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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預算單位新增債券單位使用明細賬

發布時間: 2021-05-01 00:26:49

㈠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哪些地方需要完善

會計作為反映和監督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經濟業務的一種管理活動,按照對社會再生產領域的劃分方式,也可以把會計劃分可以分為兩大分支:一類是企業會計,主要對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生產、流通領域的企業的經營資金活動所進行的反映和監督;另一類就是預算會計,預算會計是以預算管理為中心的宏觀管理信息系統和管理手段,是核算、反映和監督中央與地方預算以及事業單位收支預算執行的會計,主要對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分配領域的預算資金活動所進行的反映和監督。

一、政府預算會計的現狀

(一) 核算內容不完整

會計核算缺乏全面性的最主要表現是,對政府擁有或使用的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沒有進行核算和反映。總預算會計沒有規定核算和反映政府的固定資產;雖然行政、事業單位要求對其擁有的固定資產進行會計核算,但是國家的財政預、決算並不反映政府固定資產方面的信息,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的結果只是提供給統計部門作為參考資料,並且對於固定資產也不計提折舊,因此,從報表上無法反映固定資產凈值情況;現行總預算會計核算制度,只將政府參股反映為當期的財政支出而沒有對國有股權和有價證券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這部分國有資產狀況反映還不全面;目前社會保險基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是按照《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的,獨立於預算會計制度之外,導致社保基金和基本建設資金一直游離於政府會計的監督體系之外。在預算會計報表中只是籠統地反映當年財政對基金的撥款支出,而不能反映社保基金的整體運行狀況,不利於防範財政風險。

(二)、核算結果不準確

1、不能真實的反映會計信息,不利於防範財政風險

在收付實現制下,由於採用的是以款項的收付實現製作為確認當期收人和支出的依據,對當期已發生,但尚未用現金支付的政府債券、社會保障資金缺口、政府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而產生的或有負債的債務。在現行的總預算會計報表中並不直接反映出來,使政府的這部分債務形成「隱性債務」。這擴大了政府真正可以支配的財政資源,也可能造成虛假平衡。使政府的風險意識淡化,對財政的持續發展帶來隱患。

2、不能提供未來的現金流動信息,無法落實政府的經濟管理責任

在收付實現制下,政府的貸款、社會保障資金,政府只按原定的匯率、利率或計算方法予以支付。由於採用收付實現制確認的各種資產、負債的會計信息缺乏可信度,可能會誤導政府官員的決策,對政府累計形成的債務不能做出合理的償還,不能充分估計出各種風險,這樣就會影響到政府受託責任的履行,也不利於政府采購、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等預算管理活動的實施。

3、不利於單位進行成本核算。在收付實現制下,只有款項已經支付,支付的金額才能確認支出,如果單位的成本核算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對於那些支出已經發生,但款項尚未支付的費用的項目,則不能確認為當期的支出,這樣就造成單位成本核算不完善,不利於單位組織成本核算,節約支出。

(三) 現行的會計制度不適應新的會計核算要求

1、難以滿足政府資產多樣化的需求。計劃經濟時期,政府投資只有單一的財政撥款形式,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除了無償撥款之外,政府投資已經擴大到有償貸款、國有股權等多種形式。對此,現行的總預算會計核算只能反映為當期的支出,不能對國有股權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無法真實的反映政府這部分資產的狀況,也難以實現對國有資產所有權和收益權的管理。

2、不能適應國庫集中收付實現制和政府采購業務的核算。國庫集中收付實現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的實施改變了財政資金的流轉程序。單位只見預算指標不見錢。

(四) 預算會計的財務報告制度不完善

1、缺少全面反映政府債權、債務、資產等財務狀況的報告,不利於人們了解政府是否將財政資金利用於預算指定的用途或目的。

2、內容不完整,反映的信息過於簡單,如沒有提供國有資產產權構成及收益權的信息,國有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沒有匯總反映成為總預算會計報表信息,國債未來的還本付息負擔、社會保險基金的未來負債和政府擔保形成的隱性債務等,都不在總預算會計報表中反映。

二、建立會計目標,反映受託責任

所謂政府預算會計目標,是指提供財務信息或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表)的目標或目的。會計目標如何,將影響到會計主體、會計報表體系的設計、提供信息的范圍和質量規范,進而影響到會計要素的定義和分類、確認和計量等會計政策的選擇。轉變預算會計概念,其中非常關鍵的一點就在於轉變會計目標。會計起源於受託責任,這是我們研究會計理論、解決會計問題的出發點之一。離開受託責任談會計,無異於捨本逐末。然而,我國《會計法》和有關會計制度並沒有鮮明地提出預算會計的受託責任。我國應該引進政府受託責任的概念,從會計目標上開始轉變。

三、改革政府預算會計核算基礎與內容的創新

會計基礎是指會計事項的記賬基礎。我國財政總預算會計報表主要有資產負債表、預算執行情況表、財政周轉金收支情況表、預算執行情況說明書及其他附表,可見我國財政總預算會計報表更側重於對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反映。誠然,對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反映對於政府財務報告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但更多、更為重要的信息如與政府職能相關、反映受託責任等也應同時反映,並且政府財務報告體系也應更加合理化。

在傳統的預算會計核算系統中,實物資產的核算還不完善,無形資產則通常沒有反映,這既不利於資產的管理,也不利於全面衡量預算單位的真實財務狀況。在高新技術領域,衡量預算單位的價值也將以無形資產為主,預算會計核算系統創新應以無形資產核算為主。1.無形資產核算范圍的創新。對無形資產核算的准確,直接影響到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相關性和有用性,但無形資產主要面向未來,存在著許多不確定因素,傳統會計模式無法對其准確地加以計量反映。2.折舊方法的創新。傳統預算會計用歷史價值計量沒有運用折舊理論對資產進行必要的折舊,導致預算單位資產反映不準確,也不利於預算單位的資產管理。尤其是知識產品的快速更新導致像電子計算機等技術商品壽命較短,不運用折舊理論則會出現會計反映實質的背離。3.增加人力資源會計。知識經濟時代是以人為本的時代,人力資源作為一個重要的經濟因素,對事業發展建設以及價值的確定都有很大影響。傳統預算會計核算中沒有這一部分內容,在知識經濟時代,對預算單位人力資源的成本、人才價值的確認等內容應受到重視。

四、完善政府財務報告體系的有效措施

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政府財務報告在實現政府公開受託責任的過程中起著主要的作用,政府的執行分支機構理想的年度財務報告中應包括:說明與財務有關的法規和契約的履行情況,包括對政府經營的資助和分派要求;提供己經審計、符合公認會計原則的財務報表。」

1.完善資產負債表,規范財政總預算會計。按照我們前面提出的拓展預算會計的核算內容改進會計科目等建議,把預算外資金、社會保險資金、政府的債權、債務產權等一系列

的反映資產負債的會計核算主體納入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各個預算會計的主體基本上能反映資產負債和財務運行績效的整體情況,可以滿足各方面的需求。今後,資產負債表要按照「資產=負債+基金+結余」的會計等式編制。關於固定資產信息可以利用統計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預算會計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包攬一切。

2、增加表外信息和非財務信息。原來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財務規則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會計單位除了編制會計報表主表、副表外,還應報送會計報表附註和收支情況說明書,並扼要列舉報表附註的內容。在編制會計報表時,應當適當增加會計的報表的表外信息,使會計報表的內容更加完整、詳實。有利於會計報表真實的反映各方面的財務信息。

3、年度報表中增加一些專用的明細表。為了滿足各級政府、財政機關、立法機構、銀行、審計機關等各方面的會計信息的需要,財政總預算會計應增設:債務收支明細表、國有資本金增減明細表、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明細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年報表應增設:收支結餘明細表、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明細表、基本建設投資明細表。增加這些專門的明細表一方面滿足了各個方面的需要,另一方面使財務報告體系更加完整。

五、完善和改進政府預算會計制度,具有現實指導意義

隨著我國預算管理的改革也必然對預算會計信息提出更高的要求,近年來,我國財政管理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改革的力向使財政工作進步規范,進步公開和透明,也有利於財政、財務信息的正確反映,更有利於政府對經濟的決策如推行部門預算編制、政府采購制度等。預算會計不僅要反映和監督預算執行情況,而且也要反映政府財政運行情況和持續運行能力,為適應新的改革需要,完善和改進預算會計制度中不適應的部分採用權責發生制具有現實指導意義。

㈡ 本單位應收賬款明細賬與相關單位應付賬款明細賬之間的核對

帳實核對:是指核對會計帳簿記錄的帳面余額與財產等實有數額是否相符。具體包括: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定期與銀行對帳單相核對;各種財物明細帳帳面余額與財物實存數額相核對;各種應收、應付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務、債權單位或者個人核對等。

㈢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繼續教育考試試題,求答案

一、單選題1.財政存款的支配權屬於( )。A. 國庫 B. 上級財政部門 C. 同級財政部門 D. 下級財政部門2.下列( )屬於基金預算支出。A. 行政事業單位退休經費 B. 社會保障補助支出 C. 政策性補貼支出 D. 地方財政稅費附加支出 3.下列( )不屬於財政會計的負債。 A. 暫存款 B. 借入款 C. 應繳預算款 D. 借入財政周轉金 4.地方預算收入的退庫,應從( )退付。A. 中央國庫款中 B. 地方國庫款中 C. 地方預算固定收入中 D. 地方預算共享收入中 5.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建立的理論依據是( )。A. 資產=負債+經營結余 B.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C. 資金來源-資金運用=資金結存 D. 資產=負債+凈資產 6.事業支出明細表應按( )一張編制。A. 國家預算支出的每「項」 B. 國家預算支出的每「款」 C. 國家預算支出的每「目」 D. 國家預算支出的每「節」 7.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應列作( )「目」級科目。 A. 「基本工資」 B. 「其他工資」 C. 「職工福利費」 D. 「社會保障費」 8.職工福利基金是按照( )的一定比例提取轉入,並用於事業單位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A. 職工工資總額 B. 職工人數 C. 結余 D. 基金 9.行政單位臨時租用外單位的固定資產,因為需要交付押金,所以( )。 A. 應作「固定資產」入賬 B. 只在備查簿中登記 C. 直接列作支出 D. 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 10.變現能力,系指一項資產在不遭受損失或損失很小的前提下,變成( )的能力或速度。A. 銀行存款 B. 現金 C. 應收賬款 D. 存貨 二、多選題11.行政事業單位可以對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進行調整的有( )。A. 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 B. 對原固定資產增加補充設備 C. 盤盈固定資產 D. 按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進行重新估價 12.政府與事業單位會計是反映和監督社會再生產過程中( )資金活動過程和結果的會計體系。 A. 分配領域 B. 社會福利領域 C. 生產領域 D. 精神產品生產領域 13.政府財政會計分為( )。 A. 中央財政會計 B. 地方財政會計 C. 行政主管單位會計 D. 二級行政單位會計 14.財政收入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根據法令和法規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是一級財政的資金來源,包括( )。 A. 一般預算收入 B. 基金預算收 C. 專用基金收入 D. 資金調撥收入 15.下列款項哪些可以作為事業單位的收入入帳( )。 A. 單位收到的捐贈款 B. 單位收到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 C. 單位收到的投資分紅 D. 單位收到某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的資金 16.行政單位的會計報表包括( )。 A. 資產負債表 B. 收入支出總表 C. 往來款項明細表 D. 經費支出明細表 17.計入購入固定資產價值的費用項目有( )。 A.支付的買價 B.稅金 C.運雜費 D.安裝費 18.下列項目中屬於人員經費的是( )。 A. 公務費 B. 業務費 C. 社會保障費 D. 職工福利費 19.總預算會計年終結帳的環節包括( )。 A. 年終轉帳 B. 結清舊帳 C. 記入新帳 D. 年終清理 20.政府財政會計的凈資產是指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包括( )。 A. 預算結余 B. 基金預算結余 C. 專用基金結余 D. 預算周轉金 21.政府與事業單位通常要設置以下明細帳( )。 A. 各種預算撥款明細帳 B. 支出明細帳 C. 往來款項明細帳 D. 固定資產明細帳 22.對已入賬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可進行調整的有 ( )A.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 B.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C.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D.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三、判斷題23.事業單位期末結賬以後,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賬戶余額均為0。( ) 24.事業單位代收的資金均通過「應繳財政專戶款」核算。( ) 25.政總預算會計中,上級收入和補助支出是上級財政所設的核算科目,補助收入和上級支出是下級財政所設的科目。( ) 26.預算會計所採用的核算基礎為收付實現制。( ) 27. 財政性存款是財政部門代表政府所掌握的財政資金,包括國庫存款和其他財政存款。( ) 28.「其他財政存款」是指未設國庫的鄉鎮財政在專業銀行的預算資金存款。( ) 29.事業單位在計提專用基金時,只有職工福利基金是通過「結余分配」來核算。( ) 30.事業單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業務中,「固定基金」與「固定資產」二賬戶的發生額必不相等。( ) 31.事業、行政單位會計和財政總預算會計進行債券投資時,投資成本均通過「有價證券」 賬戶核算。( ) 32. 預算會計三大基本報表是: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 33. 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支出、結余。 ( )

㈣ 最新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36號)規定,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不屬於平銷返利,不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應按營業稅的適用稅目稅率徵收營業稅。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不徵收營業稅。應沖減進項稅金的計算公式調整為: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其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的納稅處理,比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
根據上述稅法規定,公司取得的與銷售數量有關的任何返利,無論是貨幣性資產還是實物資產,都要按照規定沖減當期進項稅金。如果取得的返利是實物資產,應按照發票票面價值或貨物的公允價值(無發票的實物),按照規定的計算公式轉出進項稅金。賬務處理為:借記「其他業務支出(或相關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例如,設購貨方從銷貨方取得的存貨價值為117元,如生產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進項稅金為17元。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為:117÷(1+17%)×17%=17(元)。取得貨物時,借記「庫存商品」100元,「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元;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或相關科目)」117元。沖減進項稅金時,借記「其他業務支出」17元,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7元。
如生產企業未開具發票或開具普通發票,由於該批貨物公允價值為117元,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還是17元。取得貨物時,借記「庫存商品」117元;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或相關科目)」117元。沖減進項稅金時,借記「其他業務支出」17元,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7元。

㈤ 各種債權、債務明細賬賬面余額與有關單位(或個人)核對

正確的.不過這個問題很不好說.

㈥ 某財政部門發生如下經濟業務,為該財政編制有關的會計分錄,有關的收入和支出賬戶需要列出明細分類賬戶:

  1. 借:待處理財政周轉金---B公司500000

    貸:財政周轉金放款–財政周轉金放款—B公司500 000

  2. 借:借出財政周轉金 320 000 貸:其他財政存款320000

  3. 借:其他財政存款--專用基金存款117000

    貸:專用基金收入--糧食風險基金117000

㈦ 財政所經常涉及到的會計科目有哪些,會計憑證怎麼弄,最好有樣本,謝謝

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的通知
財預字[1997]287號
後的附件: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

由於字數限制,我選擇一部分,網路可以搜索到:
會計科目表

序號 編碼 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 101 國庫存款
2 102 其他財政存款
3 104 有價證券
4 105 在途款
5 111 暫付款
6 112 與下級往來
7 121 預撥經費
8 122 基建撥款
9 131 財政周轉金放款
10 132 借出財政周轉金
11 133 待處理財政周轉金
二、負債類
12 211 暫存款
13 212 與上級往來
14 222 借入款
15 223 借入財政周轉金
三、凈資產類
16 301 預算結余
17 305 基金預算結余
18 307 專用基金結余
19 321 預算周轉金
20 322 財政周轉基金
四、收入類
21 401 一般預算收入
22 405 基金預算收入
23 407 專用基金收入
24 411 補助收入
25 412 上解收入
26 414 調入資金
27 425 財政周轉金收入
五、支出類
28 501 一般預算支出
29 505 基金預算支出
30 507 專用基金支出
31 511 補助支出
32 512 上解支出
33 514 調出資金
34 524 財政周轉金支出

第五十六條 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資產類

第101號科目 國庫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級總預算會計在國庫的預算資金(含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存款。

2.本科目借方,記國庫存款增加數;貸方,記國庫存款減少數。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國庫存款的結存數。

3.總預算會計收到預算收入時,根據國庫報來的預算收入日報表入賬。收到上級預算補助時,根據國庫轉來有關結算憑證入賬。辦理庫款支付時,根據支付憑證回單入賬。

4.有外幣收支業務的總預算會計應按外幣的種類設置外幣存款明細賬。發生外幣收支業務時,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外匯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記賬,並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年度終了,應將外幣賬戶余額按照期末國家銀行頒布的人民幣外匯匯價摺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賬戶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後的各種外幣賬戶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溢列入有關支出科目。

本科目可分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存款進行明細核算。

第102號科目 其他財政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級總預算會計未列入「國庫存款」科目反映的各項財政性存款。包括財政周轉金、未設國庫的鄉(鎮)財政在專業銀行的預算資金存款以及部分由財政部指定存入專業銀行的專用基金存款等。

2.本科目借方,記其他財政存款增加數;貸方,記其他財政存款減少數。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其他財政存款的實際結存數,其年終余額結轉下年。

3.總預算會計應根據經辦行報來的收入日報表或銀行收款通知入賬。

總預算會計支付其他財政存款時,應根據有關支付憑證的回單入賬。

4.為便於分類管理,「其他財政存款」總賬科目下應按交存地點和資金性質分設明細賬。

第104號科目 有價證券

1.本科目核算各級政府按國家統一規定用各項財政結余購買有價證券的庫存數。

2.購入有價證券,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科目;到期兌付有價證券時,其兌付本金部分,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利息收入通過有關收入科目核算。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有價證券的實際庫存數。

4.本科目應按有價證券種類和資金性質設置明細賬。

第105號科目 在 途 款

1.本科目核算決算清理期和庫款報解整理期內發生的上下年度收入、支出業務及需要通過本科目過渡處理的資金數。

2.決算清理期內收到屬於上年度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一般預算收入」、「補助收入」、「上解收入」等收入科目;收回屬於上年度撥款或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撥經費」或「一般預算支出」等科目;沖轉在途款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第111號科目 暫 付 款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借給所屬預算單位或其他單位臨時急需的款項。

2.借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科目;收回或轉作預算支出時,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或有關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及時清理結算。年終,原則上應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資金性質及借款單位名稱設置明細賬。

第112號科目 與下級往來

1.本科目核算與下級財政的往來待結算款項。

2.借給下級財政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體制結算中應由下級財政上交的收入數,借記本科目,貸記「上解收入」科目;借款收回、轉作補助支出或體制結算應補助下級財政數時,借記「國庫存款」、「補助支出」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下級財政應歸還本級財政的款項;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本級財政欠下級財政的款項。

4.本科目應及時清理結算。應轉作補助支出的部分,應在當年結清;其他年終未能結清的余額,結轉下年。

5.本科目是往來性質的科目,如發生貸方余額,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以負數反映。

6.本科目應按資金性質和下級財政部門名稱設置明細賬。

第121號科目 預撥經費

1.本科目核算財政部門預撥給行政事業單位、尚未列為預算支出的經費。

2.預撥經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未設國庫的鄉(鎮)總預算會計,貸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下同);轉列支出或收到用款單位交回數時,借記「一般預算支出」、「國庫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未轉列支出或尚待收回的預撥經費數。

4.本科目應按撥款單位設明細賬。

第122號科目 基建撥款

1.本科目核算撥付給經辦基本建設支出的專業銀行或撥付基本建設財務管理部門的基本建設撥款和貸款數。直接撥給建設單位的基本建設資金,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2.撥出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收到基本建設財務管理部門或受委託的專業銀行報來撥付建設單位數及繳回財政數時,借記「一般預算支出」、「國庫存款」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未列報支出數。

4.本科目應按撥款單位設明細賬。

第131號科目 財政周轉金放款

1.本科目核算財政有償資金的撥出、貸付及收回情況。

2.將財政周轉金貸給用款單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收回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總預算會計掌握的財政有償資金放款數。

4.本科目應按撥(放)款的對象及放款期限設分戶明細賬。對於周轉金放款業務較多的地區,可以由總預算會計或周轉金管理機構進行總分類核算,財政業務部門進行明細核算。

第132號科目 借出財政周轉金

1.本科目核算上級財政部門借給下級財政部門周轉金的借出和收回情況。

2.借給下級財政部門周轉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下級財政部門歸還時作相反會計分錄。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借出周轉金尚未收回數。

4.本科目應按借款對象設明細賬。

第133號科目 待處理財政周轉金

1.本科目核算經審核已經成為呆賬,但尚未按規定程序報批核銷的逾期財政周轉金轉入和核銷情況。

2.逾期未還的周轉金經批准轉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周轉金貸款」科目;按規定程序報經核銷時,借記「財政周轉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待核銷的待處理資金數。

4.本科目應按欠款單位名稱設明細賬。

二、負債類

第211號科目 暫 存 款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臨時發生的應付、暫收和收到不明性質的款項。

2.收到暫存款時,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沖轉退還或轉作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或有關收入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結清的暫存款數額。

4.本科目應按資金性質、債權單位或款項來源設明細賬。

第212號科目 與上級往來

1.本科目核算與上級財政的往來待結算款項。

2.從上級財政借入款或體制結算中發生應上交上級財政款項時,借記「國庫存款」或「上解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借款、轉作上級補助收入數或體制結算中應由上級補給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補助收入」等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為本級財政欠上級財政的款項;借方余額,為上級財政欠本級財政的款項。

4.本科目應及時清理結算,年終未能結清的余額,結轉下年。

5.本科目是往來性質的科目,如發生借方余額,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以負數反映。

有基金預算往來的地區,可按資金性質分設明細賬。

第222號科目 借 入 款

1.本科目核算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國家法律、國務院規定向社會以發行債券等方式舉借的債務。上下級財政之間臨時性借墊款,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2.發行債券或舉借債務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到期償還本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償還的債務。

4.本科目應按債券種類或債權人設明細賬。

第223號科目 借入財政周轉金

1.本科目核算地方財政部門向上級財政部門借入有償使用的財政周轉金。

2.借入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還款時,作相反會計分錄。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歸還的借入財政周轉金數。

三、凈資產類

第301號科目 預算結余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預算收支的年終執行結果。

2.年終轉賬時,財政部門應將「一般預算收入」、「補助收入----一般預算補助」、「上解收入」、「調入資金」等科目貸方余額轉入本科目貸方;將「預算支出」、「補助支出----一般預算補助」、「上解支出」等科目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方。

根據本年預算結余增設周轉金時,按增設數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周轉金」。

3.本科目年終貸方余額,反映本年的預算滾存結余(含有價證券),轉入下年度。

第305號科目 基金預算結余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年終執行結果。

2.年終轉賬時,應將「基金預算收入」、「補助收入----基金預算補助」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貸方;將「基金預算支出」、「補助支出----基金預算補助」、「調出資金」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借方。

3.本科目年終貸方余額,反映本年基金預算滾存結余,轉入下年度。

本科目應根據基金預算科目所列的基金項目逐一反映各項基金的結余。

第307號科目 專用基金結余

1.本科目用於核算總預算會計管理的專用基金收支的年終執行結果。

2.年終轉賬時,將「專用基金收入」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專用基金收入」,貸記本科目;將「專用基金支出」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數,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支出」科目。

3.本科目年終貸方余額,反映本年專用基金的滾存結余,轉入下年度。

第321號科目 預算周轉金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設置的用於平衡季節性預算收支差額周轉使用的資金。預算周轉金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要求設置,並不得隨意減少。

2.設置和補充預算周轉金時,借記「預算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一般無發生額。

第322號科目 財政周轉基金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設置的有償使用資金。

2.用預算資金增補有償使用周轉基金時,借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同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回財政周轉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用財政周轉金收入補充財政周轉基金時,借記「財政周轉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財政部門財政周轉基金總額,年終余額結轉下年。

4.本科目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相應的明細賬。

四、收入類

第401號科目 一般預算收入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組織的納入預算的各項收入。

2.根據國庫報來的預算收入日報表所列當日預算收入數,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當日收入數為負數時,以紅字記入(採用計算機記賬的,用負數反映)。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轉入「預算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結余」科目。

3.未設國庫的鄉(鎮)總預算會計根據徵收機關(如稅務所)報來的預算收入日報表登記預算收入輔助賬,待收到縣財政返回收入時,再做收入的賬務處理。

4.本科目平時貸方余額,反映預算收入累計數。

5.本科目應根據《國家預算收支科目》中的「一般預算收入科目」(不含一般預算調撥收入類)設置相應明細賬。

第405號科目 基金預算收入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2.取得基金預算收入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對於財政部明文規定在指定銀行存儲的基金,應按規定辦理轉存手續。基金預算收入在銀行的存款利息收入,作為基金預算收入處理。

年終轉賬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轉入「基金預算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基金預算結余」科目。

3.本科目平時貸方余額,反映當年基金預算收入累計數。

4.本科目應按「基金預算收入科目」(不含基金預算調撥收入類)規定設置明細賬。

第407號科目 專用基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財政部門按規定設置或取得的專用基金收入。

2.從上級財政部門或通過本級預算支出安排取得專用基金收入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專用基金收入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年終轉賬時,將本科目余額全部轉入「專用基金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結余」科目。

本科目年終無余額。

第411號科目 補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上級財政部門撥來的補助款。包括:

(1)稅收返還收入;

(2)按財政體制規定由上級財政補助的款項;

(3)上級財政對本級的專項補助和臨時性補助。

2.收到上級撥入的補助款,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從「與上級往來」科目轉入本科目時,借記「與上級往來」科目,貸記本科目;退還上級補助,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有關科目。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應轉入「預算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結余」科目。

3.本科目平時貸方余額,反映上級補助收入累計數。

4.上級財政的「補助支出」應與所屬下級財政的「補助收入」的數額相等。

5.有基金預算補助收入的地區,應將基金預算補助通過明細科目核算。

第412號科目 上解收入

1.本科目核算下級財政上繳的預算上解款。包括:

(1)按體制規定由國庫在下級預算收入中直接劃解給本級財政的款項;

(2)按體制結算後由下級財政補繳給本級財政的款項和各種專項上解款項。

2.收到下級上解款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入退還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應全數轉入「預算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結余」科目。

3.本科目平時貸方余額,反映下級上解收入累計數。

4.本級財政的「上解收入」應與所屬下級財政的「上解支出」的數額相等。

5.本科目應按上解地區設明細賬。

第414號科目 調入資金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因平衡一般預算收支從預算外資金結余以及其他渠道調入的資金。

2.調入資金,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預算結余」科目,借記「調入資金」,貸記「預算結余」科目。

第425號科目 財政周轉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財政周轉金利息及佔用費的收入情況。

2.本科目應設置「利息收入」和「佔用費收入」二個明細科目。取得利息收入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利息);取得佔用費收入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佔用費)。

3.年終結賬時,應將「財政周轉金支出」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周轉金支出」科目。本科目余額為當年財政周轉金收支結余數,應全數轉入「財政周轉基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周轉基金」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五、支出類

第501號科目 一般預算支出

1.本科目核算各級總預算會計辦理的應由預算資金支付的各項支出。

2.總預算會計辦理預算直接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有關科目;將預撥行政事業單位經費轉列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撥經費」科目;辦理基本建設支出時,實行限額管理的,根據建設銀行報來的銀行支出數借記本科目,不實行限額管理的,根據撥付用款單位數,借記本科目。支出收回或沖銷轉賬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應全數轉入「預算結余」科目,借記「預算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預算支出累計數。

4.本科目應根據《國家預算收支科目》中的「一般預算支出科目」(不含一般預算調撥支出類)分「款」、「項」設明細賬。

第505號科目 基金預算支出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用基金預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2.發生基金預算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等有關科目;支出收回或沖銷轉賬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應全數轉入「基金預算結余」科目沖銷,借記「基金預算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基金預算支出累計數。

4.本科目根據「基金預算支出科目」(不含基金預算調撥支出類)設置明細賬。

第507號科目 專用基金支出

1.本科目用於核算各級財政部門用專用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2.發生專用基金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對於根據國家規定將基金存在指定銀行的,應為「其他財政存款」,下同)科目。支出收回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年終轉賬時,將本科目余額全部轉入「專用基金結余」科目,借記「專用基金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專用基金支出累計數。

第511號科目 補助支出

1.本科目核算本級財政對下級財政的補助支出。包括:

(1)稅收返還支出;

(2)按原財政體制結算應補助給下級財政的款項;

(3)專項補助或臨時性補助。

2.發生補助支出或從「與下級往來」科目轉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與下級往來」科目;支出退轉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應轉入「預算結余」科目沖銷,借記「預算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補助支出累計數。

4.本科目應按補助地區設明細賬。

5.用基金預算資金補助下級財政的地區,應分設基金預算補助明細賬。

第512號科目 上解支出

1.本科目核算解繳上級財政的款項。包括:

(1)按體制由國庫在本級預算收入中直接劃解給上級財政的款項;

(2)按體制結算補解給上級財政款項和各種專項上解款項。

2.發生上解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有關科目;支出退轉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預算結余」科目,借記「預算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上解支出累計數。

4.本科目一般可不設明細賬。

第514號科目 調出資金

1.本科目用於核算各級財政部門從基金預算的地方財政稅費附加收入結余中調出,用於平衡預算收支的資金。

2.調出基金預算結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調入資金」科目。凡是一般預算與基金預算分設存款賬戶的地區,應同時調整國庫存款的明細賬。

3.年終轉賬時,應將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基金預算結余」科目,借記「基金預算結余」,貸記本科目。

第524號科目 財政周轉金支出

1.本科目核算借入上級財政周轉金支付的佔用費及周轉金管理使用過程中按規定開支的相關費用支出情況。

2.本科目應設置「佔用費支出」、「業務費支出」等二個明細科目。

「佔用費支出」核算因借入上級財政周轉金而支付的資金佔用費;

「業務費支出」核算委託銀行放款支付的手續費以及經財政部門確定的有關費用支出。

3.支付佔用費時,借記本科目(佔用費支出),貸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支付手續費時,借記本科目(手續費支出),貸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

4.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為已支付的周轉金佔用費及手續費。

5.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財政周轉金收入」科目沖銷,借記「財政周轉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結賬後本科目無余額。

㈧ 幫幫忙啊:財政局預算科的會計憑證有哪些日常會計處理業務有哪些謝謝大家了

樓主的問題不詳細
但可參照:

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的通知
財預字[1997]287號
後的附件: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

由於字數限制,我選擇一部分,網路可以搜索到:
會計科目表

序號 編碼 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 101 國庫存款
2 102 其他財政存款
3 104 有價證券
4 105 在途款
5 111 暫付款
6 112 與下級往來
7 121 預撥經費
8 122 基建撥款
9 131 財政周轉金放款
10 132 借出財政周轉金
11 133 待處理財政周轉金
二、負債類
12 211 暫存款
13 212 與上級往來
14 222 借入款
15 223 借入財政周轉金
三、凈資產類
16 301 預算結余
17 305 基金預算結余
18 307 專用基金結余
19 321 預算周轉金
20 322 財政周轉基金
四、收入類
21 401 一般預算收入
22 405 基金預算收入
23 407 專用基金收入
24 411 補助收入
25 412 上解收入
26 414 調入資金
27 425 財政周轉金收入
五、支出類
28 501 一般預算支出
29 505 基金預算支出
30 507 專用基金支出
31 511 補助支出
32 512 上解支出
33 514 調出資金
34 524 財政周轉金支出

第五十六條 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資產類

第101號科目 國庫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級總預算會計在國庫的預算資金(含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存款。

2.本科目借方,記國庫存款增加數;貸方,記國庫存款減少數。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國庫存款的結存數。

3.總預算會計收到預算收入時,根據國庫報來的預算收入日報表入賬。收到上級預算補助時,根據國庫轉來有關結算憑證入賬。辦理庫款支付時,根據支付憑證回單入賬。

4.有外幣收支業務的總預算會計應按外幣的種類設置外幣存款明細賬。發生外幣收支業務時,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外匯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記賬,並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年度終了,應將外幣賬戶余額按照期末國家銀行頒布的人民幣外匯匯價摺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賬戶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後的各種外幣賬戶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溢列入有關支出科目。

本科目可分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存款進行明細核算。

第102號科目 其他財政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級總預算會計未列入「國庫存款」科目反映的各項財政性存款。包括財政周轉金、未設國庫的鄉(鎮)財政在專業銀行的預算資金存款以及部分由財政部指定存入專業銀行的專用基金存款等。

2.本科目借方,記其他財政存款增加數;貸方,記其他財政存款減少數。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其他財政存款的實際結存數,其年終余額結轉下年。

3.總預算會計應根據經辦行報來的收入日報表或銀行收款通知入賬。

總預算會計支付其他財政存款時,應根據有關支付憑證的回單入賬。

4.為便於分類管理,「其他財政存款」總賬科目下應按交存地點和資金性質分設明細賬。

第104號科目 有價證券

1.本科目核算各級政府按國家統一規定用各項財政結余購買有價證券的庫存數。

2.購入有價證券,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科目;到期兌付有價證券時,其兌付本金部分,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利息收入通過有關收入科目核算。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有價證券的實際庫存數。

4.本科目應按有價證券種類和資金性質設置明細賬。

第105號科目 在 途 款

1.本科目核算決算清理期和庫款報解整理期內發生的上下年度收入、支出業務及需要通過本科目過渡處理的資金數。

2.決算清理期內收到屬於上年度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一般預算收入」、「補助收入」、「上解收入」等收入科目;收回屬於上年度撥款或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撥經費」或「一般預算支出」等科目;沖轉在途款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第111號科目 暫 付 款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借給所屬預算單位或其他單位臨時急需的款項。

2.借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科目;收回或轉作預算支出時,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或有關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及時清理結算。年終,原則上應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資金性質及借款單位名稱設置明細賬。

第112號科目 與下級往來

1.本科目核算與下級財政的往來待結算款項。

2.借給下級財政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體制結算中應由下級財政上交的收入數,借記本科目,貸記「上解收入」科目;借款收回、轉作補助支出或體制結算應補助下級財政數時,借記「國庫存款」、「補助支出」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下級財政應歸還本級財政的款項;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本級財政欠下級財政的款項。

4.本科目應及時清理結算。應轉作補助支出的部分,應在當年結清;其他年終未能結清的余額,結轉下年。

5.本科目是往來性質的科目,如發生貸方余額,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以負數反映。

6.本科目應按資金性質和下級財政部門名稱設置明細賬。

第121號科目 預撥經費

1.本科目核算財政部門預撥給行政事業單位、尚未列為預算支出的經費。

2.預撥經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未設國庫的鄉(鎮)總預算會計,貸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下同);轉列支出或收到用款單位交回數時,借記「一般預算支出」、「國庫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未轉列支出或尚待收回的預撥經費數。

4.本科目應按撥款單位設明細賬。

第122號科目 基建撥款

1.本科目核算撥付給經辦基本建設支出的專業銀行或撥付基本建設財務管理部門的基本建設撥款和貸款數。直接撥給建設單位的基本建設資金,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2.撥出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收到基本建設財務管理部門或受委託的專業銀行報來撥付建設單位數及繳回財政數時,借記「一般預算支出」、「國庫存款」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未列報支出數。

4.本科目應按撥款單位設明細賬。

第131號科目 財政周轉金放款

1.本科目核算財政有償資金的撥出、貸付及收回情況。

2.將財政周轉金貸給用款單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收回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總預算會計掌握的財政有償資金放款數。

4.本科目應按撥(放)款的對象及放款期限設分戶明細賬。對於周轉金放款業務較多的地區,可以由總預算會計或周轉金管理機構進行總分類核算,財政業務部門進行明細核算。

第132號科目 借出財政周轉金

1.本科目核算上級財政部門借給下級財政部門周轉金的借出和收回情況。

2.借給下級財政部門周轉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下級財政部門歸還時作相反會計分錄。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借出周轉金尚未收回數。

4.本科目應按借款對象設明細賬。

第133號科目 待處理財政周轉金

1.本科目核算經審核已經成為呆賬,但尚未按規定程序報批核銷的逾期財政周轉金轉入和核銷情況。

2.逾期未還的周轉金經批准轉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周轉金貸款」科目;按規定程序報經核銷時,借記「財政周轉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待核銷的待處理資金數。

4.本科目應按欠款單位名稱設明細賬。

二、負債類

第211號科目 暫 存 款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臨時發生的應付、暫收和收到不明性質的款項。

2.收到暫存款時,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沖轉退還或轉作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或有關收入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結清的暫存款數額。

4.本科目應按資金性質、債權單位或款項來源設明細賬。

第212號科目 與上級往來

1.本科目核算與上級財政的往來待結算款項。

2.從上級財政借入款或體制結算中發生應上交上級財政款項時,借記「國庫存款」或「上解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借款、轉作上級補助收入數或體制結算中應由上級補給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補助收入」等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為本級財政欠上級財政的款項;借方余額,為上級財政欠本級財政的款項。

4.本科目應及時清理結算,年終未能結清的余額,結轉下年。

5.本科目是往來性質的科目,如發生借方余額,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以負數反映。

有基金預算往來的地區,可按資金性質分設明細賬。

第222號科目 借 入 款

1.本科目核算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國家法律、國務院規定向社會以發行債券等方式舉借的債務。上下級財政之間臨時性借墊款,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2.發行債券或舉借債務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到期償還本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償還的債務。

4.本科目應按債券種類或債權人設明細賬。

第223號科目 借入財政周轉金

1.本科目核算地方財政部門向上級財政部門借入有償使用的財政周轉金。

2.借入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還款時,作相反會計分錄。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歸還的借入財政周轉金數。

三、凈資產類

第301號科目 預算結余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預算收支的年終執行結果。

2.年終轉賬時,財政部門應將「一般預算收入」、「補助收入----一般預算補助」、「上解收入」、「調入資金」等科目貸方余額轉入本科目貸方;將「預算支出」、「補助支出----一般預算補助」、「上解支出」等科目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方。

根據本年預算結余增設周轉金時,按增設數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周轉金」。

3.本科目年終貸方余額,反映本年的預算滾存結余(含有價證券),轉入下年度。

第305號科目 基金預算結余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年終執行結果。

2.年終轉賬時,應將「基金預算收入」、「補助收入----基金預算補助」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貸方;將「基金預算支出」、「補助支出----基金預算補助」、「調出資金」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借方。

3.本科目年終貸方余額,反映本年基金預算滾存結余,轉入下年度。

本科目應根據基金預算科目所列的基金項目逐一反映各項基金的結余。

第307號科目 專用基金結余

1.本科目用於核算總預算會計管理的專用基金收支的年終執行結果。

2.年終轉賬時,將「專用基金收入」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專用基金收入」,貸記本科目;將「專用基金支出」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數,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支出」科目。

3.本科目年終貸方余額,反映本年專用基金的滾存結余,轉入下年度。

第321號科目 預算周轉金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設置的用於平衡季節性預算收支差額周轉使用的資金。預算周轉金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要求設置,並不得隨意減少。

2.設置和補充預算周轉金時,借記「預算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一般無發生額。

第322號科目 財政周轉基金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設置的有償使用資金。

2.用預算資金增補有償使用周轉基金時,借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同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回財政周轉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用財政周轉金收入補充財政周轉基金時,借記「財政周轉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財政部門財政周轉基金總額,年終余額結轉下年。

4.本科目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相應的明細賬。

四、收入類

第401號科目 一般預算收入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組織的納入預算的各項收入。

2.根據國庫報來的預算收入日報表所列當日預算收入數,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當日收入數為負數時,以紅字記入(採用計算機記賬的,用負數反映)。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轉入「預算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結余」科目。

3.未設國庫的鄉(鎮)總預算會計根據徵收機關(如稅務所)報來的預算收入日報表登記預算收入輔助賬,待收到縣財政返回收入時,再做收入的賬務處理。

4.本科目平時貸方余額,反映預算收入累計數。

5.本科目應根據《國家預算收支科目》中的「一般預算收入科目」(不含一般預算調撥收入類)設置相應明細賬。

第405號科目 基金預算收入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2.取得基金預算收入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對於財政部明文規定在指定銀行存儲的基金,應按規定辦理轉存手續。基金預算收入在銀行的存款利息收入,作為基金預算收入處理。

年終轉賬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轉入「基金預算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基金預算結余」科目。

3.本科目平時貸方余額,反映當年基金預算收入累計數。

4.本科目應按「基金預算收入科目」(不含基金預算調撥收入類)規定設置明細賬。

第407號科目 專用基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財政部門按規定設置或取得的專用基金收入。

2.從上級財政部門或通過本級預算支出安排取得專用基金收入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專用基金收入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年終轉賬時,將本科目余額全部轉入「專用基金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結余」科目。

本科目年終無余額。

第411號科目 補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上級財政部門撥來的補助款。包括:

(1)稅收返還收入;

(2)按財政體制規定由上級財政補助的款項;

(3)上級財政對本級的專項補助和臨時性補助。

2.收到上級撥入的補助款,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從「與上級往來」科目轉入本科目時,借記「與上級往來」科目,貸記本科目;退還上級補助,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有關科目。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應轉入「預算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結余」科目。

3.本科目平時貸方余額,反映上級補助收入累計數。

4.上級財政的「補助支出」應與所屬下級財政的「補助收入」的數額相等。

5.有基金預算補助收入的地區,應將基金預算補助通過明細科目核算。

第412號科目 上解收入

1.本科目核算下級財政上繳的預算上解款。包括:

(1)按體制規定由國庫在下級預算收入中直接劃解給本級財政的款項;

(2)按體制結算後由下級財政補繳給本級財政的款項和各種專項上解款項。

2.收到下級上解款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入退還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應全數轉入「預算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結余」科目。

3.本科目平時貸方余額,反映下級上解收入累計數。

4.本級財政的「上解收入」應與所屬下級財政的「上解支出」的數額相等。

5.本科目應按上解地區設明細賬。

第414號科目 調入資金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因平衡一般預算收支從預算外資金結余以及其他渠道調入的資金。

2.調入資金,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預算結余」科目,借記「調入資金」,貸記「預算結余」科目。

第425號科目 財政周轉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財政周轉金利息及佔用費的收入情況。

2.本科目應設置「利息收入」和「佔用費收入」二個明細科目。取得利息收入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利息);取得佔用費收入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佔用費)。

3.年終結賬時,應將「財政周轉金支出」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周轉金支出」科目。本科目余額為當年財政周轉金收支結余數,應全數轉入「財政周轉基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周轉基金」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五、支出類

第501號科目 一般預算支出

1.本科目核算各級總預算會計辦理的應由預算資金支付的各項支出。

2.總預算會計辦理預算直接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有關科目;將預撥行政事業單位經費轉列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撥經費」科目;辦理基本建設支出時,實行限額管理的,根據建設銀行報來的銀行支出數借記本科目,不實行限額管理的,根據撥付用款單位數,借記本科目。支出收回或沖銷轉賬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應全數轉入「預算結余」科目,借記「預算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預算支出累計數。

4.本科目應根據《國家預算收支科目》中的「一般預算支出科目」(不含一般預算調撥支出類)分「款」、「項」設明細賬。

第505號科目 基金預算支出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用基金預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2.發生基金預算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等有關科目;支出收回或沖銷轉賬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應全數轉入「基金預算結余」科目沖銷,借記「基金預算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基金預算支出累計數。

4.本科目根據「基金預算支出科目」(不含基金預算調撥支出類)設置明細賬。

第507號科目 專用基金支出

1.本科目用於核算各級財政部門用專用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2.發生專用基金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對於根據國家規定將基金存在指定銀行的,應為「其他財政存款」,下同)科目。支出收回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年終轉賬時,將本科目余額全部轉入「專用基金結余」科目,借記「專用基金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專用基金支出累計數。

第511號科目 補助支出

1.本科目核算本級財政對下級財政的補助支出。包括:

(1)稅收返還支出;

(2)按原財政體制結算應補助給下級財政的款項;

(3)專項補助或臨時性補助。

2.發生補助支出或從「與下級往來」科目轉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與下級往來」科目;支出退轉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應轉入「預算結余」科目沖銷,借記「預算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補助支出累計數。

4.本科目應按補助地區設明細賬。

5.用基金預算資金補助下級財政的地區,應分設基金預算補助明細賬。

第512號科目 上解支出

1.本科目核算解繳上級財政的款項。包括:

(1)按體制由國庫在本級預算收入中直接劃解給上級財政的款項;

(2)按體制結算補解給上級財政款項和各種專項上解款項。

2.發生上解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有關科目;支出退轉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預算結余」科目,借記「預算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上解支出累計數。

4.本科目一般可不設明細賬。

第514號科目 調出資金

1.本科目用於核算各級財政部門從基金預算的地方財政稅費附加收入結余中調出,用於平衡預算收支的資金。

2.調出基金預算結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調入資金」科目。凡是一般預算與基金預算分設存款賬戶的地區,應同時調整國庫存款的明細賬。

3.年終轉賬時,應將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基金預算結余」科目,借記「基金預算結余」,貸記本科目。

第524號科目 財政周轉金支出

1.本科目核算借入上級財政周轉金支付的佔用費及周轉金管理使用過程中按規定開支的相關費用支出情況。

2.本科目應設置「佔用費支出」、「業務費支出」等二個明細科目。

「佔用費支出」核算因借入上級財政周轉金而支付的資金佔用費;

「業務費支出」核算委託銀行放款支付的手續費以及經財政部門確定的有關費用支出。

3.支付佔用費時,借記本科目(佔用費支出),貸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支付手續費時,借記本科目(手續費支出),貸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

4.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為已支付的周轉金佔用費及手續費。

5.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財政周轉金收入」科目沖銷,借記「財政周轉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結賬後本科目無余額。

㈨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繼續教育考試試題

一、單選題1.財政存款的支配權屬於( )。A. 國庫 B. 上級財政部門 C. 同級財政部門 D. 下級財政部門2.下列( )屬於基金預算支出。A. 行政事業單位退休經費 B. 社會保障補助支出 C. 政策性補貼支出 D. 地方財政稅費附加支出 3.下列( )不屬於財政會計的負債。 A. 暫存款 B. 借入款 C. 應繳預算款 D. 借入財政周轉金 4.地方預算收入的退庫,應從( )退付。A. 中央國庫款中 B. 地方國庫款中 C. 地方預算固定收入中 D. 地方預算共享收入中 5.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建立的理論依據是( )。A. 資產=負債+經營結余 B.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C. 資金來源-資金運用=資金結存 D. 資產=負債+凈資產 6.事業支出明細表應按( )一張編制。A. 國家預算支出的每「項」 B. 國家預算支出的每「款」 C. 國家預算支出的每「目」 D. 國家預算支出的每「節」 7.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應列作( )「目」級科目。 A. 「基本工資」 B. 「其他工資」 C. 「職工福利費」 D. 「社會保障費」 8.職工福利基金是按照( )的一定比例提取轉入,並用於事業單位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A. 職工工資總額 B. 職工人數 C. 結余 D. 基金 9.行政單位臨時租用外單位的固定資產,因為需要交付押金,所以( )。 A. 應作「固定資產」入賬 B. 只在備查簿中登記 C. 直接列作支出 D. 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 10.變現能力,系指一項資產在不遭受損失或損失很小的前提下,變成( )的能力或速度。A. 銀行存款 B. 現金 C. 應收賬款 D. 存貨 二、多選題11.行政事業單位可以對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進行調整的有( )。A. 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 B. 對原固定資產增加補充設備 C. 盤盈固定資產 D. 按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進行重新估價 12.政府與事業單位會計是反映和監督社會再生產過程中( )資金活動過程和結果的會計體系。 A. 分配領域 B. 社會福利領域 C. 生產領域 D. 精神產品生產領域 13.政府財政會計分為( )。 A. 中央財政會計 B. 地方財政會計 C. 行政主管單位會計 D. 二級行政單位會計 14.財政收入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根據法令和法規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是一級財政的資金來源,包括( )。 A. 一般預算收入 B. 基金預算收 C. 專用基金收入 D. 資金調撥收入 15.下列款項哪些可以作為事業單位的收入入帳( )。 A. 單位收到的捐贈款 B. 單位收到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 C. 單位收到的投資分紅 D. 單位收到某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的資金 16.行政單位的會計報表包括( )。 A. 資產負債表 B. 收入支出總表 C. 往來款項明細表 D. 經費支出明細表 17.計入購入固定資產價值的費用項目有( )。 A.支付的買價 B.稅金 C.運雜費 D.安裝費 18.下列項目中屬於人員經費的是( )。 A. 公務費 B. 業務費 C. 社會保障費 D. 職工福利費 19.總預算會計年終結帳的環節包括( )。 A. 年終轉帳 B. 結清舊帳 C. 記入新帳 D. 年終清理 20.政府財政會計的凈資產是指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包括( )。 A. 預算結余 B. 基金預算結余 C. 專用基金結余 D. 預算周轉金 21.政府與事業單位通常要設置以下明細帳( )。 A. 各種預算撥款明細帳 B. 支出明細帳 C. 往來款項明細帳 D. 固定資產明細帳 22.對已入賬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可進行調整的有 ( )A.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 B.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C.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D.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三、判斷題23.事業單位期末結賬以後,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賬戶余額均為0。( ) 24.事業單位代收的資金均通過「應繳財政專戶款」核算。( ) 25.政總預算會計中,上級收入和補助支出是上級財政所設的核算科目,補助收入和上級支出是下級財政所設的科目。( ) 26.預算會計所採用的核算基礎為收付實現制。( ) 27. 財政性存款是財政部門代表政府所掌握的財政資金,包括國庫存款和其他財政存款。( ) 28.「其他財政存款」是指未設國庫的鄉鎮財政在專業銀行的預算資金存款。( ) 29.事業單位在計提專用基金時,只有職工福利基金是通過「結余分配」來核算。( ) 30.事業單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業務中,「固定基金」與「固定資產」二賬戶的發生額必不相等。( ) 31.事業、行政單位會計和財政總預算會計進行債券投資時,投資成本均通過「有價證券」 賬戶核算。( ) 32. 預算會計三大基本報表是: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 33. 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支出、結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