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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人民幣債券海外發行路徑

發布時間: 2021-04-28 12:10:29

Ⅰ 為何允許外國政府在中國發人民幣債券

從正面角度來看,開放外國主權債市場有五方面的作用。 第一,對國際經濟金融結構失衡提供新的解決思路。近十幾年來,國際資本流動呈一種怪圈,即資本從發達國家(主要是美國)流向發展中國家,通過持有美元資產和購買美國國債等渠道,資金又從發展中國家流回發達國家,這種現象在亞洲地區尤其明顯。歸根結底,是因為亞洲缺乏足夠的金融產品、尤其是固定收益產品供投資者購買。在區域債券市場上,主權債券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如美國有8.4萬億美元主權債,歐元區有9.7萬億美元,基本都是在發達國家市場發行的。不僅亞洲國家(除日本)發行主權債規模較小,而且亞洲債券市場整體落後,也很少有外國主權債券在此發行。我國推進這一市場的發展,有利於整體上推進亞洲債券市場發展,為亞洲金融資產匱乏提供新的應對思路。 第二,避免貿易和資本流動的國家利益損失。現有格局下,我國在國際資本流動中的地位有些得不償失,也就是以較高回報引入境外過剩資本(直接投資),最終又以買美國國債等低回報形式把過剩資本(金融投資)流回美國。允許外國政府發行人民幣債券,如果規定籌集資金用於國內直接投資,則可適度對沖上述怪圈影響。 第三,可促使人民幣走向國際化。外國政府發行人民幣債券,意味著對人民幣地位的認可,以及願意用人民幣配置資產,這也是人民幣走向強勢貨幣的前提條件。另外,一方面隨著中國國際貿易往來的不斷增加,人民幣將有條件扮演"國際貨幣"的角色,對於與中國存在貿易逆差的國家來說,可以直接利用發行人民幣債券籌集的資金,用來彌補貿易逆差,為其國際收支管理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隨著各國對人民幣債券的熟悉增加,我國亦可擴大在外發行人民幣主權債,以高額外匯儲備和人民幣升值預期為依託,為資本市場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做好准備。 第四,可以促進資本市場的國際化。外國政府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將成為國內債券市場的重要交易品種,交易規則需更符合國際慣例,也促使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被納入國際主權債分析的視野,從而逐步走向統一和規范。另外,也能一定程度促進利率市場化與債券收益率曲線的完善,增強與海外債券產品的接軌。 第五,可以適當緩解外匯儲備管理壓力。在人民幣升值預期的吸引下,許多國外政府背景的資金通過合法或非法方式已經進入我國,投資於人民幣資產,間接造成外匯儲備壓力。長遠看,如果允許某些國家政府發行人民幣債,或許可以繞過結匯環節,使其直接獲得人民幣資金,用於投資需求,從而減少外匯對沖和管理成本。 從負面角度來看,開放外國主權債市場也有三方面問題需注意。 第一,從外國主權債籌集資金使用來看,如果不加以合理規定,可能會加劇國內宏觀經濟運行中的矛盾。例如,如果投資於固定收益產品,由於國內的供不應求,可能會加重金融體系的流動性過剩壓力。如果投資於房地產,則可能會加劇資產價格泡沫的積累。 第二,人民幣升值壓力可能使發行規模受限。在人民幣升值壓力較大情況下,外國政府發債後,未來如需要賣出美元等貨幣,買入人民幣來支付本息,則發債意願就會下降,除非發債國本來就打算把籌集資金在國內投資獲利。 第三,主權債券並非全無風險,在國內債券評級水平還普遍落後的情況下,如何確定自己的評級標准,還是全盤接受國際評級機構的判斷,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總之,開放外國主權債市場是一件大事,從長遠來看符合金融發展和對外開放大趨勢,但也要充分考慮其各種影響,做到未雨綢繆。

Ⅱ 境外人民幣迴流有啥途徑

擴大境外人民幣迴流渠道的主要途徑是:首先,擴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范圍。適時總結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經驗和不足,進一步擴大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范圍,在推動進出口業務開展的同時,促使人民幣有序迴流,不斷提升人民幣的國際地位,推動人民幣國際化。
其次,擴大人民幣離岸債券發行規模。建議擴大發行主體,在市場化的原則下,允許境內不同類型的工商企業加入到發債的行列中來,使發債主體多元化。增加發行地點,在適當時候可考慮在境外不同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引導人民幣迴流。擴大發行品種,進一步擴大人民幣離岸債券的發行規模以及完善其收益率曲線,從而更好地滿足境外投資者的不同投資需求及提高人民幣跨境儲值功能。
第三、建立人民幣離岸票據市場。充分利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所擁有的制度、基礎設施和人才優勢,允許內地企業赴港發行短期商業票據,這一方面有助於人民幣迴流內地,另一方面還可以完善人民幣離岸金融市場,增強境外人民幣資產的流動性,為境外人民幣持有主體提供更完善的流動性管理工具,並進一步增強人民幣作為跨境貿易結算貨幣的吸引力。

Ⅲ 發行境外人民幣債券有什麼作用

1、境外發行人民幣計價債券是指在人民幣離岸市場上大規模發行以人民幣計價、還本付息的國債或債。這不僅有利於將國家信用轉化為財富,迅速提升國家財力,還有利於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經濟利益。

2、首支登陸倫敦市場的中國准主權人民幣債券,這次發債經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准。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張旭光表示,國開行此次在倫敦成功發債,是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的又一里程碑。

3、隨著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推進,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正快速發展壯大,境外機構配置人民幣資產持續升溫。國開行這次發行的10年期債券,是在倫敦發行並掛牌上市的最長期限人民幣債券,有助於完善離岸人民幣債券收益率曲線。

(3)人民幣債券海外發行路徑擴展閱讀:

研究推動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是國務院確定的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之一,是推動金融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豐富我國債券市場產品層次的重要舉措。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復同意,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協會」)組織市場成員開展境外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務融資工具創新。

境外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務融資工具創新過程中,協會組織市場成員深入研究借鑒國際成熟市場制度規則和商業實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

以具體產品為切入點,在現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注冊管理框架下組織實施,對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和持續創新進行了積極探索。

Ⅳ 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是什麼意思 通俗說

境外發行人民幣計價債券是指在人民幣離岸市場上大規模發行以人民幣計價、還本付息的國債或債。這不僅有利於將國家信用轉化為財富,迅速提升國家財力,還有利於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經濟利益。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金融、工商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1]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債券是國庫券。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Ⅳ 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中的境外指的是哪裡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以外的所有地方,包括港、澳、台。

Ⅵ 外國居民在中國發行的人民幣債券是什麼

熊貓債券(2005年9月28日,國際多邊金融機構首次獲准在華發行人民幣債券, 財政部部長金人慶將首發債券命名為「熊貓債券」)也即是,境外機構在中國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債券,它與日本的「武士債券」、美國的「揚基債券」統屬於外國債券的一種。

Ⅶ 中國企業在國外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值的債券叫什麼債券

企業債 發行人是誰就是什麼債,發行人是國家就是國債,比如美國的國債和中國的國庫券,企業 發的是企業債

Ⅷ 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的流程是怎樣的

2007年6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就境內金融機構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有關事項作了規定。

發行主體:
境內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依法設立的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

(二)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

(三)最近3年連續盈利;

(四)貸款損失准備計提充足;

(五)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

(六)最近3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政策性銀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比照商業銀行條件辦理。

發行流程:
1、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應向中國人民銀行遞交申請材料,並抄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依法對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的資格和規模進行審核,並報國務院。
2、金融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的申請材料應當包括:

(一)發行人民幣債券的申請報告;

(二)董事會同意發行人民幣債券的決議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擬發債規模及期限;

(四)人民幣債券募集說明書(附發行方案);

(五)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境內金融機構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及審計意見全文;

(六)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金融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八)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3、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期限內對境內金融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的申請做出核准或不核準的決定。同意發行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時批復其外債規模。

4、境內金融機構應在中國人民銀行核准其債券發行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開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發行。境內金融機構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發行的,其發行人民幣債券的核准文件自動失效,且不得繼續發行本期債券;如仍需發行的,應另行申請。規定期限內完成發行的標准按照香港金融市場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5、境內金融機構應當在人民幣債券發行工作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將人民幣債券發行情況書面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並按有關規定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申請辦理債券資金登記。

6、境內金融機構應在發行人民幣債券所籌集資金到位的30個工作日內,將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的資金調回境內,資金應嚴格按照募集說明書所披露的用途使用。

Ⅸ 人民幣債券的發行

2007年,國家開發銀行首次在香港發售人民幣債券,
2009年,外資銀行匯豐銀行(中國)及東亞銀行(中國)獲准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2010年,麥當勞成為首間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外資企業。
2012年4月18日,匯豐控股宣布,在倫敦發行一筆國際人民幣債券,匯豐未透露此次人民幣債券發行的具體額度。
2014年9月12日,英國成為首個發行人民幣計價主權債務的西方國家。 這次共發行3個人民幣債券品種:3年期固息債6億元,利率為3.35%;5年期固息債5億元,利率為3.6%;10年期固息債9億元,利率為4.35%。 2010年8月3日,財政部公告中國財政部將於2011年8月中旬在香港正式發行200億元人民幣國債。
財政部曾分別在2009年和2010年在香港發行60億元和80億元人民幣國債,其中2010年零售部分的2年期債券最終獲得了1.37倍的超額認購。隨著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規模擴大,以及人民幣升值預期和需求的增加,2011年的發債規模和品種都進一步擴大:其中,通過香港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CMU)面向機構投資者招標發行150億元,包括面向機構投資者招標發行的3年期60億元,5年期50億元、7年期30億元和10年期10億元;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的2年期50億元。

Ⅹ 人民幣國際化應實施怎樣的路徑方能實現

1.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存在著許多問題,如投資規模較小、效益參差不齊、風險管理薄弱等,因此,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尤為重要。例如,金融機構可對「走出去」企業提供全方位、多樣化的金融服務,為其提供融資與結算便利、境內外資金集中統一管理、降低經營成本,以及規避投資風險、理財增值等方面的服務。「走出去」企業的迅速發展,將為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創造更有利的環境。
2.簽訂貨幣互換協議。貨幣互換並非嚴格意義上的貨幣國際化步驟,而是一種服務於雙邊實體經濟的金融安排,其目的在於促進雙邊貿易發展,規避金融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和出口成本。此舉的積極意義為:首先,協議的簽署表明中國的貿易夥伴對人民幣地位和穩定性的認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人民幣的國際地位。其次,其作用已經超出了雙邊貿易的范疇,人民幣已開始成為各方認可的結算貨幣甚至儲備貨幣。
3.開展人民幣國際貿易結算。在當前人民幣資本項目不可自由兌換條件下,如何做到既不匆忙放開人民幣資本項目,又能把握機遇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一條可行的途徑是:充分利用中國國際貿易大國的有利條件,在國際貿易中繞過美元,推進人民幣貿易結算。在與有關貿易夥伴進行貨物貿易時以人民幣結算,表明人民幣已開始轉向發揮區域結算貨幣的角色,這將可能是人民幣走向區域化、國際化並實現自由兌換的重要一步。
4.發行人民幣債券。發行人民幣債券對中國至少有三大好處:一是降低外匯儲備的增長速度;二是由美國來承擔部分美元貶值的損失;三是有助於中國在不顯著放開資本項目管制的前提下推進人民幣的國際化。此舉將擴大人民幣的使用范圍,提高人民幣資金的使用效率,進而提升人民幣的國際地位。
5.發揮國際金融中心的作用。充分利用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作用。人民幣在國際化的過程中,需要建立其服務國際貿易及投資的功能,這些功能都可通過香港先行試驗,為進一步全面推廣奠定基礎並且降低風險。香港國際金融中心是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通道、是人民幣走向區域化進而走向國際化的最佳「實驗地」。國家可以考慮採取雙軌制」改革模式以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在過去幾十年的金融改革過程中,內地多次採取「雙軌制」的改革模式。此模式可以用於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一條軌在內地,按照宏觀情況,按自己的節奏來開放資本賬戶;一條軌在香港,用較快但可控的步伐實現人民幣的非居民可兌換性。配合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可以分兩步走。第一步,鼓勵香港及外國的企業用香港的銀行系統進行人民幣貿易融資、結算。內地放水進香港這個蓄水庫,通過我們的國際銀行網路,提供人民幣貿易結算、融資等服務,把人民幣推到亞洲甚至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