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被告和原告的律師是同一個律師事務所是違規 法律依據是什麼
不違反規定,同一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分別代理原告被告的案件是法律允許的。律師獨立行使代理行為,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不影響其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是完全可以的。
Ⅱ 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是發行債券的中介機構嗎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公正、獨立、客觀的中介機構,對於企業債券市場來講是必不可少的,也是保證企業債券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的基石。中介服務機構特別是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評級機構、評估機構是誠信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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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關於企業發行債券參與的律師事務所應當辦理資格認證的規定
《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已經2007年5月3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07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尚福林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Ⅳ 出具公司債券發行的法律意見書律師需要證券資格嗎什麼法律規定的
應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並由至少2名經辦信用評級 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具有從事證
Ⅳ 大成律師事務所有什麼違規
參考: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丘遠良、申林平等5名責任人)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12/201311/t20131115_238381.htm
經查明,大成所在為新大地IPO提供相關法律服務時,未能勤勉盡責地開展核查驗證,其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具體違法事實如下:
一、大成所在未對梅州維運新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廖某梅進行實地訪談的情況下,製作虛假的實地訪談筆錄,並在補充法律意見書(五)中作出對廖某梅進行了實地訪談的虛假記載。
二、大成所在未對梅州市綠康農副產品經營部(以下簡稱梅州綠康)經營者陳某進行實地訪談的情況下,在專項核查意見中作出對梅州綠康進行了實地訪談的虛假記載。
三、大成所未全面收集並認真查驗梅州綠康的工商資料,未能發現梅州綠康經營者陳某系新大地財務總監凌洪的配偶,未認定梅州綠康與新大地的關聯關系,在其出具的補充法律意見書(二)中,稱「確認、查閱了發行人主要客戶和供應商的工商檔案」,並根據新大地11名自然人股東的聲明及承諾,認為新大地股東、財務總監凌洪與主要客戶及供應商(包括梅州綠康)無關聯關系。
四、新大地與梅州市曼陀神露山茶油專賣店(以下簡稱曼陀神露)之間存在如下異常情況:(一)曼陀神露先後以黃某燕、鄒某的名義申請辦理工商登記,兩次登記時預留的聯系電話與新大地相同;(二)黃某燕辦理工商登記時預留的個人聯系電話為新大地董事黃鮮露的手機號碼;(三)曼陀神露與受新大地董事長黃運江實際控制的梅州市三鑫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梅州三鑫)簽訂經營房屋租賃合同時預留的聯系電話,與新大地實際控制人凌梅蘭的聯系方式相同;並且黃某燕擔任曼陀神露經營者期間:(四)曾作為新大地職工代表參加了新大地選舉職工監事的會議;(五)梅州三鑫將其持有的新大地股份轉讓給他人時,黃某燕為收款經辦人;(六)2008年5月2日至31日,新大地向平遠縣綠原農副產品收購站等銷售的出倉單上,制單人為黃某燕。對於上述異常,大成所律師未履行法律專業人士特別注意義務,並採取進一步的核查措施予以排除或證實,就在補充法律意見書(一)、補充法律意見書(二)以及專項核查意見中,作出曼陀神露與新大地不存在關聯關系的法律意見。
五、大成所調取了梅州市鴻達裝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達裝飾)的工商資料,其法定代表人為新大地董事長黃運江之弟黃某光,黃某光在向大成所填報的《公司董監高及其他核心人員在其他公司投資情況調查表》中,表明其持有鴻達裝飾60%的股份。但大成所在出具法律意見時未審慎盡責,在出具的補充法律意見書(一)中稱發行人已充分披露關聯方,未指出新大地並未披露與鴻達裝飾存在關聯關系的事實。
以上事實,有大成所出具的有關法律意見書及專項核查意見、工作底稿、筆跡鑒定結論、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大成所未按照行業的執業標准履行勤勉盡責的義務,所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其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所述「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對此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丘遠良、申林平、劉軍、劉韜。
Ⅵ 怎麼發行公司債卷
發行公司債券兒的話必須要有相應的資質,比如資金需要達到3000W以及其他的負債率等的要求。然後到相關部門去進行申請了,才有可能發行債券。
Ⅶ 私募債出具法律意見書對律師事務所有資格要求嗎
應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並由至少2名經辦信用評級 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具有從事證
證券從業資格,是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簡稱。該證書是全國性質的資格認證考試,是國家金融機構進行認證的資格證書,有較高的含金量。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從事證券行業的入門考試。
隨著證券業市場的迅猛發展,新的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明確規定,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估機構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必須取得從業資格證書,而即使為了個人理財需要,參加此項培訓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Ⅷ 律師事務所屬於證券服務機構嗎,剛看書上說是的,為什麼
根據證監會要求,公司發行股票,債券,進行收購等與證券有關的活動時,都必須要聘請律師事務所進行合規性審查並且出具報告,所以律師事務所也是證券服務機構。
Ⅸ 簽訂協議,發行公司債券是法律行為嗎
簽訂協議,發行公司債券當然是法律行為。
簽訂協議,發行公司債券是公司的正常義務行為,是法人的基本民事權利行為。《民法通則》第五十四條: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