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證券市場 » 中國債券一級交易商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中國債券一級交易商

發布時間: 2021-04-25 14:43:46

❶ 一級交易商的義務

一、踴躍參加債券交易,在操作室規定的交易日不參加交易或不進行投標、報價的,應及時向操作室說明原因及有關背景;
二、在宏觀調控特殊需要時,完成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交易任務,及時傳導貨幣政策意圖。中國人民銀行在下達指定交易任務的同時,應適當兼顧一級交易商的利益;
三、與中國人民銀行進行誠實的債券交易,提供合理的市場報價;
四、提供資金頭寸、債券持有情況、債券二級市場交易情況及其他有關資料等數據;
五、定期向操作室提供市場信息及市場分析資料,對重大突發事件及時報告;
六、嚴格履行公開市場業務有關管理規定的其他義務。

❷ 什麼是權證一級交易商(主交易商)

權證一級交易商的主要職責是向投資者提供買賣報價,以維持權證交易的流動性。一級交易商從事權證及其標的證券自營業務的,必須通過在上證所備案的專用席位和專用賬戶進行,並接受上證所監管。

通知指出,權證是高杠桿性和高風險性產品,會員公司在自營或經紀業務中應採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向投資者進行充分的宣傳和教育,向投資者送達並簽署上證所權證風險揭示書,有效防範和化解權證的交易和結算風險。

上證所強調,會員公司從事權證交易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上證所的有關規定,不得從事操縱市場或者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

❸ 一級債券是啥

一級債基是指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包括可轉債)、回購,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的開放式基金。

債券基金均屬於中風險投資產品,在投資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收益為0或負收益,購買債基之前需要認識到個人的風險承擔能力。

(3)中國債券一級交易商擴展閱讀

1、如果未來新股發行數量逐漸增多,尤其是注冊制即將到來,使得新股的稀缺性逐漸降低,整個市場對其瘋狂追逐的景象很可能下降。很多新股可能存在賣不出去的情況,新股上市即暴漲也將成為傳說,搞不出現開盤跌停也是有可能的。那麼,持有打新基金可能再也不是穩賺不賠的了。

2、現在,打新基金比較好的年化收益能夠達到20%,一般的年化收益在8-15%左右,算是低風險高收益產品。由於打新越來越熱,造成打新基金的規模越來越大,結果就是收益率下降。

因為打新基金都存在較大的交易費用,包括申購費、贖回費、管理費等等。特別是在新股停發後投資者要退出的話,扣除較高的贖回率,則視退出時間不同,很可能到手的收益不足2%。

❹ 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制度的介紹

從交易品種看,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債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券交易和發行中央銀行票據。其中回購交易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正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賣出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買回有價證券的交易行為,正回購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正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向市場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現券交易分為現券買斷和現券賣斷兩種,前者為央行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債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礎貨幣;後者為央行直接賣出持有債券,一次性地回籠基礎貨幣。中央銀行票據即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券,央行通過發行央行票據可以回籠基礎貨幣,央行票據到期則體現為投放基礎貨幣。

❺ 證券交易中「一級交易商」指的是什麼

申請成為一級交易商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
二、遵守國家有關經濟、金融法律、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有關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三、城市合作銀行、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包括經折算的外匯資本金);
四、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的債券交易量應佔有相當的市場份額,具有較大規模的代理業務及合格的業務人員,經營資產質量較好,盈利能力較強,內部管理機制健全;
五、有能力並願意履行本規定第四章所列的各項義務;
六、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級交易商的權利:
一、同中國人民銀行直接進行債券交易;
二、優先獲取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公開市場業務信息,以及獲取操作室提供的有關資料;
三、享有中國人民銀行和有關債券登記結算機構在帳戶開立、資金清算、債券託管結算及技術支持等方面提供的便利服務;
四、參加中國人民銀行定期召開的一級交易商聯席會議和交流研討、人員培訓等活動;
五、參與討論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相關規章制度;
六、可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相互進行政策性金融債和中央銀行融資券交易;
七、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級交易商的義務:
一、踴躍參加債券交易,在操作室規定的交易日不參加交易或不進行投標、報價的,應及時向操作室說明原因及有關背景;
二、在宏觀調控特殊需要時,完成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交易任務,及時傳導貨幣政策意圖。中國人民銀行在下達指定交易任務的同時,應適當兼顧一級交易商的利益;
三、與中國人民銀行進行誠實的債券交易,提供合理的市場報價;
四、提供資金頭寸、債券持有情況、債券二級市場交易情況及其他有關資料等數據;
五、定期向操作室提供市場信息及市場分析資料,對重大突發事件及時報告;
六、嚴格履行公開市場業務有關管理規定的其他義務。

❻ 一級交易商的權利

一、同中國人民銀行直接進行債券交易;
二、優先獲取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公開市場業務信息,以及獲取操作室提供的有關資料;
三、享有中國人民銀行和有關債券登記結算機構在帳戶開立、資金清算、債券託管結算及技術支持等方面提供的便利服務;
四、參加中國人民銀行定期召開的一級交易商聯席會議和交流研討、人員培訓等活動;
五、參與討論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相關規章制度;
六、可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相互進行政策性金融債和中央銀行融資券交易;
七、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❼ 證券公司有哪些是國債一級自營商

(1)具備法定最低限額以上的實收貨幣資本。
(2)有能力且資源履行國債一級自營商的各項義務。
(3)在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經營范圍內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在前二年中無違法和違章經營的記錄,具有良好的信譽。
(4)在申請成為國債一級自營商之前,有參與國債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業務一年以上的良好經營業績。
具體的可以去監會網站查詢www.csrc.gov.cn/

❽ 什麼是一級交易商

一級交易商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審定的、具有直接與中國人民銀行進行債券交易 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

❾ 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制度的歷年名單

2009年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 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交通銀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中信銀行 招商銀行 中國光大銀行 興業銀行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中國民生銀行 深圳發展銀行 華夏銀行 廣東發展銀行 上海銀行 北京銀行 哈爾濱銀行 南京銀行 徽商銀行 淄博市商業銀行 天津銀行 廣州市商業銀行 福州市商業銀行 洛陽市商業銀行 杭州銀行 長沙市商業銀行 深圳平安銀行 富滇銀行 濟南市商業銀行 廈門市商業銀行 大連銀行 貴陽市商業銀行 西安市商業銀行 漢口銀行 上海農村商業銀行 北京農村商業銀行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蘇銀行 2010年度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 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交通銀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招商銀行 中國光大銀行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中信銀行 興業銀行 民生銀行 華夏銀行 廣東發展銀行 深圳發展銀行 北京銀行 上海銀行 南京銀行 哈爾濱銀行 漢口銀行 天津銀行 長沙銀行 杭州銀行 徽商銀行 貴陽市商業銀行 江蘇銀行 齊商銀行 廣州市商業銀行 富滇銀行 福建海峽銀行 大連銀行 齊魯銀行 洛陽銀行 西安市商業銀行 廈門市商業銀行 平安銀行 上海農村商業銀行 北京農村商業銀行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國家開發銀行 恆豐銀行 2011年度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 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 交通銀行 招商銀行 中信銀行 中國光大銀行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興業銀行 廣東發展銀行 民生銀行 深圳發展銀行 華夏銀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北京銀行 南京銀行 上海銀行 齊商銀行 徽商銀行 杭州銀行 恆豐銀行 天津銀行 江蘇銀行 漢口銀行 齊魯銀行 哈爾濱銀行 洛陽銀行 長沙銀行 貴陽市商業銀行 西安銀行 福建海峽銀行 富滇銀行 大連銀行 廣州銀行 廈門銀行 上海農村商業銀行 北京農村商業銀行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銀行 2012年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國家開發銀行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海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洛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創業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013年度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國家開發銀行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海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洛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