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投債中相對於其他企業債有優缺點
城投債和企業債,本質上沒有區別的.但城投債容易遭遇系統性房地產風險,但城投背景都是國有資產公司.
㈡ 政府債券有什麼風險
政府債券的風險主要是購買力風險。
政府債券的還本付息有可靠保障,因此沒有信用風險,政府債券沒有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利率風險和購買力風險是政府債券的主要風險。
政府債券的發行主體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財政部門或其他代理機構為籌集資金,以政府名義發行的債券,主要包括國庫券和公債兩大類。
(2)市政債券缺陷擴展閱讀:
政府債券的特徵
1、安全性高,政府債券是由債券發行的債券,由政府承擔還本付息的責任。在各類債券中,政府債券的信用等級是最高的,通常稱為「金邊債券」。
2、流通性強,政府債券是一國債務,發行量一般非常大,同時信用好,競爭力強,市場屬性好。所以,國家政府債券在二級市場十分發達。
㈢ 地方債券的地方債券現狀分析
國內地方政府債券的制度設計,可以借鑒國際上的相關經驗。地方政府債券分為一般責任債券和收入債券兩大類型。前者以稅收權與稅收收入為擔保,而後者則主要依靠債務資金項目的收益來支付債務本息,以市政公司債券(也稱「歲入債券」)為典型代表(Frank J.Fabozzi等1998,pp.348—349)。本文的探究,以一般責任債券為主。 (一)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 1.發債主體、方式與中介。結合國際慣例和中國國情,國內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主體應該限定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政府。省級財政部門制定地方債的發行計劃和預算方案,管理債券資金的周轉和分配,掌握還本付息的總體狀況;省級以下的各級政府不作為發債主體,其債務資金納入省級財政預算進行統一管理。地方債應採取公募發行方式,以體現透明度原則,接受納稅人群體的公開監督。為方便於批量交易和託管,地方債應以記賬式債券為主,以培育機構投資主體,增強市場的穩定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發行面向個人的憑證式債券。 地方債的發行中介,可由人行各地大區分行組織承銷團,承銷團成員可以全國范圍內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但以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為主比較合適,並由發債主體確定最終承銷商。對發行規模較小的地方債,則可在經人民銀行和證管機關許可後,由地方政府選擇區域性金融中介如地方證券公司、城市商業銀行等承購包銷。 2.發債審批與評級。國內地方債的發行審批工作應由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三個部門共同管理:證監會制定全國統一的地方債管理辦法,授權各地證管辦進行具體的監督管理;財政部負責債券的發行規模和各地的指標分配,監督各地財政部門對債務資金的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則負責地方債的發行組織工作。鑒於地方政府債券可採用區域化發行,人總行可授權各大區分行進行發行的操作,對於競價發行的地方債,人民銀行還需組織招投標工作,負責招標的全程管理與監督。 同其他債券一樣,地方債也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之上,因而存在信用等級差異以及信用風險。國內地方債的評級,可以參照國際成功經驗,從地方政府的地方經濟的發展水平、財政收支水平和結構、地方財政管理和行政效率、地方財政負債水平等五個方面,進行量化分析與定性界定;由證監會依照評級結果,給予審核,批准符合信用等級的地方債發行。 (二)地方債的流通與市場監管 發達、活躍的流通市場是債券發行市場的有利條件之一。要實現地方債有序的流通交易,就必須建立嚴格的債券登記結算管理制度。根據制度規范和已有的市場條件,可以將該類債券納入中央債券統一登記結算管理系統,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管理。同時,建立、完善地方債的二級託管制度,由信用度高,經營管理規范,債券交易與管理經驗豐富的商業銀行擔當二級託管人,提供地方債的託管服務和債券清算代理業務,為債券流通提供基礎條件。地方債的流通,可以藉助於多種形式的交易方式。可以商業銀行的櫃台交易為主,面向個人與機構,發展櫃台市場。對資質好、信用等級高的記賬式地方債,應允許其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也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現券與回購交易。 西方國家對地方債的市場監管,主要從地方債的信息披露制度、市場參與主體行為等方面進行。未來中國地方債的潛在風險,可能主要源於兩個方面:地方政府的風險控制能力較弱,以及地方性債券市場的管理缺陷。後者屬於技術性問題,通過完善信息技術條件、規范發行秩序、增強監管經驗和手段等途徑,比較容易克服;而前者則會在債券發行與清償、債務資金預決算與執行等環節削弱風險自控能力。因此,需要建立財政部對債券資金預決算的管理制度,證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對其發行和償付行為的監督制度,以及面向社會公眾和投資者的債券信息披露制度。在地方政府的債券資金預決算管理上,可供考慮的思路如下:首先由地方財政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年度內償債資金,然後由中央財政等部門核定各地債券存量的上限,供地方政府確定年度內債券存量余額水平,以確定年度內債券規模和債務收入的增量;在財政年度決算時,總結、調整當期債券資金預算的執行情況,在年度財政收支節余較多時,可將上一年度的財政節余資金,適當地進入下一年度的債務償還預算。
㈣ 城投債、市政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公債、政府債券有什麼不同
城投債:一般是相對於產業債而言的,主要是用於城市基礎設施等的投資目的發行的。城投債,又稱「准市政債」,是地方投融資平台作為發行主體,公開發行企業債和中期票據,其主業多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或公益性項目。
市政債券:是指地方政府或其授權代理機構發行的有價證券,所籌集資金用於市政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益性項目的建設。市政債券起源於19世紀20年代的美國,當時城市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地方政府部門開始通過發行市政債券籌集資金,到了20世紀70年代以後,市政債券在世界部分國家逐步興起。
地方政府債券:指某一國家中有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機構發行的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一般用於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債券一般也是以當地政府的稅收能力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地方發債有兩種模式,第一種為地方政府直接發債;第二種是中央發行國債,再轉貸給地方,也就是中央發國債之後給地方用。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地方政府債券又被稱為「市政債券」。
公債:是指的是政府為籌措財政資金,憑其信譽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一種格式化的債權債務憑證。 公債是各級政府借債的統稱是政府收入的一種特殊形式是政府信用或財政信用的主要形式是政府可以運用的一種重要的宏觀調控手段。
政府債券:是國家為了籌措資金面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還本的債務憑證。政府債券的舉債主體是國家。依政府債券發行主體的不同,又可分為中央政府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其中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稱為國債。
㈤ 市政債券基金是什麼意思啊
市政債券是指那些由和地方政府有密切關系的企業發行,所募資金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債券。名義上雖是企業債券,但發行單位是政府直屬企業(實際上相當於政府部門),政府也提供了事實上的隱性擔保,具有相當程度的市政收益債券性質,屬於「准市政債券」。這一融資方式在一些城市已經得到了運用。
㈥ 什麼是地方政府債券,它有何潛在風險
大家好,我是老徐,一個在努力奮斗的金融民工,請大家關注我,共同探討財經問題!
所謂的地方政府債券,是指地方政府發行債券,也可以說是地方政府的借款,通過債券的發行,給地方政府注入了資金,地方政府是基於自身的信用和願意承擔還本付息的前提下向社會募集資金。這些募集的資金會用於地方的交通、醫院、教育等公共設施建設。
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能夠有效推動我國的經濟發展,地方政府會根據實際資金需要進行債券發行,但是任何債券都是存在一定風險的,地方政府債券也是如此。
㈦ 為什麼美國歷史上地方政府市政債券的利率低於聯邦債券
地方政府有資產,再低的收益,也會有人做。
聯邦政府是負債政府,因此,利率再高買的人也少。令外,聯邦政府發債額較高,只有有實力的投資公司才有機會購買。聯邦政府必須給予較高的回報率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