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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私募債券違約後

發布時間: 2021-04-29 05:10:12

㈠ 華晨汽車集團被申請破產重整,你是怎麼看的呢

華晨汽車的主要盈利來源於華晨寶馬,對華晨集團的自主品牌未能夠很好地將其營銷,導致自主品牌盈利十分薄弱。自2017年起,華晨集團債券則開始下跌,於2020年10月,華晨集團未有能力支付十億債劵,形成了違約。2020年上半年,華晨汽車中國的凈利潤就超出了四十億,但主要是華晨寶馬做出了大部分貢獻,集團的自主品牌售出並不多、反而是華晨寶馬銷售額驚人。華晨汽車過於依賴華晨寶馬,集團的自主品牌未能很好的營銷售賣,導致將要剝離華晨寶馬對華晨集團造成很大的壓力,資金也受到很大的困擾。華晨汽車在2020年7月時,債券就已經開始呈現下跌趨勢。

取得成功的開始、明確的總體目標、恰當的發展戰略、堅定的信心、幸福的市場前景,它是華晨汽車全新的面貌。華晨人將爭取用5到十年的時間,根據堅持不懈獨立開發設計,根據普遍的全世界協作,變成具備競爭力的智能化汽車工業集團公司。該公司在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協同公布的二零零六年度中國公司500強排行中名列第一百四十三,二零零七年度中國公司500強排行中名列第一百一十八。

㈡ 購買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存在哪些風險

【私募基金風險】
私募基金風險具有普遍性,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風險較大,收益也較為豐厚。
1、法律和政策風險
對於國內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問題是缺乏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使其處於法律和政策的邊緣地帶。由於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認,其經營活動一直游離於法律和政策監管之外,一旦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基金管理者還是投資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因而面臨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風險,並且基金規模越大,這種法律和政策風險就越高。
2、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的組織結構是一種典型的「委託代理機制」,有限合夥人將資金交給一般合夥人負責經營,只對資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規定,通常並不幹預基金經理的具體運營。而私募基金經理的收益除了固定的管理費之外,還有業績提成費用。如果基金經理濫用自己的職權去追求更多的個人利益,就會使基金持有人的資產承受更大的風險。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較為優越的激勵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風險仍然存在。
3、操作風險
私募基金的投資策略具有隱蔽性,國際上一般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沒有嚴格的限制,這就會造成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不利於對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沒有外在約束機制的情況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機本性,可能會讓它們為了獲取巨額的利潤,與上市公司串謀,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違法行為。這些操作風險都會給投資人和市場帶來很大的危害。
4、流動性風險
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長的鎖定期,在這期間資金不準撤出,以此來保證基金運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對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不造成影響。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風險不能隨時轉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滿才能變現,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閉期內,會因為資金難以變現而發生債務危機甚至破產。

【公募基金風險】
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相比,風險較低,但是風險依舊存在,且不同的公募基金類型所面臨的風險也不一樣。下面就以公募基金的不同類型來判定風險。
公募基金的風險等級如下:
① 低風險(1級):貨幣市場基金;
② 中等偏低風險 (2級):債券型基金+債券型QDII基金;
③ 中風險 (3級):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QDII基金+混合型QDII基金;
④ 中等偏高風險(4級):商品類基金、商品類QDII基金等流動性相對好的另類投資基金;
⑤ 高風險 (5級):定增類基金2、非上市股權投資基金3等流動性相對差的另類投資基金。
不同的公募基金類型面臨不同的風險:
1、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為主要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持有的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至少80%以上,與投資者直接投資於股票市場相比,股票基金具有組合投資、分散風險、追求長期資本增值的特點, 比較適合沒有股票投資經驗,但願意分享股票收益的長期投資者,和追求高收益的積極型投資者。
2、混合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是指投資於股票、債券以及貨幣市場工具的基金。另外,根據股票、債券投資比例以及投資策略的不同,混合型基金又分為偏股型基金、偏債型基金、配置型基金等多種類型。混合型基 金既然是屬於股票型基金、貨幣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的綜合體,這也就決定了其風險和收益介於三者之間,即風險及收益低於股票型基金,高於債券型和貨幣型基金,是一種風險及收益比較適中的 理財產品。
3、債券型基金
債券型基金是指債券資產投資占基金資產80%以上的基金。因此,債券型基金的波動性通常要小於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可以說它是一種風險與收益水平適中的投資理財工具,適合風險偏好適中、 追求資產穩健增值以及有優化投資組合、降低整體風險願望的投資者。
4、貨幣市場基金
以余額寶為代表的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於流動性較好的現金和銀行存款,貨幣基金收益率一般要高於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適合於厭惡風險、對資產安全性和流動性要求較高的投資者進行短期投資 。因為具備申贖便捷、到賬時間短、交易費用低廉的特點,貨幣市場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活期存款。
公募基金的特點是:四權分立,信息透明,風險分擔,因此造就了公募基金較為穩定的收益狀態。雖然共募基金一直存在流動性風險高,投資品種受局限,基金產品缺乏創意等問題,但是風險基本穩定。

㈢ 光大銀行頤享陽光養老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資金主要投資方向是什麼

光大銀行頤享陽光養老理財產品投資范圍為境內外市場具有良好收益性與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債券類產品、准債券類產品、公募基金、券商集合計劃、陽光私募、專戶產品、利率衍生品、信用衍生品和QDII類產品等。
本產品以境內固定收益類產品為核心,以境內權益類產品、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境外權益類產品等為衛星,採取護本策略,力求努力控制下行風險和組合波動性,通過在不同市場周期對於不同大類資產和投資風格組合產品之間的組合配置,實現產品資產在中長期內的保值增值。具體如下:境內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債券類產品、准債券類產品等固定收益類資產投資比例為產品資產凈值的50%-100%;境內公募基金、券商集合計劃、陽光私募、專戶產品等非固定收益類資產和QDII類組合產品投資比例為產品資產凈值的0-30%。
本產品不直接投資於股票二級市場,也不直接投資於新股。本產品進行正回購交易的未到期余額不超過產品資產凈值的40%。
1.貨幣市場工具:包括債券回購、拆借、貨幣市場基金等。本產品可通過債券正回購融入資金進行流動性管理。
2.債券類產品:包括境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等品種、以及中國銀監會允許理財產品投資的其他債券市場金融工具。本產品投資境內債券的公開市場債項評級不得低於AA。
3.准債券類產品:指通過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投資於具有固定收益回報特徵的債權。
4.衍生產品:包括利率互換等利率衍生品和信用違約互換等信用衍生品。本產品投資衍生產品的目的僅限於套期保值目的,其中信用違約互換僅可作為信用保護買入方。
5.QDII類組合產品:包括國內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QDII類公募基金或專戶產品,海外著名資產管理機構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專戶產品等。投資范圍包括政府債券、通脹掛鉤債券、公司債券、股票、黃金ETF、石油ETF等。

㈣ 私募債券違約,投資者錢能要回嗎

只能說有可能,看債務重組情況,還有制約機制,擔保機制,私募主要靠談的

㈤ 定向股權和私募債券募集的定義!!!

定向股權眾籌一場顛覆性的革命

眾籌是個外來品,翻譯自國外crowdfunding一詞,即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眾籌是一種採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它由發起人、跟投人、平台構成,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小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

眾籌具有低門檻、多樣性、依靠大眾力量、注重創意的特徵,是指一種向群眾募資,以支持發起的個人或組織的行為。曾有研究報告指出了全球總募集資金的90%都集中在歐美市場,世界銀行報告更預測2025年總金額將突破960億美元,亞洲將佔比將大幅成長。目前在全世界范圍內,有眾多眾籌平台,下面就列舉出其中較知名、具有代表性的十個眾籌平台。

1、Kickstarter:最大最知名

Kickstarter,創建於2009年,是全球范圍內最大最致命的眾籌平台。平台運作方式簡單卻有效:用戶一方是有新創意、渴望進行創作和創造的人;另一方則是願意出錢、幫助他們實現創造性想法的人,然後見證新發明、新創作、新產品的出現。Kickstarter最大特點是這是一個純大眾化的慈善網站。任何人都可以在無需手續費用的情況下,捐贈自己有意向的項目,門檻低到了不能再低。

2、點名時間:國內首個眾籌平台

點名時間成立於2011年5月,被稱為中國的kickstarter,目前已經有70餘個項目通過這個平台獲得了目標金額的集資。點名時間支持每一個創意,並認為每一個有創意的人,都是一個有趣的故事。

3、Crowdcube:首個股權眾籌平台

Crowdcube創立了企業經營者籌集資金的新模式,是一種以股票為基礎的籌集資金平台,也因此被英格蘭銀行描述為銀行業的顛覆者。在這個平台上,企業家們能夠繞過天使投資和銀行,直接從普通大眾獲得資金。而投資者,除了可以得到投資回報和與創業者進行交流之外,還可以成為他們所支持企業的股東。

4、人人投:中國證券業協會首批股權眾籌會員、專注實體店鋪

人人投是以實體店為主的股權眾籌交易平台。針對的項目是身邊的特色店鋪為主,投資人主要是以草根投資者為主。全部人人投項目必須具備有2個店以上的實體連鎖體驗店,他們籌不僅是資金,更是為好項目保駕護航。

5、LuckyAnt:你身邊的眾籌

LuckyAn打破了常規的無限制眾籌,看準了眾籌的區域優勢,嘗試讓用戶支持他們所在區域的項目。網站每周推出一家本地企業,用戶通過向企業提供贊助而獲得相應的回報。

6、Gambitious:針對游戲的眾籌

荷蘭的Gambitious是一個針對游戲項目的眾籌平台,將游戲玩家與游戲開發商聯系在一起。通過Gambitious,游戲玩家可以向中意的電子游戲創意提供贊助,並在游戲發行前製造相關話題,也可以購買所支持游戲的股權。如果游戲開始盈利,投資者將參與分成。

7、RockThePost:眾籌+社交

RockThePost是眾籌和社交的實現,其將眾籌概念和社交網路整合在一起。在RockthePost,消費者可以創建網路社區,通過向這些企業提供資助、時間、建議或物質材料獲得回報。社區的用戶可以相互關注,分享所支持項目的詳細信息。

8、AppStori:應用程序的眾籌平台

從AppStori的名稱就可以看出該平台與App有解不開的關系。這是一個針對智能手機應用程序的細分型眾籌及協同開發平台。AppStori的建立是為了滿足這缺醫少葯的市場需求,而使應用開發商和消費者在應用製作的早期階段進行合作。

9、ZAOZAO:面向亞洲設計師的眾籌

總部設在香港的創業公司ZaoZao致力打造一個幫助亞洲獨立設計師將自己的作品推向市場的平台。如今該平台已經成為亞洲第一個時尚用品眾籌平台。這些設計師可在網站上自建頁面、上傳設作品,不過並不能保證作品最終會出現在ZaoZao上,因為只有被認為是最佳的作品才會在網上展示。

10、ZIIBRA:玩音樂的眾籌平台

ZIIBRA總部設在華盛頓州西雅圖。ZIIBRA的理念是:。ZIIBRA告訴工藝背後的人的故事,並且構建工具與平台,既給那些熱愛音樂的創作人,更給那些希望支持創作人的投資人。網站允許藝術家上傳近期將要發布的歌曲,進行預售。

國外的眾籌平台起步較早,發展也較國內略勝一籌,我們不難發現,LuckyAnt開始了對眾籌區域的劃分,Gambitious針對的是游戲群體,RockThePost側重眾籌和社交的整合,AppStori做的是醫療APP的應用,ZAOZAO服務於亞洲獨立設計師,ZIIBRA和音樂攪在了一起。這些知名平台無一不是憑借定向的優勢享譽全球的。

一、關於可交換私募債券

(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談到可交換私募債券,不得不先闡述一下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1定義

2012年5月2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2012年5月2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

根據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指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券。

2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需滿足的條件

(1)發行人是中國境內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發行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

(3)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4)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試點期間,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發行人限於符合《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未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業,暫不包括房地產企業和金融企業。

需要說明的是,目前監管機構亦鼓勵符合條件的新三板企業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如包括北京九恆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碩信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重鋼機械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在內的很多家新三板企業均已完成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發行。

3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者人數限制

發行人應當以非公開方式向具備相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的合格投資者發行私募債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每期私募債券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

同時,在私募債券轉讓時,交易所將按照申報時間先後順序對私募債券轉讓進行確認,對導致私募債券投資者超過200人的轉讓不予確認。

4中小企業私募債登記結算機關

私募債券的登記和結算,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按其業務規則辦理。

5私募債備案及發行時間

交易所將對備案材料進行完備性核對。備案材料完備的,交易所自接受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出具《接受備案通知書》。

發行人取得《接受備案通知書》後,應當在6個月內完成發行。逾期未發行的,應當重新備案。

6私募債投資者需符合的條件

(1)上海證券交易所

1)參與私募債券認購和轉讓的合格機構投資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和保險公司等;

②上述金融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理財產品、信託產品、投連險產品、基金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等;

③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企業法人;

④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實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合夥企業;

⑤經本所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

有關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上述投資主體投資私募債券有限制性規定的,遵照其規定。

2)合格個人投資者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條件:

①個人名下的各類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資產管理賬戶的資產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②具有兩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

③理解並接受私募債券風險。

3)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可參與本公司發行私募債券的認購與轉讓。

承銷商可參與其承銷私募債券的發行認購與轉讓。

(2)深圳證券交易所

1)參與私募債券認購和轉讓的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①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和保險公司等;

②上述金融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理財產品、信託產品、投連險產品、基金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等;

③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企業法人;

④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實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合夥企業;

⑤經本所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

有關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上述投資主體投資私募債券有限制性規定的,遵照其規定。

2)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可參與本公司發行私募債券的認購與轉讓。

承銷商可參與其承銷私募債券的發行認購與轉讓。

7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利弊

(1)有利之處

①中小企業私募債是一種較為高效便捷的融資方式。中小企業私募債在發行審核上率先實施「備案」制度,從交易所接受材料到獲取備案同意書的時間周期在10個工作日內。

②私募債規模占凈資產的比例未作限制,只要有認購人願意認購,籌資規模可按企業需要自主決定。

③在發行條款設置上,債券期限可以分為中短期(1~3年)、中長期(5~8年)、長期(10~15年)等。債券還可以設置附贖回權、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等期權條款,也可以設計認股權證等。在增信環節設計上,可為第三方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④與信託資金、民間借貸等融資方式相比,中小企業私募債綜合融資成本相對較低。

⑤中小企業私募債募集資金用途相對靈活。中小企業私募債沒有對募集資金用途進行明確約定,發行人可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設定合理的募集資金用途,如用於償還貸款、補充營運資金、募投項目投資、股權收購等等方面。

(2)不利之處

①鑒於發債主體企業規模均較小,因此發債規模普遍相對較小,且由於發債主體償債能力較弱、違約風險較大,債券能否實際發售出去存在很大不確定性。

②鑒於發行主體為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普遍較低,且為非公開發行方式,投資者群體有限,發行利率高於市場已存在的企業債、公司債等。

(二)可交換私募債券

1定義

2013年5月3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關於中小企業可交換私募債券試點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該通知,可交換私募債券是指中小微型企業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以非公開方式發行的,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條件可以交換成上市公司股份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2發行可交換私募債券需滿足的條件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的可交換私募債券,除滿足《試點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應當是在本所上市的A股股票;

(2)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在本次債券發行前,除為本次發行設定質押擔保外,應當不存在被司法凍結等其他權利受限情形;

(3)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在可交換時不存在限售條件,且轉讓該部分股票不違反發行人對上市公司的承諾;

(4)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3關於交換為股票的特別規定

(1)可交換私募債券在發行前,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及其孳息應當質押給受託管理人,用於對債券持有人交換股份和本期債券本息償付提供擔保。

質押股票數量應當不少於債券持有人可交換股票數量,具體質押比例、維持擔保比例、追加擔保機制以及違約處置等事項由當事人協商並在募集說明書中進行約定。

(2)可交換私募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方可交換為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

可交換私募債券的換股價格應當不低於發行日前一個交易日可交換股票收盤價的90%以及前20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均價的90%。

具體換股期限、換股價格以及換股價格調整機制等事項由當事人協商並在募集說明書中進行約定。

(3)可交換私募債券持有人在換股期限內可以選擇交換股票或者不交換股票。申請交換股票的,應當通過證券公司向本所申報換股指令。

投資者T日轉入可交換私募債券,T日可申報換股,換股所得股票T+1日可用。

4可交換私募債與私募債之間的關系

應該說,中小企業可交換私募債完全是在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基礎上衍生而來的,在備案流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及轉讓服務等環節與中小企業私募債是完全一致的。僅在債券增信環節,中小企業可交換私募債要求發行人將所持有的深市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結算後台進行股份質押,並允許債券持有人在約定的換股期內選擇將持有的債券與用於與質押增信的上市公司股份進行交換。可交換私募債延續了私募債的市場化特點,只要換股價格不低於發行日前1個交易日標的股票收盤價的90%以及前20個交易日收盤價均價的90%、質押股票數量只要不低於債券持有人可交換股票數量,其他如具體換股價格及其調整機制、股票質押比例、追加擔保機制等完全可由市場主體協商確定。

5首隻中小企業可交換私募債

首隻中小企業可交換私募債由創業板上市公司福星曉程第三大股東發行,發行規模2.565億元,票面利率6.7%,發行人以持有的1,000萬股福星曉程股票及其孳息為債券持有人交換股份和債券本息償付提供擔保,債券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進入換股期,標的股票初始換股價格為25.65元/股,債券持有人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申報換股,換股所得股票次交易日即可用。

二、關於可交換公司債券

1定義

2008年10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試行規定》,根據該規定,可交換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東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東,可以經保薦人保薦,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

2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需適用的相關法律文件

(1)《公司法》、《證券法》

(2)《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2015年1月15日起施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同時廢止)

(3)《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試行規定》

(4)《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3號--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3申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需滿足的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內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3)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凈資產額不少於人民幣3億元;

(4)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5)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

(6)本次發行債券的金額不超過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按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均價計算的市值的70%,且應當將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設定為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的擔保物;

(7)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8)不存在《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的情形。(《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廢止後,應不存在《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的情形)

4預備用於交換的上市公司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該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2)用於交換的股票在提出發行申請時應當為無限售條件股份,且股東在約定的換股期間轉讓該部分股票不違反其對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承諾;

(3)用於交換的股票在本次可交換公司債券發行前,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凍結等財產權利被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權屬爭議或者依法不得轉讓或設定擔保的其他情形。

從上述「3」、「4」規定可以看出,與可交換私募債券相比,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需要滿足更為嚴格的多項條件。

5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期限及價格等

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一年,最長為6年,面值每張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由上市公司股東和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確定。

募集說明書可以約定贖回條款,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可以按事先約定的條件和價格贖回尚未換股的可交換公司債券。

募集說明書可以約定回售條款,規定債券持有人可以按事先約定的條件和價格將所持債券回售給上市公司股東。

6可交換公司債券交換為公司股票的相關規定

可交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後方可交換為預備交換的股票,債券持有人對交換股票或者不交換股票有選擇權。

公司債券交換為每股股份的價格應當不低於公告募集說明書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募集說明書應當事先約定交換價格及其調整、修正原則。若調整或修正交換價格,將造成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數量少於未償還可交換公司債券全部換股所需股票的,公司必須事先補充提供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並就該等股票設定擔保,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7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特殊規定

2009年6月24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於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對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作了一些特殊規定。

(1)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券交換為上市公司每股股份的價格應不低於債券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1個交易日、前20個交易日、前30個交易日該上市公司股票均價中的最高者。

(2)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該股東單位為國有獨資公司的,由公司董事會負責制訂債券發行方案,並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決定;國有股東為其他類型公司制企業的,債券發行方案在董事會審議後,應當在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召開前不少於20個工作日,按照規定程序將發行方案報省級或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在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召開前5個工作日出具批復意見。

國有股東為中央單位的,由中央單位通過集團母公司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國有股東為地方單位的,由地方單位通過集團母公司報省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

8關於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發行可交換債券及投資者增持等事項的特殊規定

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應當合理確定發行方案,不得通過本次發行直接將控制權轉讓給他人。持有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投資者因行使換股權利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或者因持有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投資者行使換股權利導致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股東發生變化的,相關當事人應當履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5號)規定的義務。

9申請可交換公司債券在交易所上市需滿足的條件

2014年6月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交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2014年8月11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交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根據實施細則,發行人申請可交換債券在交易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並公開發行;

(2)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3)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4)申請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可交換債券發行條件;

(5)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10關於換股的具體規定

發行人應當在可交換債券開始換股的3個交易日前披露實施換股相關事項,包括換股起止日期、當前換股價格、換股程序等。

可交換債券進入換股期後,當日買入的可交換債券,投資者當日可申報換股。

可交換債券持有人申請在交易所換股的,應當向交易所發出換股指令,換股指令視同為債券受託管理人與發行人認可的解除擔保指令。可交換債券換股的最小單位為一張、標的股票的最小單位為一股。

換股交收完成後,換得的股票可在下一交易日進行交易。

發行人在可交換債券換股期結束的20個交易日前,應當至少進行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資者可交換債券停止換股相關事項。

11關於擔保及信託事宜

2014年7月29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發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可交換公司債券登記結算業務細則》,根據該細則:

在可交換公司債券發行前,受託管理人應當與發行人簽訂擔保及信託合同,約定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及其孳息為擔保及信託財產,用以擔保投資者完成換股或得到清償,由受託管理人作為名義持有人持有該擔保及信託財產,以購買該債券的投資者為擔保權人及信託受益人,並在本公司辦理擔保及信託登記。

受託管理人應當與發行人簽訂擔保及信託合同,發行人為信託合同的委託人,受託管理人為受託人,債券持有人為受益人,標的股票為信託財產,與發行人、受託管理人自有財產相獨立,存放於擔保及信託專戶,用於擔保換股及債券本息償付。

12預備交換股票的表決權行使

擔保及信託專戶中的擔保及信託財產由受託管理人名義持有。受託管理人依法享有證券持有人相關權利。受託管理人行使表決權等證券持有人相關權利時,應當事先徵求可交換公司債券發行人的意見,並按其意見辦理,但不得損害債券持有人的利益。

13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現實意義

(1)融資

由於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發行人可以是非上市公司,所以它是非上市公司籌集資金的一種有效手段。同時,由於可交換債券給投資者一種交換為上市公司股票的權利,其利率水平與同期限、同等信用評級的一般債券相比要低,為籌資者提供了一種低成本的融資工具。

(2)股票減持

如上市公司股東直接拋售股票,雖獲取資金較為快捷,但在減持數量較大時容易對股價形成沖擊。因此,對於大規模減持而言,直接在二級市場上拋售需要更長的時間、付出更大的成本,對企業的形象也會造成一定負面影響。可交換公司債券的一個主要功能是可以通過發行可交換債券有序地減持股票,發行人可以通過發行債券獲取現金,同時由於轉股是個持續的過程,減持對市場的沖擊小,可避免因大量拋售相關股票致使股價受到沖擊。

(3)提升公司形象、有效市值管理

由於可交換公司債券事先鎖定了未來的換股價格,該特點決定了其持有者大多數是長期看好公司、對換股價格較為認同、具有價值判斷能力的投資機構,這有利於提升公司形象,穩定並有效提升公司股價。

(4)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投資渠道

對於可交換債券投資人而言,其同時獲得了按照票面利率享受利息和按換股價格交換股票的期權,有利於加強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連通,可交換債券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

可交換債券涉及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匯總1、《公司法》2、《證券法》3、《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4、《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試行規定》5、《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交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6、《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交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7、《關於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8、《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可交換公司債券登記結算業務細則》9、《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中小企業可交換私募債券試點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10、《中小企業可交換私募債券試點登記結算業務指引》11、《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3號--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㈥ 普通小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債券嗎融資

股票市場分為上海主板,深圳中小板和創業板,以及新三板,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條件要求較高,股份制改制時間、持續盈利時間等都有相應的要求,並且需要證監會審批,上市成本較高。對於小公司,比較可行的上市融資方式是到新三板,條件如下: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至於債券融資,小公司比較可行的是中小企業私募債的融資,條件如下:
1.凈資產方面:無明確要求。

2.盈利能力方面:鑒於採用非公開發行方式,對盈利規模、是否連續盈利等方面無明確要求。

3.償債能力方面:對資產負債率等指標無明確要求,按照公司債券上市要求,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5%為佳。

4.現金流方面:無明確要求,根據公司債的要求,經營活動現金流為正且保持良好水平。

5.預計中小企業私募債應符合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的一般性規定,如:

(1)存續滿兩年。

(2)生產經營規范,內控完善。

(3)企業兩年內無違法違規、無債務違約行為等。

6.鼓勵中小企業採用第三方擔保或設定財產抵/質押擔保。上交所表示,對於有較強增信措施的私募債券,試點期間優先接受備案。

㈦ 在天交所備案的20萬起投的私募債安全嗎

1、什麼是私募債?

根據天交所《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的規定,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公司、企業及其他商事主體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募集和轉讓,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券。發債主體應當以非公開方式募集債券,每款私募債券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

目前在天交所備案發行的私募債券的發行人基本都是政府平台公司或國有企業,並要求有經四大評級機構評為AA的關聯主體為債券如期兌付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且要求發行人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門出具債券備案發行支持文書。

2、私募債券特點列舉:

① 私募債券採用備案制;
② 直接融資方式;
③ 採用非公開的方式募集,每次備案的私募債券投資者人數不超過200人;
④ 採用合格投資者制度,目前要求自然人投資者提供100萬元金融資產證明;
⑤ 可分次備案分期發行,投資者認購金額可以低於100萬元;
⑥ 方案設計靈活,可做結構化設計,可附選擇權等;
⑦ 要求發行人提供一定的內外部增新措施;
⑧ 債券存續期間有適當的信息披露要求;
⑨ 交易功能:投資者在債券存續期間可以通過天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轉讓;
⑩ 私募債券的參與機構主要包含: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受託管理人?

3、天交所是什麼單位,在私募債中擔當什麼角色?

① 天交所為私募債券的備案機構;
② 私募債券發行完成後,需在天交所登記託管,投資人可通過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③ 私募債券需通過天交所網站或合格投資人專區披露相關公告;
④ 督導發行人按時兌付本息。

4、誰是私募債券的管理人,誰在跟進融資方的還款計劃?

私募債券採用了受託管理人制度,債券存續期間根據受託管理協議的約定由受託管理人履行受託義務。

5、若融資方違約,債權人如何維權?

如融資方違約,擔保方(如有)需要代為償付或者處置抵質押擔保物(如有)進行償付。

私募債受託管理人及備案機構天交所,會協助債券投資人向債券發行人維權。

私募債的本息兌付,由受託管理人跟進執行,備案機構天交所會督導。

6、私募債與信託、資管有什麼相同和不同的地方?

私募債:與國債、城投債一樣,都是投資者直接將錢借給發行人(融資主體),去中介,屬於直接融資。由於去中介,私募債的風險直接對等於發行人的資信,發行人直接對債券投資人負有保本保收益的責任。

信託計劃、資管計劃:投資者將錢信託或委託給信託或資管等機構,然後再由信託或資管機構將錢借給融資主體,信託或資管等機構實際擔任了中介的角色,屬於間接融資。

信託計劃:(1)投資者對信託產品的安全性的普遍認同,都基於信託公司默認的剛性兌付承諾;
(2)由於經濟進入下行周期以及信託規模的日漸擴大,風險逐漸累積,礦產信託已打破剛性兌付,地產信託頻臨打破,政府平台融資信託表現良好。

資管計劃:(1)被宣傳為類信託,但是實際仍然屬於間接融資,風險承擔主體為資管公司;(2)資管計劃在投資者中的信用認可度低於信託,主要是因為資管公司資產規模遠比信託公司小;(3)資管公司無剛性對付能力。

7、私募債的風險解析:

(1)私募債是債券投資者直接借錢給發行人(融資主體)(2)私募債的安全性取決於發行人的資信(3)區別於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由於中小企業普遍風險較高,因此在政策上限制普通投資者購買。

(4)私募債的發行人主體為政府平台公司或者國有企業,安全性是建立在政府信用基礎上的,安全性等同於政府平台融資信託。

㈧ 什麼是私募債券違約風險

違約風險又稱信用風險,是指證券發行人在證券到期時無法還本付息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它通常針對債券而言。
違約風險固定收益證券的本金或利息不能被足額支付的可能性。違約風險,是指部分或全部初始投資不能收回的不確定性。違約風險越高,投資者則要求發行人為高風險支付更多利率。

㈨ 招募說明書所包含的重要信息基金風險提示有哪些

1)投資收益的風險
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注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2)投資過程中的風險
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證券市場整體環境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大量贖回或暴跌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基金投資過程中產生的操作風險;因交收違約和投資債券引發的信用風險;如果本基金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等品種,可能給本基金帶來額外風險等。

㈩ 簡要分析當前債市違約接連爆發的原因

(一)產能過剩唱主角
從行業來看,現有信用違約事件多發生在化工、機械設備等強周期且產能過剩的行業。在經濟下行的環境下,這些行業往往出現開工率低、收入下滑、經營虧損的局面。如果再遇上銀行收縮信貸、政府政策調整,這些行業原本資金佔用率就很高,此時就很容易發生資金錯配和現金流斷裂,進而演變成債務連鎖違約問題。
公募中的超日太陽、華銳風電,私募中的中森通浩,起初都是由於產能過剩而導致信用風險蔓延和釋放。

(二)私募債違約「常態化」
從現有統計數據來看,信用違約事件仍是主要爆發在私募債中,且最終構成實質性違約的也主要分布在私募債中。私募債的發行主體多是民營中小企業,往往規模比較小,信用資質比較差,風險管理能力和承受能力都比較差。在出現資金緊張和兌付危機時,中小企業的外部融資支援也比較有限。此外,有的中小企業為了能順利發債,不排除信息披露不全面、甚至故意造假的情況。
鑒於2015年私募債到期量的增多,上述私募債違約事件並非結束而是開始,未來私募債違約或將呈現出「常態化」的特徵。
(三)擔而不保屢屢發生
由於民營中小企業資質不足,普遍需要通過擔保進行增信,擔保人多為當地城投企業和第三方擔保公司。迄今為止涉及擔保代償的信用違約事件中,很多擔保方不履行代償責任,「擔而不保」的現象十分普遍。
許多地方融資平台資金周轉壓力同樣較大,在債務兌付危機出現之後並沒有「兜底」。例如12東飛01,12蒙恆達,其擔保方均拒絕代償;12津天聯的擔保方,同樣是政策性擔保公司,但自身難保。此外,中海信達多次拒絕擔保的幾只違約私募債——13華珠債、12藍博01、12致富債。像這類擔保方,其擔保意願和能力都值得懷疑。
三、結論
2014年以來,債券違約事件時有發生,但公募債實質性違約尚未形成,ST湘鄂債違約之後,或將促進債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的轉型。未來債券的信用違約風險將會逐步釋放。信用違約事件仍將集中在機械、化工、房地產等強周期行業和私募債上,需要關注擔保公司的違規擔保和過度擔保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