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債券,它的特徵是什麼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2〕流通性。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3)安全性。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⑵ 怎樣認清債券的本質呢
債券,簡單地說,就是代表債務關系的憑證。一個人持有債券,表明他是債券中所標明的錢款的債權人,擁有在債券中約定的未來某一時間取回錢款並獲得利息收入的權利。債券的發行人,則是這筆錢款的債務人,表明他享有這些資金一定時期的使用權,並且承擔按期歸還錢款,支付一定的利息的義務。具體地說,債券可以從債權人和債務人兩個方面定義。從債權人的角度看:債券是證明持有人有權按期取得固定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憑證;從債務人的角度看:債券是國家、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公司企業為籌集資金,按法定程序發行,並承擔在指定時間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義務的有價證券。
債券可以看成是一種經過嚴格規范的有固定單位和收益並可以轉讓的借據。由於它有固定的單位,即票面額,又有固定的利息收益,同時又可以轉讓,所以,它是一種有價證券,可以像股票一樣成為投資者的投資工具。
同樣是有價證券,同樣是投資工具,但債券與股票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1)債券反映的是一種債務關系。債券到期要還本付息。而股票則是投資收益憑證,投資者一旦購買了股票就永久性地放棄了這筆資金的支配權,萬一股份公司破產,股票持有者連名義上的所有權也失去了。
(2)債券的收益是固定的,利息率早已在債券發行時確定。舉債人用這筆錢又賺了多少錢與債券持有人無關,當然,舉債人賠了錢也必須還本付息。而股票的收益是與公司經營水平直接相關的,股息的多少取決於公司的稅後利潤和分配方案,公司經營得好,股息會大大超過同樣面額的債券利息。公司經營虧損,股票持有人就顆粒無收了。
(3)從理論上講,股票持有人可以通過股東大會來表達自己對企業發展、經營決策的意向,如果持股達到能夠控制股份公司的程度,那麼你的意向就可能成為公司的決策。而債券持有人無論持有量多少都不能幹預和影響債券發行主體的經營或決策。
(4)在證券二級市場上,債券的價格主要以內含收益率為基礎上下波動,波動的幅度是有限度的,下限不可能使內含收益率過分低於銀行存款收益率、更不能為零。上限也不會使債券內含收益率幾倍於銀行存款收益率。而股票的價格波動區間就大多了,在一段時間內漲跌50%是很正常的。
債券對持有人來說,既保本又付息,還不能幹預發行人決策。這些又與儲蓄很類似。但是債券與儲蓄也是存在以下區別的:
(1)債券利率比儲蓄利率一般要高一些。
(2)儲蓄只有商業銀行能辦,而債券發行主體比較多。最本質的區別是債券是可以在二級市場上交易的有價證券,交易中還可能為交易者帶來交易收入。而儲蓄就沒這個功能了。沒到期的儲蓄要想提前使用,還要付出一定利息的代價。
總之,債券投資比股票投資安全、比儲蓄收益大,具有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相統一的優勢,是個人投資者進行理財的一個較好的投資工具。
⑶ 債券的概念是什麼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截至2018年末,中國債券市場存量規模達86萬億元人民幣,其中國際投資者持債規模近1.8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46%。
中國債券正式納入國際主要債券指數,充分反映了國際投資者對於中國經濟的信心,也是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取得新進展的體現,將有利於更好地滿足國際投資者對人民幣資產的配置需求。
債券的面值就是它的價格。但實際上,由於發行者的種種考慮或資金市場上供求關系、利息率的變化,債券的市場價格常常脫離它的面值,有時高於面值,有時低於面值。也就是說,債券的面值是固定的,但它的價格卻是經常變化的。發行者計息還本,是以債券的面值為依據,而不是以其價格為依據的。債券價格主要分為發行價格和交易價格。
⑷ 債券的基本性質是什麼
(一)債券屬於有價證券
一方面,債券反映和代表一定的價值。債券本身有一定的面值,通常它是債券投資者投入資金的量化表現。同時,持有債券可按期取得利息,利息也是債券投資者收益的價值表現。另一方面,債券與其代表的權利聯系在一起,擁有債券也就擁有了債券所代表的權利,轉讓債券也就將債券代表的權利一並轉移。
(二)債券是一種虛擬資本債券
盡管債券有面值,代表了一定的財產價值,但它也只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因為債券的本質是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書,在債權債務關系建立時所投入的資金已被債務人佔用,因此,債券是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債券的流動並不意味著它所代表的實際資本也同樣流動,且債券是獨立於實際資本之外的。
(三)債券是債權的表現
債券代表債券投資者的權利,這種權利不是直接支配財產,也不以資產所有權表現,而是一種債權。擁有債券的人是債權人,債權人不同於財產所有人。以公司為例,在某種意義上,財產所有人可以視作公司的內部構成分子,而債權人是與公司相對立的。債權人除了按期取得本息外,對債務人不能做其他任何干預。
⑸ 債券是什麼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2)流通性。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換。
(3)安全性。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益;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⑹ 債券的本質
債券知識中所謂債券,就是在籌措資金時,政府、政府關聯機構、地方公共團體、特殊金融機構、實業公司等發行體所發行的標明票面額、利率、償還日期、有無擔保等事項,從而明確發行體與投資家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票據,即資金借用證書性質的有價證券。
但是,與其它借貸關系相比較,發行債券是將所需籌措資金總額分成多份單位(票面金額),在同一時間,以同一條件,從眾多的投資家那籌措資金,從這一點看債券與一般的資金借用證書有本質的不同,而且債券可以以同當時平均的市場收益率相應的價格向第三者自由轉賣。因此,債券還具有流動性,投資家在償還期限前可以比較自由地回收投資資金,不過在市場利率水平比買入債券時有較大變動的場合下,回收金額會與投資金額有相當的差異,這一點應予注意。
債券與股票有相似之處,對發行者來說都是資金證券,對投資者來說都是收益證券,不同之處是股票分紅率的高低與金融市場的利率變化無關,不能償還本金。而債券可以得到利息或者相當於利息的收入,到期後可以償還本金。
實際上還有著各種各樣的非規則形態的債券。比如說,原則上是要發行本券的,不過象注冊位就並不發行本券,部分非公募地方債則是近似於證書抵押貸款的債券,與債券相類似的有價證券還有種種,如可作分解轉賣的德國債券證書抵押貸款、企業為籌集短期資金而發行的商業票據CP,可轉讓定期存款證書CD等。
還有債券與股票的中間形態。比如從利息的角度來看的話,股票中有分紅率確定的優先股,而債券中也有利息不確定的參與利潤的公司債。還有具有潛在股票性質的轉換公司債和附權債。
⑺ 債券的本質特點
債券的特徵
·償還性:即必須規定債券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如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償還本金。
·收益性:一方面投資者根據固定利率,可取得穩定的、一般高於銀行存款利率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可在證券市場上通過較低價買進、較高價賣出獲得價差收入。
·流動性:即變現力,指的是在償還期屆滿前能在市場上轉變為貨幣,以滿足投資者對貨幣的需求;或到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抵押,以取得相應數額的抵押貸款。
·安全性:債券與其他有價證券相比,投資風險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