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土地儲備機構如何規范使用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資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只對轉讓土地使用權徵收營業稅,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是不征營業稅的。土地儲備中心是代表國家對土地進行管理的,其拍賣土地行為屬於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因此是不徵收營業稅的。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土地儲備中心和土地受讓方應按產權轉移書據各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契稅對買受方徵收的一種稅,因此,土地儲備中心拍賣土地,只對土地受讓方徵收契稅,土地儲備中心不征。
『貳』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會計科目怎樣處理
《土地儲備資金會計核算辦法》沒有土地儲備債券核算的相關規定;
建議增設「應付債券」科目,參照企業會計准則,對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本金、利息等進行詳細核算。
『叄』 土地儲備中心可以直接進行拆遷么與它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土地儲備中心是以盤活城市存量土地為宗旨設立的一個具有部分行政職能的全額事業編制單位,你可能住在城鄉結合部,一般而言對農村的土地要先進行徵收,徵收使土地的性質轉變為國有土地後動遷。沒有將集體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則拆遷主管部門審查不嚴,如果提起行政許可行政訴訟後則可能政府機關要承擔敗訴的法律後果。
你提到的區拆遷管理辦公室受土地儲備中心的委託,合乎現行法律規定。土地儲備中心為拆遷人,區拆遷管理辦公室為受委託拆遷人,即土地儲備中心的受託人,你家則為被拆遷人。
建議你一讀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雖然沒有規定集體土地動遷,但明確了參照該條例適用。如果有時間你可以再網上查找你所在省的拆遷條例,也可以在網路HI上詳細向我咨詢。
『肆』 土地收儲和征地、土地出讓之間的區別是什麼怎樣才算已完成征地完成收儲請智者賜教,謝謝!
1、行為不同
土地儲備,是指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許可權范圍內,對通過收回、收購、徵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進行儲存或前期開發整理,並向社會提供各類建設用地的行為。
土地收購儲備制度,是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運用市場機制,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通過收購、回購、置換和徵用等方式取得土地,進行前期開發利用和存儲後,以公開招標、拍賣出讓方式供應土地,控制各類建設用地需求的制度。
2、供應方式不同
土地收購儲備制度供應方式有招標拍賣和協議出讓兩種類型。
土地儲備制度有在批准范圍內對土地取得使用權。
(4)征地拆遷如何用土地儲備債券擴展閱讀: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協議;
(二)招標;
(三)拍賣。
(四)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土地收購
土地收購是指根據市政府授權和土地儲備計劃,土地儲備中心收購或收回市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活動。
2、土地儲備
對於進入土地儲備體系的土地,在出讓給新的土地使用單位以前,由土地儲備中心負責組織前期開發和經營管理。
3、土地供應
對進入土地儲備體系的土地,由土地儲備中心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和土地市場的需求制定土地供應計劃,有計劃地統一向用地單位供應土地。
儲備土地的供應方式可以分為招標拍賣和協議出讓兩種類型。
『伍』 土地儲備和拆遷的關系求解
有直接的關系,土地A被政府列為土地儲備之後,就會採取一定的方法進行例如拆遷、徵收或其他方式進行收回土地A的使用權, 說白了 你就等著被拆遷吧
『陸』 地方政府專項債是否可以用於支付拆遷補償
房屋拆遷一般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扶貧性質類的拆遷,一種是徵用性質類拆遷。兩種拆遷都有可能跟土地存在關系,當然房屋拆遷也有跟土地無關系的情況。
一、房屋拆遷跟土地有關系的情況。
1、宅基地屬於土的組成部分,地隨房走原則,拆遷宅基地上的房子,就會關繫到宅基地使用權的補償和拆遷後宅基地使用權的歸屬。比如,有的房屋拆遷宅基地和房子使用權都可以獲得經濟補償,有的房屋拆遷,只補償房屋拆遷,不補償宅基地,沒有宅基地使用權的房屋持有人遇拆遷,宅基地就得不到補償。有的房房屋拆遷後,宅基地歸村集體,有的房屋拆遷後,宅基地歸徵用人使用。
2、房屋拆遷與耕地的關系。這種情況是耕地和房屋都被徵用或者徵收,徵用單位對農民的耕地、宅基地、房屋及其林木果苗進行全部補償後,農民搬離原居住地,農民的耕地和宅基地全部歸徵用單位使用。
二、房屋拆遷跟土地無關系的情況。
1、只徵用房屋宅基地不徵用耕地。比如,道路交通建設,修路地段遇上民房,要求民房拆遷並進行經濟補償,但農民其它耕地不受影響。所以房屋拆遷跟土地也有無關系的情況。
2、扶貧搬遷只搬房子不搬土地。比如很多農村困難戶,國家給予房屋安置後,農民將老房子拆出,搬遷到統一扶貧安置房,耕地不受影響。也就是扶房不扶耕地。所以,這種情況的房屋拆遷與土地也無關。
總之,房屋拆遷,房屋和宅基地分情況應該獲得補償,土地徵收徵用也應該獲得經濟補償,不存在即徵用房屋又征佔耕地只補償房屋拆遷的情況,房屋和耕地徵用補償一般情況是分開進行獨立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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