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債券轉貸 什麼意思
債務轉貸實際上指的是國債以放貸的形式發展公共項目。
為了擴大有效內需,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國務院決定1998年增發一定數量國債,由財政部轉貸給省級政府,用於地方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項目。
國家財政部門作為政府的債權、債務人的代表,負責對財政部的還本付息工作。
國債轉貸資金的確定和使用原則:確定國債轉貸資金項目既要考慮本部門建設和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本地區綜合還款能力。國債轉貸資金應直接落實到建設項目,主要用於基礎設施項目,重點支持在建項目或已經完成前期准備工作的項目,新上項目一般要求在2年左右時間完成。
國債轉貸資金的適用范圍:
(一)農林水利投資項目;
(二)交通建設投資項目;
(三)城市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建設投資項目;
(四)城鄉電網建設與改造項目;
(五)國家明確的其他建設項目。
㈡ 工行卡銷戶裡面有債券協議,此協議怎麼取消
如果不能批量注銷,就注銷債券交易賬戶。
㈢ 什麼是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
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轉貸地方政府債券,是由中央發行國債,再轉貸給地方政府使用而發行的債券。由此獲得的資金就是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
一般國庫券是由財政部發行,用以彌補財政收支不平衡;公債是指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的一種債券。有時也將兩者統稱為公債。中央政府發行的稱中央政府債券(國家公債),地方政府發行的稱地方政府債券(地方公債)。
(3)武漢市債券轉貸協議擴展閱讀:
地方政府債券(Local Treasury Bonds) ,指某一國家中有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機構發行的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一般用於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債券一般也是以當地政府的稅收能力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
地方發債有兩種模式,第一種為地方政府直接發債;第二種是中央發行國債,再轉貸給地方,也就是中央發國債之後給地方用。
㈣ 您好,請問按時收到下級市政府財政支付的省政府債券轉貸款利息時,
你收到了錢,但並不屬於你,你要支付給省政府的,只是在你這里周轉了一下,所以用其他應付款。
㈤ 債券合同不知道什麼時候到期想收回錢但是不知道步驟和缺少什麼資料
最主要是合同中沒有約定到期日,很麻煩。
還有收益是如何算的?東西應該差不多,就是沒有正常理由把投資收回。
合同中規定可以提前退出投資嗎?
㈥ 如何看待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中存在的問題
①政策實施需多方協商一致,工作推進存在一定難度。置換債券政策實施,需要地方財政部門、存量債務債權人、債務人、有關主管部門等多方進行協商,推進有難度。
②置換債券額度超當年到期債務,超額置換較難推進。
③置換程序較復雜,部分債權人存在抵觸情緒。置換債務必須由地方政府與債權人談判並簽訂合同後,再根據合同金額轉貸相應置換債資金。該置換程序不僅增加了地方政府與債權人的談判成本,而且影響到置換協議的及時簽訂,導致到期債務無法正常置換。
④置換債券分類發行使用管理與債務統計存在差異。
⑤增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有限,項目建設資金保障困難。部分地方政府債券僅能滿足少部分項目的資金需求,仍有相當部分項目因資金缺口而進展緩慢。
㈦ 什麼叫國債轉貸資金
資金來源於政府發行的債券,現在貸給某個需要資金的項目.大多投向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利率較銀行低,還款期限長.
㈧ 省財政收到所屬市財政上繳的市政府債券轉貸款還本資金的會計分錄是什麼
根據購債券的目的不同,會計處理方法不同
短期持有,以賺取差價為目的,按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貨:銀行存款等科目
有明確意圖且有能力持有到期按,按持有至到期投資處理
購入可轉換債,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理,需要按實際利率法計算債券價值和期權價值