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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債券持有人會議流程

發布時間: 2021-05-06 18:55:01

㈠ 有參加2015 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投資人嗎

2015年年中的股市大跌、貨幣政策寬松成就了債券市場不可多得的一輪牛市,眾多個人投資者通過債券基金獲取了超過1年期定期存款利息數倍的收益。
但進入2016年後,頻頻出現的違約事件成為固定收益市場的幽靈,再加上近期經濟回暖和股市觸底反彈,固定收益市場遭遇了一輪拋售,債券型基金同樣未能倖免。下跌、贖回、拋售、又下跌、再贖回、繼續拋售的惡性循環正在上演。
特別是近期東北特鋼違約又沖破國開承銷以及地方國企發行人這兩條防線,可以說目前去產能、調結構背景下,工業企業利潤率下降、現金流斷裂風險加大,已經沒有哪一個券種、哪一類發行人是絕對保險的。
第一創業證券分析師李懷軍表示,在目前的債務到期增加之時,企業更傾向於發行短期融資券彌補流動性需求,從投資人的角度看,由於非可預期事件的沖擊,導致銀行惜貸壓貸、流動性收緊,使短期債務違約的可能性上升。
實際上,從2016年年初以來,在陸續出現的幾起信用風險事件中,短期融資券的佔比有所提升,從2016年山水超短融違約開始,已陸續有多起與超短融有關的風險事件,這跟僅僅一年前的短融、超短融無違約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如果說「15雨潤CP001」的信用風險還有足夠長的醞釀期,那麼今年以來的違約事件特點是短期實際控制人變動、股權糾紛等黑天鵝事件事件突發性地沖擊產能過剩企業,從而使本已經營惡化的企業雪上加霜,違約企業中甚至包括仍維持盈利狀態的企業,由於資產負債率較高、應收賬款相對於短期債務來說規模較大等指標顯示償債能力脆弱,導致信用事件出現後流動性風險急劇上升。
4月份是年報集中披露期,同時也是每年評級調整窗口的開始點,投資者必將密切關注二季度到期的資產負債率較高、發行主體資質差、產能過剩行業的風險,在這些行業中股權較為分散、股東兜底意願偏低的券種會特別被關注,投資者將防控由於突然信用事件爆發,以及利率風險被確認後導致的資金面流動性風險。
另外,部分投資者擔憂違約集中暴露尤其是央企、國企或子公司違約常態化之後,會進一步刺激發行人的違約道德風險,甚至不惜以破罐破摔的債務違約來爭取「債轉股」機會。市場機構對於違約階段性集中暴露的擔憂情緒形成一致預期,會普遍放慢配置節奏,甚至階段性主動收縮規模和杠桿,或者被贖回而被動減倉。
債券型基金的尷尬
信用債市場當前的情況與2015年下半年截然相反,當時在股市低迷、貨幣政策愈加寬松的背景下,大量資金湧入固定收益市場,對於普通中小投資者來說,債券型基金成為進入這一市場最佳的渠道。
同樣,2015年債券型基金的收益讓投資者們感到振奮,全年高於10%收益水平的基金比比皆是。但是,隨著債券市場形勢的逆轉,2016年凈值不是負增長的債券型基金對於投資者來說已經是最佳選擇了。
眾多投資者看在眼裡,急在心裡,因此大量基金份額贖回就成為不可避免的情況。而為了穩定投資者的情緒,部分基金近期緊急召開投資者說明會。
在一家國內資產管理規模排名前10的基金公司的投資者說明會上,基金經理向投資者表示,導致近期信用債價格下跌、收益率不斷走升的原因除了違約事件頻發外,還有經濟的回暖、貨幣政策繼續大幅寬松的可能降低以及股市的觸底反彈因素。
談及這家基金公司發行的債券型基金是否有「觸雷」的情況時,這位基金經理明確表示沒有。但他不無幽默地稱,該公司固定收益部門早在十多年前就建立了債券風險評估團隊,人員數量基本保持在15人左右,而這個部門成立的前十年基本毫無用武之地,但最近兩年越發忙碌,可謂「養兵十年,用兵今朝」。
觀察注意到,雖然這家基金公司發行的債券型基金2016年的凈值變化情況在所有基金中還處於較好水平,但投資者卻並不買賬。
有投資者直截了當地問,2015年某隻基金的凈值增幅達到13%,而今年他只期待5%的回報率,不知基金經理是否有信心。
對於這一問題,該基金經理只得王顧左右而言他,再度闡述了當前宏觀經濟形勢和債券市場的情況,最後加了一句「債券型基金提高收益率的第一條道路,也就是購買低評級、高收益率債券的道路已經被堵上,未來只能通過購買長久期債券和債券回購等加杠桿的方式提高收益」。
當然,基金經理的這種回答並不能讓投資者滿意,有投資者更加直接地問是否應該贖回債券型基金。
而基金公司方面對此的回答是,債券型基金的贖回費率較高,持有半年內的贖回費率是2%,所以希望投資者謹慎做出決定。

㈡ 債券發行人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但無法召開債券持有人大會怎麼辦

債券發行人擅自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持有人可以要求其提前清償債券。

㈢ 債券持有人會議由誰組成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召開

現行規范並未界定何謂「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部分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界定為:債券持有人會議是指由本期債券全體債券持有人組成,為決定與本期債券持有人的利益有重大關系的事項,按照債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債券面值通過投票等方式行使表決權的,代表全體債券持有人利益、形成債券持有人集體意志的非常設組織。
債券持有人會議是由全體債券持有人組成的無權利能力的社團組織,只有在需要議決事項時才活動。包括:
(1)擬變更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
(2)擬變更債券受託管理人;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4)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或者申請破產;
(5)保證人或者擔保物發生重大變化;
(6)發生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㈣ 因股權激勵減資的是否需要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首先需要召開股東大會,三分之二同意後方才能實施,這是重大事項。
過後才是債券人會議。

㈤ 債券持有人的會議

1.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地位
債券持有人會議又稱公司債債權人會議,是一種由債券持有人集體行使權利的、即時召集的、臨時性的議決機構。其地位,可以概括為三個特點:
(1)債券持有人會議是由全體債券持有人組成的無權利能力的社團組織。
(2)債券持有人會議為即時召集的臨時性機構,只有在需要議決事項時才活動。
(3)債券持有人會議為負有議決職能和監督職能。例如,發債公司變更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應經債券持有人會議議決同意;發債公司合並、分立和變更時,債券持有人會議可提出異議,要求「清償或提供擔保」。
2.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會議規則
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會議規則的制定採用「代訂、追認」的做法。《公司債券試點辦法》規定,公司應當與債券受託管理人制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約定債券持有人通過債券持有人會議行使權利的范圍、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項。公司應當在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約定,投資者認購本期債券視作同意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3.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開
存在下列情況的,應當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1)擬變更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
(2)擬變更債券受託管理人;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4)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或者申請破產;
(5)保證人或者擔保物發生重大變化;
(6)發生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㈥ 召開債權持有人現場會議應注意哪些

召開債權人會議可以分為第一次會議和以後的會議。
(1)第一次會議
根據《破產法》的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應自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由人民法院召集。
根據該規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最長是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的公告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也就是說,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不得早於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的公告之日起的3個月零1天,不得遲於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的公告之日起的3個月零15天。
(2)以後的債權人會議
根據規定,以後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或者管理人、債權人委員會、占債權總額1/4以上的債權人向債權人會議主席提議時召開。

㈦ 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債權登記日是什麼意思

債權登記日就是說您這一天持有該債券的持有人,才有權利參加持有人會議,之前賣出或後來買入的不能算,只是個日期。按您補充問題,就是要求債權登記日為會議召開的前3到10個交易日!

㈧ 債券持有人會議由誰組成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召開

首先,問題的本質,即對公司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所產生的利弊的爭論,至少可以追溯到亞當·斯密。亞當·斯密認為,股票公司的董事缺乏經濟激勵,因為他們主要管理其他人的財富。他還預測,該公司將無法超越其他任何剩餘的財產,所有權和管理在競爭中,再加上相對封閉的商業組織。兩個多世紀過去了,人們發現股份制企業不僅消失了,而且在現代經濟中佔主導地位。1932、剩餘財產Mien paraplatin和現代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質疑。他們想知道管理者控制下的公司是否有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好處。我們認為,質疑現代剩餘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悲觀主義者看到問題的嚴重性,卻忽視了解決這些問題的機制。顯然,悲觀主義者對比較公司的管理制度毫無興趣。很容易看出這些悲觀主義者受到了批評。Stiegler認為Mien burr和貢獻的經濟學假設的公司利益最大化必須修改考慮經理的現實將尋求自己的利益。他們通過對管理控制、薪酬、毛刺和Mien點的挑戰企業利潤關系的控制和管理的研究探討。他們認為,忽視了經濟系統的運行是一個重要的缺陷,Mien的說法和毛刺。雖然Stiegler意識到一些機制限制管理層的機會主義行為,他們沒有詳細討論限制經理人機會主義行為及其影響機制。自從Stiegler和其他人認為這些監督機制的存在,公司管理系統的研究,他們是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德姆塞茨和Mien的觀點相似的毛刺和批評瑞安。他們的理由很簡單,假設經理和剩餘財產所有者的利益是不一致的,而股票的不同分配會影響公司的利潤。然而,這種關系還沒有得到實證調查的證實。因此,他們得出結論,毛刺和Mien的論點是可疑的。他們的論點之一是股權分散與公司規模成正比。這種關系似乎很容易理解。因為當公司追求財富最大化時,獲得公司控制權的成本同時上升。這顯然阻止了人們爭奪控制權。此外,當公司控制權收益低於風險投資多元化時,則選擇後者。德姆塞茨和瑞安似乎沒有興趣比較公司的管理制度。否則,他們會發現他們的結論只適用於美國,而不適用於德國和日本。羅爾建議,德國和日本最大的生產企業由金融機構(股東)控制。我們相信公司的產生和發展是有成本效益的。然而,公司在現代經濟生活中的作用表明,公司的產生和發展也有其收益的一面。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前提下,公司的生產和發展收入主要來自於降低交易成本、分散風險、合作經營、管理專長和規模經濟。在本文中,我們僅假設沒有證據就獲得這些收益。原因是公司所產生的收入通常大於或等於其成本,否則,公司的形式將消失。我們的主要目標是通過比較公司治理的代理成本來研究如何使用不同的監督機制來減少盈餘,因為公司的產權和管理權是由於分離產生的貸款融資而產生的。第二部分討論代理成本的定義及其權重問題。然後,我們將討論各種監測機制在降低代理成本方面的作用。在第三部分,我們將討論公司治理研究的政策含義。中國的經濟改革迫切需要我們的政治家、經濟學家和法律學者來拓展自己的視野,提高自己的洞察力。跨學科研究和公司治理系統的比較將為中國的經濟改革有用的材料。第二,代理成本和監督機制,傳統經濟學理論,如新古典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