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證券市場 » 會計師事務所輪換證券法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會計師事務所輪換證券法

發布時間: 2021-05-04 02:52:53

❶ 高分在線急等!!針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中國版「SOX法」指的是

這是跟會計有關的
就是內部控制制度
著名的「安然」事件,
《薩班斯法案》(以下簡稱SOX法案),該法案的另一個名稱是"公眾公司會計改革與投資者保護法案".就是"遵守證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確性和可靠性,從而保護投資者及其他目的."
SOX法案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明確公司管理層責任(如對公司內部控制進行評估等),尤其是對股東所承擔的受託責任,同時,加大對公司管理層及白領犯罪的刑事責任.企業會計人員以及外部審計人員在這些事件中的負面作用,不容否定,比如,安然通過復雜的"特殊目的主體"安排,虛構利潤,隱瞞債務,而世界通訊則是赤裸裸的假賬,提高財務報告的可靠性,成為SOX法案的另一個主要內容,法案的要求包括:建立一個獨立機構來監管上市公司審計,審計師定期輪換,全面修訂會計准則,制訂關於審計委員會成員構成的標准,要求管理層及時評估內部控制,更及時的財務報告,對審計時提供咨詢服務進行限制等.並且,從全部法案的次序安排來看,這些內容排在前三章,而篇幅也超過2/3.因而,SOX法案更像一個會計改革法案.該法案前後被用過多個名稱,其中之一就是"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案".
SOX法案的另外一個特色就是加大公司高管及會計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尤其是刑事責任
本來是追究做賬的人,現在首先追究的是法人的責任,保護了勞動者的權利(因為會計可能因為保住工作而做假賬)

《薩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簡稱SOX法案)
SOX法案規定:

●禁止向本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員提供私人貸款;

●公司高管、董事或者受益權人10%的股權變動必須在兩個營業日內披露;

●在養老金計劃管制期內,公司的董事和高層管理人員不能直接或間接交易持有的該公司股票或從中獲益的其他行為;

●對於有違反證券法規情節的有關人士,美國證監會可以禁止他們擔任公司的管理人員或者董事等。

再建立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責任追究機制

1.明確CEO/CFO的會計責任

SOX法案要求在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中,須附有首席執行官(CEO)和首席財務主管(CFO)的承諾函,保證所提交的定期信息披露報告的真實性。此前,美國的上市公司定期信息披露並不需要CEO/CFO簽字,因此一旦其上市公司的財務丑聞被揭發,其CEO/CFO往往以自己不知情來開脫個人的法律責任;由於專業性強,程序復雜,一般也很難找到直接證據來證明CEO/CFO明知或故意披露虛假財務信息。結果,美國無罪推定的司法原則使監管部門經常無計可施。

SOX法案規定:

●上市公司所有定期報告(包括公司依照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編制的會計報表)應附有公司首席執行官與首席財務官簽署的承諾函;

●承諾函中的內容包括:確保本公司定期報告所含會計報表及信息披露的適當性,並且保證此會計報表及信息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

這樣一來,監管者即使找不到或者不再需要尋找財務欺詐的直接證據,也可以要求其CEO/CFO本人承擔法律責任。

2.要求公司CEO/CFO本人承擔不當行為的法律責任

此前,在那些造成重大危害的上市公司財務欺詐事件中,公司CEO/CFO本人僅面臨個人職業聲譽下降(Reputation Risk)的威脅;即使監管者對其採取種種處罰措施,這些懲罰可能也會以各種方式轉嫁給上市公司負擔,卻難以對CEO/CFO本人形成有效威懾。

SOX法案此次直接明確了公司CEO/CFO本人面臨的法律責任,為監管機構查處財務欺詐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彌補了監管體繫上的漏洞,使公司的激勵機制與責任追究機制達成某種平衡。

SOX法案規定:

●在公司定期報告中若發現因實質性違反監管法規而被要求重編會計報表時,公司的CEO/CFO應當返還給公司12個月內從公司收到的所有獎金、紅利,其他形式的激勵性報酬以及買賣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

●如果公司CEO/CFO事先知道違規事項,但仍提交承諾函,最多可以判處10年監禁,以及100萬美元的罰款;

●對於故意做出虛假承諾的,最多可以被監禁20年並判處500萬美元的罰款。

強化內外製衡

安然事件的引爆,並非始於監管機構的稽查行動,而是市場投資機構(主要是對沖基金等)對安然公司的信息披露產生懷疑,即向公司管理層提出一連串的問題要求予以澄清,並大量拋空安然股票所致。因此可以說,提高信息披露義務、加強信息披露,是各國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的基本手段。

但是一般而言,如何使投資者獲得全面、准確、有用的信息以便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並形成對上市公司的監管,還是一個難題。盡管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關制度方面,美國走在世界前沿,但是SOX法案依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似乎有點矯枉必須過正的味道。

SOX法案規定:

●進一步縮短財務報告披露的滯後期,提高及時性。其中,未來3年內,年度報告由90天縮短為60天;季度報告由45天縮短為35天。年報及季報都需要注冊會計師的審計。

●強化上市公司內控及報告制度,要求公司年度報告中提供「內部控制報告」,說明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實施的有效性,「內部控制報告」要出具注冊會計師的意見;

●提高對公司信息披露可用性的要求,包括定期報告中披露所有的資產負債表外交易、財務狀況的預測性信息、高層財務人員的道德守則、所有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實質性的糾正調整、臨時報告中公司財務狀況或財務經營狀況的實質性變化等。

加強內部獨立監督能力

與我國上市公司不同,美國上市公司內部設有審計委員會,但不設立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職責是監督該公司的會計及財務報告程序,以及審計該公司的財務報告。2002年上市公司系列財務丑聞表明,公司的審計委員會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甚至形同虛設。

SOX法案規定:

●為保證獨立性,審計委員會必須完全由「獨立董事」組成,獨立董事不得是公司或者其子公司的關聯人士,其中至少一人應是財務專家;獨立董事不得從公司中接受任何咨詢、顧問費或者其他酬金;

●公司聘用會計師事務所及報酬方式要由審計委員會批准,並接受審計委員會的監督;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必須及時報告審計委員會;

●為保證審計委員會能夠及時發現公司的會計和審計問題,還需要建立一套處理舉報或投訴的工作程序以及相應的監測系統、反應機制。

SOX法案所提出的措施,是否能確保對會計、審計及公司高官人員的監督,還需要實踐檢驗。但是會計審計本身的專業性較強,即使由審計委員會進行監督,還是能夠給注冊會計師留有一定的操作空間。

杜絕注冊會計師利益瓜葛

美國上市公司的連鎖會計丑聞,已使有關會計師事務所深陷其中。然而,負有審計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不但沒有履行職責,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安達信甚至為虎作倀,幫助安然銷毀證據。

實際上,美國證監會在很早以前就注意到並著手開始糾正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公司之間存在的利益瓜葛問題。例如:若一個事務所長期服務於同一客戶,就有可能和客戶發生復雜的利害關系,它們會在進行審計業務的同時,再提供企業咨詢等非審計業務。而非審計業務的收益,很可能會超過審計業務等。

前任美國證監會主席阿瑟·萊維特曾經力主:所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業務與咨詢業務必須分拆。但此建議曾遭到五大會計師事務所的抵制。對此,SOX法案授予美國證監會一柄尚方寶劍,嚴格限制會計師事務所那些可能產生利益沖突的做法。

SOX法案規定:

●禁止會計師事務所在進行審計業務的同時提供非審計業務。其中,明確列舉了8類不適當業務被禁止,並授權美國證監會的會計監督委員會可以根據情況對其他類業務作出禁止規定。

●強制實行注冊會計師定期輪換制。規定會計師事務所的主審會計師,或者復核審計項目的會計師,為同一公司連續提供審計服務不得超過5年。

●限制注冊會計師去被審公司任職。公司的現任CEO/CFO等高管人員,若在一年內曾經受雇於會計師事務所並參與該公司有關的審計工作,則該事務所不得再擔任該公司的審計工作。

●實行會計師事務所注冊備案制度。從事上市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在會計監督委員會進行注冊,並且要定期更新注冊信息。

●針對安達信銷毀審計檔案的問題,SOX法案還規定:注冊會計師有保管審計工作底稿的責任。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上市公司的工作底稿至少保存7年。

由於此項措施的強制性,到目前為止,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已經基本完成審計和咨詢業務的分拆。例如畢馬威的咨詢業務分拆為畢博咨詢;普華永道的咨詢業務分拆後被IBM收購;因為分拆較早,從安達信分拆出來的埃森哲咨詢得以從安然事件中倖免。

會計師行業由自律改為監管

以往,美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與服務職能都集中在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然而,證券市場的系列會計丑聞,已使注冊會計師行業自律的有效性遭到空前質疑。

實際上,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是依靠會員會費的資助在維持運作,所以少數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對協會的影響很大,使協會不可避免地會自發維護注冊會計師的利益。因此,僅依靠協會自律,很難杜絕丑聞再度發生。

SOX法案規定:

●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成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而原來由AICPA行使的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職能,則交給更具公共職能的PCAOB。

●PCAOB由五人組成,直接歸美國證監會管轄,但不屬於其內部雇員。為消除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對其的影響,該委員會的運行經費不再由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而是改為由上市公司分擔;

●美國證監會授權該委員會制定審計准則、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權、日常監督權、調查和處罰權;檢查和處理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之間的會計處理分歧。

盡管此前在《1934年證券交易法》中已明確:制定上市公司會計准則的許可權屬於美國證監會。但是,由於政府機構的效率、經費、專業人才等方面的不足,更由於對行業自律的有效性存在幻想,美國證監會一度將會計准則的制定權代理給了民間自律機構。SOX法案要求美國證監會對這個問題進行糾正,並向國會報告有關情況。

確保證券分析師的客觀性和獨立性

美國證券市場系列會計丑聞中,除了注冊會計師外,證券公司在其中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尤其證券公司內部投資銀行部門和證券分析師相互勾結,發布虛假分析報告,操縱市場價格,誤導投資者。此類情況被揭發後,證券公司面臨大量的法律訴訟和監管部門的處罰。

SOX法案規定:

●要求美國證監會SEC制定相關的規定和細則,以避免證券分析師在其研究報告或公開場合向投資者推薦股票時「見利忘義」,以提高研究報告的客觀性,向投資者提供更為有用和可靠的信息。規定的內容包括:禁止公開發布由經紀人和交易商僱傭的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人員所提供的研究報告,以及非直接從事投資研究的人員提供的研究報告;由經紀人和交易商僱傭的非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官員負責對證券分析師的監管和評價;要求經紀人和交易商,以及他們僱傭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人員,不得因證券分析師對發行人證券提出了不利的或相反的研究結論,並因該結論影響到經紀人、交易商同發行人的關系而對證券分析師進行報復和威脅;

●規定一定期限內擔任或即將擔任公開發行股票承銷商或坐市商(dealers)的經紀人和交易商不得公開發布關於該股票或發行人的研究報告;

●在執業的經紀人和交易商內部建立制度架構體系,將證券分析師劃分為復核、強制(pressure)、監察等不同的工作部門,以避免參與投資銀行業務的人員存有潛在的偏見;

●要求證券分析師、經紀人和交易商在研究報告公布的同時,披露已知的和應當知曉的利益沖突事項。

SOX法案還注意到糾正各種干擾證券分析人員獨立性的問題,例如來自公司內部投資銀行部門的威脅利誘等。

加強刑事處罰

由於上市公司會計丑聞給投資者造成極大損失,人們迫切要求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因此,除了對CEO/CFO的處罰規定外,SOX法案中還制定了嚴厲處罰證券犯罪的法規。

SOX法案規定:

●任何人通過信息欺詐或價格操縱在證券市場獲取利益,最多可監禁25年或處以罰款;對違法的注冊會計師可被判處10年以下監禁或罰款;

●延長了對證券欺詐的追訴期,起訴時間可以延長至非法行為發現的兩年內,或者非法行為實施後的五年內;

●新的規定將保護公司檢舉揭發的員工,對舉報者進行打擊報復的,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還規定了對舉報者的具體的補償措施,比如恢復職務、補發報酬及其他損失等。

SOX法案是匆忙出台的產物,這與美國特定的政治背景有關。

從目前情況看,SOX法案提出的措施,對於穩定美國股市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要使投資者全面恢復信心,解決證券市場深層次的問題,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也並非制定幾條法律法規那麼簡單。

SOX法案即《薩班斯-奧克斯萊法案》

又稱《2002年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美國國會為糾正2001年安然事件後爆發的連串上市公司會計丑聞,恢復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信心,推出此亡羊補牢之舉。該法案於2002年7月由美國總統布希簽署發布。

SOX法案主要針對公司財務丑聞中揭露出來的問題,修補完善了《1933年證券法》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有關章節。

❷ 塞班斯法案的發展

2004年,美國證券市場開始實施近10年來最嚴厲的針對上市公司財務和公司治理的Sarbanes-Oxley(塞班斯法案)。該法案規定,企業的首席執行官和財務總監必須對呈報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財務報告予以保證,以確保其完全符合證券交易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它還規定,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必須包括一份內控報告,並明確規定公司管理層對建立和維護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體系及相應控制流程負有完全責任;此外,財務報告中必須附有其內控體系和相應流程有效性的年度評估。塞班斯法案對違規企業的高管做出了輕則罰款、重則牢獄的懲罰規定。它的出台意味著在美國上市的公司不僅要保證其財務報表數據的准確,還要保證內控系統能通過相關審計。
《塞班斯法案》最關鍵的一點是404款,該條款要求上市公司每年必須出具一份由獨立董事簽署的代表董事會的報告,說明該上市公司在財務管理和其它重要管理方面主要弊端在哪裡。《塞班斯法案》同時還要求加強外部審計師的獨立性和有效性,每年上市公司必須出具一份自我披露弱點的報告,外部審計師還要獨立再出一份報告。上市公司的內控管理必須切實做到保護財務數據、維護系統安全、保護客戶數據免遭盜竊與破壞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確性和可靠性。 塞班斯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成立獨立的公眾公司會計監察委員會,監管執行公眾公司審計職業
公眾公司會計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PCAOB)負責監管執行公眾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法案規定:
(一)PCAOB擁有注冊、檢查、調查和處罰許可權,保持獨立運作,自主制定預算和進行人員管理,不應作為美國政府的部門或機構,遵從哥倫比亞非贏利公司法,其成員、雇員及所屬機構不應視為聯邦政府的官員、職員或機構。
(二)授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SEC)對PCAOB實施監督。PCAOB由5名專職委員組成,由SEC與美國財政部長和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商議任命,任期5年。5名委員應熟悉財務知識,其中可以有2名是或曾經是執業注冊會計師,其餘3名必須是代表公眾利益的非會計專業人士。
(三)要求執行或參與公眾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須向PCAOB注冊登記。PCAOB將向登記會計師事務所收取「注冊費」和「年費」,以滿足其運轉的經費需要。
(四)PCAOB有權制定或採納有關會計師職業團體建議的審計與相關鑒證准則、質量控制准則以及職業道德准則等。PCAOB如認為適當,將與指定的、由會計專家組成的、負責制定準則或提供咨詢意見的專業團體保持密切合作,有權對這些團體建議的准則進行補充、修改、廢除或否決。PCAOB須就准則制定情況每年向SEC提交年度報告。
(五)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修訂《1933年證券法》的有關要求,授權SEC對會計准則制定機構的會計原則是否達到「一般公認」的目標進行認定。該准則制定機構必須符合如下要求:第一,應是民間機構;第二,由某個理事會(或類似機構)管理,該理事會多數成員在過去兩年內未在任何會計師事務所任職;第三,經費獲取方式與PCAOB相似;第四,通過多數票的方式確保會計原則及時反映新的會計問題和商業實務;第五,制定準則時考慮准則適應商業環境的變動性,以及高質量會計准則國際趨同的必要性或適當性。此外,法案還要求SEC就美國財務報告系統如何採用以原則為基礎的會計准則問題進行研究,並在一年內向國會提交研究報告。
(六)PCAOB對公眾公司審計客戶超過100戶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要進行年度質量檢查,其它事務所每3年檢查一次。PCAOB和SEC可隨時對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特別檢查。
(七)PCAOB有權調查、處罰和制裁違反該法案、相關證券法規以及專業准則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個人。不過,PCAOB的處罰程序要受SEC監督,SEC可以加重、減輕其做出的處罰,也可以修改或取消其處罰決定。PCAOB對會計師事務所和個人進行處罰和制裁的形式包括:臨時或永久吊銷注冊;臨時或永久禁止個人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臨時或永久限制事務所或個人的執業活動、職能等;對於故意、明知故犯、不計後果的行為或者屢犯的過失行為,可對自然人處以75萬美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1500萬美元以下的罰款;對於過失行為,自然人罰款不超過10萬美元,單位不超過200萬美元;譴責;強制要求參加附加的專業培訓和教育;其它處罰形式。
(八)審計美國公司(包括審計美國公司的國外子公司)的外國會計師事務所也必須向PCAOB登記。
二、要求加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一)修改1934年《證券交易法》,禁止執行公眾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審計客戶提供列入禁止清單的非審計服務,未明確列入禁止清單的非審計服務也要經過公司審計委員會的事先批准。被禁止的非審計服務包括:簿記服務以及為審計客戶提供的與會計記錄或財務報表相關的其它服務、財務信息系統設計與實施、評估或估價服務、精算服務、內部審計外包服務、管理職能或人力資源服務、經紀人、投資顧問或投資銀行服務、法律服務以及與審計無關的專家服務、公眾公司監察委員會根據有關規則認為不可提供的其它服務。
(二)審計合夥人和復核合夥人每5年必須輪換,規定了注冊會計師需向公司審計委員會報告的事項。
(三)如果公司首席執行官、財務總監、首席會計官等高級管理者在前一年內曾在會計師事務所任職,該事務所則被禁止為這家公司提供法定審計服務。
另外,責成各州監管機構自行決定PCAOB的獨立性標準是否適用於未在該委員會登記的中小事務所。
三、要求加大公司的財務報告責任
(一)要求公司的審計委員會負責選擇和監督會計師事務所,並決定會計師事務所的付費標准。
(二)要求公司首席執行官和財務總監對呈報給SEC的財務報告「完全符合證券交易法,以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予以保證。對違反證券法規而重編會計報表後發放的薪酬和紅利應予退回。
(三)公司財務報告必須反映會計師事務所做出的所有重大調整,年報和季報要披露重大表外交易,以及與未合並實體之間發生的對現在或將來財務狀況具有重大影響的其他關系。
(四)SEC有權對違反證券法規者擔任公司的董事或管理人員採取禁入措施。
(五)強制要求公司高級財務人員遵循職業道德規則。
(六)禁止公司給高層管理者或董事貸款,並要求公司管理層在買賣公司股票後立即告知SEC。
四、要求強化財務披露義務
(一)公眾公司應進行實時披露,即要求及時披露導致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的信息。
(二)由SEC制定規則,要求公眾公司披露對公司財務狀況具有重大影響的所有重要的表外交易和關系,且不以誤導方式編制模擬財務信息。由SEC負責對特殊目的實體等表外交易的披露進行研究,提出建議並向國會報告。
(三)主要股東或高級管理者披露股權變更或證券轉換協議的強制期間由原來的10個工作日減少為2個工作日。
(四)由SEC制定規則,強制要求公眾公司年度報告中應包含內部控制報告及其評價,並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管理層做出的評價出具鑒證報告。
(五)由SEC制定規則,強制要求公司審計委員會至少應有一名財務專家,並且要予以披露。
五、加重了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
(一)故意進行證券欺詐的犯罪最高可判處25年入獄。對犯有欺詐罪的個人和公司的罰金最高分別可達500萬美元和2500萬美元。
(二)故意破壞或捏造文件以阻止、妨礙或影響聯邦調查的行為將視為嚴重犯罪,將處以罰款或判處20年入獄,或予以並罰。
(三)執行證券發行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和復核工作底稿至少應保存5年。任何故意違反此項規定的行為,將予以罰款或判處20年入獄,或予以並罰。
(四)公司首席執行官和財務總監必須對報送給SEC的財務報告的合法性和公允表達進行保證。違反此項規定,將處以50萬美元以下的罰款,或判處入獄5年。
(五)起訴證券欺詐犯罪的訴訟時效由原來從違法行為發生起3年和被發現起1年分別延長為5年和2年。
(六)對檢舉公司財務欺詐的公司員工實施保護措施,並補償其特別損失和律師費。
六、增加經費撥款,強化SEC的監管職能
從2003年度起將SEC的撥款增加到7.76億美元,加強欺詐防範、風險管理、市場監管與投資管理。其中9800萬美元用於招聘200名工作人員,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和審計業務的監管。
七、要求美國審計總署加強調查研究
(一)授權美國審計總署對會計師事務所強制輪換制度進行研究。
(二)要求美國審計總署對1989年以來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並進行研究,評估其現在和未來的影響,並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三)要求美國審計總署研究導致會計師事務所競爭受限的因素,如高成本、低服務質量、獨立性、缺乏選擇等。並調查聯邦或州的監管政策是否存在妨礙會計師事務所正當競爭的因素。
(四)責成美國審計總署就調查研究的情況,在一年內分別向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和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報告。 第一章 公眾公司會計監察委員會
第101節 組建、管理條款
第102節 在委員會注冊
第103節 審計、質量控制和獨立性准則及規定
第104節 對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檢查
第105節 調查和懲戒程序
第106節 外國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
第107節 SEC對委員會的監管
第108節 會計准則
第109節 資金
第二章 審計師的獨立性
第201節 審計師執業范圍之外的業務
第202節 事前許可
第203節 負責審計合夥人的輪換
第204節 審計師向審計委員會報告
第205節 保持一致性的修訂
第206節 利益的沖突
第207節 關於強制輪換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研究
第208節 對SEC的授權
第209節 州級管理當局的考慮
第三章 公司的責任
第301節 公眾公司審計委員會
第302節 公司對財務報告的責任
第303節 對審計不正當的影響
第304節 沒收獎金及收益
第305節 對公司官員及董事的處罰
第306節 禁止在養老基金的管制期內進行內部交易
第307節 關於律師職業責任的規定
第308節 投資者公平基金
第四章 強化財務信息披露
第401節 定期報告中的披露
第402節 強化利益沖突的信息披露
第403節 同管理層和主要股東有關的經濟業務的披露
第404節 管理層對內部控制的評價
第405節 例外情形
第406節 高級財務管理人員的道德守則
第407節 同審計委員會財務專家有關的信息披露
第408節 加強定期信息披露的復核
第409節 實時信息披露
第五章 利益沖突的分析
第501節 如何管理執業證券分析師及證券交易所
第六章 委員會的組成及其權利
第601節 財政撥款方面的權利
第602節 SEC的執業許可權
第603節 聯邦法院規定的市場禁入權
第604節 證券經紀人和交易商的從業資格
第七章 研究及報告
第701節 審計總署對會計師事務所合並行為的研究及報告
第702節 SEC對評級機構的研究及報告
第703節 關於違法者和違法行為的研究和報告
第704節 執法行為研究
第705節 投資銀行研究
第八章 公司欺詐及其刑事責任
第801節 小標題
第802節 篡改文件的刑事責任
第803節 違反證券欺詐法不能免除債務
第804節 證券欺詐的限制性條款
第805節 對聯邦判決指南關於妨礙司法公正和廣義欺詐犯 罪的回顧
第806節 保護提供欺詐證據的公眾公司的雇員
第807節 公眾公司欺騙股東的刑事責任
第九章 強化白領刑事責任
第901節 小標題
第902節 企圖和陰謀進行欺詐犯罪活動
第903節 郵件及電傳欺詐的刑事責任
第904節 違反美國《1974年退休雇員收入保障法》的刑事責任
第905節 修改關於白領犯罪行為的判決指南
第906節 公司對財務報告的責任
第十章 公司納稅申報表
第1001節 參議院要求考慮公司首席執行官簽署納稅申報表
第十一章 公司欺詐責任
第1101節 小標題
第1102節 篡改記錄或者阻止官方調查
第1103節 SEC的暫時凍結權
第1104節 聯邦判決指南的修改
第1105節 SEC有權禁止有關人士擔任公司官員或者董事
第1106節 按照《1934年證券交易法》加重刑事責任
第1107節 對舉報人打擊報復

❸ 注冊會計師防範法律責任風險的措施有哪些

1.減少過失行為, 防止欺詐行為

注冊會計師要避免法律責任,就必須在執行審計業務時盡量減少過失行為,防止欺詐行為。而要盡可能不發生過失、防止欺詐,注冊會計師就應當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①增強執業獨立性。我們知道,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生命。

②保持職業謹慎。在所有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過失中,最主要是由於缺乏認真而謹慎的職業態度引起。

③強化執業監督。許多審計中的差錯是由於注冊會計師的失察或未能對助理人員或其它人員進行切實的監督而發生的。

2.消除 「審計期望差距」

消除 「審計期望差距」 ,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由於 「審計期望差距」 是會計師事務所面臨法律訴訟、承擔法律責任的一個重要的原因。在 「審計期望差距」 中,有一部分是注冊會計師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實際執業與專業標准之間的差距,這部分差距要靠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的自身努力來消除。

「審計期望差距」 中還有一部分是社會公眾對審計工作的要求過高造成的,他們基於自身利益,或者是對審計工作的不甚了解,從而對社會審計工作的要求達到了一種近乎完美的地步,但實際上是不可能實現的。

對於這一部分的 「差異」 只能通過對社會公眾進行審計專業知識的普及宣傳,使他們能夠對審計職業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來實現。這需要國家、審計界、廣大媒體的大力協助。

(3)會計師事務所輪換證券法擴展閱讀:

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將准予注冊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國務院財政部門發現注冊會計師協會的注冊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通知有關的注冊會計師協會撤銷注冊。

注冊會計師協會依照本法第十條的規定不予注冊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申請復議。

❹ 會計師事務所造假何時休

會計師事務所造假何時休,炒股是自己的事。錢是自己的,要投什麼股票,做短線,還是中長線;什麼時候買,什麼時候賣,一定要有自己的看法和主見,千萬不能人雲亦雲,受外界噪音的干擾。視率而欺騙觀眾的。真正的小妾,巴結正妻

❺ 會計師事務所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影響大嗎

會計師事務所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表明這些會計師事務所存在問題,需要整改。



多個關鍵點亟待整改


在檢查處理背後,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暴露出來的「出血點」更值得關注。證券資格事務所在本次年度檢查中所暴露出來的內部治理、質量控制、獨立性、執業質量等方面的不足,集中反映了現階段事務所的管理缺陷與業務質量問題,是多數事務所亟待整改的關鍵點,值得多方關注。


首先,事務所在審計執業質量方面的問題值得重視,具體來看,在業務承接與計劃階段,業務承接前項目評價工作不到位、與前任注冊會計師溝通不到位、風險評估程序流於形式、未能有效識別重大錯報風險領域、評估計劃不完善、業務約定書不規范等問題是不少事務所通病,且在連續審計情況下尤甚。內控測試審計程序不到位、持續經營能力評價不到位、重要實質性審計程序不到位則是事務所審計執業質量不高的症結,其中重要的實質性審計程序更是包括營業收入截止性測試、關聯方及其交易審計、資產減值審計、遞延所得稅資產審計、利用專家或其他注冊會計師工作、函證程序、監盤程序、實質性分析程序等諸多對審計認定有重要作用的程序。審計工作底稿編制不完善、審計工作底稿歸檔不及時、審計報告對關聯方及關聯方資金佔用等事項的披露有瑕疵也是事務所普遍存在的職業問題。


其次,事務所內部治理缺陷集中表現總分所管理未實現一體化,包括人員、財務、業務和信息系統均未實現一體化,其中人員與財務不統一最為突出。


此外,事務所質量控制體系的不足和獨立性方面的問題也不可忽視,部分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和獨立性制度建設不完善,更有甚者,個別簽字注冊會計師在實際提供審計服務的情況下通過臨時互換簽字項目規避注冊會計師定期輪換要求。


資產評估機構執業問題極具共性


在資產評估機構的年度檢查中,此次暴露出部分資產評估機構中內部治理、業務質量控制體系與評估項目執業質量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問題,其中不乏極具共性的執業質量問題。


首先,在業務承接與計劃方面,部分資產評估機構在承接業務前未充分開展項目風險分析與評估工作,未充分關注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等事項,簽訂的業務約定書不規范,制定的評估計劃不全面。


其次,資產評估機構在業務實施階段存在較多問題:如部分機構現場調查程序不充分,有的機構則濫用評估假設,選取的重要評估參數缺乏合理理由等。


再次,評估報告與評估說明的披露瑕疵也是評估執業質量問題的一大體現,對部分與評估結論直接相關的重要事項,或是對報告使用者理解評估結論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評估報告與說明沒有進行充分披露與揭示,不少評估報告和說明存在個別內容、數據和實際情況不一致的低級錯誤。


此外,多數資產評估機構亟須改進其工作底稿的編制工作,工作底稿內容不完善、索引缺失、歸檔不及時等問題充分暴露。


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在此次檢查中暴露出來問題值得關注。會計師事務所是資本市場會計信息質量的「看門人」,在保障投資者權益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隨著資本市場蓬勃發展,再融資與並購重組業務量逐年增長,資產評估在其中扮演者舉足輕重的角色。下一步,實施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監管部門還應進一步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的監管力度。

❻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為什麼要改為特殊的普通合夥,急求~~詳細點~~

所有具有H股審計資格的事務所 都要改成特殊的普通合夥

❼ 我在寫畢業論文,想找2010到2011年間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案例,誰能幫幫我啊!

上市公司 會計信息失真的經濟學分析
2006-4-7 16:5中國農業會計·王維虎【大 中 小】【列印】【我要糾錯】
上市公司是股票市場的基石。上市公司經營狀況的優劣決定著股票市場的發展前景。然而,我國自1990年及1991年上海證交所和深圳證交所相繼成立至今,上市公司虛假會計信息披露頻頻曝光,丑聞連連。國外也不例外,美國安然事件前後,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也頻報丑聞。

針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的現狀,我國財政部曾適時出台《企業會計制度》及具體會計准則。這些重大舉措,對於抑制盈餘操縱等會計造假極具震撼力和威懾力。然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公司治理結構和注冊會計師的聘任等制度安排方面的缺陷,會計信息的不透明以及資產重組與關聯方交易的濫用,均對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提出了嚴峻挑戰。本文擬從企業相關經濟利益者博弈角度,對以上問題進行剖析和探討,並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議。

一、公司治理結構與會計信息質量

美國首先提出「公司治理」觀點後,現代公司治理問題和實踐已成為各國管理界普遍研究的一項課題。在我國,公司治理是被作為「公司治理結構」來研究的,其對國家處於經濟轉軌時期的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廣泛意義上的公司治理,是用以處理不同利益相關者即股東、貸款人、管理人員和職工等一切與公司有利益聯系的主體之間的關系,以實現經濟目標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包括公司治理結構和公司治理原則。我國經濟學家吳敬璉說:「所謂公司治理結構,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執行人員即高級經理人員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上述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制衡關系。通過這一結構,所有者將自己的資產交由公司董事會託管;公司董事會則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擁有對高級經理人員的聘用、獎懲以及解僱權;高級經理人員受雇於董事會,組成在董事會領導下的執行機構,在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經營企業。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尚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

(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種類多(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外資股等),持有不同種類股票的股東對公司治理結構有著不同的利益要求,這就使得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因涉及面廣而復雜。

(二)股權結構以國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為主,尤以國家股比重最大,股權結構不合理,一股獨大。而國家關於國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許上市流通的規定,使持有國家股、法人股的股東獨攬公司大權卻不必承擔股票市場的風險。

(三)上市公司舉債比例小,債權結構不合理。盡管《證券法》對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條件要比申請配股的條件寬松得多,可申請發行債券的公司仍寥寥無幾。

(四)董事會中內部董事占絕大多數,董事會結構不合理導致權力失衡,董事會的投票決策機制形同虛設,出現了公司治理上的「無效區」。目前我國多數國有企業的董事、經理是由控股股東委派,其代表股東行使的權力過大,尤其是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現象。「內部人控制」使得公司治理中的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完全喪失效力。

眾所周知,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必然導致公司的投資者與管理層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是會計造假的誘因之一,並可能帶來不利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為了解決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筆者認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實行「國有股減持」方案,改變「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2.建立諸如期權持股、獎金等多種對經理人員的長期激勵機制,規避其操縱會計信息、追求短期利益的行為,並釋放其道德風險。

3.實行審計委員會制度,加強內部監督的力度。審計委員會應履行下列許可權和職責:

①審查會計政策、財務狀況和財務報表程序;

②聘任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進行獨立的審計;

③審查內部控制結構和內部審計工作;

④監督公司行為,確保公司如實編制和披露會計信息。

4.設立有效的獨立董事制度,改變中小股東沒有發言權的被動處境。在實施獨立董事制度之前,首先必須妥善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①獨立董事的聘任問題;

②獨立董事的薪酬問題;

③獨立董事的賠償問題。

5.完善權力分配、權力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機制,迫使管理層釋放信息,均衡信息分布。

二、注冊會計師聘任制度與會計信息質量

如果說公司治理是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內部制度安排,那麼,社會審計則是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外部制度安排。

獨立性是社會審計的靈魂,離開了獨立性,社會審計的功能將一文不值,並有可能使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更具欺騙性。令人遺憾的是,我國注冊會計師的聘任制度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嚴重危及了社會審計的獨立性。盡管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要求,上市公司聘請會計事務所必須經過股東大會的批准。但在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存在的情況下,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真正權力實際掌握在管理層手中,股東大會在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問題上,其充其量只是個橡皮圖章,這既是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具體表現,也是上市公司頻繁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制度原因。這種被扭曲了的聘任制度,往往助長了「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心態。不僅降低了一些注冊會計師的職業敏銳性,而且淡化了注冊會計師對社會公眾的責任感。

考慮到我國要徹底根除公司治理的「一股獨大」還需時間,為此,我們認同有關專家的建議:

(一)暫時終止由上市公司自行聘任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改由監管部門或證券交易所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的會計報告進行審計。

(二)實行上市公司審計輪換制,定期強制性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以免注冊會計師與上市公司過於親密而喪失獨立性。

(三)建立注冊會計師民事賠償機制。

(四)推行無限責任合夥制,加大注冊會計師的過失成本。

三、關於會計信息的透明度

會計信息的透明度是會計信息質量的顯著表現。但不可否認,追求高透明度可能會潛在地限制或損害某些相關利益團體,如加大信息成本;暴露企業潛在風險,加速企業死亡;等等。

我國資本市場在短短十年左右的發展中,出現過很多會計信息不透明的案例。如紅光實業、鄭百文、銀廣廈等等。具體原因是:提供不透明會計信息,其潛在的收益是可預期的(包括「獲取」稀缺的上市資格、配股資格等),同時中介機構也會獲得不菲的收益。從我國上市公司以往的實際來看,除了個別公司負責人因提供虛假會計信息或因欺詐發行股票罪而入獄外,總體上是經濟處罰低,沒有懲罰性賠償。潛在的風險低、造假成本與造假收益的不對稱,是助長會計造假的根本原因。

總之,影響會計環境的因素很多,但總體上不外乎兩方面:一是事前的制度安排,二是市場對會計信息的識別能力及相關機構對不透明會計信息的懲罰力度。

四、資產重組和關聯方交易使會計淪為「魔術」之虞

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通常是其股票上市交易後,因公司經營出現困難或危機而影響其經營業績,甚至導致經營虧損,從而淪為ST或PT並最終退市。此時由政府主導、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參與和推動下,引入具有實力的公司(多為非上市公司)或集團,對上市公司資產或業務進行重組,達到入主方(重組方)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權,並隨之掌控一系列資本、股權、債務、資產及人員安置、業務整合等涉及上市公司全面工作的運作活動。

關聯方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主要形式有資產交易、資金融通、擔保和購銷四類。由於我國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國有企業改制上市的,上市公司與原國有企業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且上市公司很多資產重組都是在關聯方的關照下進行的。經調查發現,有相當多的上市公司得到了控股股東積極有效的支持,如:利用多種讓利方式向上市公司轉移利潤;不遺餘力注入優質資產;不計成本地將自己擁有的優質資產和好的經營項目與上市公司的劣質資產進行置換,以保證上市公司的盈利等。關聯方交易往往會救上市公司於水火之中,使其得以喘息。但通過關聯方的資產重組,盡管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會在短期內迅速提高,但公司集團的整體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沒有改善,反而因承擔了上市公司的不良資產,使經營業績受到拖累。由於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的經濟關系是以互惠互利為前提的,這也決定了通過關聯方交易所產生的不等價交換的結果,只能是今天的資產重組方案有利於上市公司,而明天的經營決策將有利於關聯方。

會計理論界對會計到底是一門科學,還是一門藝術的爭論由來已久。但現實中的一些令人困惑的做法讓人覺得會計越來越像是一門魔術。同一個企業,經過資產重組和關聯方交易,將「紅色業績」(虧損)變成「藍色業績」(盈利)簡直易如反掌。此類案例不勝枚舉,若取締這些資產重組和關聯方交易,ST和PT家族的陣容不知要擴大幾倍。這類案例的最顯著特點是不等價交換,交換的結果是大股東向上市公司肆無忌憚地進行利潤輸送。不可思議的是,上市公司利用資產重組和關聯方交易調節利潤,已成為不爭的事實。

以資產重組和關聯方交易之名,行會計報表粉飾之實的現象如果不能被及時、有效地加以制止,財政部即使頒布再多的會計制度和准則也是枉然。注冊會計師再超然獨立也無法制止會計造假,現存的收益確定、資產計價等理論體系也將崩潰瓦解,會計終究有一天會淪落為「魔術」。

作者單位:山東財政學院、華北航天工業學院

❽ 會計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的審計工作

為維護證券期貨相關機構審計工作的獨立性,提高證券期貨相關機構的審計質量,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於日前聯合制定並發布了《關於證券期貨審計業務簽字注冊會計師定期輪換的規定》。現將全文轉載如下:

關於證券期貨審計業務簽字注冊會計師定期輪換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維護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期貨審計業務的獨立性,提高證券期貨相關機構(以下簡稱「相關機構」)經審計財務資料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相關機構,是指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證券公司、證券及期貨經營機構、證券及期貨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及其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

第三條 除本規定第七條外,簽字注冊會計師連續為某一相關機構提供審計服務,不得超過五年。

第四條 簽字注冊會計師由於工作單位變動,在不同會計師事務所連續為同一相關機構提供審計服務的期限應當合並計算。

第五條 為首次公開發行證券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在該公司上市後連續提供審計服務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個完整會計年度。

第六條 相關機構發生重大資產重組,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的簽字注冊會計師未變更的,該簽字注冊會計師在該相關機構重組前後提供審計服務的期限應連續計算。

第七條 兩名簽字注冊會計師為同一相關機構連續提供審計服務的期限在同一年度達到五年的,可以由一名簽字注冊會計師延期為該相關機構提供審計服務,但延期不得超過一年。

第八條 簽字注冊會計師已連續為同一相關機構提供五年審計服務並被輪換後,在兩年以內,不得重新為該相關機構提供審計服務。根據本規定第七條延期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延期後被輪換的,在兩年以內,不得重新為該相關機構提供審計服務。

第九條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在每年5月15日以前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會計部、財政部會計司以及負責監管被審計相關機構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證券期貨審計業務簽字注冊會計師的輪換情況,並將有關信息填入中國證監會網站會計部「會計資產評估機構監管資料庫」。

第十條 上市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有關輪換簽字注冊會計師的事項。

第十一條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檢查轄區內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本規定的情況,中國證監會、財政部可以對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抽查。

第十二條 除簽字注冊會計師外,會計師事務所還設有相關機構審計項目負責人的,該審計項目負責人應按照以上有關簽字注冊會計師定期輪換的規定進行定期輪換。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❾ 審計輪換制的年限

審計輪換制(audit rotation system)是從維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出發,為了促使注冊會計師謹慎執業、保證審計質量而要求嚴格限定會計師事務所及審計師對同一企業審計的年限,到期必須予以更換的制度。
在近幾年國內外重大財務舞弊和審計失敗案件頻發的背景下,實行審計輪換製成為幫助會計職業界走出困境的系列措施之一。審計輪換制在國際上早有慣例,但法律並沒有強制性規定。在發生了以安然和世通為代表的系列財務丑聞之後,美國於2002年7月底通過了《2002年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案》,也就是我們現在熟知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規定:「對 審計某發行證券公司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而言,如果該所負責該審計項目的合夥人或負責復核該審計項目的合夥人已連續超過5年對該公司的審計或復核負責,則該事務所提供上述審計業務的行為是非法的。」也就是說,會計師事務所的主審合夥人或復核審計項目的合夥人,為同一客戶連續提供審計服務不得超過5年,否則將被視為非法。通過這一法案,審計輪換制在美國從此成為一種強制性的要求。其他國家和地區以及國際組織也紛紛採取有關措施。
我國會計理論界長期以來對審計輪換制並沒有給予太多的關注。在我國連續發生較為嚴重的財務舞弊和審計失敗案件之後,特別是發生在2001年的「銀廣夏」事件成為當年中國股票市場大幅下跌的導火索,並因此導致對其進行審計的「中天勤」被勒令出局,各界都意識到要採取措施改善注冊會計師的執業環境,保證審計質量。我國2002年6月頒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中,已經規定了會計師事務所應定期輪換審計項目負責人和簽字注冊會計師的要求,雖然還沒有對輪換的最低期限做出明確規定。上述行為引起了業界的強烈關注,因為這可能意味著中國證監會准備借鑒美國模式,在中國啟動「審計輪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