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轉換債券籌資與發行普通股或普通債券籌資的不同點有哪些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三、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希望採納
『貳』 如何合理避稅增值財富
利用增加可扣除項目金額,比如:工資薪金支出、業務招待費用、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採用折扣方式促銷。
是利用稅法規定的其他政策,如稅收優惠政策、虧損彌補政策等等,因為稅法具體規定了各種優惠政策。企業只需考慮是否滿足稅法規定的優惠項目,或者是否努力使自己符合稅法規定的優惠條件即可。在具體籌劃時,要從各方面詳細計算,以使得企業效益最大化。
『叄』 可轉換債券它的特點是什麼及構成他的要素有那些啊
你好,可轉債具有債券性、股權性、可轉換性、期權性,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債權性。債權性是可轉債的基本屬性。
第二,股權性。可轉債轉股後,原來的債權人就轉變成了公司股東,享有紅利分配等股東權利。
第三,可轉換性。可轉債的重要意義就在於賦予債權人靈活的轉換選擇權,而且轉換與否完全由債權人自行決定,使可轉債成為一種「攻守兼備」的投資品種。
第四,期權性。可轉債是在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有條件的期權,是債權與股權互換而成的金融衍生品。
可轉債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票面利率、發行規模、存續期限與轉股期限、標的股票、轉股價格、轉股價格修正條款、回售條款和贖回條款等,這里重點介紹後面四項:
第一,轉股價格。轉股價格是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支付價格,是可轉債看漲期權部分的「行權價」。該價格在可轉債存續期會隨著相關因素的變動而調整,當轉股價低於股票市場價時,等於低價買入股票,可轉債價格就會上漲;當轉股價高於股票市場價時,等於高價買入股票,可轉債價格就會下跌,有的甚至跌破面值100元。
第二,轉股價格修正條款。修正條款分為主動修正和被動修正。主動修正是指發行人在可轉債發行後,由於送股、配股、增發股票、合並、分立等原因導致股份數額變動,股票價格下降,發行人因此而對可轉債轉換價格所作出的必要調整,其意義在於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利益。被動修正條款,即「特別向下修正條款」,一般指如果股票價格在一定期間持續低於轉股價某一幅度,那麼上市公司有權在一定條件下下調轉股價。
第三,回售條款。回售條款是指如果可轉債在發行後正股價格大幅下跌,當其正股價格遠低於轉股價格並達到一定條件的,投資者可以依照事先約定以債券面值加利息補償金的方式將可轉債回售給發行人。回售條款主要目的是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投資者本金的安全性,降低了可轉債的投資風險。投資者可重點關注回售期限及回售價格
第四,贖回條款。贖回條款是指可轉債的發行人在特定條件下,按照約定將投資者持有的未轉股的債券贖回的條款,主要目的是保護發行人的利益。簡單來說,就是當股票市價遠超過約定的轉股價,發行人有權按照約定價格贖回可轉債。從投資者角度看,這一條款是可轉債價格的天花板。投資者需重視此條款的時間節點,避免因為未能按時轉換成股票而造成損失。
此外,在交易前投資者還需注意,可轉債一張面值為100元,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可轉債以10張或其整數倍進行申報。賣出可轉債時,余額不足10張的部分應一次性申報賣出。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5000張或交易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的,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與股票買賣不同,可轉債實行當日回轉交易,即T+0交易,可以當日買入、當日賣出。可轉債沒有漲跌停限制,交易費用上一般只收取交易傭金,不收印花稅。
萬一開戶
『肆』 中國稅務咨詢師
這個應該是2010年首次推出的考試
我給一份北京的一個招生簡章吧(可以貼到WORD上詳細看一下)
官方網站: www.china-tax.org
一、【項目背景】
隨著企業多元化、國際化經營成為常態,企業納稅事宜日趨復雜,涉稅成本日益增加,涉稅風險逐漸加大,企業迫切需要一大批既懂稅收政策,又具有實踐經驗的復合型、實戰型涉稅專業人才,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組織和交易等各項經濟活動進行事先計劃和統籌安排。同時,是否能夠熟練充分運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也已成為企業選聘、考核財稅專業人才的新標准。
稅務安排作為稅務咨詢師的主要工作職能之一,在國外已經發展為一個相對成熟的行業,而在國內,盡管早有「四大」事務所在為企業提供相關的服務,但作為一個行業,與國外相比還處於剛剛起步階段,很多企業的會計人員往往對稅務知識一知半解,只知道怎麼填寫報表,對國家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知之甚少,更談不上進行稅務安排,而更多的小公司連專職的會計人員都沒有。由於專業稅務咨詢師在控制公司稅務風險和降低稅務成本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以及我國稅務專業人才儲備少、人才極度緊缺的現狀,造成稅務咨詢人員的薪酬和傭金相當豐厚。據調查,企業內部的稅務經理、區域稅務經理的基本薪酬為12000-20000元/月;中國區稅務經理的基本薪酬為25000-40000元/月;涉稅咨詢服務的收入一般是為客戶直接受益值的15-30%作為傭金。
二、【項目特色】
1、定位於高層次和國際化,目標是培養一批熟悉中國國情、了解國際慣例,掌握先進稅務管理技術和方法,擅長於國際合作的高層次財經管理復合型人才。
2、結合國際最新稅收政策走向,隨時緊跟國內稅收政策法規的變化調整培訓內容。
3、國際國內業內權威專業人士授課,大量採用案例分析等主觀考題,激發學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培養學員的綜合分析、判斷和決策能力。
4、向用人單位推薦,解決就業問題。
三、【參加對象】
Ø 企業董事會成員、總經理、主管稅務的副總經理、稅務總監、財務總監、稅務經理、稅務主管等企業中、高級管理人員;
Ø 稅務局、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稅務機關及稅務中介專業人士;
Ø 高等院校財務、會計專業的教師及涉稅科研人員;
Ø 從事稅務、財務相關專業人員。
四、【課程設置】考試科目:《稅法》、《稅務會計》、《納稅籌劃》、《國際稅收》
五、【參報條件】(達到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Ø 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從事財會涉稅崗位工作三年以上;
Ø 具有本科學歷,且從事財會涉稅崗位工作兩年以上;
Ø具有會計從業資格,且從事財會涉稅崗位工作三年以上;
六、【組織方式】
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培訓採用面授與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集中進行考前輔導、答疑。
七、【證書價值】
1、合格者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CETTIC頒發全國統一的《稅務咨詢師證書》並加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公章。《CETTIC證書》是培訓學員從業的憑證、是申請職業技能鑒定時,接受過相關職業資格培訓的證明。本證書序列號為唯一編碼,證書全國通用、國家認可、上網可查。
2、合格者名單編入中國稅務專業人才庫,作為向用人單位推薦和用人單位選拔稅務專業優秀人才、甄別能力的重要平台。
3、符合條件者可申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稅務專業研究生學位證書,考試成績優秀者可推薦就業。
八、【收 費】
u統一收費:2600元/人 (含培訓、教材、培訓課件、考試、閱卷、專家評審、證書、管理與技術服務費);
u會員培訓5800元/人/年,含6次12天培訓、培訓講義、答疑、午餐等。
註:本次報名參加會員的學員可免本次培訓認證考務費,會員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免試。
附件Ⅱ:2010年會員培訓課程表及師資
一、課程設置(一)
模塊一:稅收政策法規與稅改動態
最近出台的稅收政策法規的解讀,流轉稅制改革的主要內容及影響解析,增值稅轉型的主要內容及影響,消費稅改革的主要內容及影響,營業稅改革的主要內容及影響,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問題,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解讀。
模塊二:稅收籌劃實務
1.稅收籌劃的基本原則和常用籌劃技術、方法;2.新企業所得稅籌劃: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下的稅收籌劃,最新企業所得稅政策(扣除政策、優惠政策及配套政策)的運用及籌劃,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應用及籌劃,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3.增值稅籌劃的要點及技巧解析:增值稅納稅人的購銷關系,增值稅納稅人選擇購進價格的稅務籌劃,增值稅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稅務籌劃,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稅務籌劃,組織運輸的稅務籌劃,收購廢舊物資與農產品的稅務籌劃,兼營的稅務籌劃,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之間業務往來方式的稅務籌劃;4.消費稅的稅務籌劃:規避納稅環節的稅務籌劃,購進已稅消費品的稅務籌劃,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的稅務籌劃,改變加工方式的稅務籌劃,非貨幣性交易的稅務籌劃,適用差別稅率的消費品定價的稅務籌劃;5.營業稅的稅務籌劃:無形資產、不動產出售轉為股權轉讓的稅務籌劃,商業企業進場費的稅務籌劃,混合銷售行為的稅務籌劃,房屋出租的稅務籌劃;6.地產開發企業,交通(物流)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高新技術等重點行業企業的稅收籌劃與案例分析。7.企業最佳稅收籌劃方案的選擇和設計。
模塊三:納稅評估
納稅評估在稅源管理中的地位,納稅評估應遵循的原則、特點、程序,納稅評估的主要內容,納稅評估指標的使用與分析,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的區別,常用的分析方法,實地核查中常見的涉稅問題及核查方法、相關表證單書的填寫格式等。
模塊四:涉稅財務與會計處理
新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分析,稅法在會計核算中的應用及實務操作,新會計准則與稅法的差異分析及稅收優惠政策解析,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及納稅調整,新舊增值稅主要差異解析和會計處理技巧(可抵扣增值稅的差異分析、增值稅視同銷售的差異分析、稅率差異、稅收優惠的主要變化、稅收管理的差異分析、增值稅會計處理技巧、出口退稅會計處理技巧)。
模塊五:稅務稽查風險控制及納稅人權益維護
稅務稽查的程序、常用的稽查方法,稅務稽查的許可權,稅務稽查的重點內容,稅務處理(處罰)分析,納稅人權利及權益維護。
模塊六:國際稅收
國際稅收發展趨勢,國際稅收抵免,國際稅收籌劃的主要方法(利用投資地點的合理選擇進行國際稅收籌劃、選擇有利的企業組織方式進行國際稅收籌劃、利用關聯企業交易中的轉讓定價進行國際稅收籌劃、通過避免構成常設機構來進行國際稅收籌劃、通過選擇有利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國際稅收籌劃、通過財務決策和選擇適合的會計政策講行稅務籌劃、迴避稅收管轄權的利用),進出口貿易與WTO政策運用。
二、本部分課程擬邀授課專家
為幫助學員全面、准確的掌握國家有關最新稅收政策、法規和稅改動態,本部分課程除由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知名專家授課外,還將邀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專家親臨授課,就企業納稅過程中的實際問題進行專題講座、研討、交流。
擬邀部分客座專家
王曉華: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
史耀斌:財政部稅政司司長
劉 佐: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
張培森:國家稅務總局政策研究室主任
楊元偉: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
蘇曉魯: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處長
擬邀部分主講專家
王 進:北京鑫稅廣通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澤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理事、北京中鑫瑞稅務師事務所副所長、著名納稅籌劃實務專家
計金標:原中央財經大學校長助理兼稅務學院院長、教授、著名稅務及稅收籌劃專家
劉 桓: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教授、著名稅務專家、北京市地方稅務學會副會長
北京市國際稅收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稅務報》專家指導委員會委員
孫海亭: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處長、著名稅務征管及稽查專家
湯貢亮: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著名稅收法學專家
邢建平: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教授、博士、著名財稅專家
楊 虹: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稅收教研室主任、副教授、著名稅制專家
楊志清: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教授、著名稅務專家、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理事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奧運經濟研究會理事
高金平:世界稅收聯合會中國稅收研究員、國家稅務總局揚州稅務學院教授、我國著名稅收籌劃專家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首席講師、中國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梁俊嬌: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助理,稅務籌劃教研室主任
黃 樺: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著名稅務專家
蔡 昌: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教授、會計學(中國第一位稅務會計與稅務籌劃研究方向)博士
著名財稅專家
三、課程設置(二)(參加本部分課程可申請國際注冊內部控制師資格證書)
模塊七: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
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風險和控制中的作用,內部審計風險與控制,內審與外審的協作等。
模塊八: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
企業設計內部控制的風險控制(設計內部控制的依據及其准備、設計內部控制的流程、設計內部控制關鍵環節),內部控制的評價(內部控制評價的依據及其責任、內部控制評價的總流程和風險點、內部控制自我評價),風險管理審計,內部控制、風險管理案例分析。
模塊九:信息系統審計
IT風險管理模型與信息系統審計,信息系統審計准則、指南及程序,IT審計過程及方法,IT治理框架,IT組織結構和人力資源管理,IT政策、標准和程序。
模塊十:績效評價與審計
績效審計的程序和內容,績效審計的技術方法,績效評價標準的選擇,後續審計報告的編寫,績效審計案例分析。
模塊十一:舞弊審計與控制
舞弊的種類與特徵,舞弊審計的特點與趨勢,虛假財務報告的分析及識別,舞弊審計的技術與方法。
模塊十二:基本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
建設程序合規性檢查,工程招投標、施工合同與無效合同的甄別與審查,清單計價下工程造價預、決算審計,工程建設過程中反商業賄賂與基建財務舞弊調查與審計,建設項目績效審計指標構建與評價,建設項目審計案例分析。
四、本部分課程擬邀授課專家
課程由財政部、審計署、國姿委、證監會、國家會計學院、南京審計學院及國際知名企業等單位具有多年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實戰經驗的領導、專家親臨授課。部分專家如下:
王光遠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副會長 福建審計廳副廳長
時 現 南京審計學院副院長 教授
陳丹萍 南京審計學院國際審計學院副院長 教授
崔振龍 審計署重慶特派辦 副特派員
李小惠 中央財經大學會計學院副院長 教授
楊雄勝 南京大學商學院會計系主任、教授
陳宋生 北京理工大學會計系主任 教授
『伍』 中國古代如何給納稅人減稅
有關個稅、房產稅,總是社會爭論的熱點。征稅、納稅,是古今公民都必須的。雖然古代納稅人的「稅負痛苦指數」比較高,但古代政府減免方面,也有讓納稅人高興的地方,每個朝代都會有納稅人減稅的措施。

同樣的,元朝對偷漏稅者處罰也很重。比如商稅,元政府規定,凡隱匿稅課者,物資一半沒官。偷漏者一旦被發現,「犯者笞五十」。
同樣的,出於鼓勵舉報人的考慮,被沒收財物的50%,作為獎金獎給舉報人。
『陸』 高金平的介紹
高金平,江蘇興化人,1970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工商管理博士,國家稅務總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教授,兼任上海交通大學海外教育學院稅務研究所所長、國際稅收聯合會中國研究員,熟讀稅法,業界譽稱"中國稅法活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