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發行的債券是資產嗎
企業發行的債券不是資產。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債券交易程序: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⑵ 債券是什麼有些什麼樣的
債券(Notes)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又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
1.按是否有財產擔保,債券可以分為抵押債券和信用債券。
(1)抵押債券是以企業財產作為擔保的債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抵押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動產抵押債券和證券信用抵押債券。抵押債券可以分為封閉式和開放式兩種。「封閉式」公司債券發行額會受到限制,即不能超過其抵押資產的價值;「開放式」公司債券發行額不受限制。抵押債券的價值取決於擔保資產的價值。抵押品的價值一般超過它所提供擔保債券價值的25%一35%。
(2)信用債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財產作為擔保,完全憑信用發行的債券。其持有人只對公司的非抵押資產具有追索權,企業的盈利能力是這些債券投資人的主要擔保。因為信用債券沒有財產擔保,所以在債券契約中都要加入保護性條款,如不能將資產抵押其他債權人、不能兼並其他企業、未經債權人同意不能出售資產、不能發行其他長期債券等。
2.按是否能轉換為公司股票,債券可以分為可轉換債券和不可轉換債券。
(1)可轉換債券是指在特定時期內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轉換成普通股的債券,它具有債務與權益雙重屬性,屬於一種混合性籌資方式。由於可轉換債券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因此其利率通常低於不可轉換債券。若將來轉換成功,在轉換前發行企業達到了低成本籌資的目的,轉換後又可節省股票的發行成本。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發行可轉換債券應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發行公司應同時具備發行公司債券和發行股票的條件。
(2)不可轉換債券是指不能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又稱為普通債券。由於其沒有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於可轉換債券。本部分所討論的債券的有關問題主要是針對普通債券的。
3.按利率是否固定,債券可以分為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
(1)固定利率債券是將利率印在票面上並按其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債券。該利率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化而調整,因而固定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緊縮風險。
(2)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率是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調整的利率。因為浮動利率債券的利率同當前市場利率掛鉤,而當前市場利率又考慮到了通貨膨脹率的影響,所以浮動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膨脹風險。
4.按是否能夠提前償還,債券可以分為可贖回債券和不可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是指在債券到期前,發行人可以以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收回的債券。公司發行可贖回債券主要是考慮到公司未來的投資機會和迴避利率風險等問題,以增加公司資本結構調整的靈活性。發行可贖回債券最關鍵的問題是贖回期限和贖回價格的制定。
不可贖回債券是指不能在債券到期前收回的債券。
5.按償還方式不同,債券可以分為一次到期債券和分期到期債券。
一次到期債券是發行公司於債券到期日一次償還全部債券本金的債券;分期到期債券是指在債券發行的當時就規定有不同到期日的債券,即分批償還本金的債券。分期到期債券可以減輕發行公司集中還本的財務負擔。
⑶ 長期國債是什麼和普通的國債有什麼區別
一、長期國債的概念
國債是指中央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在現代經濟中,國債既是政府增加收入的一種特殊形式,也是宏觀財政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一般是10年或10年期以上的成為長期國債。最長的期限可達30年。
二、長期國債和短期國債本質區別是發行期限和發行對象的區別。
要說明這個問題,需要從國債發行的歷史沿革說起,國債發行經歷了非市場化發行和市場化發行時期,在國債的非市場化發行時期,每年國家發行國債,都要層層進行政治動員,甚至還要使用行政攤派的手段。在國債的發行完全市場化之後,人們看到的情況又是,每年的國債發行都引起銀行儲蓄大搬家,有相當多的人是拿著銀行儲蓄存單去買國債的。這種現象直接地表明了中國的國債發行是不規范的,是不符合國債性質的。因此現在國債的發行對象出現了較大變化。
1、由主要面向居民發行轉為主要面向金融機構發行。
2、由發行與銀行儲蓄同樣品種的債券轉為發行與銀行儲蓄品種不同的債券 。
長期國債就是這樣一個品種,期限在10年以上,這是銀行儲蓄品種中沒有的,是國債發行有別於銀行儲蓄的品種。而這一品種,大多是面向居民個人發行。、
結論:也就是說,同銀行儲蓄同樣品種的債券,基本面向金融機構發行,而銀行儲蓄沒有的品種,如長期國債主要面向居民發行。
⑷ 債券屬於資產還是負債
企業發行的就是負債,企業持有的就是資產。
債券包含了以下四層含義:
1.債券的發行人(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是資金的借入者;
2.購買債券的投資者是資金的借出者;
3.發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時期還本付息;
4.債券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公司債券不管對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司而言,還是對政府監管部門而言,都是一件重大的事件。對於發行人而言,發行公司債券屬於向社會投資者出售信用、增加負債的重大社會融資行為,幾乎所有國家的公司法都規定,發行公司債券需要公司決策機構,如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批准,公司經營管理層不得擅自決定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不可以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對於政府監管機構而言,由於發行公司債券涉及到社會重大信用,對穩定社會經濟秩序、維護投資者權益都有重大影響,因此幾乎所有國家的公司法都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報經政府有關監管機構批准或核准,或者到政府監管機構登記、注冊,否則,就屬於違法行為。因此,「依照法定程序」主要包含兩層含義:
(1)需經公司決策層,如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批准;
(2)需經政府監管部門同意。政府監管部門在同意發行公司債券的審查過程中,還通過有關法律法規在信用評級、財務審計、法律認證、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嚴格要求。
⑸ 負債也是一種資產嗎
從定義上來說,負債不是資產,但是,從其他方面來說,一個公司上來說,負債算是他的資產,因為當這個公司進行,合並或者,被收購的時候,那麼除開資產,他的負債也會一並收接收過去,所以說,負債有的時候也是一種資產。
⑹ 債券屬於資產還是負債
您好,企業持有的債券是企業的資產,企業發行的債券是企業的負債
⑺ 長期資本和長期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1、長期資產就是非流動資產。非流動性資產是指不能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持有到期投資、長期應收款、長期股權投資、工程物資、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
2、長期資本=股東權益+長期負債。
非流動負債又稱為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債務。非流動負債的主要項目有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
3、一般來說長期資本的絕對數大於長期資產,這和企業的資本結構有關
營運資本=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總資產-非流動資產)-(總資產-股東權益-非流動負債)
=(股東權益+非流動負債)-非流動資產
=長期資本-長期資產
長期資本=股東權益+長期負債
長期資產=非流動資產
長期資本范圍更廣
⑻ 股票和長期債券這兩種資產,哪一種流動性更強
不能泛泛而談。國內債市發展不均衡,體量較小且一般機構參與多,所以債券的流動性都比較低,相反股票由於散戶參與度高而流動性比較活躍。
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債市發展比較完善,雖然也是機構參與為主,但體量大,存量大,參與資金眾多從而債市流動性比較高。
⑼ 銀行間債券市場屬於資本市場,債券回購是其中的一種長期金融工具這句話錯在哪
債券回購是短期工具。
在交易中,買賣雙方按照一個互相認可的利率(年利率)和拆借期限,達成資金拆借協議,即以券融資方(資金需求方)以相應債券作足額抵押,獲得一段時間內的資金使用權。
以資融券方(資金供應方)則在此時間內暫時放棄資金使用權,獲得相應期限的債券抵押權,並於回購到期日收回本金及相應利息。這當中買方的目的在於獲得高於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而賣方的目的在於獲得資金的使用權。
(9)債券是一種長期資產嗎擴展閱讀:
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利率由雙方協商確定。
債券回購是商業銀行短期借款重要方式,它還包括質押式回購與買斷式回購。與純粹以信用為基礎的、沒有任何擔保的同業拆借相比,債券回購風險要低得多,對信用等級相同的金融機構來說,債券回購率一般低於拆借率。因此,債券回購的交易量要遠大於同業拆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