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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證券公司櫃台業務操作風險成因及防範

發布時間: 2021-04-19 21:47:07

A. 證券經紀業務的風險是指證券公司在開展證券經紀業務過程中因種種原因而導致客戶利

所謂經紀就是中介,證券公司為客戶辦理開戶,提供股票交易服務、基金、理財產品並從中賺取交易傭金,也就是手續費,因此,證券公司就有銷售沖動,而忽略了客戶可能存在的資質風險,比如誘導沒有相關知識的老人炒股,這樣的行為在法律與監管上都是不允許的,不知這樣解答你能清楚否

B. 證券公司櫃台交易業務規范的業務規范

第一條 為規范證券公司櫃台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證券公司風險,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所稱櫃台交易,是指證券公司與特定交易對手方在集中交易場所之外進行的交易或為投資者在集中交易場所之外進行交易提供服務的行為。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當遵守本規范,但按照其他市場規則進行櫃台交易的除外。
第三條 證券公司櫃台交易的產品包括經國家有關部門或其授權機構批准、備案或認可的在集中交易場所之外發行或銷售的基礎金融產品和金融衍生產品。
第四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當具備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批準的與所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資格條件。
證券公司與特定交易對手方進行櫃台交易的,應經證監會批准可從事證券自營業務;證券公司為投資者交易提供服務的,應經證監會批准可從事證券經紀業務。
第五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公平自願的原則,不得欺詐、誤導投資者,不得利用非公開信息謀取不正當利益。
第六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當建立櫃台交易管理制度,對交易產品和投資者的選擇、交易的決策與執行、與交易有關的登記結算、交易的記錄與信息披露等事項作出明確規定。
證券公司應當健全合規管理制度,對櫃台交易實施有效的合規管理,保障櫃台交易依法合規進行,切實防範不當利用非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的行為以及櫃台交易與公司其他業務之間的利益沖突。
證券公司應當健全風險管理制度,持續評估因櫃台交易而持有的各類金融產品的市場風險和投資者的信用狀況,採取有效的風險管理措施,將持有的風險敞口控制在可承受范圍內。
第七條 參與櫃台交易的投資者應當是合格投資者。證券公司應當建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並符合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相關規定。證券公司在進行櫃台交易前,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了解投資者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信用狀況、金融知識、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等情況。
第八條 證券公司進行基礎金融產品櫃台交易,應當遵守銷售、交易基礎金融產品的有關規定。
證券公司進行金融衍生產品櫃台交易,應當向非金融機構投資者客觀、全面地介紹該項交易的性質、風險收益特徵及相關基礎金融資產的狀況,充分披露其與基礎金融資產發行人等相關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等可能影響投資者決策的信息。
第九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當與特定交易對手方或投資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簽訂櫃台交易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金融衍生產品的櫃台交易合同應符合協會對金融衍生產品主協議及配套文件的相關規定。
第十條 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約定抵押、質押等財產擔保的,應當依法辦理擔保設定手續;向投資者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在雙方約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賬戶存放,不得違約動用。
第十一條 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櫃台交易合同約定的方式,為投資者辦理交易結算。按照約定通過證券公司自有資金賬戶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辦理櫃台交易資金結算的,相關資金劃轉應當符合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的規定。
第十二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的,應當記錄投資者櫃台交易產品的持有及變動狀況。證券公司應當及時、准確、完整地記載與櫃台交易有關的信息,並按照《證券法》的規定予以妥善保存。
證券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投資者可以在營業時間內查詢其與證券公司簽訂的櫃台交易合同的內容、持有基礎金融產品和金融衍生產品的狀況。
第十三條 協會按照本規范對證券公司櫃台交易活動進行自律管理和日常監控。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當將以下材料報協會備案:
(一) 櫃台交易業務實施方案;
(二) 公司關於開展櫃台交易的決議;
(三) 關於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防範機制的說明;
(四) 有關櫃台交易業務規則;
(五) 協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其櫃台交易管理制度和實施方案應當通過協會組織的專業評價。
自受理證券公司提交的備案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協會組織專家對證券公司櫃台交易業務方案進行評估。專家評估通過的,協會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確認備案的書面意見;專家評估未通過的,協會不予備案,並書面通知未通過的原因。
第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向協會報備其進行櫃台交易的相關業務信息。
證券公司應於每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向協會報送櫃台交易月度報表,每年結束後1個月內向協會報送櫃台交易年度報告。
發生可能影響櫃台交易順利進行、投資者利益或可能誘發證券公司風險的重大事件時,證券公司應當及時報告協會,並說明重大事件的起因、處理措施和影響等。
第十六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遵守協會制定的自律規則。協會對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的情況進行檢查,證券公司應當配合。
第十七條 證券公司及其相關業務人員違反本規范規定,協會將視情節輕重採取相關自律懲戒措施,並記入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將移交證監會或其他有權機關依法查處。
第十八條 本規范由協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C. 證券公司營業部櫃台業務主要是做什麼呀

開立股東賬戶、資金賬戶、辦理各種委託方式、銀證聯網、查詢、交割單列印、對帳單列印、證券的紅沖藍補、資金的紅沖藍補

D. 證券自營業務的風險如何控制

在證券的自營買賣或投資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會使證券公司發生損失,這種發生損失的可能性就是證券公司的證券自營風險。券商與普通的社會投資者不同,券商是融巨額資金和專業技能的機構投資者。證券公司加強內部自營業務風險防範和控制,主要應做好以下工作:
(1)遵守自營業務的經營原則
自營風險存在於自營業務經營的過程中,因此,防範自營風險的首要前提應是遵守自營業務的經營原則。具體說,證券公司在自營業務經營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一般原則。
①自營業務和其他業務分賬經營、分業管理原則。
即證券經營機構同時經營證券自營與代理業務,應當將經營這兩類業務的資金、賬戶和人員分開管理,不得混合操作。
②開設專門的自營賬戶原則。
即將公司證券自營資金設立專門賬戶單獨管理核算。專設或分設自營賬戶是證券經營機構完善內部監控機制的重要措施,同時也為證管機關對證券經營機構的業務審計和檢查提供了便利條件,對於防範和審查內幕交易行為、操縱市場行為、欺詐客戶行為等違規行為的發生具有重要作用。
③經紀業務優先原則。
證券商在同時進行自營業務和經紀業務時,應把經紀業務放在首位,當客戶同時做出相同的委託時,客戶的指令應優先於自營業務的指令。'證券商不得損害客戶的利益來為自己謀取利潤。
④公平交易原則。
證券商不得利用特權和進行不公平競爭,不得操縱市場、進行證券欺詐等。在自營業務中,證券商要遵守證券市場的交易規則,參與市場公平競爭。
⑤維護市場秩序原則。
進行自營業務的證券商屬於機構投資者,作為機構投資者要引導市場理性,不允許發生擾亂市場正常交易秩序的行為。
⑥嚴格內部控制原則。
自營業務風險很大,損失要由證券商自己承擔,因此必須實行嚴格的內部控制管理,對自營交易的操作程序和操作人員要進行嚴格的管理,建立健全嚴格的內部監督機制,建立風險預警系統和風險防範系統。
⑦利潤最大化原則。
利潤最大化是任何企業的經營活動都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證券商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其業務經營的最終目標也應當是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這就決定了證券商的自營業務也必須遵循利潤最大化的原則。
⑧加強自律管理原則。
證券商作為證券市場的中介機構,直接參與上市公司的一些內部事務的決策,能從多渠道獲取內幕信息。這就要求證券商必須加強自律管理。參與企業決策人員與自營決策人員要分離,證券自營人員要自覺做到不打聽內幕信息,而要依據公開信息及市場行情做出證券買賣決定。同時要加強員工內部管理,嚴禁從業人員炒買炒賣股票,同時嚴禁為他人的證券交易提供方便。
⑨接受監管與檢查原則。
包括證監會和由證監會授予監管職責的地方證券期貨監管部門的監管與檢查,證監會聘請的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中介機構的稽核等。
(2)嚴格執行自營業務風險控制的有關規定和比例
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營業務做出的比例規定,嚴格執行這些比例和規定是證券公司防範和控制自營業務風險的基本保證。
(3)制定各種量化指標和技術性措施
證券公司在從事自營業務時,應設立公司內部各種防範指標,如對心理賣出點、買進點、止損點、自營資金回報率、自營資金周轉次數、資本金充足率、資產速動比率等指標的警戒指數進行科學設定,並建立相應的監控體系和組織機構。應運用優化組合投資和技術性對沖保值等手段解決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的投資組合,防止單一性投資可能帶來的投資風險。
(4)建立健全內部監控體系
為防範自營業務風險,證券公司應建立健全並不斷完善內部監控體系,包括設立公司內部必要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構,建立重大投資活動的集體決策和科學決策制度,防止因為個別領導的獨斷專行和失誤而導致風險的產生。對每一個投資項目都要實行過程性管理,在項目投資前對項目風險進行分析研究,杜絕投資行為的盲目性;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根據預先設定的目標值進行追蹤,出現偏離時馬上分析原因並及時修正;項目結束後即行總結,去弊存利。
(5)完善自營業務風險防範的外部環境
為了有效防範自營業務風險,僅有證券公司內部的風險防範措施還是不夠的,還必須完善自營業務風險防範的外部環境。
外部環境的完善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一是相關證券法規制度的健全;
二是加強對證券公司自營業務的監管
不管是什麼風險,終究還是需要證券人員自律、自覺遵守。自營業務是專業性很強的一項證券業務,它要求必須由專業人員來操作。
參考證券自營風險:http://ke..com/link?url=dUfchX2vILZynu6ur6wc_OytH6hiMpvXt9C6uxLR6qj4szy4_vybgtNSWC4iAUoK_ZOnbWV7-x6-W10oXwIXDK

E. 證券公司櫃台交易崗是干什麼的

證券公司櫃台交易崗的崗位職責:
1、按照營業部相關制度,完成各項交易業務的操作,確保業務符合規范;
2、負責客戶資料真實性、合法性、完成性的審核工作,防範營業部櫃台業務操作風險;
3、完成對新客戶的投資、教育、宣傳工作;
4、對營業部交易數據進行統計、評估;
5、完成營業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F. 防範證券經紀業務合規風險的主要措施包括( )。

【答案】A、B、C
【答案解析】防範證券經紀業務合規風險的主要措施包括:(1)證券公司要加強合規文化建設,從高級管理人員到普通員工都要增強法治觀念和合規意識;(2)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經紀業務內部控制的要求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和制度;(3)加強對經紀業務主要環節和風險點的控制;(4)強化崗位制約和監督,對經紀業務主要部門和崗位實行相互分離的管理制度。D選項屬於防範證券經紀業務管理風險的主要措施。

G. 證券交易風險的制度防範包括哪幾個方面

1.法律風險:證券公司在自營或經紀業務中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可能受到法律制裁而導致損失;
2.市場風險:由於影響證券市場諸多因素發生不可預見變化而導致市場波動,可能給證券公司造成損失。證券市場高風險主要指市場風險,因此證券交易的基本風險是:市場風險。

3.技術風險:證券公司的電子信息系統發生技術故障,從而導致證券公司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活動所帶來的損失。

4.經營風險:證券公司在業務經營中由於經營水平的差異,可能導致對市場變化把握不準、決策或操作失誤而造成經營上的損失。

5.管理風險:證券公司由於管理不善、違規操作而導致業務經營損失。

H. 證券櫃員如何規避風險

我國證券公司(指綜合性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按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有經紀、承銷、自營、兼並收購、基金管理、咨詢服務等。因此證券公司風險根據業務可分為以下四大類:

(一)證券經紀業務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例較大,一般達到40—50%以上,因此經紀業務風險是證券公司最基本的風險,主要表現有:

1.經營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的傭金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重較大,證券公司對經紀業務的依賴性增強,二級市場行情波動對證券公司收益影響較大,當行情低迷時,固定成本(如通訊費用、場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經營風險凸現。

上海證券交易所2000年度會員年檢結果顯示,96家證券公司類會員只有32%被列為年檢好會員,與99年相比在總體規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時,仍有近十家證券公司出現虧損或接近虧損,相當一部分證券公司凈資產低於平均水平,在資產經營安全性、合法合規經營、內部控制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

2.拓展業務風險

隨著證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國際化改革的深入,證券公司在激烈的競爭中拓展業務時採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臨較大風險:

(1)向客戶融資。由於向客戶透支資金的方法已經被嚴厲禁止,變相透支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利用國債交易向客戶融資等),有的還與銀行共同協作,使融資行為不易被發現。(2)返佣。返佣使經營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為節約費用的包袱;返佣的帳務處理有的返還現金,管理漏洞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較大的隨意性,增加了規范管理的難度;同時返佣稅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個人所得稅,未扣所得稅、營業稅,留下了隱患。(3)提供擔保。證券公司有的分支機構為客戶貸款資金提供擔保,因擔保方比較隱蔽,只有在資金鏈出現斷裂,才有可能被發現,而這時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已十分嚴重。(4)三方監管。有的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實行三方監管(一客戶提供資金給另一客戶買股票,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客戶的股票,以保證另一客戶資金安全),這是《證券法》不允許的行為,監管協議不受法律保障,監管行為不受法規認可,一旦發生糾紛,證券公司十分被動。(5)業務創新。為追求規模擴大和市場佔有率增加,證券公司開展了一系列的業務創新,並與銀行、保險等機構結成戰略夥伴關系,業務創新遇到來自包括技術、咨詢、培訓和推廣等多方面的挑戰,風險控制難度加大。

3.系統網路風險

隨著網路信息技術在證券行業的廣泛應用,隨著證券行業業務創新的不斷深入,網路是否安全可靠、網路是否便捷高效變得越來越重要。但證券公司對此的風險控制及抗風險能力仍不容樂觀。

(二)證券承銷業務風險
證券承銷業務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之一,因為項目周期長,受市場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較大,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證券公司的連帶責任增加,公司各項風險增大。

如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前景研究不夠,推薦企業發行證券失敗而使證券公司遭受利潤和信譽損失的風險。對二級市場的走勢判斷錯誤,造成股票價格定位不合理或債券的利率和期限設計不符合市場需求,券商包銷的股票賣不出去;或者在增發配股時成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證券公司資金被大量佔用引發財務風險。隨著B股市場將率先成為全流通市場,B股承銷業務將有較大發展,如果履行包銷責任,還可能出現外匯風險。對上市公司進行過分包裝,在信息披露上出現過錯,誤導投資人,造成違規違法的風險。

(三)自營業務風險

作為證券公司傳統業務之一,證券自營收入約佔中國證券公司總收入的30%,但其風險卻比較巨大。首先是市場風險,自營收益與二級市場走勢關系密切。目前我國證券二級市場整體來講投機氣氛較濃,市場波動相對頻繁,很多證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業務決策系統、調研系統、操作系統及相應的管理制度責任制度,面對相對較少的投資品種,證券公司無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規避證券市場波動的系統風險,因此,二級市場的價格異常波動會給公司業務帶來較大的風險。其次是新業務風險,很多新的交易品種即將推出,但由於業務新、經驗少,容易出現問題。同時它在能夠規避風險的同時,也有放大風險的效應。「李森事件」把百年歷史的「巴林銀行」毀於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違規操作風險,追求自營業務收益增加,惡意炒作使股價震盪加劇從中獲利。這種行為是《證券法》所嚴厲禁止的。一旦受到查處,公司的各項業務都將受到嚴重影響。

(四)其他業務風險

在上述三大業務之外,資產管理業務是很多證券公司未來發展的重點,但其帶來的風險在2001年表現得尤為突出。雖然《證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指出,證券公司在從事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不得向委託人承諾投資收益,但是不少證券公司在進行資產管理業務時,還是違規進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諾,在操作不當時,易使應由客戶承擔的市場風險,轉化為由證券公司承擔實際的虧損。同時該業務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機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種單一、憑經驗確定,客戶可選擇的機會少,證券公司遇行情波動較大時,風險應對的能力欠佳。假設某證券公司注冊資金20億元,實際資產管理的資金100億元。允諾資金的保底利潤率是10%。按此計算,其年成本在10億元左右,在大盤下跌20%,損失應超過15%達8.5億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營資金按10億元計算,大盤下跌損失2億元,則兩者合計損失超過20.5億元,對該證券公司來說已達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證券公司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一定要注意風險。不能盲目擴展。其他如國外證券公司獲利豐厚的資產重組、並購業務在我國雖然也開展,但業務量較小,所以其風險並不明顯。
希望採納

I. 證券公司櫃員廉潔從業風險點有哪些

1、員工執行規章制度,存在盲區風險。 2、員工櫃面操作,存在系統流程風險。 3、員工崗位管理模式,存在道德和操作風險。 4、IC卡和密碼口令,存在管理不善風險。 5、執行授權制度,存在執行不力風險。
證券公司櫃員的工作內容主要有辦理開戶資料的錄入和上傳,為已開戶客戶辦理業務變更(密碼修改、套餐變更、三方銀行卡關聯變更和銷戶業務),以及兼職做點客服工作。
附註:
1.證券營業部主要崗位:前台,營銷人員,包括營銷經理、團隊長及營銷員、客戶服務部,包括客戶經理和咨詢經理和投資顧問。
2.證券營業部後勤部門主要有:櫃台部、電腦部、財務部、出納,董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