份證、老人的股東卡及公證書到買債券的機構辦理取款手續。
注意事項:
1、公證書上提及的所有繼承人必須同時到場;
2、債權到期日,本息會自動到帳,無須委託買出;如果想在到期前變現,必須將債券委託賣出。

❻ 求助!!遺產債務糾紛,不知該怎麼辦

協商為好。協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訴。關鍵在於你舅舅應主動承擔債務並與債務人協商還債事項。因為你舅舅有繼承房產的權利,而他卻放棄繼承,有逃脫債務嫌疑。所以出售房子後,將款的三分之一分給你這個舅舅讓他去償還債務是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❼ 我繼承我舅舅的財產需要什麼手續

  1. 你不是你舅舅遺產的法定繼承人,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也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在沒有你舅舅遺囑讓你繼承的情況下,你沒有繼承權。

  2. 你要繼承你舅的遺產,需要你舅留下遺囑或遺贈協議指定讓你繼承才可以。

  3. 如果你有遺囑或遺贈協議,可以要求按遺囑或遺贈協議繼承你舅的遺產,如果其他人有異議,你可以到法院起訴。

❽ 在美國繼承遺產要交稅嗎交的話交多少

美國遺產稅的起征點較高,並按物價指數浮動。1999年的起征點為65萬美元,稅率實行超額累進制,最高稅率達55%。

1916年,美國開始正式徵收聯邦遺產稅,後來又開征相關的贈予稅和隔代遺產轉讓稅,並且從1977年起,遺產稅和贈予稅使用統一的稅率。

一位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即俗稱的綠卡持有人)死亡時,不管他的遺產位於地球上哪裡,其繼承人(除配偶之外)有義務申報遺產總額,並繳納遺產稅。非公民或非永久居民在美國的遺產,以當事人是否在美國正式居住(Domicile)來判定他們去世後是否必須交付美國的遺產稅和贈與稅。這里所謂正式居住的定義不是與移民局有無居留權的標准,也與所得稅法里居民的概念不同。所得稅法里的居民以當事人在美國居住的時間(大於31天)為標准,直截了當。而遺產稅里的正式居住其實界線模糊不清。例如當事人有意在美國長住,無意返回原居地,就成了正式居住人士。然而如果其人際關系等仍在原居地,則這類的人士在遺產稅及贈與稅上又不在美國聯邦政府的管轄之內。

遺產的定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的個人財產。比如貨幣是有形資產,而公司股份、債券、保險單、退休金、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益等是無形資產。無形資產中的各項一般都按當時的公平市場價格來確定其價值,比如房產、股票等究竟值多少錢,按照當時的市價來確定。聯幫遺產稅使用超額累進制,稅率分成18個等級,從18 %到50 %,和遺產總值直接相關,遺產越多,稅率越高。

不過並不是遺產總額的每一分錢都必須繳納遺產稅,換言之,遺產的凈值並不等於可征稅遺產額。從遺產總值中扣除債務、喪葬費用、配偶繼承的數額,捐獻給慈善機構的數額,再扣除豁免額之後的數目,才是可征稅遺產。聯邦法律規定可以從每宗遺產或贈與的凈值里減掉一定數額,稱為豁免額。遺產或贈與的數額少於豁免額,則不用交稅。美國國會曾經兩度表決通過廢止遺產稅的法案,規定在10年內逐步廢除遺產稅及其相關的贈予稅、隔代遺產稅,用20%的資本利得稅取而代之,但兩次都被當時的柯林頓總統否決。布希總統上任之後,宣布1.6萬億美元的減稅計劃,其中就包括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遺產稅。得益於這個計劃,在遺產稅方面,2002年的豁免額從原來的75萬元上調到100萬元,最高稅率則從55%減低到50%。今年的豁免額為150萬元,最高稅率是48%。贈與稅和遺產稅的稅率相同,但從2002年至今,豁免額都是100萬元。

在遺產的歸屬和分配的問題上,財產所有人的經過公證的遺囑,是的唯一憑據。如果財產所有人死前沒有遺囑,那麼他名下所有資產自動轉給配偶,不必繳納遺產稅;要是死者沒有遺囑也沒有配偶,遺產並不會自動被死者的子孫或親屬繼承,而是必須經由法院來判決。通常法院也會根據與死者血緣關系的親疏遠近來分配,只是這個過程的所有費用(約5萬-8萬美元),都由繼承人支付。所以大多數的美國人會及早訂立自己的遺囑,明確指定遺產分配方式,比如多少比例留給配偶或子女,多少比例捐給社會等等。

先課稅再分配,是美國遺產稅制度最顯著的特點。法律規定,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必須在原財產所有者死亡後9個月內,負責以現金方式繳清稅款,然後才可以進行遺產分配。一時錢不湊手,申請延期繳付,也不得超過6個月。如果某人在2000年留下200多萬的可征稅遺產,按當時200萬-250萬美元區段的遺產稅率49%計算,他的繼承人必須先繳納近百萬的遺產稅,然後才能拿到這筆財產。可征稅遺產的總額越大,稅率越高,繼承人需要先繳納的稅款也越多。在紐約長島有一座美麗的庄園,原來是美國總統希思福家的豪宅。房子依山傍海,花木蔥蘢,現在變成公共博物館,就是因為希思福的子孫不爭氣,拿不出錢來繳納遺產稅,這種豪宅短期內又賣不出去,只好將祖宗辛苦建起的家園捐獻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