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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cepa協議證券公司

發布時間: 2021-05-04 15:15:10

1. cepa協議下哪幾個地方可以設立券商

cepa對放開外商獨資設立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條件如下: ①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②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③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④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⑤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2. 請問大陸和台灣簽署的ecpa協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請詳細些,萬分感謝

【1】首先應該明確ECFA,CECA和CEPA的區別

你說的這個這個應該是ECFA,即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的原來名稱是CECA,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
英文簡稱CEC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而ECFA,是受CEPA制定而啟發的
CEPA指的是《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的英文簡稱,後來加上了《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

所以這3者的關系是:
中國大陸和香港、澳門制定了CEPA,註定會有更緊密的經貿關系
而台灣為了在經貿關繫上不被大陸、港澳、東盟以及日韓邊緣化
提出制定CECA(類似CEPA),後來這個CECA改稱為ECFA

【2】接下來看ECFA的內容

ECFA是是台灣於2009年提出並極力推動的經濟協議或條約。此協定名稱中的「兩岸」,系指台灣海峽兩岸的台灣及中國大陸。

緣起
2010年,條約內容涵蓋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個國家及中國大陸、日本及韓國的《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將生效。協定內涵蓋的該等國家,將依照條約內容,漸進互相實施免關稅的經濟策略。因為台灣無法加入東盟,部分台灣政經人士認為東盟加三將邊緣化台灣並危及台灣整體經濟。

2009年1月,中國國民黨及台灣內多個工商團體開始呼籲執政政府盡速與大陸簽署簡稱「CECA」的綜合性經濟協約。贊成此協定的官員及團體成員認為,應盡早協商簽署該兩岸經貿合作協定,才可以於《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實施後,避免台灣遭到被邊緣化的經濟危機。他們認為:台灣出口將近四成輸出至中國大陸,若《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簽訂導致的東盟國家貨品免稅進入中國大陸,將讓該四成出口大幅減少。惟與台灣與中國大陸簽訂暫定名《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的陸、台經貿合作協議,才能避免此情形發生。

內容
雖然《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內容尚未確定,但是其主要內容要於兩岸互通將約定關稅減免。也就是兩岸達成簽署自由貿易協議。在細項上,若比照2010年實施的東盟加三協議,關稅免稅部份將包含了台灣輸往大陸的石化、機械、紡織品及汽車零組件業等經濟產業。

因為ECFA並未實際談判或者簽署,所以現在並沒有具體內容透露出來
不過可以參照CEPA和《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作出一定的預測

【CEPA內容】
CEPA協議分6章23條,另有6個附件,主要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等三大范疇。協議的實施目標是逐步取消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逐步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以提高內地和香港之間的經貿合作水平,實現共同發展。

按照協議規定,貨物貿易方面,由2004年1月1日起,273個內地稅目涵蓋的香港產品,只要符合原產地規則,都可享有零關稅優惠。這些產品包括部分電機及電子產品、塑料產品、紙製品、紡織及成衣製品、化學製品、葯物、鍾表、首飾、化妝品及金屬製品等;最遲於2006年1月1日前,只要符合CEPA的原產地原則,香港廠商都可經申請享有零關稅優惠。香港特區同意在協議下對所有原產於內地的貨品維持零關稅,並且不會對該等貨品實施限制性貿易法規。服務貿易方面,協議規定17個服務行業獲得放寬准入;至於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雙方同意在7個范圍內加強合作,包括:貿易投資促進、通關便利化、商品檢驗檢疫、電子商務、法律透明度、中小企業合作、中醫產業合作。

【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
《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框架協議》)。《框架協議》是中國—東盟自貿區的法律基礎,共16個條款,確定了自貿區的基本架構。主要內容如下:
一、中國-東盟自貿區的內容。中國-東盟自貿區將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等內容。其中貨物貿易是自貿區的核心內容,除少數敏感產品外,其它全部產品的關稅和貿易限制措施都應逐步取消。

二、談判時間安排。貨物貿易談判從2003年初開始,應於2004年6月30日前結束。服務貿易和投資談判也從2003年開始,並應盡快結束。在經濟合作方面,雙方商定將以農業、信息通訊技術、人力資源開發、投資促進和湄公河流域開發為重點,並逐步向其它領域拓展。

三、自貿區建設的時間框架。雙方應從2005年起開始降低正常產品的關稅,2010年中國與東盟老成員建成自貿區,2015年與東盟新成員建成自貿區,屆時,中國與東盟的絕大多數產品將實行零關稅,取消非關稅措施,雙方的貿易將實現自由化。

四、"早期收獲"計劃的主要內容。為使雙方盡快享受到自貿區的好處,雙方制訂了"早期收獲" 計劃,決定從2004年1月1日起對500多種產品(主要是《稅則》一至第八章的農產品)實行降稅,到2006年這些產品的關稅降到零。

五、關於給予東盟非WTO成員以多邊最惠國待遇的承諾。東盟中越南、寮國、柬埔寨尚未加入WTO。為了幫助這些國家發展,我國同意給予東盟非WTO成員以多邊最惠國待遇,即將我國加入WTO時的承諾適用於這些國家。

六、有關貿易規則的制訂。中國與東盟將制訂原產地規則,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爭端解決機制等貿易規則,以保證未來中國-東盟自貿區的正常運轉。

3. 國內首家CEPA合作協議框架下的合資證券投資咨詢公司與越秀集團是什麼關系

廣州廣證恆生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作為國內首家合資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是由越秀集團控股的廣州證券和香港恆生銀行的全資附屬機構——恆生證券有限公司聯合出資成立,其中,廣州證券股權佔比67%,恆生證券股權佔比33%。

4. CEPA具體指的是什麼

CEPA :「九二共識」的經濟版

一 ,CEPA的語義詮釋

CEPA的全稱以中文直譯是"緊密經濟夥伴安排"。CEPA的英文是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CEPA 。CEPA名稱的首次使用是2003年6月29日中國商務部副部長與香港簽訂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

在香港與大陸鑒定CEPA後,澳門也於2003年在澳門特區政府總部,由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安民和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在"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協議上簽字並舉行簽署儀式。

6月29日中國商務部副部長與香港簽訂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之英文全文是: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與澳門鑒定的協議之英文全文是:Mainland and Macao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然而,英文的簡稱統統用"CEPA"以概之。

5. 誰有CEPA的詳細內容

內地與香港CEPA協議文本和磋商紀要的主要內容,其中有關進出口商品零關稅的內容如下:

關於貨物貿易零關稅的實施
一,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
(以下簡稱《安排》),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就貨物貿易中
零關稅的實施制定本附件.
二,香港繼續對原產內地的所有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
三,內地自2004年1月1日起分階段對原產香港的進
口貨物實行零關稅."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指符合《安排》
附件2規定的貨物.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授權發證機
構按照香港法例的有關規定簽發《安排》下的原產地證書.
進口享受《安排》中零關稅的貨物時,進口人應按照《安排》
附件3的規定向內地海關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或授
權發證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書.
四,自2004年1月1日起,內地將對本附件表1列明
的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表1是本附件的組成部
分.內地稅則稅目調整時,表1的稅則號相應進行轉換.香
港的生產企業提出要求享受零關稅貨物的申請時,應依照當
年的內地稅則號提出.
五,不遲於2006年1月1日,內地將對本附件表1以
外的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一)申請和核查
1.自2004年1月1日起,香港的生產企業可按香港特別行
政區政府的有關規定,向香港工業貿易署提出要求享受零關
稅貨物的申請.
2.申請企業應向香港工業貿易署提供貨物名稱和生產能
力或預計生產情況的資料和數據.
3.香港工業貿易署及香港海關應對申請企業提供的資料
和數據進行核查和認定,按照現有生產貨物和擬生產貨物分
別匯總.
(二)確認和磋商
1. 每年6月1日前,香港工業貿易署應將其分別匯總的貨
物名稱,生產能力或預計生產情況的資料和數據提交商務
部.
2. 商務部在收到香港工業貿易署提交的上述材料後,應
會同內地有關部門與香港工業貿易署在當年8月1日前共同
核定和確認貨物清單.
3. 貨物清單確認後,海關總署應與香港工業貿易署就有
關貨物的原產地標准進行磋商.雙方應於當年10月1日前完
2
成原產地標準的磋商.
(三)公布和實施
1. 對香港現有生產的貨物,根據雙方達成的一致意見,
內地將貨物清單及相應的原產地標准分別補充列入本附件
表1和附件2表1.自完成磋商後第二年1月1日起,內地根據
香港發證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書,准予有關貨物按照《安排》
零關稅進口.
2. 對擬生產的貨物,根據雙方達成的一致意見,內地應
將有關貨物的原產地標准補充列入附件2表1.申請企業正式
投產後,經香港工業貿易署和香港海關核查,由香港工業貿
易署通知商務部,經雙方共同確認,內地將有關貨物清單補
充列入本附件表1.自雙方確認後第二年1月1日起,內地根
據香港發證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書,准予有關貨物按照《安
排》零關稅進口.
3. 雙方應於每年12月1日前公布磋商確認的貨物清單及
原產地標准.
(四)香港工業貿易署每年6月1日後向商務部提交資料
要求享受《安排》零關稅的貨物,降稅安排順延一年.
六,當因執行本附件對任何一方的貿易和相關產業造成
重大影響時,應一方要求,雙方應對本附件的有關規定進行
磋商.
3
七,本附件自雙方代表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
本附件以中文書就,一式兩份.
本附件於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在香港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務部副部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

6. 什麼是外資券商

你好,外資控股合資券商的概念
根據證監會《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外商投資證券公司即(一)境外股東與境內股東依法共同出資設立的證券公司;(二)境外投資者依法受讓、認購內資證券公司股權,內資證券公司依法變更的證券公司;(三)內資證券公司股東的實際控制人變更為境外投資者,內資證券公司依法變更的證券公司。根據以上標准,我國現有外資投資證券公司共13家。
外資參股證券公司依據其境外股東屬性大致分為4類:
第1類即中金公司,其歷史沿革較久、股東成份較多。1995年中金公司由中國建設銀行與摩根士丹利合資設立,2010年摩根士丹利將其持有股權轉讓給GIC等4家投資方,2015年於香港上市後引入公眾股東。
第2類合資券商的股東為中管金融企業所設在港中資機構,包括中銀國際證券與光大證券。
第3類合資券商的股東均為美國、歐洲地區的大型商業銀行或投資銀行,於2004-2011年期間批設,包括高盛高華證券、瑞銀證券、瑞信方正證券、中德證券、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與東方花旗證券等6家。
第4類合資券商依據CEPA(《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框架設立,股東均為港、澳資機構,於2016年3月後批設,包括申港證券、華菁證券、匯豐前海證券與東亞前海證券等4家。

7. 亞洲證券交易所在哪裡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

1、上海證券交易所於1990年12月19日在上海黃浦路15號浦江飯店成立。1993年1月27日在上海浦東新區奠基建造上海證券大廈;上海證券大廈竣工後,上海證券交易所搬遷至新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內營運。

2、深圳證券交易所位於深圳羅湖區,地王大廈斜對面。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於1991年7月3日正式營業,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國證監會直接監督管理。

3、香港最早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於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

4、台灣證券交易所在1961年10月23日成立,於1962年2月9日開始運作。交易所位於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3樓(台北101辦公大樓3樓)。



(7)cepa協議證券公司擴展閱讀

早期證券交易主要採取現貨交易方式,但隨著商品經濟及資本市場的發展,證券交易形式呈現出由低級向高級、由簡單向復雜、由單一向復合的發展趨勢。各國證券交易方式的分類標准出現多元化趨勢,既可按單一標准分類,也可兼采多種標准分類,並形成了現貨交易、信用交易、期貨交易和期權交易等並存的交易形式。

8. 中國與香港簽署的CEPA是什麼意思

CEPA《內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英文簡稱6月29總理訪問香港式簽署歷史性協議

按照協議規定貨物貿易面由20041月1起273內稅目涵蓋香港產品要符合原產規則都享零關稅優惠些產品包括部電機及電產品、塑料產品、紙製品、紡織及衣製品、化製品、葯物、鍾表、首飾、化妝品及金屬製品等;遲於20061月1前要符合CEPA原產原則香港廠商都經申請享零關稅優惠香港特區同意協議所原產於內貨品維持零關稅並且該等貨品實施限制性貿易規

服務貿易面協議規定17服務行業獲放寬准入;至於貿易投資便利化面雙同意7范圍內加強合作包括:貿易投資促進、通關便利化、商品檢驗檢疫、電商務、律透明度、企業合作、醫產業合作

9. 香港和大陸簽的貿易協議叫甚麼CEFA的

CEPA大陸和香港貿易協議
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的英文簡稱。包括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中央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的《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

歷史意義在於:CEPA是「一國兩制」原則的成功實踐,是內地與港澳制度性合作的新路徑,是內地與港澳經貿交流與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國家主體與香港、澳門單獨關稅區之間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也是內地第一個全面實施的自由貿易協議。 CEPA具有自由貿易協議性質,是中國國家主體與其特別行政區之間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性質的經貿安排,帶有明顯的自由貿易區特徵。從宏觀角度看, CEPA的基本目標是:逐步取消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逐步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提高內地與香港、澳門之間的經貿合作水平。

10. 什麼是CEPA

CEPA :「九二共識」的經濟版

一 ,CEPA的語義詮釋

CEPA的全稱以中文直譯是"緊密經濟夥伴安排"。CEPA的英文是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CEPA 。CEPA名稱的首次使用是2003年6月29日中國商務部副部長與香港簽訂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

在香港與大陸鑒定CEPA後,澳門也於2003年在澳門特區政府總部,由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安民和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在"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協議上簽字並舉行簽署儀式。

6月29日中國商務部副部長與香港簽訂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之英文全文是: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與澳門鑒定的協議之英文全文是:Mainland and Macao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然而,英文的簡稱統統用"CEPA"以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