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叫債券市值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因此債券市值是指債券在市場流動中體現的價值。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2、流通性
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3、安全性
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
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⑵ 關於債券的交易凈價和票面價值
對
息票率高於收益率,則債券溢價交易,價格高於面值
息票率低於收益率,則債券折價交易,價格低於面值
⑶ 債券的市場價是全價還是凈價
債券的市場價是凈價。咱們所看到的債券交易價格都是凈價。債券買賣資金採用全價法交割。
凈價是指扣除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應計利息後的債券價格。全價等於凈價加上應計利息。買入全價=買入凈價+應計利息,賣出全價=賣出凈價+應計利息 。(可轉債除外) 債券的發行利率與銀行存款利率正相關。債券價格是受市場收益率影響的,市場收益率降低,會導致債券價格上升。
⑷ 一般來講,債券的市值是否包含債券的應計利息也就是說,債券市值應該用全價,還是凈價表示
債券交易基本上是實行凈價交易,全價結算,凈價實際上就是該債券不計算應計利息時的債券價值,全價就是債券凈價加上應計利息後的價值。一般債券交易在行情顯示中都會有顯示應計利息這一欄的。
如果以101元買入債券,一般這個價格是凈價,等到債券交易交割時必須支付該債券從上一次付息後到當前為止的應計利息,由於當前剩餘30天就到付息日,實際上買入後在101元的基礎上還要支付該債券近11個月的利息。
粗略計算這11個月的應計利息為100*6.7%*11/12=6.142元(註:一般債券交易其應計利息是算到小數點後三位數)
故此持有該債券到下一個付息日時其純利息收入為100*6.7%-6.142=0.558元。
若此債券當前剩餘的30天已經是最後一次支付利息,即該債券到期還本付息,則實際上是虧損的,虧損額為100+100*6.7%-100-6.142=-0.442元。
⑸ 凈價和全價有什麼區別
凈價和全價有以下區別:
1,概念不同:全價是指目前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在結算時,再採用的價格,而凈價是場外交易市場上的批發價與零售價之間的差額。
2,計算方式不同:全價的計算公式是=凈價+應計利息。凈價的計算公式是=全價-應計利息。
3,作用不同:全價的作用是便於國債交易的稅務處理,凈價的作用是使銷售者節省了在交易所銷售所必需花費的傭金,能保證銷售者有一個較好的凈利潤。
(5)債券的凈價市值擴展閱讀:
凈價的計算方法:
1,公式:凈價=全價-應計利息
2,應計利息=票面利率x365天×已計息天數×100
3,應計利息額:零息國債是指發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額;附息國債是指上一個付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額。
4,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國債是指發行股票票面利率,浮動利率國債是指本付息期計息利率。
5,年度天數及已計息天數:1年按365天計算,閏年2月29日不計算利息下同;已計息天數是指起息日至交割當日實際日歷天數。
6,舉例:比如某投資人在2001年8月1日以102.20元的股票價格購入一手面值100元、票面利率為2.63%(浮息債券i=2.25%+0.38%)、7年期附息國債010010,那麼這102.20元除了包含這面值為100元的債券本金的當日市價,
還包含自2000年11月14日至2001年8月1日共260天1.87元的應計利息。全價=102.20元。應計利息=2.63%×260×100/365=1.87元
⑹ 什麼是債券的凈價,債券的全價及凈價交易全
具體地說,凈價交易與全價交易的區別就在於「凈價交易的成交價不含有上次 付息日至成交日期間的票面利息」,這部分票面利息被稱為應計利息,是上次付息 日至結算日的天數與票面利率的乘積,凈價價格也就等於全價價格減去應計利息額 的差額。
在全價交易方式下,國債價格是含息價格,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在 不斷變化。因此,含息價格不利於投資者對當時的市場利率狀況作出及時和直接的 判斷。
在凈價交易方式下,成交價格不再含有應計利息,只反映市場對國債面值成交 價格的波動情況,應計利息只取決於持有天數,其應計利息額每天都能計算出來。 因此,不含息價格有利於真實反映國債價格的走勢,也更有利於投資者的投資判斷。
⑺ 債券買入凈價與全價的差別
凈價是指扣除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應計利息後的債券價格。全價等於凈價加上應計利息。
記賬式債券交易採用凈價方式報價,即以不含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進行報價並成交。凈價交易方式中的交易價格不包含應計利息,其價格的形成及變動能夠更加准確地體現國債的內在價值、供求關系及市場利率的變動趨勢。
債券買賣資金採用全價法交割
買入全價=買入凈價+應計利息
賣出全價=賣出凈價+應計利息
應計利息=票面利率/365×已計息天數×債券面值(100)
在報價系統中,應計利息精確到小數點後19位,但報價顯示只保留2位
與投資者進行資金清算時,按全價計算:結算金額=(買賣凈價+應計利息)
根據規定,櫃台債券交易實行凈價交易,其意義在於凈價能真實地反映債券價值的變動情況,有利於投資人分析和判斷債券走勢。因為在債券價值不變的情況下,隨著持有天數的增加,全價自然上升,若只觀察全價,則產生債券升值的錯覺。只有凈價變動,才表明債券價值變動。
⑻ 債券凈價交易與全價交易有何區別.
具體地說,凈價交易與全價交易的區別就在於「凈價交易的成交價不含有上次 付息日至成交日期間的票面利息」,這部分票面利息被稱為應計利息,是上次付息 日至結算日的天數與票面利率的乘積,凈價價格也就等於全價價格減去應計利息額 的差額。
在全價交易方式下,國債價格是含息價格,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在 不斷變化。因此,含息價格不利於投資者對當時的市場利率狀況作出及時和直接的 判斷。
在凈價交易方式下,成交價格不再含有應計利息,只反映市場對國債面值成交 價格的波動情況,應計利息只取決於持有天數,其應計利息額每天都能計算出來。 因此,不含息價格有利於真實反映國債價格的走勢,也更有利於投資者的投資判斷。
⑼ 債券凈價與全價的概念
凈價交易是相對於全價交易而言的。全價交易是指債券價格中把應計利息包含在債券報價中的債券交易,其中應計利息是指從上次付息日到購買日債券孳生的利息。自1981年我國恢復發行國庫券以來,基本上都是以全價交易方式進行交易。凈價交易是指在現券買賣時,以不含有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並成交的交易方式。銀行間債券市場已於2001年7月開始實行凈價交易,滬深交易所市場也於2002年開始實行凈價交易。
凈價交易是以不含利息的價格進行的交易,即將債券的報價與應計利息分解,價格只反映本金市值的變化,利息按票面利率以天計算,債券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在凈價交易制度下,交易系統直接實行凈價報價,同時顯示債券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並以兩項之和為債券買賣價格;結算系統直接實行凈價結算,以債券成交價格與應計利息額之和為債券結算交割價格。也就是說,在債券現券買賣中,債券的報價採用凈價,而實際買賣價格和結算交割價格為全價。
債券凈價和全價之間的關系等式為:凈價=全價-應計利息。目前,我國債券交易基本上採取凈價報價,而在行情顯示上一般會包括債券全價、凈價和應計利息額。
⑽ 債券每個月的總市值或者總價值是怎麼計算的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在某一基金估值時點上,按照公允價格計算的基金資產的總市值扣除負債後的余額,該余額是基金單位持有人的權益。按照公允價格計算基金資產的過程就是基金的估值。
單位基金資產凈值,即每一基金單位代表的基金資產的凈值。單位基金資產凈值計算的公式為:
單位基金資產凈值=(總資產-總負債)/基金單位總數
其中,總資產是指基金擁有的所有資產(包括股票、債券、銀行存款和其他有價證券等)按照公允價格計算的資產總額。總負債是指基金運作及融資時所形成的負債,包括應付給他人的各項費用,應付資金利息等。基金單位總數是指當時發行在外的基金單位的總量。
基金估值是計算單位基金資產凈值的關鍵。基金往往分散投資於證券市場的各種投資工具,如股票、債券等,由於這些資產的市場價格是不斷變動的,因此,只有每日對單位基金資產凈值重新計算,才能及時反映基金的投資價值。基金資產的估值原則如下:
1、上市股票和債券按照計算日的收市價計算,該日無交易的,按照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收市價計算。
2、未上市的股票以其成本價計算。
3、未上市國債及未到期定期存款,以本金加計至估值日的應計利息額計算。
4、如遇特殊情況而無法或不宜以上述規定確定資產價值時,基金管理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封閉式基金的交易價格是買賣行為發生時已確知的市場價格;與此不同,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單位交易價格則取決於申購、贖回行為發生時尚未確知(但當日收市後即可計算並於下一交易日公告)的單位基金資產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