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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債券股票基金擬納入可被凍結財產

發布時間: 2021-04-25 12:23:20

『壹』 法院如果凍結個人資產都包括哪些,例如除了銀

法院凍結財產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2.被執行人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3.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簡單歸納起來,就是屬於或者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所有財產,既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也包括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但是有不能凍結的例外,如生活必需品、輔助工具、醫療物品和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凍結的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第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准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件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 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 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貳』 基金可屬於銀行凍結資金

您好!展恆基金網很高興為您解答。2011年刑訴法修正案草案將基金、債券、股票納入可凍結財產的范圍,即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依法予以查詢、凍結,並於12月26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

『叄』 凍結資金在什麼情況下可由法院擅自處理

法院在以下情況下可以依法凍結存款等賬戶資金:
訴訟前或者訴訟中,一方申請對資金賬戶進行財產保全的,法院可以依法凍結賬戶。
判決生效後,執行程序中,法院可以依據職權或者當事人的申請,凍結被執行人的資金賬戶。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肆』 如何凍結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

  1. 委託律師發起訴訟。

  2. 如果法院受理,由律師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會凍結被告人的一切財產。

『伍』 什麼情況下法院可以凍結銀行存款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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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陸』 法院在強制執行的時候,除了可以凍結個人的銀行存款外,還可以凍結股票和基金嗎

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時,有權凍結個人的銀行存款以及股票和基金。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 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柒』 凍結金額是什麼 意思阿

所謂凍結資金就是在新股申購的時候,會將申購新股所需的資金進行凍結,經過驗資後作為有效申購的證明,在幾個工作日內該筆資金不可挪作其他用途,申購結束後,資金會解凍。

1. 凍結金額是指委託買入證券(股票、基金、權證等)時被凍結的資金。

2. 如果撤銷委託,就會立即解除凍結,還原為可用金額。

3. 如果當天沒有撤銷委託,需待第二天會自動解除凍結,還原為可用金額。

4. 如果這筆資金不是當天賣出證券還返的資金,而是你帳戶上原有的資金,則是可取金額,當天即可從證券轉銀行取出來。

5. 如果這筆資金是當天賣出證券還返的資金,則必須等第二天才可從證券轉銀行取出來。

凍結資金不保證一定成功交易,過2天就知道是否成功交易了:如果解凍,說明沒有交易成功;如果買進基金或股票,此時賬戶上會有顯示相應的基金或股票,資金會對應的減少。

凍結資金可以產生一筆數量驚人的申購資金凍結利息,提高上市公司效益,目前的凍結期一般四到五天,有越來越長的趨勢。凍結期越長,對股民資金調度和收益的影響就越大。網上發行即對社會發行,網下發行即對既定投資人定向發行。

因為企業在出售股票和債券時不能一下子全出售出去的,他得出售一段時間的.一般是90天以內.在這段時間收到期錢要存入銀行的專門賬戶的是不能他用的.所以這筆資金就是凍結資金,這些資產生的利息就是凍結利息。

凍結資金的計算如下:

新股的定價 x 新股的發行股數 x 申購新股的超額倍數

案例:

問:我把股票賣出後,又用這些錢買入另一隻股票,可是卻發現凍結資金4元,如果再賣出一隻股票,用這些錢買入另一隻股票還會再凍結4元錢,收市後這些錢就加到剛買的股票的成本里了,如果只是賣出股票,不在當天在買入就不會被凍結,第二天買入也不會被凍結,當天賣出在買入就會被凍結,每一次操作基本上都是4元,買兩只股票就是8元。

答:如果你不是賣了股票之後再買呢? 就是說你現在手裡沒股票,只有錢,買了股票之後會不會凍結呢? 我想可能是這個原因:證券公司為了怕出現閉市後清算出現負資產,就是怕你買股票的錢不夠,所以你買完股票就凍結4元,清算後,如果發現你的資金夠了,再返還給你,不夠的話就從4元里扣除,就相當於准備金吧,跟你賣不賣股票應該沒關系,你問問你的證券公司,我覺得應該是這樣,扣4塊太多了,我覺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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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凍結詳細規定:

在涉及民事糾紛時,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可以依申請或者依職權查封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捌』 在什麼情況下會凍結固定資產

在涉及民事糾紛時,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可以依申請或者依職權查封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8)債券股票基金擬納入可被凍結財產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 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第八條 查封、扣押動產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該項財產。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的動產交付其他人控制的,應當在該動產上加貼封條或者採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適當方式。

第九條 查封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並可以提取保存有關財產權證照。

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其他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

『玖』 凍結債卷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

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拾』 股票,基金,債券會納入破產債權嗎請高人指教!

股票,基金,債券,是你的財產的一部分,應該也必然會納入破產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