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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青島發行100億元債券

發布時間: 2021-05-14 01:50:15

Ⅰ 青島配債是什麼啊

是青島啤酒給你配的分離債,可能因為你原來持有青島啤酒的股票,如果4月2日你沒有拿現金認購,就代表你放棄購買該分離債的權利。

3月31日,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刊發公告稱,其將於2008年4月2日(本周三)發行認股權與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債)。本次將共發行150000萬元分離交易可轉債,每張面值為100元人民幣,每10張為1手,本次發行每1手為一個申購單位,每個申購單位所需資金1000元。每手青島啤酒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最終認購人可以同時獲得發行人派發的70份認股權證。

本次發行向發行人原A股股東全額優先配售。原A股股東可優先認購的數量上限為其在本次發行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A股股份數乘以2.29元,再按1000元1手轉換成手數。網上優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確演算法原則取整,網下優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整。發行人原A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系統進行,網上專用認購代碼為「704600」、認購簡稱為 「青啤配債」;原A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的優先認購在保薦人(主承銷商)處進行。

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後剩餘部分分離交易可轉債採取網下向機構投資者利率詢價配售與網上資金申購相結合的方式發行。本次分離交易可轉債網上、網下預設的發行數量占本次發行總量的比例為50%:50%。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參加申購,申購代碼為「733600」,申購名稱為「青啤發債」。

本次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票面利率詢價區間為0.8%-1.5%。最終票面利率將由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簿記建檔結果及網上、網下申購情況在上述詢價區間范圍內協商確定。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必須繳納對應於其最大申購金額的20%作為申購定金。本次發行結束後,公司債券及所附認股權證將分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債券存續期為6年,而認股權證的存續期為18個月。

Ⅱ 青島地區債券發行情況

建議你去青島國信證券查。

Ⅲ 發行債券兩千萬元債券面值一千元是什麼意思

可轉債了,圖省事,因為可轉債中簽,1簽就是1000塊的,1張1000塊,比10張100塊的要省事,所以,很多都是按1000發債了。總共發了2000W的債,當成權證一樣炒了。

Ⅳ 公司5年前發行的一種20年末一次還本100元的債券,

20年末一次還本100元的債券 票面金額為100元,
債券票面利率為6%,每年年末付息一次,第5年利息剛剛付過,
目前剛發行的與之風險相當的債券,票面利率為8% 實際利率為8%
這要計算半年利率為3%的100元的30期後的現值,
先算終值:
100* 2.427 (3%的三十年的復利終值系數)=242.7
再求242.7的8%年利率的15年的復利現值
242.7*0.315(8%年利率的15年的復利現值系數)=76.4505

Ⅳ 某公司准備發行債券,面值100元...

如果是附息債券,發行價格就是票面值100元。

Ⅵ 甲公司發行企業債券,每張面值100元,共10000張,票面利率為百分之8,市場利率為百分之十,每年

這個就根據債券價格公式計算,P等於未來現金流的現值,總共支付兩次利息,每次100*8%=8元,最後返還面值,因此發行價格為P=8/(1+10%)+108/(1+10%)^2=96.53.

Ⅶ 青島啤酒債券的問題

面值和價格是兩個概念;因為該債券可以在市場上交易,所以其價格由市場上的投資者來發現;打個比喻,就跟大街上賣的西瓜一樣,買的人少了而西瓜又大量供應自然其價格會下跌;青島債因為其利率低,只有0.8%,而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有4.14%;同樣很多投資者當初購買青島債其實是為了其附送的權證,看看現在青啤的權證的價格就知道了,得到了權證自然把如同雞肋的債券拋售掉,賣的人多了而買的人少了價格自然就只值那麼多了。

是的,因為面值是100元,8年後青島啤酒還是按100元兌換。

最開始發行的時候,債券和權證是連在一起發行的;現在發行過了,且債券和權證已經分開上市了,變成兩種交易品種,如果你單獨買債券的話只能得到債券,要想得權證必須另外出錢買,現在的每隻權證價格接近7元。

Ⅷ 某債券市場發行三種債券,A種面值為100元,一年到期本息和為103元;B種面值為50元,半年到期本息和為51.4

A種面值:(103-100)÷100=3÷100=3%
B種面值:4×(51.4-50)÷100=5.6÷100=5.6%
C種面值:(100-97)÷97=3÷97≈3.1%
比較得三種投資比例從小到大排列為:A,C,B;
故選B.

Ⅸ 發行可轉債6億元,每張面值100元,發行價格120,總面值為多少

目前國內的可轉債幾乎都是按面值發行的哦,發行價格就是100元,所以總面值就是6億元。

Ⅹ 地方債的權威解讀

如何進一步防範風險
2011年一段時間,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引起了國際和國內社會的關注,而隨著審計部門摸清10萬億元地方債的基本情況,更多的關注集中在了如何進一步防範風險。
2011年8月16日財政部、中國銀監會相關負責人針對地方債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問題一:總體情況如何?
根據審計署結果,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174.91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佔62.62%;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佔21.8%;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債務佔15.58%。
分級次看,全國省級、市級和縣級政府性債務余額比例分別佔29.96%、43.51%和26.53%;分地區看,東部11個省(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政府性債務余額佔49.65%,中部8個省佔23.06%,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佔27.29%。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多年來,地方政府通過舉債融資,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對應對兩次金融危機發揮了一定積極作用,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四川省各級政府籌措政府性債務資金558億元用於災後重建,推動災後恢復重建的順利實施。
「地方政府通過舉債融資,為推動民生改善提供重要支撐。」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說,截至2010年底,地方各級政府投入教育、醫療、科學文化、保障性住房、農林水利建設等民生方面的債務余額達13753.12億元,有力地促進了社會事業發展,此外,還有59466.89億元投入到交通運輸、市政等基礎設施和能源建設領域,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
問題二:風險狀況怎樣?
根據審計結果,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從債務規模看,至2010年底,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即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52.25%。如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全部轉化為政府償債責任計算,債務率為70.45%,低於100%的警戒線。
從債務結構看,我國政府性債務以內債為主,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債權人主要以國內機構和個人為主,地方政府性債務是多年累積而成,30多年來,地方通過自身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償債能力不斷提高,償債條件不斷改善,逾期違約率一直處於較低水平。
從償債條件看,除財政收入外,中國地方政府擁有固定資產、土地、自然資源等可變現資產比較多,可通過變現資產增強償債能力。此外中國經濟處於高速增長階段,基礎設施建設給地方經濟和政府收入創造了增長空間,有利於改善其償債條件。
2011上半年,銀監會著力推進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補正、追加抵質押物、增提撥備和提高資本佔用成本等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效,平台貸款風險整體可控。
部分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存在風險隱患,如個別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負擔較重,部分地方的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較大,部分地區高速公路、普通高校和醫院債務規模大、償債壓力較大等。對部分地區和行業存在的風險隱患,需要未雨綢繆,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存量債務,嚴格控制新增債務,防範和化解可能出現的風險。
問題三:如何進一步防範風險?
為有效防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近幾年來,國家出台一系列措施,2010年6月,國務院專門下發了通知,從多方面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各相關部門也相繼從擔保、風險控制等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台。
財政部這位負責人表示,財政部目前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這包括:
——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後續融資。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應通過財政預算等渠道,或採取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金解決建設資金問題。
——繼續抓緊清理規范融資平台公司。有的在落實償債責任和措施後要剝離融資業務,不再保留融資平台職能;有的要充實公司資本金,完善治理結構,實現商業運作,引進民間投資改善股權結構。
——堅決禁止政府違規擔保行為。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以及學校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得違法違規舉借債務,不得出具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直接或變相擔保協議,不得以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國有資產為其他單位和企業融資進行抵押或質押等。
——加快研究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抓緊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中國銀監會這位負責人說,下半年,銀監會將用科學的機制讓風險早暴露、早發現、可度量和早干預,嚴格依據有關要求,控制新增貸款風險。審慎開展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戰略合作,加強土地抵押貸款管理,切實根據現金流覆蓋情況分類計提風險資本。
宋清輝:解決地方債問題要「開明渠,堵暗道」
近年來地方債增長很快,根據審計署審計結果,截至2013年6月,我國地方性政府債務是17.9萬億元,總體還是安全可控的。
如何解決地方政府「身背重債」現象?殷強表示,根據《意見》,就是說借債只能以一種方式,就是發債券,不能再以其他方式借債。這比私下借債好很多,老百姓可以知道借了多少債,債往哪兒用,社會可以監督。如果私自借債,或者通過融資平台借債,不光老百姓不知道,甚至政府自己都搞不清楚。
經濟學家宋清輝也認為,此次規范政府債務管理的最大亮點,就是跳出了以往「更側重於如何堵後門」的局限性,《意見》更強調「疏堵結合」。
政府必須尋求融資方式轉變
宋清輝表示,2015-2020年將是我國地方債發行的高峰期,地方政府基礎設施融資方式也將發生重大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將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PPP等方式解決;二是經營性項目主要通過普通企業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方式解決;三是無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將主要通過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解決。
2016年預計發行地方債約四萬億元嚴防地方政府違規舉債
專家表示,亟待用相關法律來規范地方債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本報記者孫華
「地方債監管難度較大,個別地方政府存在明目張膽地違規舉債的嚴重問題,存在發生局部風險的可能性。這些問題說明對於違規舉債的法律問責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因此亟待用相關法律來規范地方債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必要時法律可以授權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
據財政部網站顯示,日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所做的《國務院關於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表示,近日,地方違規舉債、變相舉債仍有發生,監管難度較大。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違規舉債,或為企業舉債違規提供擔保承諾等;個別金融機構繼續為地方政府違規舉債提供支持,並要求政府進行擔保。「明股暗債」等變相舉債行為時有發生,監管難度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