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憑證式國債什麼時間發行
明天就是開始銷售2008年憑證式(二期)國債,帶上身份證和資金到工行、農行等國有銀行大一點的網點去購買:
一、本期國債發行總額400億元,其中3年期320億元,票面年利率5.74%;5年期80億元,票面年利率6.34%。
二、本期國債發行期為2008年4月15日至2008年4月30日。各承銷機構在規定的額度內發售本期國債。本期國債從購買之日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逾期兌付不加計利息。
三、本期國債為記名國債,以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的方式按面值發行,可以掛失,可以質押貸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轉讓。個人購買憑證式國債實行實名制,具體辦法比照國務院公布的《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國務院令第285號)辦理。
四、本期國債面向社會公開發行,投資者可到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39家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的營業網點購買。
㈡ 決定發行債券的期限應考慮哪些因素
1. 發行額。債券發行額指債券發行人一次發行債券時預計籌集的資金總量。企業應根據自身的資信狀況、資金需求程度、市場資金供給情況,債券自身的吸引力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後再確定一個合適的發行額。發行額定得過高,會造成發售困難:發行額太小,又不易滿足籌資的需求。
2. 債券面值。債券面值即債券系面上標出的金額,企業可根據不同認購者的需要,使債券面值多樣化,既有大額面值,也有小額面值。
3. 債券的期限。從債券發行日起到償還本息日止的這段時間稱為債券的期限。企業通常根據資金需求的期限、未來市場利率走勢、流通市場的發達程度、債券市場上其他債券的期限情況、投資者的偏好等來確定發行債券的期限結構:一般而言,當資金需求量較大,債券流通市場較發達,利率有上升趨勢時,可發行中長期債券,否則,應發行短期債券。
4. 債券的償還方式。按照債券的償還日期的不同,債券的償還方式可分為期滿償還、期中償還和延期償還三種或可提前贖回和不可提前贖回兩種;按照債券的償還形式的不同,可分為以貨幣償還、以債券償還和以股票償還三種。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投資者的需求靈活做出決定。
5.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可分為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一般地,企業應根據自身資信情況、公司承受能力、利率變化趨勢、債券期限的長短等決定選擇何種利率形式與利率的高低。
6. 付息方式。付息方式一般可分為一次性付息和分期付息兩種。企業可根據債券期限情況、籌資成本要求、對投資者的吸引力等確定不同的付息方式,如對中長期債券可採取分期付息方式,按年、半年或按季度付息等,對短期債券可以採取一次性付息方式等。
7. 發行價格。債券的發行價格即債券投資者認購新發行的價格。
8. 債券時實際支付的價格。債券的發行價格可分為平價發行(按票面值發行)、折價發行(以低於票面值的價格發行)和溢價發行(以高於系面值的價格發行)三種。選擇不同發行價格的主要考慮因素是使投資者得到的實際收益與市場收益率相近。因此。企業可根據市場收益率和市場供求情況相機抉。
9. 發行方式。企業可根據市場情況、自身信譽和銷售能力等因素,選擇採取向特定投資者發行的私募方式、還是向社會公眾發行的公募方式;是自己直接向投資者發行的直接發行方式、還是讓證券中介機構參與的間接發行方式;是公開招標發行方式、還是與中介機構協商議價的非招標發行方式等。
10. 是否記名。記名公司債券轉讓時必須在債券上背書。同時還必須到發行公司登記,而不記名公司債券則不需如此。因此,不記名公司債券的流動性要優於記名公司債券。企業可根據市場需求等情況決定是否發行記名債券。
11. 擔保情況。發行的債券有無擔保,是債券發行的重要條件之一,一般而言,由信譽卓著的第三方擔保或以企業自己的財產作抵押擔保,可以增加債券投資的安全性,減少投資風險,提高債券的吸引力,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資信狀況決定是否以擔保形式發行債券,通常,大金融機構、大企業發行的債券多為無擔保債券,而信譽等級較低的中小企業大多發行有擔保債券。
12. 債券選擇權情況。附有選擇權的公司債券指在債券發行中,發行者給予持有者一定的選擇權,如可轉換公司債券、有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可退還的公司債券等。一般說來,有選擇權的債券利率較低,也易於銷售。但可轉換公司債券在一定條件下可轉換成公司發行的股票,有認股權證的債券持有人可憑認股權證購買所約定的公司的股票等,因而會影響到公司的所有權。可退還的公司債券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退還給發行人,因而增加了企業的負債和流動性風險。企業可根據自身資金需求情況、資信狀況、市場對債券的需求情況以及現有股東對公司所有權的要求等選擇是合發行有選擇權的債券。
13. 發行費用。債券發行費用,指發行者支付給有關債券發行中介機構和服務機構的費用,債券發行者應盡量減少發行費用,在保證發行成功和有關服務質量的前提下,選擇發行費用較低的中介機構和服務機構。
㈢ 資產支持證券起息時間和上市時間的區別
易商協會近日公告資產支持票據指引且完成了首批發行,標志著資產支持票據(ABN)正式推出。嚴格意義上講,資產支持票據與過去的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性質是不同的,後者應該具備風險隔離的基本特徵,在此前提下,發行人可以突破融資規模限制,甚至可能以高於主體的評級獲得更低的融資成本。而指引對於ABN 的交易結構中是否要進行嚴格的風險隔離安排並沒有做出非常具體的要求。第一批發行的ABN 並沒有明確設置風險隔離,性質與設置應收賬款質押的一般信用債更加接近,即對於基礎資產的現金流享有優先受償權,並對發行人有追索權,因此債項評級一般會高於主體評級。但需要注意的是,設置了基礎資產現金流質押的ABN 也不一定完全等同於應收賬款質押的債券,一方面要明確發行人是否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另一方面ABN 的基礎資產比較多樣化,不僅限於應收賬款,現金流的可預測性和穩定性可能弱於應收賬款,在質押生效的程序上也可能更復雜一些,建議投資者對每支個券的實際的償債來源和投資者可追溯的權利范圍做更加細致的了解。第一批發行的ABN 都是私募產品,發行利率比同評級公募中票高80-120bp,我們認為利差補償體現的主要是流動性風險,而不是信用差異,這一特徵與定向工具類似。由於ABN可以繞開凈資產40%的限制,且對主體發債資格的要求較低,所以發行人中城投類和房地產開發類會居多,但預計該市場的發展也將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短期內對現有普通信用債產品的沖擊不大。此外,ABN 的發行人將部分未來現金流出售或質押給ABN 的債權人,可能導致發行人對原有一般公募債券償還能力的降低,進而對原有債券的信用資質和定價可能造成負面影響,這一點需要引起公募債券投資者的關注。
交易商協會近日公告資產支持票據指引且完成了首批發行,標志著資產支持票據(ABN)正式推出。8 月3 日,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在其網站公告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資產支持票據指引》(「指引」),即日起開始實行。8月6日,協會接受上海浦東路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公用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寧波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三家企業的資產支持票據注冊,總注冊額度25 億元。8月8日,交易商協會網站公布這三家發行人共25 億資產支持票據的發行結果,標志著新產品資產支持票據(ABN)的正式推出。
指引主要對ABN 以下要素進行了規范:
(1) 發行人限於非金融企業,基礎資產需權屬明確,不得附帶抵押質押等權利限制。根據指引規定,資產支持票據是指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由基礎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作為還款支持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基礎資產是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權屬明確,能夠產生可預測現金流的財產、財產權利或財產和財產權利的組合。基礎資產不得附帶抵押、質押等擔保負擔或其他權利限制。
(2) 資產支持票據也採用注冊制,可選擇公募或私募方式在銀行間市場發行。指引規定,企業發行資產支持票據應在交易商協會注冊,可選擇公開發行或非公開定向發行方式在銀行間市場發行資產支持票據。
(3) 指引要求必須披露的信息包括募集資金用途和基礎資產及現金流情況,公募票據要求雙評級,並在指定網站公告披露信息。除了必須披露募集資金用途外,企業發行資產支持票據還應披露以下信息:(一)資產支持票據的交易結構和基礎資產情況;(二)相關機構出具的現金流評估預測報告;(三)現金流評估預測偏差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四)在資產支持票據存續期內,定期披露基礎資產的運營報告。另外,公開發行的應當聘請兩傢具有評級資質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並且鼓勵對資產支持票據採用投資者付費模式等多元化信用評級方式進行信用評級。而私募票據,指引中未作強制評級要求,相關信息披露可由買賣雙方在《定向發行協議》中自行約定。
(4) 指引要求發行文件中至少約定四個方面的投資者保護機制,以應對可能發生的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況。企業應在資產支持票據發行文件中約定投資者保護機制,包括但不限於:(一)債項評級下降的應對措施;(二)基礎資產現金流惡化或其它可能影響投資者利益等情況的應對措施;(三)資產支持票據發生違約後的債權保障及清償安排;(四)發生基礎資產權屬爭議時的解決機制。
嚴格意義上講,資產支持票據與過去的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性質是不同的,後者應該具備風險隔離的基本特徵,在此前提下,發行人可以突破融資規模限制,甚至可能以高於主體的評級獲得更低的融資成本。資產證券化的實質是將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包裝成易於出售的證券,其核心要素有兩個,一是有可預期的未來現金流,二是風險隔離。風險隔離有兩層含義:(1)資產的賣方對已出售資產沒有追索權,出現信用惡化或破產都不會對證券投資者造成影響;(2)當資產池出現損失時,證券投資者的追索權也只限於資產本身,而不能追溯至資產的賣方。證券化過程必須設計合理的風險隔離機制,才能確保證券化產品的風險與資產原始所有人的風險無關,而只與基礎資產本身相關,即保證資產的「真實出售」。在實現「真實出售」的前提下,發行人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實現表外融資,突破企業融資規模的限制。而且如果確實能夠提供現金流更加穩定的基礎資產進行證券化,且該現金流不受發起人自身信用狀況的影響,該證券化產品有可能獲得比發起人本身更高的信用評級,從而有利於降低融資成本。
而指引對於ABN 的交易結構中是否要進行嚴格的風險隔離安排並沒有做出非常具體的要求。根據指引第五條和第六條規定,「企業發行資產支持票據應設置合理的交易結構,不得損害股東、債權人利益。」「企業發行資產支持票據應制定切實可行的現金流歸集和管理措施,對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進行有效控制,對資產支持票據的還本付息提供有效支持。」但如何設置合理的交易結構、如何對基礎資產現金流進行有效控制並實現風險收益的雙向隔離,指引中並未進行明確要求。按照美國資產證券化的成熟經驗,發起人一般要將其能產生現金流的資產出售給特殊目的載體(SPV),然後由SPV 創立以該現金流為支持的證券產品,再出售給投資者。而SPV 的主要功能正是在於隔離資產出售人和被出售資產之間的權利關系。SPV 可以分為特殊目的公司(SPC)和特殊目的信託(SPC)兩種形式,在我國現有公司法和破產法等法律體制下,資產證券化產品的風險隔離基本都是通過信託實現的。例如銀行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採取的就是這種形式,即將基礎資產設定為信託資產,轉移給受託人所有,再由受託人發行相關證券化產品。而指引中並未強制要求設立SPV,或對其他風險隔離形式進行明確要求。
從媒體披露的第一批發行的ABN 基本情況看,並沒有明確設置風險隔離,性質與設置應收賬款質押的一般信用債更加接近,即對於基礎資產的現金流享有優先受償權,並對發行人有追索權,因此債項評級一般會高於主體評級。由於指引並未對風險隔離作出特別要求,我們估計實際推出的ABN 採用或不採用SPV 等風險隔離措施都是有可能的。如果未作充分的風險隔離,那麼當基礎資產現金流不足以償債時,發行人很可能需要承擔後續的償債責任。從財新網報道的第一批發行的ABN基本條款以及我們了解的情況來看,這些債券都沒有設置明確的風險隔離措施,而且發行人都承諾當基礎資產現金流不足時予以補償差額。另外,相關現金流需要匯入監管行監管的指定賬戶並設置質押,使得投資者對於該現金流享有優先受償權。
從這樣的交易安排來看,投資者主要依賴的還是發行人的償債能力,同時通過質押的方式享有對基礎資產的優先受償權,也就是說,和之前曾經發行過的應收賬款質押的企業債是非常類似的,債項評級一般會高於發行人的主體評級。
但需要注意的是,設置了基礎資產現金流質押的ABN 也不一定完全等同於應收賬款質押的債券,一方面要明確發行人是否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另一方面ABN 的基礎資產比較多樣化,不僅限於應收賬款,現金流的可預測性和穩定性可能弱於應收賬款,在質押生效的程序上也可能更復雜一些,建議投資者對每支個券的實際的償債來源和投資者可追溯的權利范圍做更加細致的了解。比如財新網披露寧波城建和南京公控ABN 的基礎資產分別是天然氣和自來水的收費權。這種收費權與以往多次發行過的應收賬款質押不太一樣,沒有一個合同明確地說明未來現金流的金額,穩定性和可預測性都要差一些,投資者需要充分加以考慮。根據物權法第223 條,可以出質的權利類別中明確包含應收賬款,但收費權沒有明確指明,應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其質押可能需要參照其他相關法規。而且根據第224 條,對於這類沒有權利憑證的權利,「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不同的收費權有可能需要到不同的主管部門辦理登記,程序有可能會比一般的應收賬款質押復雜一些。對於之前未出現過的質物,建議投資者多關注一下發行文件對於質權生效條件和法律效力的說明。
第一批發行的ABN 都是私募產品,發行利率比同評級公募中票高80-120bp,我們認為利差補償體現的主要是流動性風險,而不是信用差異,這一特徵與定向工具類似。根據交易商協會網站的披露,第一批發行的ABN 發行結果如表1 所示。可以看出盡管相關債券都做了基礎資產的現金流質押,但發行利率都明顯高於主體評級甚至債項評級相同的公募中票,幅度大約在80-120bp。浦路橋主體評級AA,發行利率比AA 級中票高30-40bp,溢價幅度要明顯小一些,但據道瓊斯披露該ABN 獲得了AA+的債項評級,如果與AA+級中票相比,發行利率則高出了75bp。第一批發行的三支ABN 都是私募品種,初始投資人都不到5 家機構,未來交易流通雖然不限於初始投資人,但也只能在指定的定向投資人之間進行。而且為了保證債券的私募性質,定向投資人不可能超過200 個,這個流動性特徵與定向工具非常類似。我們估計定價高出的部分主要補償的是流動性風險和復雜交易的結構風險,而不是信用風險。從定向工具的定價來看,也比公募中票要高很多,AAA 級的一般至少要高40bp 以上,AA+級和AA 級就要高更多,而且個券差異很大。
㈣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要多久,發行條件是什麼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可轉換債券發行後,公司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4)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還應當符合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除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一般條件外,還應當符合的規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預計所附認股權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金額等。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應當約定,上市公司改變公告的募集資金用途的,賦予債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權利。
所附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募集說明書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1個交易日的均價;認股權證的存續期間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認股權證自發行結束至少已滿6個月起方可行權,行權期間為存續期限屆滿前的一段期間,或者是存續期限內的特定交易日。
㈤ 中國第一支債券什麼時候發行的
1984年11月14日。
經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批准,由上海飛樂電聲總廠、飛樂電聲總廠三分廠、上海電子元件工業公司、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信託公司靜安分部發起設立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眾及職工發行股票。
總股本1萬股,每股面值50元,共籌集50萬元股金,其中35%由法人認購,65%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成為上海市第一家股份制企業,而且飛樂音響公司這次發行的股票,沒有期限限制,不能退股。
可以流通轉讓,也可以說是我國改革開放新時期第一張真正意義上的股票。人們親切習慣地昵稱其為「小飛樂」。
(5)公開發行債券的時間擴展閱讀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擁有「亞」牌、「Sylvania」兩大百年品牌,國內擁有一個國家級技術中心和一個全球產品檢測中心以及九大研發生產基地,分別是上海亞明、北京申安、江蘇亞明、四川亞明、山東亞明、湖北申安亞明、江西申安亞明、河南亞明、遼寧申安亞明。
上海亞明燈泡廠有限公司創建於1923年,是中國第一家民族照明企業,也是中國第一隻燈泡的製造者。「亞」字品牌更是近一個世紀家喻戶曉的著名民族品牌。
歷經幾十年的發展壯大,公司業已成為集研發、製造、營銷和工程服務為一體的專業照明企業,形成了光源、電器、燈具、零部件產品系列,並以技術雄厚、規格齊全、質量上乘、服務優質而享譽海內外市場。
㈥ 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的一般條件和公開發行債券的一般條件有什麼區別
您好,肯定是發股票的條件更高一些的。
歡迎電腦端查看我的信息,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