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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用債券抵房子可信么

發布時間: 2021-05-14 08:44:04

『壹』 差我錢,用中渠債券來用房子抵,100萬只抵40萬怎麼辦

再拿別的繼續抵補充就行啦

『貳』 債權人參與競買成功後是否可以債權抵房款,如果可以,有依據嗎

法院拍賣債務人的房子,債權人參加競拍,可以用債務抵房款,

『叄』 法院拍賣債務人的房子,債權人參加競拍可以用債務抵房款嗎

可以的,需要到法院辦理手續,繳費和領取費用,補足差價就可以

『肆』 房產抵押債權安全嗎

您好,當然會存在風險。
一旦無法及時償還債務,將會導致該房產被強制拍賣、變賣,以致使得您的財產處於不安全的地步。

『伍』 債權可以用房產抵押嗎

A同意的話就沒有問題。同時結合當地購房政策是否符合。不行直接申請法院財產保全,起訴最終房還是會拍賣還你們三。剩下歸A。

『陸』 抵債房可以買嗎 有什麼風險

商品房市場價格年年看漲,於是買個經濟實惠的抵債房就成了許多人的選擇,但購買這類房屋涉及到三方當事人,加之部分購房者經驗不足,因此,產生的問題很多。 吳先生想買套房子結婚,地產中介公司向他介紹了不少,但都由於樓價較貴,因此吳先生一直都在猶豫當中。隨後,地產中介公司介紹了一套某花園的抵債房,是由一家承建該花園裝修的裝修公司放售的。由於該單位房價比一手房價格便宜約一成,看樓後吳先生很滿意,於是立即交了1萬元訂金給該裝修公司,並簽下了合同。

半個月過去了,房屋買賣事宜卻一直沒有迴音。吳先生向中介公司咨詢,才發現原來該裝修公司未正式與發展商簽署該單位的購房合同,該單位已經由發展商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與另一位買家成了。鄭先生最後只好收回裝修公司所退的1萬元訂金。

【核心閱讀】 據專業人士介紹,吳先生的個案主要是由於買家的一時疏忽,未能及時與開發商簽下合同,才導致成交失敗。消費者在購買抵債房時,

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搞清楚「抵債房」權屬。只有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屋才可以放心地買。如果債務人作價將房屋抵給債權人,債權人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獲得了房屋所有權證,證明該房屋已經歸屬債權人,買房人買的是債權人的房屋,房屋買賣合同應與債權人簽訂,相當於購買二手房。

2.與誰簽購房合同。雖然抵債房由開發商抵押給了債權公司一方,但房子的產權仍屬於開發商。因此買家要購買抵債房,就必須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而與債權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屬無效。像上述個案中的吳先生,看中房子後沒有立即跟開發商簽下合同,結果與相中的房子失之交臂。

3.出了問題誰承擔。既然合同是與開發商簽的,權利義務當然是由開發商承擔。有的購房者認為房子是從施工企業手裡買的,與開發商簽合同只是走形式,一旦出現問題應當找施工企業,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合同依法成立,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而對合同以外的人卻沒有約束力。施工企業並不是商品房銷售合同的一方,合同對其沒有約束力,出了問題也無須其負責。因此,購房者簽合同時應慎重,應當將與施工企業約定的條件,如價格、付款時間、面積、交房時間等原原本本寫進購房合同中,以防出現問題。一旦真的出現問題,也應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4.售房發票要由開發商出具。購買抵債房屋,合同的當事人是開發商和購房者,雖然房款最終歸施工企業,但發票應當由開發商出具,這樣一方面可以避免購房者辦理產權時的麻煩,另一方面可防止開發商以未收到房款為由拒不履行合同。

5.約定價格要寫進合同。購房者是因抵債房便宜才購買的,但房價是施工企業確定的,而合同卻是與開發商簽的。開發商簽合同時,往往將價格約定得較高,以便更多地抵償工程款,這樣就存在合同價款高於施工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的價款的情況。一旦產生糾紛,開發商就可以依據合同要求購房者補足房款,購房者有口難辯。因此,購房者在簽合同時,應將與施工企業約定價格寫進合同,至於施工企業與開發商之間如何結算,則應由他們之間簽訂協議予以明確,與購房者無關。

『柒』 欠條能抵房子首付么,一個債權公司的人告訴我,手裡的欠條可以抵住宅樓和門面房還有汽車的首付款,靠譜么

除非是其本公司的樓盤或4s店。才有這個可能。希望採納。

『捌』 朋友欠了我的錢,還不上了,現在用有抵押貸款的房子還債可以嗎

要是老賴,告他,記得訴前財產保全。
抵押的房產是可以拍賣還債的。
要是真的走背運的朋友還不上,不妨緩一緩,等他重新站起來。記得,在危難時候幫一把,才好呀。

『玖』 買受人知道房屋有以債抵租的情況,買下後有權不承認房租嗎

主要看原來的債務人和債權人是怎麼約定的,也要看買賣雙方提前對是否有過約定。
如果屬於賣方負責的,買房人在買下以後有權不承認已付房租。如果是由買方負責的,他就無權不承認房租。
在正常情況下,買房人買下房子以後,是有權不承認已付房租的。因為它畢竟屬於賣房的人,和他的債權人之間的事情。

『拾』 欠債人用子女的房產抵債是否合法

欠債人用子女的房產抵債不合法,該抵押合同是無效的。
如果房產證是子女名下的,父母無權處理子女該財產。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繼承人在繼承遺產范圍內負責償還債務。超出繼承遺產范圍的債務無承擔義務。
繼承法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後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於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麼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