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部灣開發國家有什麼樣的政策
政策支持國家大力支持北部灣經濟區開放發展,明確給予五大方面的政策支持:(一)是綜合配套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國家支持推進行政管理體制、市場體系、土地管理制度等綜合配套改革。(二)是重大項目布局方面的政策支持。國家在有關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及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等方面給予支持。(三)是在保稅物流體系方面的政策支持。國家支持北部灣經濟區在符合條件的地區設立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和保稅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功能。(四)是在金融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國家支持在北部灣地區設立地方性銀行,探索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五)是在開放合作方面的政策支持。國家支持北部灣經濟區發揮開放合作示範作用,推動泛北部灣經濟合作成為中國-東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區域合作,建立和完善開放合作機制,加快實施合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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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北部灣五大政權四大政策是什麼
北部灣經濟開發區是中國唯一同時享有西部大開發政策,沿海開放政策,少數民族政策,邊境地區開放政策的地區,是國家主體功能區劃確定的重點開發地區,是國內優惠政策最為富集的地區之一。國家在有關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及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等方面,給予北部灣經濟區必要的支持,鼓勵東部地區帶動和幫助北部灣經濟區發展,支持北部灣經濟區在符合條件的地區設立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和保稅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區保稅保稅物流功能。支持在北部灣地區設立地方性銀行(北部灣銀行),探索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南寧將被打造成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平台,也就是現在的「柬,文,印,菲,緬,越,老,新,馬,泰」加上中國,形成東盟十加一。南寧在琅東新區建立了東盟自由貿易區商務區,各個國家在那裡建立了商務辦公室和領事館,南寧成為東盟黃金走廊的起點,是一個鍍了金的城市。國家大力支持北部灣經濟區開放發展,明確給予五大方面的政策支持。一:是綜合配套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規劃》提出要大膽實驗,開拓創新,推進行政治理體制,市場體系,土地治理制度等綜合配套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經濟區治理模式,深化投融資體質改革加大港口等資源整合力度等。二:重大項目布局方面的政策支持。三:保稅物流體系方面的政策支持。四:在金融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五:是在開放合作方面的政策支持。
1)外交權:南寧的一個市長可以和東盟國家元首談判
2)土地使用權:土地可以先使用後審批
3)政策制定權:南寧可以制定本地政策,只要不和國家法律沖突,政策很優惠和寬松
4)金融創新權:南寧是國家金融體制改革先行先試創新的試點城市,(建議收藏)國家
對北部灣建設項目也投入和引了大量的資金,建立了很多關於國際民生的項目:比如2010年北部灣要建設四條鐵路,中國政府獨資開發4000公里的南寧到新加坡的鐵路。工業建設:萬噸煉油廠,5000噸大豆的糧食加工基地,600萬千瓦的核電站,防城港深水港吞吐量6000萬噸,欽州4000萬噸吞吐量。北海3000萬噸。公里:高速公路連接香港,澳門和各個省會。
二、外來投資政策
北部灣經濟區建設管理委員會最新政策招商引資辦法
1、招商引資最新招商辦法
北部灣經濟區建設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招商引資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
其中規定關於民間資金如何參與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投資給出的新辦法,第六條附則第三點:「同一個企業或項目只認定一個引資者。如投資者委託二個或二個以上的引資者視為一個引資團隊,引資者團隊申領****金,不論人數多少,獎金總額不變,須書面委託其中一人辦理,獎金如何分配由引資者團隊自行商議。」其意指:在北部灣經濟區投資項目必須有一名引資人引薦才能參與此辦法進行投資《此辦法只針對引進廣西區外的資金,本地人不得參與》!
招商引資對廣西區外投資者的保障辦法
前提是每位外來投資者在進行投資前,要先通過一名引資人負責帶你詳細了解北部灣的投資環境及投資分析,在考察期間引資人有明確的職責規定:由引資人承擔所有考察費用,並提供吃住,接待標准不得低於二星,並不得像投資人提出任何要求與條件;引資人要保證投資人的資金安全,如投資人中途申請退出投資資格,引資人為投資人找到承接人接手,並辦理轉讓手續,投資資金如數一分不少退還。
③ 廣西省招投標實施辦法規定有哪些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2015年12月)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5年12月10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5年12月10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
(2004年3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9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
《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修正
2015年12月1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進行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投標工作需要,可以建立招標投標工作協調機制,及時解決招標投標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招標投標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商務等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財政部門依法對實行招標投標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監察機關依法對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監察對象實施監察。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其所屬部門有關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自治區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一規范的招標投標集中交易平台,為招標投標活動提供公共服務。招標投標集中交易平台不得強制指定招標,不得與行政監督部門存在隸屬關系,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鼓勵利用信息網路進行電子招標投標。電子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監督管理,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符合國家規定的范圍和規模標準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和公用事業項目;
(二)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包括使用各級各類財政性資金、國有企業及事業單位資金,並且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三)國家融資項目,包括使用政府發行債券所籌資金、政府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政府授權投資主體融資、政府採用特許經營方式融資的項目;
(四)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包括使用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五)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
第七條全部使用非國有資金、國有資金投資不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以外,項目業主可以自主決定是否招標和自主選擇招標方式。
第八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准手續的,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應當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審批、核准。項目審批、核准部門應當自審批、核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審批、核准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抄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
招標人應當按照經審批、核準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組織招標,確實需要改變的,應當向原審批、核准部門重新辦理有關審批、核准手續。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可以不招標: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的;
(二)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三)需要採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四)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的;
(五)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的;
(六)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且需要審批、核準的工程建設項目不進行招標的,應當經項目審批、核准部門確認。
第十條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有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准手續的項目,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在審批、核准項目時作出認定;其他項目由招標人申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作出認定。
第十一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招標項目需要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
(三)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應當履行審批、核准手續的,已經審批、核准;
(四)有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五)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以及技術資料。
第十二條招標活動一般包括下列程序:
(一)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項目審批、核准手續;
(二)編制招標文件;
(三)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採取資格預審的,發布資格預審公告,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標准和方法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四)發售招標文件;
(五)根據需要,可以組織所有潛在投標人現場踏勘;
(六)澄清或者修改招標文件;
(七)接受投標文件,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額,提交投標保證金;
(八)開標;
(九)組建評標委員會;
(十)評標;
(十一)提交評標報告,確定中標候選人;
(十二)公示中標候選人;
(十三)定標,發中標通知書;
(十四)退還未中標的投標人投標保證金以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五)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十六)中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簽訂合同,退還中標人投標保證金以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國家對行業招標程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至少各選擇一家國家和自治區指定的媒介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公告。指定媒介發布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境內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不得收取費用。
在不同媒介發布的同一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的內容應當一致。
第十四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
(二)投標人須知,主要包括招標人、項目概況、資金來源以及比例和落實情況、招標范圍、計劃工期、質量要求、投標人資質條件或者能力、投標文件編制要求、投標報價說明、遞交投標文件的方式、投標地點和截止時間、投標有效期、評標方法、投標保證金金額以及提交方式等;
(三)評標標准;
(四)技術要求,包括主要設備、材料、主要技術參數、技術規范、工藝設計以及施工組織方案編制要求等;
(五)商務要求,包括投標報價以及計算公式、價格分析等;
(六)合同要求,包括合同標准格式、通用條款、專用條款等;
(七)附件,包括圖紙目錄、投標文件格式、最高投標限價或者最高投標限價的計算方法等;
(八)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
(九)投標輔助材料。
第十五條招標人採取資格預審的,應當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條件、標准和方法對資格預審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預審後,招標人應當書面告知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並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申請人說明其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理由。
第十六條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一)對潛在投標人提出與招標項目實際要求不符或者高於項目實際需要資質等級要求的;
(二)以帶資、墊資承包建設項目作為招標、投標條件的,但採用特許經營方式建設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投資項目除外;
(三)以抽簽、搖號等博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的;
(四)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不按照規定在指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和資格預審公告,或者在不同媒介發布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資格預審公告的內容不一致的;
(五)要求投標人獲得特定行政區域獎項、特定行業業績,或者限定投標人注冊地址,或者要求投標人提交超過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或者提交各類投標押金的;
(六)其他不合理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行為。
第十七條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項目估算價的百分之二。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境內投標人,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從其基本賬戶轉出。國家對投標保證金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應當拒收:
(一)投標文件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到指定地點的;
(二)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三)提交投標文件的申請人未通過資格預審的。
第十九條投標人應當對提交投標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條禁止投標人與招標人、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投標。
禁止投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第二十一條投標人不得有下列以他人名義投標的行為:
(一)掛靠有資質單位並以其名義投標;
(二)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從其他單位獲取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三)由其他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編制的投標文件上加蓋印章和簽字;
(四)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不是本單位人員;
(五)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不是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出;
(六)其他以他人名義投標的行為。
投標人不能提供項目負責人、主要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的,視為存在前款第四項規定的情形。
第二十二條開標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宣布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投標文件數量;
(二)宣布開標紀律、開標人員名單;
(三)確認投標人或者其委託人是否到場;
(四)檢查並確認投標文件密封是否完好;
(五)開啟密封完好且符合招標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標文件;
(六)設有標底或者最高投標限價的,宣讀標底或者最高投標限價;
(七)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和投標文件的其他內容;
(八)製作開標過程記錄。開標記錄由招標人代表、投標人代表、記錄員以及有關監督人員簽字確認,並存檔備查。
第二十三條自治區應當建立跨行業、跨地區的全區統一綜合評標專家庫。
全區統一綜合評標專家庫在招標投標集中交易場所設立抽取評標專家的網路終端。
第二十四條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應當從全區統一綜合評標專家庫或者依法組建的專家庫內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以隨機抽取方式確定。政府投資項目的評標專家,應當從全區統一綜合評標專家庫中抽取。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評標委員會成員在評標過程中享有同等權利,獨立評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並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
(一)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二)招標項目主管部門或者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
(三)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人員;
(四)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未滿三年或者刑事處罰的人員;
(五)與投標人有其他利害關系的人。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主動提出迴避。招標人應當對評標委員會成員是否有前款規定的情形進行審查。
第二十六條評標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宣讀評標紀律;
(二)確定評標委員會主任委員;
(三)依據評標標准和方法進行評審;
(四)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
第二十七條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進行評標。在評標時,評標標准和方法不得修改和補充。
評標方法包括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一般適用於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准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
評標委員會對各個評審因素進行量化時,應當將量化指標建立在同一個基礎或者同一標准上,使各投標文件具有可比性。
第二十八條經評標委員會評審,所有投標被否決或者部分投標被否決後,有效投標不足三個,導致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招標人在分析招標失敗的原因採取相應措施後,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二十九條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評標報告應當如實記載以下內容:
(一)評標基本情況和數據表;
(二)開標記錄;
(三)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四)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
(五)否決情況說明;
(六)評標標准、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七)經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
(八)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
(九)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與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
(十)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十一)評標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結果或者處理建議。
評標報告應當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評標委員會成員對評標結果有不同意見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標結果,由評標委員會作出書面說明並存檔。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招標人應當按照規定封存評標資料。
第三十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三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三個工作日。招標人在規定時間內拒不公示中標候選人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其公示。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招標人應當在公示期結束後五日內,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定標辦法確定中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三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並附評標報告。
第三十一條招標人不得向中標人提出壓低報價、增加工作量、縮短工期或者其他違背中標人意願的要求,並作為發出中標通知書和訂立合同的條件。
第三十二條招標人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的,應當委託具有國家規定相應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其指定招標代理機構。其中,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政府投資項目,應當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方式確定招標代理機構。
第三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二)接受同一招標代理項目的投標代理或者投標咨詢業務;
(三)出租、出借資格證書;
(四)擅自增加委託代理合同之外的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標准;
(五)以明示或者暗示方式授意評標委員會成員選擇意向中標人或者為意向中標人加分;
(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四條自治區建立招標投標信用記錄公示制度,完善信用記錄公示平台,實現招標投標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對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成員等招標投標活動參加人的招標投標違法行為以及處理結果,由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部門,自決定作出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在信用記錄公示平台上公告。
第三十五條進入招標投標集中交易平台招標投標的項目實行目錄管理,集中交易目錄由自治區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布。
列入招標投標集中交易目錄的項目應當在集中交易平台進行招標投標,接受監督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場外招標投標;未列入招標投標集中交易目錄的項目,招標人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進入集中交易平台進行招標投標。
第三十六條未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履行不招標情形確認手續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向監察機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並依法在信用記錄公示平台上進行公告;對政府投資的項目,暫停項目建設或者暫停投資安排。
未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履行邀請招標情形認定手續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向監察機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並依法在信用記錄公示平台上進行公告;對政府投資補助和貼息的項目,可以核減、收回或者停止撥付投資補助和貼息資金。
第三十七條項目審批核准部門、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審批、核准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的;
(二)限制、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
(三)不按照規定處理投訴和舉報的;
(四)非法干涉招標人自主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組建評標委員會或者確定中標人;
(五)違法收取額外費用的;
(六)其他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列入招標投標集中交易目錄的項目,在招標投標集中交易平台之外進行交易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④ 廣西北海是靠旅遊帶動經濟嗎
廣西固定資產投資逾6萬億
2016/01/17 07:50:00 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
廣西固定資產投資逾6萬億元
「十二五」期間對經濟增長貢獻率超七成
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南寧訊 (記者/吳麗萍 通訊員/鄧家壹)「十二五」期間,我區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實現歷史飛躍,累計完成投資突破6萬億元,達到6.48萬億元,是「十一五」時期投資總量的2.9倍。固定資產投資對經濟增長的年均貢獻率超過70%,成為推動我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主要動力。
「十二五」期間,我區有效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出台了鼓勵民間投資發展的各類政策和實施細則,民間投資准入領域和范圍不斷拓寬,民間投資積極性得到釋放,民間投資由2010年4085億元擴大到2015年8967億元,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由54.3%提高到65%,累計完成民間投資3.6496萬億元。
重大項目成為投資「主力軍」。「十二五」期間,我區創新建立自治區領導聯系重大項目責任制、聯合審批常態化等重大項目推進機制,重大項目管理逐步納入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軌道,重大項目完成投資將近2.5萬億元,約占同期固定資產投資的40%,是我區投資的主要力量。
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寬。「十二五」期間,我區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732.57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超過1000億元;銀行累計新增貸款約9000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融資超過1000億元,爭取國家批准我區30家企業發行企業債券423.5億元,投向133個重大項目建設。同時,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先後向社會發布引入民間資本項目3333個,總投資2.58萬億元。
此外,自治區PPP項目庫入庫313個項目,已簽約23個,引入社會資本65億元。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172.85億元投入我區項目資本金;設立廣西政府投資引導基金,首期籌措30億元;通過參股若干支子基金,計劃募集基金400億元以上,支持我區重點領域和重點產業發展。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有關領導告訴記者,5年來,我區固定資產投資結構不斷改善,呈現第二產業投資比重穩步提升、高耗能行業投資比重持續下降態勢。從2010年至2015年,第二產業投資比重提高了5.4個百分點,工業投資比重提高了4.3個百分點。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等6大高耗能行業投資比重持續下降,2010年到2015年下降了4個百分點。
⑤ 中國債券市場發展現狀分析及其未來發展趨勢
綠色債券再迎政策支持,市場規模快速增長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發展迅速,綠色債券市場已經躋身世界前列。2018年以來,多個部門相繼推出綠色債券市場建設與發展監管條例,監管體系更加規范;多個地方政府著力研究部署綠色債券獎勵政策,激勵措施更加完善。
2019年5月,人民銀行印發的《關於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通知》,盡管區域范圍目前僅有5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債券種類只是綠色債務融資工具,但在支持試驗區綠色發展的同時,其相關經驗和做法也將會得到復制和推廣,這對我國綠色債券市場的發展無疑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和促進作用,也是進一步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的具體體現。
——更多數據及分析請參考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綠色金融行業發展前景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⑥ 如何看待發改委排查企業債
2017年12月2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開展2018年度企業債券存續期監督檢查和本息兌付風險排查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省級發改委對轄區內已發行、仍處於存續期的全部企業債券組織開展專項檢查,並於2018年1月20日前上報國家發改委。
此外,國家發改委還要求加強企業債券存續期的監督管理,重點針對信息披露與中介機構的盡職情況,部分創新類債券品種的合規情況、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程序的合規情況等。其中,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下稱小微債)、項目收益債被點名要重點監管。
⑦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區財政廳設2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信息、新聞、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綜合處。
研究提出有關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資金及有關機構財務;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指導財政票據管理工作。
(三)預算處(小汽車定編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自治區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自治區本級部門預算審核、批復、調整工作;承擔自治區本級部門支出標准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轉移支付工作;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牽頭負責包括小汽車定編管理在內的行政審批工作。
(四)國庫處。
監督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負責自治區本級財政資金調度;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管理財政總會計核算、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管理自治區本級財政和預算單位的銀行賬戶;負責國債的兌付管理,以及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兌付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五)行政政法處。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的具體工作。
(六)教科文處。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自治區本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
(七)經濟建設處。
承擔發展改革、國土、交通、建設、環保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自治區本級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八)社會保障處。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社會保障和就業等資金;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九)農業處。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扶貧、水庫移民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基金)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
(十)農村財政財務管理處(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改革工作;指導農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參與財政涉農資金的監督檢查;協助有關涉農財政政策的落實;承辦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一)自治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擬訂農業綜合開發規范性文件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組織實施年度項目計劃;管理和籌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檢查項目計劃實施情況和組織項目竣工驗收;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的年度決算。
(十二)企業處。
承擔工業信息、國有資產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收益收繳和分配管理工作;研究支持工業和信息產業、交通運輸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會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資產評估師事務所和注冊資產評估師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三)商糧貿處。
承擔商貿、供銷、糧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支持商業、糧食、外貿、供銷、物資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相關企業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四)國際金融合作處。
管理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負責貸(贈)款的項目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外債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涉外的財政政策;承辦國際國內區域經濟合作中對外財經交往有關的事宜,組織推進國際組織與各專業部門參與合作。
(十五)地方金融處。
指導、管理和監督地方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政策性金融業務及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績效評價;管理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年金;管理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產權;參與研究擬訂金融、保險和證券政策;承擔行政事業單位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管理工作。
(十六)會計管理處。
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准則制度、內部控制規范、注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會計信息化標准,制定有關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承擔會計從業資格、代理記賬機構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管理和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信息化工作。
(十七)法規稅政處。
組織起草財稅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依法行政考核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復議和國家賠償費用管理;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及行政應訴;貫徹稅收政策和管理地方稅政;提出全區涉外稅收政策;參與稅制改革和關稅管理;承擔稅源調查分析工作;負責退稅審核、高新技術企業等資格認定有關工作。
(十八)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
擬訂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采購合同、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自治區本級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的編制、審核、下達等管理工作;受理和處理供應商投訴;承擔我國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廣西區域的相關談判工作。
(十九)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處。
擬訂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實施辦法;負責自治區本級政府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日常監督和專項稽查工作;管理自治區本級政府非稅收入退庫和退戶;參與政府非稅收入項目管理、綜合預算編制改革、賬戶管理、票據管理等工作。
(二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處。
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承擔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和產權變動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國有資產收益;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十一)財政監督檢查局。
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管理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執行,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和注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單位內部財務監督工作。
(二十二)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工資管理、機構編制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指導財政幹部教育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和駐邕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⑧ 廣西南寧有那些知名的律師事務所呢
1、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
2001年6月6日,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正式創立。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先後榮獲「全國優秀律所事務所」、「廣西十佳律師事務所」、「廣西優秀律師事務所」稱號,系廣西律師事務所「規模化、專業化、品牌化」建設試點單位。
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在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南寧片區核心區——總部基地金融城購置3000多平方米5A級新商務寫字樓,擁有恢弘大氣的前台大廳、高檔雅緻辦公室辦公區、標准規范的模擬法庭、寬敞明亮的會議廳、精美別致的洽談室、設備齊全的健身房及淋浴間等各種功能區域。
目前,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建立Alpha法律智能操作平台、「北大法寶」6.0版法律大資料庫、「e律師」律所行政管理OA系統等法律平台庫。
2、廣西同望律師事務所
廣西望之辯律師事務所是庭立方刑事律師機構,由廣西望之辯刑事團隊發展和壯大形成,是專注刑事業務的專業律師事務所。 本所業務是在刑事訴訟各階段提供訴訟法律服務,以及為客戶提供包括並不限於刑事風險防控、職務犯罪預防、財富風控、稅務風控在內的刑事合規和刑事風控的非訴訟法律服務。
本所由資深刑事辯護律師、知名刑事風控導師龔振中擔任首席律師,本所律師多人為刑法或刑事訴訟法的法律(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具有扎實的刑事理論知識,在《中國律師》、《廣西律師》、《南國早報》、《法治快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網、中國律師網、中國刑辯網等專業報刊和媒體發表過數十篇專業論文。
近年多次參加中國刑事高峰論壇、中國西部律師發展論壇、尚權刑事辯護論壇、庭立方刑事風控高級講師培訓班和高級出庭辯護技能培訓班及年會論壇、中加刑事司法制度改革與辯護交流會等,並作主題發言和交流發言。
3、廣西萬益律師事務所
廣西萬益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96年1月,原名廣西三和律師事務所,後更名為王瑩文律師事務所,2010年變更為現用名。
萬益總部設在廣西首府南寧市,在新加坡、來賓市、防城港市、貴港市、北海市、柳州市設有分所。秉承「高效、優質,共建、共享」的理念,萬益不斷發展壯大,擁有約260名律師及專業人員、7000多平方米的辦公面積、一體化的管理制度及軟體,為客戶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
萬益組建10個專業部門:房地產和建設工程部、公司業務部、高端民商事爭議解決部、刑事辯護部、行政法律部、金融證券部、涉外及海事海商部、家事與財富傳承部、綜合業務部、案件執行部。
4、廣西廣合律師事務所
廣西廣合律師事務所—蔡小桂律師是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廣西廣合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廈門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法學學士,清華大學民商法研究生,2011年榮獲廣西司法廳、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優秀律師」稱號。
蔡小桂律師入選全國律師協會涉外律師「領軍人才」,中國馬來西亞欽州產業園法律顧問團成員,廣西區信訪局法律顧問團成員,廣西法治日報法律顧問團成員,廣西憑祥綜合保稅區法律顧問團成員。
廣西股權分置改革專家評價審核委員會委員,廣西律師協會公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律師,廣西青聯委員,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岑溪北部灣村鎮銀行獨立董事。
5、廣西遠東律師事務所
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大成南寧)系廣西遠東律師事務所(廣西遠東)經廣西司法廳批准,於2012年1月整體並入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而設立。
廣西遠東成立於1993年6月,曾多次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廣西區政府/廣西司法廳/廣西律師協會授予「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人民滿意律師事務所」、「廣西優秀律師事務所」、「廣西十佳律師事務所」、「全區優秀律師事務所」等榮譽稱號,系廣西一流、全國知名的律師事務所。
大成南寧擁有一支優秀的律師團隊。70餘名執業律師及10餘名輔助人員。大成南寧設有公司部、投資並購部、金融部、資本市場部、房地產與建設工程部、訴訟部、涉外法律部、海商海事部等十個業務部門。
大成南寧目前正在為150多家廣西境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以及並購重組、破產清算、改制上市、債券發行、基金設立、私募股權投融資、海外投資、房地產開發、工程建設、項目融資等領域的專項法律服務。
6、廣西劉晰律師事務所
廣西劉晰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95年12月,是廣西第一家以個人名字命名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本所現有執業律師22人,實習律師1人,均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其中8人具有研究生學歷。
合夥人及其他大部分律師均長期從事律師工作,經驗豐富,具有較高的專業素質,擅長處理房地產開發、土地交易、建築施工、設立公司、企業管理、企業改制、企業股權、資產及債務重組、商務談判、金融證券、交通事故、勞動爭議、婚姻繼承、知識產權、刑事辯護等方面的法律事務,以及各類涉外法律服務業務。
專業知識、豐富的執業經驗、熱情的服務態度、快速的工作效率、良好的人際關系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和維護其利益,被廣西司法廳評為首批全區優秀律師事務所。
⑨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提速了嗎
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毛盛勇指出,中央從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角度出發,對項目的合規性、合理性,包括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綜合評判,對項目包括PPP項目,加強了合規性校驗。下半年隨著項目清理完成,合規項目加快落地進度,基礎設施投資也有望保持基本穩定。業內人士表示,從在建工程、新開工項目等方面來看,投資的增長潛力依然較大。投資結構會持續優化,有效的投資會大幅增加,投資效率也會不斷提高。
在專家看來,專項債的加快發行會為地方基建籌集資金。王志剛表示,加快地方專項債券進度,充分體現積極財政政策,這為地方公共投資提供了支持,對補短板和提高公共服務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